活在现实的理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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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见异思迁

    我把想法告诉了王叔,王叔也猜到了,我本身就不适合待在这种地方,早晚都会离开。



    胡生在电话里得知我要搬走的消息,表示随时可以过来接我,朋友的力量的伟大的,又想到胡生那房子,这段时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可是这经历是不能忘的。



    那种环境给我的感悟就是,不要再回去了,刚刚习惯的生活就即将结束,再开始就有点难规划了,反正我没工作,唯一的要求就是离陈苑近一点。



    世事都是说不清楚的,突然要走也分不清缘由,究竟是个人的不满足,还是对陈苑有所牵挂,我想各占一半吧!不,还是陈苑的分量重一些。我发了朋友圈,配了建筑物的图,说道:高楼大厦,最终我还是没有完成你啊。明天,再见了!



    我又在胡扯了,说得似乎那栋高楼是我一个人的杰作一样,我的分量真的是可有可无,想来也只是浪费时间罢了,王叔给了我300块钱,我是拒绝的,最终拗不过他,就当是借的吧,好让拮据的我得到点心理安慰。



    那天胡生来了,其实自己没有太多的东西,也就几件衣服,正值中午,陈苑一下子出现在我面前,我又反应不过来了,她还是一张微笑的脸,跟我说她和胡生是串通好的。



    我就应该想到,胡生在这里混了那么久,怎么可能不知道陈苑这位同学也在这里。



    大学时胡生在我们隔壁班,我们班能称得上是美女的遥遥无几,陈苑刚好在美女这行列里,所以隔壁班级的人认识也不奇怪,两人都知道在同一个地方,只是不太联系罢了!这次是因为我的关系,他们终于有机会合作一次。徐果知道我的东西不多,他说到了新的地方,告诉他就行了。



    胡生拿起了我的行李箱就走,自动把我分配到了陈苑的车,走之前我说要去跟个叔叔道别,陈苑同我前往,进了宿舍,他们都在,就是之前吃过饭的那对夫妇。



    陈苑和我肩并肩,阿姨转过身,陈苑“啊”的一声,突然站住脚,似乎认识眼前的这个人,惊讶写到了脸上。阿姨也是震惊,脸色都变了,陈苑本来惊讶得惨白的脸,渐渐红了起来,她问我:“旁边那人是她丈夫?”



    我一脸懵地说不出话,只见陈苑问我的时候,特别地着急,眼里带上了一点湿润。阿姨转了身,似乎要逃避什么,即使来不及了也要转过一旁。



    我说:“你们认识吗?”



    话刚说完,陈苑拉着我的手,哽咽地出门了,我听到后面的数声“小苑”在回放,但陈苑头也不回。我们上了车,后面的叫声散到了空气里,拐过几个弯道自后,消失得无影无踪,陈苑哭了一路,大概是被什么给刺激到了。



    她是要把我往胡生那边送的,我一口就拒绝了,我说我要在她工作的地方附近租房子。她沉默了,我在后视镜里看到了她哭后的脸,伤心过后脸色会很难看,她也逃不过这规律,久久才恢复了起来,心事依然缠绕在她的脸上,就像雾霾一样,飘散不去。



    她说:“我去帮你找吧,那附近我熟。”



    我说:“也好,晚点我再让胡生把我的东西送过来。”



    下了车我还在想她和那阿姨的关系,欲言又止,就怕直言问她她会再次流泪,我说等她调节好了心情后,再慢慢告诉我吧!她再次说我真的是个很好的人,知道为别人考虑。被人说是好人经常在电视上出现,有个片段就是男孩跟女孩告白,最后男孩失败了,对方只回了他一句话:对不起,你是个好人!



    还好我不是在告白,我无法想象失败后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此时我承认对她有好感吧,就算是以好朋友的身份陪伴着,也是一件开心的事。重要的是她开心就行,这种想法让我感觉到自己老了,不像那些还在上学的人一样大大方方的追求,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一见钟情”的说法,但我相信自己心疼陈苑,这是最真实的。



    陈苑给我找的房子环境特别的优雅,而且便宜,因为房东就是她的某个亲戚。那个房间有大床,书架,书桌,还有摆设在周围的书画,据说之前住的是一个名流,是个写书的作家,来到这里住了两个月,弄出一些文艺气息之后,走了就什么也没带去,就如徐志摩写的一样: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感谢这位名流,创造了这个一个环境,房东也不舍得处理掉,就一直留着了。碰到陈苑后,我的运气好像没那么差了,感觉不再像是被生活牵着鼻子走的人,我走到窗旁,窗外有大树,细细一看阳台那里还种着一些花草,心里感叹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走到哪里,哪里都是家。哪天要是能碰到这位大师就好了,我就干想这些。



    当晚,我就把屋子给布置好了。



    我果然就是见异思迁的那一类人,看到心仪的异性就想搬迁到身边,不再是“想”了,已经构成了事实。



    而后的几天里,陈苑回了老家。我早就看出了挂在她脸上的闷闷不乐,从工地回来后,她什么也没说,就像是一个心在滴血的人,受伤了也只是默默忍受着。我还在想着她和阿姨的关系,隐约有个底,但又伴着数个未解之谜,在冷风中游走。



    我在去往职业技术学院的路上,该学院是县城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各高等院校,让很多寒门学子看到了希望,高中毕业后去不了远方,眼前也是能够去争取的。这个时候学院要举行一年一度的作文大赛,我是为此而来,是个偶然。



    到了新的住处后,我的生活虽然每天都在重复,但是意外却不少。先是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一本小说,本以为是古书,靠近一看,却是余华写的《第七天》,于是我读了起来。第二天还有惊喜,那就是一张宣传单,里边的内容正是那作文大赛。



    晚上,我字字咀嚼,越读越有感觉。是一种恐怖的感觉,源于书籍,书里写的正是死人的事,常说世间无鬼魂,余华整这一出只是在虚拟,然而与社会各种现实穿插起来,不由得让人产生恐怖之感。从另一方面来说,还是因为孤单,读的过程我不由自主联想到了陈苑。



    我打开微信,欲发信息,或许她是在躲避什么,要是她想告诉我那天在工地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反应,我想她早就说了。人都是有隐私的,我们只是朋友,没到可以无话不说的程度,朋友也是要有起码的关系,我就问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



    这条信息迟迟没有回应,我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作文大赛上。



    余华的书让我有了些想法,对文学有了不一样的情感,我是读过一些书,但那都是以前了,不再以学生的身份看书之后,品味也不同了。这就是心境问题,文学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很多虚拟的事你知道不是真的,可是它们偏偏来源于真实,真真假假,难以捉摸。也许我可以尝试着写点东西,当作兴趣爱好吧!



    这次比赛是个很好地机会,当我看到一等奖是五千元的奖金之后,我坚定了这个想法。我一看开赛时间,刚好是两天后,时间够了,我准备的方式就是看,那本书我两天看完了,脑子里有点技巧,具体怎么写还得等到考场上去实践。



    其实我的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这个比赛18-25岁以下的人都可以参加,大学生的居多,部分人就是文科出身,表达能力一定很好。为了给自己打打气,我是这么想的,我两天的时间把七天的故事给消化完了,说明我有水平,而且写的时候不知用了多少个月呢。我佩服自己的逻辑思维,内心的独白明明是:这跟你参赛没有半毛钱关系!没办法,我需要鼓励,还是抱着不大的希望,不上榜也就算了把,现实一向都是残酷的,这次怎么会例外呢。



    到了学院,同学们没看出来我是个学长级别的人,一进去之后所有人都一个样。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一群人坐在教室里,等待着监考员的到来,那种紧张的期待感,无法言语。很久不当学生了,算起来是大概是两年,24个月,再折算那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我忘了带2b铅笔,这是最要命的。



    我看着周围的陌生人,一张张从未见过的面孔,理智还是战胜了微微的胆怯,我问了我前面的女同学,她只带了一根,不过这女孩倒是爽快,她让我把铅笔折断了留一截给她就好了。我暗喜,时间紧迫,我没来得及好好地看这位女生,性格好的女生肯定特别漂亮,遗憾的是到交卷的最后一刻,我还是没有看清她的脸。



    铅笔的用处就是填涂身份证号码,为了那十几位数字,牺牲了一根铅笔,太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