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史评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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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 奔袭大梁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二月,刘邦乘田荣起兵反楚之机,利用韩信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翻越秦岭,袭击陈仓(今陕西省宝鸡市东),重挫从废丘仓促率军驰援陈仓的章邯部主力,而后连续作战,分兵略地,水淹废丘(今陕西兴平南),章邯兵败自杀。汉军还定三秦。二年(前205年),针对“齐、楚军胶着于城阳、楚都彭城空虚”的良机,刘邦果断率军出关,发使者将“项羽杀害楚怀王”之事遍告天下诸侯,并亲自为义帝发丧,约会各路诸侯共击楚之杀义帝者。之后,一举收服魏王豹、河南王申阳、韩王郑昌等山东诸王,在洛阳大会诸侯,一时间声势巨大,聚集诸侯联军达五十六万之众,分路三路,合击楚都彭城。

然而,项羽在政治、军事空前孤立的情况下,又一次表现出了其天才般的军事指挥才能,利用楚军大部分兵马佯攻齐地,自领三万锐卒,迂回联军侧后,快速迫近彭城,占领了彭城的门户萧县,并择机突袭刘邦率领的诸侯联军。决战之时,羽又故技重施,选择各支部队的结合部,进行穿插,直刺汉军腹心,令其指挥系统全面瘫痪。突然出现在联军面前的楚军,战斗力极具震撼,一时间虚实难辨。诸侯联军见刘邦中军被毁,以为楚军大至,也就彻底崩溃了。刘邦勉强率数十骑逃走。“彭城之战”使得刘邦遭到严重挫折。原来投向刘邦的诸侯此时又背叛刘邦,有的重回项羽麾下,如塞王董翳、翟王司马欣,有的则脱离刘邦,转而走向与其对抗,如魏王豹,陈余。项羽基本上扭转了孤立无援的政治局面,重新占据了楚汉战争的主动权。在楚军的一路追击下,汉军变得十分被动。幸而,韩信复收溃败之军与汉王在荥阳会师,萧何则发关中老弱未傅悉诣荥阳,方才遏制住楚军的西进态势,大败其于京、索之间,使汉军得以复振。

与此同时,魏王豹以探母病为由回到封国,封锁了河关,切断汉军退路,叛汉而与楚约和,对固守“成皋-荥阳”一线的汉军造成了致命威胁。汉王派郦生说服魏豹不成,遂任命韩信为左丞相会同将军曹参率兵击魏。此时,魏兵已占据蒲坂,封锁关河,试图以大河险川为屏障,迫使汉军强度黄河,再借地势之利,半渡而击,最大限度的消耗汉军,以求得最终的胜利。此计划看似缜密有力,但却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即魏军兵力过分集中于天险之上,国都大梁相对空虚。韩信正是紧紧抓住魏军这一缺点,采取“避实击虚”的策略。不与对手争夺河口的主动权,而是令曹参率大军假意与魏军对阵于临晋河口,作强渡之势,暗中遣汉军精锐于夏阳轻装减负以木罂巧渡黄河,奔袭大梁。魏军不得以,仓促分兵回救大梁,汉军乘势大破魏军,生虏魏王豹,灭魏设河东郡。

对韩信“奔袭大梁”的军事构想,近来有些学者颇有微词,以《史记》“淮阴侯列传”与“曹相国世家”的相关记载存在矛盾为由,判定韩信奔袭大梁是一次失败的偷袭,而曹参挽救了汉军的被动,否定韩信作为军事统帅的指挥能力,且司马迁在《史记》的“淮阴侯列传”中对于韩信多有浮夸之意,欺骗了读者二千余年。然则,飞刀认为,这些学者之所以有如此看法,不仅说明了作者有刻意标新的嫌疑,而且也体现了其不谙军事的一面。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军事领域,大多以“奇正”作为指挥的因素,“奇兵”的出动即可用于打击对手,也可用于牵制对手,而对方的被动分兵部署,又能够为我方提供机会。我方则可利用对方的瞬时兵力空隙或各支部队的结合部,进行穿插突进,或直捣对手中军指挥系统、令其指挥瘫痪,或分割对手诸部、各个击破,或焚粮断道、令之不战自乱。因此,韩信当时以“奇兵”巧渡夏阳黄河,奔袭大梁,是一个重要的战术牵制,强制调动对手,令其主力不得不分兵回救,使得对手被动而又仓促地进行临晋河口的兵力重新分布和整合,曹参正是利用这一的机会大破魏军于临晋。此时,按兵不动的汉军主力又由一支“正兵”,变为了一支“奇兵”,给魏军以致命一击;而奔袭大梁的汉军“奇兵”,迫近大梁后仿佛又只造声势,变为了以佯动而诱敌回救的“正兵”。可谓是,奇正变换,巧妙牵制,战局纷繁,煞是好看,最终也造成了汉军的全线胜利。韩信作为一名战役指挥者,“奔袭大梁”的成功与否不该以其是否以奔袭部队攻克大梁为界定,而应以战役胜负为评判标准才更为客观。

同时,上述战例有力地印证了一个重要的军事原则——“致人而不致于人”。该命题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意思是说,凡先占据战场等待敌人的就主动安逸,后到达战地而仓促应战的就被动疲劳。所以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设法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所调动。唐代大军事家李靖对这一原则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兵法千章万句最重要者莫过于此。

该原则运用于实战,则是要通过利、害两个因素调动对手。诱敌以利,使敌方进入对我方有利的位置,或者离开对我方不利的位置。动敌以害,可使敌方疲于奔命,顾此失彼,消耗实力。而此二者的作用大小是不相同的,优先权也不一样。正所谓:以利邀敌,敌未必至,以害动敌,则敌必来。“顿挫”是中国象棋对局中常常用到的一种技巧,是一种特殊的运子战术,也是一种强制性的中间过度着法。即一方采用照将、要杀、捉吃等强制性手段,迫使对方进入不利于自己的局面或为己方赢得步数上的优势。此着法正是将“以害动敌,致人而不致于人”这一原则灵活地运用于博弈之中。

因而“以害动敌”是贯彻“致人而不致于人”原则的首要方法。调动敌人是为了更好的打击敌人,调动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打击和消灭敌人才是我们的目的。如何才能更好的打击和消灭敌人呢?孙子在其兵法中提出了“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攻其所不守”的“避实击虚”的策略。这里的“虚”并不完全等同于“弱”,其含义有三。其一,实体的弱点,表现为防守薄弱处、两军结合部等;其二,指挥者的心理盲点,表现为自认为防守严密的懈怠处、由于骄傲而产生的麻痹轻敌等;其三,要害之处,表现为敌人指挥所、屯粮处等,此类地方敌方虽是防守严密,但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打击成功,便可动摇敌人的整个部署和军队的信心。曹操官渡之战中夜袭袁绍乌巢粮仓,堪称此类战法之经典。因此,我们在实战中,就是要利用避实击虚的手段,佐之以利诱,不断调动敌人,使敌人疲于奔命,在运动中最大限度地消耗敌方的体力,消磨对手的士气,在形势有利于我方的情况下,伺机决战歼灭敌人,这就是我们坚持“致人而不致于人”这一原则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