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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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 春师首秀

    



    



    春山市要比铜州市热闹漂亮,但是来到后,我倒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因为在春山找不到像样的山,不过有几片曲线和缓的丘陵。但春山却有江,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江。一条大江穿城而过,江面极宽阔,水量极充沛,每到雨季整个城市便会如临大敌,据说岸边的房子都不知道被它泡塌了多少座。我猜测这城市大概是恨这条江的,吃它喝它还把它弄得浑浊发臭不说,却连个名分都不给,因为我觉得春山是应该叫春江才更贴切的。但春师中文系导员方睿却解释得传神到位,他说春山的山实际上是另有所指,因为城市近年发展得太快,楼房大厦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一山高过一山地比着赛。



    我虽计较这城市的名字,却也喜欢它的蓬勃,就像小时候趴在树梢打量铜州的高楼一样,我常仰着脖子看那高耸入云的塔尖,有时还会被玻璃上明 晃的亮光闪晕了眼睛。但我还是忧伤,城市嘈杂汹涌的人流让我有些恐惧,撞上鸣叫的汽车也会感到一阵惊心的刺耳,转到繁华的商业街,便顿感到自己寒颤得像个乡下人。但最难过的是,我还是那样的羞涩,瞄了几眼时髦女人裸露着的光滑圆润的膀子,就马上僵直地目视前方,或者垂下头像个认错的孩子。而且我特别怕她们看我,总以为那是一种带着轻蔑的笑意,“诶,他在看你呦,傻乎乎的!” 



    我不由想起大黄,想它如果还活着,来到这陌生的城市,会不会还是那样的无畏生猛。



    “它会的!一定会的——但我却不能!”



    就这样,第一次逛春山我便受了刺激,躲在公园的一棵大桐树下坐了许久。九月的春山温热中透着清爽,轻风不时撩过树冠,发出簌簌声好像阵阵的瘙痒。我抬头见那密密的枝叶正泛着奇异的光,模糊了双眼。那就像是胡同东头扎了脚丫的一地明晃晃的碎玻璃,就像是那飞旋着蜻蜓,弹跳着水马泛着金光的芦苇泡子。悠长的胡同是多么的舒服惬意啊,就像是自家当院可以无拘无束地欢快。要是叔父在我身边该多好,我会拿着个肉串,和妹妹连跳带蹦地把这个城市溜达个遍儿,但我永远也回不去了。



    离开那个家我感到一丝的释放,但也很惆怅,我现在就像是一个局促的客人,这城市虽就在眼前但却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终于还是成了弃儿!到春山第一天我哭了。



    但我还是振作了起来,读好大学是我唯一的出路,我要努力地去拥抱新的生活。学校开课前的半个月军训,我很是卖力,站军姿纹丝不动,踢正步铿锵有力,休息的时候也学着教官盘腿端坐。同学都笑我傻得像个中学生,还有说我是想得军训标兵的,但我没得逞。最后班上的一个大胖子和一个白净的女生拿了优秀。我有些气恼,觉得如果高中是一个人工湖,那么大学就像是一片海,我这条鱼在湖里还有人搭理,但在放在大海就像是熔化蒸发了一样,没人会注意到我的存在。但谁都不会想到,我日后在系里出了大名。



    最先注意到我的正是那个后来得了优秀的女生。她很漂亮,皮肤白皙,身材高挑,皮带就像扎在一捧野花上。我帽遮经常压得很低,躲在下面偷看她,每次向右看的时候都会扫一眼她的胸脯。她踢正步时总是一窜一窜的,颠簸着身体直打颤。我希望她能注意我,但也怕她看我,我很瘦,摆臂的时候衣服剧烈的来回晃荡,裤腿就像个大口袋,嗖嗖地往里灌风,我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就像是集中营里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的俘虏,没有一点雄壮威武。但她却真的看到了我。那次休息,男生向女生索要电话号码,她就像个女王,高傲地端坐着,男生们轮流凑上前请示汇报,但我却若无其事地呆坐着。突然一个男人跑到我面前,回头指了指,“诶,余芳问你电话!”



    “——没有。”



    但我却也想有部手机,寝室四个人除了我,每天晚上都是啪啪地一阵飞打,那个叫胡生的室友竟还有两部手机,每次他都会忙得满头大汗。我看得羡慕,而且这临睡前的无所事事让我害怕。同寝的总会怀疑地看着我,“这么早,你真的睡得着吗,你不会是在干那个吧?——呵呵!”



    在他们眼里我总是很奇怪。首先我从不去吃早饭,每天还早早就起来,洗完漱就去准备教材和笔记,一直坐到7点半,然后便去课堂占座,室友们怀疑我要考研,或者是练什么的。其次我还很爱干净,每天都要把屋子拖一遍,室友们并不感激反而觉得这是多余,他们认为男生的寝室就应该是乱糟糟脏兮兮的,只有女生才会爱慕虚荣地假干净。所以我的床位就让他们很不舒服。我的被子始终是按教官的要求四四方方的叠放,所有的瓶子罐子牙缸也都锃光瓦亮,连书本字典都是严格按大小个排列的。因为我内心是很珍惜的,这是从小到大第一个全完归自己所有的床位。可室友们却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强迫症,甚至觉得我有些危险。但室友们最理解不了的还是我看书。我每天没课的时候大多泡在图书馆,还借了几本书。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强的求知欲,只不过翻翻书总好过无所事事。也许文科就是这么一个东西,选择了文科,也就等于放弃了学业。你不需要刻苦钻研,只要能有根有据地说出和教材不同的观点,就可算作出类拔萃。当然文科学问也可以养家糊口,但更多的时候它只能用来卖弄,就像脚法出众却进无法破门的球员,那华丽的转身从没造成什么实际威胁,但也不失为自身价值的彰显和乏味比赛的调剂。我想用知识装点自己,甚至还有更滑稽的想法。据说这世上有三类贵族,血统贵族、地位贵族和精神贵族,但前两个不需想,可最后一个好像也不可能。精神贵族的封号似乎害惨了很多人,尤其是那些急于获得心理平衡的穷人。因为精神的关键在于纯度,但穷人的弱点是缺少底气,所以他们骄傲得不纯粹,悲观得不彻底,而且还总是酸溜溜的。而不论什么贵族都是讲究一种优雅平和的气质和姿态的,这自信是由内而发的,只靠演技是不行的,说穿了它离不开物质的支撑,偏激抱怨永远都是穷人的标签。



    这样读书对于我终于回到了它最实际的功用,一种消磨时间的高雅道具。即使一本不算厚的书,逐字逐句再加上沉思冥想也会浪费掉10几天的生命,我盼着毕业,就像一无所长的囚犯,即使出去后会要饭和睡大街,那自由的执念也总是那样的顽固。可我那时还不知道,不论大学生活有多么的痛苦,但毕了业人只会更惨。



    但室友们是无法理解我的,因为在集体生活中,特立独行成为不了光鲜的风景,与众不同从来都和涉嫌犯罪没什么区别的。



    “源源你是在看黄书吗?”



    “开什么玩笑,这不过是一本普通的小说。”



    “《金瓶梅》?”



    “难道课外书就只有《金瓶梅》吗?”



    “那是《肉蒲团》?对了还有《灯草和尚》!”



    都说在某些大学里,学习是最不重要的事情,但是室友们的荒唐还是让我惊骇。师大的学生以后不是要为人师表吗,但他们不学习不说,张嘴闭嘴都是班上女生的胸脯和屁股,还大讲着极其粗鄙的笑话,这让我十分苦恼。



    长时间来我总是有着一个奇怪的想法,就是学生谈恋爱是一件有些龌龊的事情,因为男生是要对女生动手动脚的,虽然我常会隐约地感到苦闷,可内心还是把女生,特别是漂亮的女生当成艺术品来赏析的,虽然我也好奇她们的身体,但却不曾有过太出格的奇思妙想,但这一切都被我的室友改变了。



    斜对床的胡生刚入住寝室时,便在窗台上支起了个细长的望远镜,我开始以为他是个天文爱好者,但很快便发现那望远镜不是对着天空的。他使用时寝室要熄灯,还要拉上窗帘,望远镜探出缝隙,不是对着前方,就是冲着下面,还会来回扫两下,不时就像发现了新星那样的激动:



    “脱了!脱了!”



    黑暗中室友们焦急地跺着脚排着队:“胸罩也脱了吗?”



    这让我想起妹妹起床时那赤条条的身体,便胸口一阵紧缩,也凑上前去,但我总是要排到最后,待我看时,对面女寝的窗户除了一面面严严实实的帘子,便什么都没有了。我回摇晃搜索着破绽,急切地想看看女生的裸体,特别是余芳的。但这时胡生便会咔地一下开灯,然后我大家就会放声地大笑。



    “源源你在干什么呢——哈哈!”



    但后来胡生竟然发慈悲了。一天早上胡生正对着望远镜吞咽着口水,他没拉窗帘,所以身子压得很低,我刚洗漱回来,只听他呼吸急促地说:



    “哎呀呀!真他么大!”



    然后他竟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去吧,把握机会!”



    我惊喜得说不出话来,就一下子窜到窗前,只听见对面传来一通极其嘹亮愤怒的叫骂:



    “对面那个傻x,你妈没光过屁股吗!不怕他妈瞎了眼睛!”



    寝室一下子沸腾了,这是第一次有人骂我的妈,骂我那个早已不在的苦命的母亲,我一下子噙满了泪水,不但忘了逃跑,反而僵硬地矗立着。对面便骂地越发凶狠了:



    “傻x还他妈看,上辈子是和尚吗?”



    “一大早的叫唤什么,你这个光屁股的泼妇!——还有你妈!”



    结果我在系里出了大名,导员对我进行了口头警告,班上不论美丑的女生见到我都会绕着走,但男生都很佩服我,说这大概是学校历史上第一位偷窥被发现后还如此大义凛然的男生!我十分后悔,这事会让我在女生面前长时间抬不起头来,同时也觉得自己单纯得就像个傻子,太容易上当,太容易被耍,我开始恨着胡生,发誓不再碰那望远镜一下。



    但我还是不争气。因为胡生每天除了偷窥还有一大爱好。临睡前他都会把门锁上,聚精会神地看着小电影。后来我们寝室就变成了公放场所,外寝的同学时常簇拥在外壳光亮的本子前:



    “胡哥,不看日本的!”



    胡生越发得意:“把门给我锁好,你们这些极品处男!”



    我翻来覆去在床上,但还是忍不住去看,那里面的男演员极黑极壮,把肥白的娘们儿搞得呜呀呜呀地狂叫。我心脏砰砰地猛跳,浑身激荡着澎湃,被褥已被高高地撑起,腮帮子间也填满了口水。只见电脑里的那个大黑汉,发疯似的把个肥白的金发娘们儿拼命地来回摇晃,那女的涨红着脸竟然陶醉地奸笑:“oh,yeah ! my boy!oh—— oh!”



    ——“噗!”一大泼口水便喷射了出去。



    胡生警觉地回过头:“源源!你觉得很好笑吗?还是感到了恶心?难道你想看两个男的吗?”



    我触电似地跳下床,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扭头“哐”地拽上门,便听见里面一下子起了哄,“他去干那个啦!”



    我又气又恼,觉得和他们做同学简直是一种堕落,叔父如果知道我就是考上了这样一个大学,肯定会失望。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要感谢胡生,那片子启蒙了我,我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身体的全部,也第一次知道男人是怎么处理女人的。我很兴奋,感觉体内的原始本能被唤起,但我却也感到恶心龌龊,甚至还有些惋惜,我觉得那女人实在是太美了,她的身体本应该是高贵地裹着名贵的外套,走在大街上让男人不住的回头张望,而不是在一群猥琐的观众面前让一个畜生去蹂躏,我觉得这动作片也未尝不是一部悲剧。她们诱惑着别人也同样是别人诱惑了的,而这片彻底毁灭了我的一些美好情感。



    我开始不愿意回寝室了,因为那片子对我刺激太大。但图书馆闭馆和寝室熄灯前的这段时光总是很折磨人,我只好徘徊在校园,时常回想起儿时藏在柴垛旁、爬上飞刀树的情景,感到自己的人生退了步,那时的我在小伙伴中是何等的神气,而现在却心智极不成熟,已经被进化的同一代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我成了春师可有可无的异类,就像困守大洋的一座孤岛,怎样丰饶的海也无法改变它的荒凉。



    这样我平生第一次喜欢上了黑暗,因为那夜幕下的校园昏暗的灯火反倒让我觉得安全,就像是和这夜色融为一体,别人看不清我的嘴脸,也察觉不到我的哀怨和忧伤。我感到轻松舒畅,甚至放松得有些有恃无恐。我常望着那月亮,数着那上面的阴影,就像天空上一只冻僵了的兔子守候这无边的夜已是千年。我还是感到欣慰,先前见到这轮明月只会用什么盘子、圆圈、甚至是烧饼来形容,但现在饱读诗书,语言词汇越发的丰富,我突然想背两句诗,或是写点什么,来咏叹这迷人的月色:



    ——“啊!你这一轮圆月呀,是这寂寥夜色上的一颗朦胧的眼……”



    “呵呵——呵呵,他在吟诗诶!”



    另一边漆黑的甬路传来了一个男人尖利的嘲笑声,惊吓得我几乎要掉头跑掉,这时又听到一个女人在小声说话:



    “你怎么一点也不懂得欣赏呢?”



    定睛看去,那对男女便起身从阴暗中走出,路灯下一只猥琐的手在那女生的腰间婆娑,最后还使劲儿地捏了下那凸翘的屁股,便顺势地一拍,“快跑,这里有野狗!”



    ——那女生竟然是余芳!



    从此我郁闷了。听说余芳军训后又打听过我的电话,我当时不免欣喜地以为她真的看上了我,见到学校超市里整齐摆放的手机,还差点一狠心买了去。我想象着我们的关系从一条短信开始绵延发展下去,甚至一想到她不知道怎样能接近我时的那种愤恨和哀怨便暗自欣喜得意。但今天她那样情愿地被个丑陋的男生猥亵着,所有的美好也都被无情地撕碎了。我那时总是天真地认为,如果一个人心有所属,即使不是守身如玉,至少也要等上一段日子,但我不过是个幼稚的傻子。这样我苦闷了好几,晚上也很少出去了。那晚我躺在高高的床上,呆呆地看着胡生的电脑,见他抻着脖子赏得出了神,烟灰已经落在了键盘上。



    “胡哥,我想问你个问题。”



    “啊?——快说。”他不回头仍对着屏幕。



    “……你说那个金发女人那么的漂亮,她真的愿意吗,她是怎么想的呢?”



    “什么,她爱他妈怎么想的就怎么想的!”他点了下鼠标回看那女人丰满的胸脯。



    “难道,她们就一点羞耻都没有吗?”



    胡生一下子暂停了画面,那老汉刚出来就被卡在了门外,回头惊讶的问:“什么,羞耻?”



    我说的更直接了:“这不下流吗?”



    胡生爆发了:“你怎么这样山炮!我看她们不但不下流反而很高尚!这也是一项事业,一个工作,你看她们多卖力,一点也不偷懒,都是真刀真枪的!她们的奉献避免了多少强奸!离婚!犯罪!她们为社会做了多么大的贡献你都知道吗!你这样的光棍难道就一点都不感恩吗!”



    我几乎被气晕过去,像个卫道士一样地大声呵斥:



    “难道一个整天光着屁股勾引别人的女人会高尚吗!”



    “——难道一个装着不想看又总会偷着看的人就不羞耻吗!”说罢胡生便使劲的合上本子,叉腰而立,直直地盯着我,好像是要打架。



    我惊呆了,感觉胡生好像说的确实有些对,至少是道出了部分真理。而且他竟然把我一碗水看到了底,戳中了我的害处。但我仍不服气,因为他不尊重我。我大声地说:“放心好了,你珍藏的宝贝我以后一眼都不会看。”从此我们的关系便一天坏过一天乐,我们常冷眼相对,互相很少说话,但他背后却不闲着,他说我是春师的首席“lowsir”,甚至说我是边疆来的,性情怪异,而且性取向可能不明,男生女生都要小心提防。同时他不在自己床下看片,而是跑到对面的床下,或者干脆就是坐在床上,得意地让打着亮光的本子壳闪着我,有时还会挑衅似的故意把烟头扔到我的床下,还不忘轻蔑地看上我一眼。



    “哎!干净人活得真累啊!”



    我隐约地感到我们早晚会扭打在一起,但我有些胆怯,因为自从那次重伤了小胖子后,我已经是做了10多年的文明孩子,都已经忘了怎样去打人,而且我有些害怕,因为他比我壮,朋友也多。虽然大概我不会怕疼,挨上几拳头也不会哭出来,但是我怕被打败,因为我受不了倒下去,别人发出的嘲笑,那会让本就羞涩的我更觉难堪。我越发地想起叔父,想起大黄,为什么他们就能不畏强敌,总是那么的凶猛勇敢,为什么只不过挥舞几下拳头又不会死人,我就这样的畏首畏尾!究竟是体内的野蛮被多年自怨自艾的忧伤稀释掉了,还是我不过是一只温顺的兔子,被逼到绝路才会送对手一个并不致命的咬痕吗!



    终于我们还是打起来了。一天胡生喝醉了酒回来,我正床上眯着,只听碰的一声,床板剧烈地摇晃了一下。



    “下来!”胡生猛踹我的床腿,满脸通红,一身酒气,指着便骂:“你说说你这个人,他妈的给你看你不看,我走了倒舔着大脸偷着看,键盘上黏糊糊的一片,是不是你他妈弄的,赶紧给我舔了!”



    “胡生!你再说一遍!”我立马端坐在床,心脏猛跳、拳头紧握,羞臊到极度愤怒。我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胡同,又见到那个不可一世的胖小子,我要痛揍他,让他脸上也一辈子挂着伤疤!



    “我再说一百遍,快他妈的给大爷舔干净——你这个大lowsir!”



    “我操……”



    我一下子冲下床,重重地把他扑到在地,只听“咣当”一个巨大的声响,他的头重重地撞在了铁皮衣柜上,留下一个硕大的坑。他竟没死过去,反倒一下子醒了酒,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扯拽我翻滚着就要起来。他很有劲,就像那胖小子一样的有力,我太瘦弱了,眼看就要被他翻过去了!



    我绝不能输!大黄,你要是能附我体内该多好,好让我能狠狠地教训这疯野狗!



    “大黄!大黄!”我噙着泪大声地呼喊着它的名字,便死死地压着那醉鬼,他喘不过气来了,大口地咳嗽,但他还是要挣脱我了,那身子竟已经转过了一半,眼看就要起来了,他太强壮了。



    “你他妈更黄!假正经的山炮!”



    “哐!”



    ——终于他还是再也起不来了,他没死,只是半昏过去了,但是眼眶破了,开了个大口子,烟灰鲜血和成一片,就像世贸大厦的幸存者。就在他将起身的一刻,我抄起了桌上的一个烟灰缸狠拍了下去。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不管怎样变换时空,有些事情终归要像走马灯一样往复轮回。我只有用这种办法才能打败强敌,而且同样也会闯了大祸,就像10多年前一样。



    第二天,导员把我叫到办公室臭骂,说胡生的父亲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局长,是不会轻易罢休的。我便把胡生的言行还有电脑里东西全都抖搂了出来。导员只说,胡生却不对,但我太偏激,最终过错还在我。他便要找家长,我只好说自己是一个一没父母,二没家的野小子。他又要监护人的号码,我便说连监护人都没有。他愤怒了,猛拍着桌子大叫:“你什么意思,这么唠嗑就没意思了,知道吗!”他要把我交给系里处分,说可能会被开除,我一下子大哭了出来。但他要我回去哭,过几天还要找我谈话,但为了防止我再伤害室友,我不能在原寝住了,只能先到楼上大三寝室打地铺。这样在大三师哥的指点下,我给导员送了五千块钱,最后又赔了胡生八千块的医药费,没有记过。然后便又回到高一寝室,但放假前我被调到了楼下。胡生缝了5针还有些轻微脑震荡,休息了两个月快考试才回来。



    这样大一第一个学期还没完,卡里便只剩下了不到8万块,我猛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发誓以后绝不打架。可我并不后悔,认为能痛揍胡生,这一万多块花得也值了,我打算最迟下个学期便出去补课或者打工,这样损失的钱很快就会回来。但我也感到自己需要改变,虽然还会恨胡生,但却要感谢他。他不虚伪很率直,从不掩饰自己粗鄙的爱好和本能的需求,先前我鄙视,但现在是敬佩,他比我活得真实,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很多东西并虽然下流但却并不可耻,只不过偏执的人总要琢磨给它包上美好的外衣,然后才能心安理得地享用。我想我不会再固守内心那些虚伪的高尚和单纯了,而是要努力让自己堕落下去,因为只有这样别人才不会对我误解提防,只有这样我才不会成为异类,只有这样才能融入这个校园。带着这样的心情,我搬出了原寝,来到了四楼,住进了号称“死亡之寝”的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