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神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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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横店的日子

    一

    小时候,经常在电视新闻里看到某某明星在横店拍戏。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横店是一家店铺名,还在想它到底是卖什么的才能叫“横店”。后来,等我微微懂点事情,也才知晓那是一个城镇,有着“东方好莱坞”的美誉。

    本来我应该是与这无缘的。大约还是喜欢明亮璀璨吧,我来到横店当了一名临时演员。

    “江南一镇”,初来乍到,就看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壁上刻着的金色大字。好生威武霸气,恐怕在古代只有天子都城才能拥有的吧。

    二

    我按照从网上搜索到的信息,先是租好了房子,因为手头很紧,就选了一所比较便宜的,接着办理了暂住证。然后等第二天下午才去演员工会申请了演员证。

    我坐在演员工会的一间会议室里。墙壁上贴满了那些追梦者的照片,他们都已经算是半个圈内人了,在小范围内有着名气。

    我遇到了一个大哥,大哥来自河北。大哥说他爱唱歌,爱表演,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当一名演员。“王宝强当初就是一草根,通过当演员实现了逆袭。”大哥如是说。

    像大哥这样的人有许多,多到我望不尽,数不完。他们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口里提到最多的就是三个人:王宝强,赵丽颖,周星驰。

    我每每听到,都不忍打断热情洋溢的他们,但心里仍旧说道:“王宝强他在少林寺习武七年;赵丽颖通过选秀节目得到冯小刚的青睐;星爷他是科班毕业的,与他一起的还有梁朝伟,吴镇宇!”

    演员证拿到手了,也加了群演微信群。我和大哥一同出去,边走边加了微信好友。临别时,他问我:“小伙子,你多大了?”我:“十八。”大哥:“才十八啊,没想到你比我小十一岁。”

    大哥已经二十九了,还没女朋友,也没有一份正经工作。

    三

    “最大的抗日根据地”。据说,横店每年杀死的鬼子连起来能围绕地球三圈。听上去像是个段子,亲身经历过后,才觉得有点这意味。

    第一天拍戏,演的就是鬼子。可我却非常兴奋,我从来都是羡慕那些能在电视剧内能身着古装,头戴发套的人的,觉得他们能参演一部电视剧或者电影,参与并见证影视剧作品的制作,那是何其的幸福啊!

    但当衣服发下来时,似乎所有的美好都仅仅只是泡沫,一触就破。

    衣服很脏,一股汗臭味隔老远都能钻进鼻腔。大夏天,一堆苍蝇围着衣服嗡嗡地转,让人耳鼻都不得安宁。

    我想问剧组场务,能不能换一件,但还没来得及张口,一群比我要来早得多,已经拍过很多戏的“演员老师”们却各自迅速地穿好了衣服。

    “临时演员老师”,我所听过最多的一个很有内涵的称谓。

    到底是老师呢,还是临时呢,还是演员呢?

    想起周星驰电影《喜剧之王》里,“其实我是一名演员。”

    星爷说出那句的时候已经早已成为星爷了,但听上去仍旧是无比的心酸,饱含无奈与苦楚。

    而像在横店拍戏的群众演员,临时演员更是比星爷当初还要卑微,凄惨许多。

    可能大家真的只是小人物吧。

    在我读高中时,一部名叫《我是路人甲》的电影横空出世。

    由香港著名导演尔冬升历时三年筹备,全部主演都是由横店临时演员担任。讲述的也是横店群众演员们的故事,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

    真的很好,很美。所有剧中人都是剧外客,剧中他们实现了各自的抱负,剧外他们也在尔冬升导演的帮助下离理想更进了一步。

    可这只是昙花一现,空中楼阁。

    现实是横店每天有三万群演,一小时十块钱都没有活干。

    四

    “抹血、高温、超时、盔甲、磕头、躺尸……”这些都要加十块钱。对于一小时十块钱的群演来说,他们都是巴不得天更热,演死尸,穿盔甲。

    高晓松说他母亲曾语:“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但网友却更喜欢这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明天和后天的苟且。”

    我穿上脏臭得到戏服,八月的天热得像是在火葬场,每时每刻都有人中暑晕厥。

    场务从一开始叫我们穿上衣服起就没考虑过要我们脱下来。只是在不停地说着“马上拍,很快好,最后一条”……

    从来都说马上拍,却要等到几小时后;很快好又要拍几小时;最后一条,最后一条,记不清他到底说了多少句最后一条了。

    为了一小时十块钱,却要顶着三十八度的高温,穿着厚实的戏服,在太阳底下跑前跑后,而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收工。

    头一天,足足拍了十二个小时,到晚上八点钟,导演才喊结束。

    我回去,想放弃,但我很缺钱,于是决定再干几天。

    第二次的通告是在明清宫。没错,一比一比例,按照北京故宫原型一模一样打造的明清宫。所有电视剧里面看到的皇宫都是在横店拍摄的,因为故宫并不让剧组驻扎。

    这次演的是一名士兵,电视剧名叫《江山记》。

    盔甲真沉,里面的布衣服好闷,但有了上一次的经历,我也懒得抱怨。

    导演喊群众,群众就得上。群众是砖,哪儿需要往哪儿搬。

    导演又拿着喇叭喊群众,要我们上城楼,我们一群刚坐到地上的人极不情愿地起身,走走停停爬上城楼。

    “那些个小鲜肉,大明星,根本就不会来,只会抠图抠图,还拿那么多钱!”一名群演破口大骂。

    却没几个人理会,大家都被烤得死气沉沉,快成焖肉了。

    上了城楼,大家按照导演的口令一排站好。接着,一个穿着紫色龙袍的年轻男子从屋内走了出来。

    他站在人群中心,官员,锦衣卫簇拥着,仿佛世界的主宰者。

    我近视,没戴眼镜,恍惚间,并没有看清他的脸,就兀自地站立着,充当守卫。

    “喂!快看!”一旁的朋友捣了捣我的胳膊,探了探脑袋。我再次顺着他的视线方向看去,眯着眼,努力地看清楚“皇上”的长相。

    “啊?冯绍峰!”我长大了嘴巴,转过脸,对着刚提醒我的那人笑了笑。

    五

    苦涩的日子里头,一点甜味也能让人觉得美滋滋。可把一粒糖放进黄连水里,得到的还是苦水啊。

    我的房租是三百元一个月,按理说只要我一个月能接十个通告,就可以苟活于世了。

    但万万没有料到,上天似乎觉得我受苦不够多。于是我加入了一个几乎没有通告的群演微信群,另外每个月都要支付一百元的移动套餐费。

    无法想象,一百元对我来说是一天拍戏十小时的工资。

    我已经很久没有戏拍了。因为群里面的通告实在太少。每次通告一出来,所有人一起发名字报戏,很快名额就满了,等我发完,已经没我的份了。

    冥冥之中,真的可能福兮祸所依吧。我潦倒地躺在床上,通告来了,像往常一样发了名字,就闭上眼睛,也不抱什么期望。可这次却报上戏了。

    我激动地起来,第二天很快到了集合地点。可这些天的枯寂,让我忘了今天是交房租的日子。

    拍戏的时候,房东来电话,要我续租,我并不差他钱,因为是续租,要交的是下一个月的租金。他却给我来了十几个电话,我正在拍戏,根本没法接,直到下午才回拨给他。

    他上来就是一通劈头盖脸的大骂,自然我不敢争执,我还得续租。

    我好言说尽,各种哀求,只为了一席之地。但房东却不理会,只是自顾自地对我痛骂着,要我交钱续租。

    我手机里没钱,已经很多天没有经济来源的我靠着啃一包五角的辣条艰难度日。我只能等回去与房东当面解释。

    好吧,我心里万次祷告,祈求导演大发慈悲,能快点收工。

    雪上加霜的是,导演拖到了傍晚。当收工时,已经六点。乘剧组公交车回到我所住的街道又花去两小时,已经八点。走到住处,我的房东早就把门锁给换了。

    我欲哭无泪,手机也没电了。

    我找到手机店里,恳求让我充会电。手机刚插上电源,我立马就给房东打电话,房东却悠闲在外,不搭理我。而我的手机此时还根本充不上电。

    等他回来,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我去求他开门,然后他继续骂着我,好像我欠他几百万似的。可我只是房租到期,要续租而已。

    房东要我滚!

    我说开门,我行李还在里面。

    房东先生十分“客气”地说道,你哪有行李,全是垃圾,都丢垃圾堆里了。

    我乞求他让我再住一晚,顺便告诉我行李扔在哪了,我身份证、眼镜还在里面。

    房东要我结算水电费,让我滚去别的地方住。

    晚上十一点,我身无分文,手机没电,身上因拍戏而臭不可闻,脸上被化妆师抹得污黑。

    我像是个垃圾,然后我在垃圾堆里不停地翻找着我的行李。

    每找出一件,我都无比的开心,我曾以为赚钱是件最令人开心的事,但那刻,却觉得东西没丢是最令我开心的。

    我找回了沾满污秽的,恶臭扑鼻的衣服,背包,身份证和眼镜。

    然后我去附近一家我经常去买泡面和辣条的小卖铺,希望能充会儿电。

    店老板瞪了我这个刚从垃圾堆里出来的垃圾一眼,说:“这儿只卖东西,不能充电。”

    我还是去了较远的手机店,插上电源,手机一直显示是百分之一的电量,我暂时借着电源,先后向五个同学微信视频。

    终于,有一位借了我一百元。我去旅馆,花了八十八元,洗了个澡,顺便把和抹布一般的衣服也都清洗一遍。

    我躺在床上,对自己说,这只是个开始,以后的磨难更多。不要哭,不要哭……

    我最后还是回家了,失魂落魄的。横店是属于明星的,你我终究只是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