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日巨奸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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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志:聪明一世,命终法场3

很快,梁鸿志的家属向南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复判,其理由如下:(一)出任伪职,志在救民保国;(二)与敌人订立各种协定,系争回权利;(三)坚敌军征收米及取回被敌刮去南京古物书籍;(四)对于汪逆之中政会从不参加,即参加亦不发言;(五)曾于民国二十九年输诚中央,报告敌方机密,并曾营救陷区政治工作人员;胜利后在先遣军工作,维持京沪治安,且于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向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自首等情,应在减免其刑之列,因而其不服原判,申请复判。

对于梁鸿志的申请,南京最高法院进行了反驳。很快,梁鸿志要求复判的判决下来了:首都高等法院特种刑事判决三十五年度京特复字第六四三号被告即申请人梁鸿志,男,年六十四岁,住上海毕勋路一○五号,原籍福建长乐。

右被告因汉奸案件经上海高等法院于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判决后,被告申请复判,本院判决如下左:主文原判决核准理由本件被告即申请人梁鸿志(以下简称被告)初在北京政府任国务院参事,参议院议员执政府秘书长等职,至国军北伐成功,定都南京后,息影杭州。民国二十六年八月间,中日战事发生之初,移居上海。厥后京沪相继续沦陷。政府迁都重庆,被告乘此时机,纠同温宗尧、陈锦涛、陈群等向敌通款筹设华中伪政权。于二十七年三日二十八日在南京成立,所谓维新政府,发表宣言,设置两院八部,统辖三省两市。被告自任伪行政院院长,总揽一切。改用五色国旗,主持议政会,招募军队,攫夺海关,并陆续与敌酋签订铁路、电信、盐务、银行协定,与敌合营华中铁道、电气、通信、盐业、轮船等公司及华兴银行。复与华北伪临时政府首领王逆克敏会商,于二十七年九月间成立伪中华政府联合委员会,共同发表宣言。同年十一月间东渡访问敌方军政首要人物,以资联络,归国后发表访日感想。迨二十八年四月间,汪兆铭背叛党国,潜来上海,筹组伪国民政府。被告与汪逆兆铭、王逆克敏数度磋商,后即于同年九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三日,先后以伪维新、临时两政府名义,共同发表宣言,响应汪逆主张之和平运动。翌年一月间在青岛开会,共同决定组织伪中央政治会议。三月二十日,又开会于南京,议决中日关系调整案及伪国民政府在首都正式成立,共同发表所谓还都之宣言,并伪国府政纲。同时伪维新、临时两政府宣言解散。被告改任汪伪监察院院长兼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至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因汪逆兆铭病故,陈逆公博继任伪国民政府主席,被告乃接汪伪立法院院长,至日寇投降为止,迭经被告供认属实,并有伪维新政府各院部职员表、特务机关卷、机要密件卷、华中电气通信公司卷、华中通信军事协定卷、中日条约周年纪念论文卷、宣传文卷内伪维新政府实录、伪铁道部外债借款、伪维新政府初周纪念册、和平反共建国文献、伪南京新报两周纪念特刊之记载及伪临时政府卷与宣传卷等证件,可资证明。其犯罪事实自属毫无疑义。……据上结论应依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件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一款判决如主文。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八日接到复判书后,梁鸿志知道死期已近,便在监狱里忙碌起来。他把自己以前在楚园里写的几十首诗整理成一册,取名为《入狱集》,把到提篮桥监狱里写的几十首诗整理成另一册,取名为《待死集》。

这天,梁鸿志正捧着自己的诗集,一边念着,一边发呆。

忽然,一名法警微笑着走了进来,要梁鸿志出去。

梁鸿志有些紧张,问法警:“是会见家属吗?”

法警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梁鸿志的神情才放松下来,他将自己的衣服整了整,换了双黑色布鞋,随法警走出了监房。经过走廊时脸带微笑,还向左右囚室中的囚犯们点头示意。可是一走出廊门,梁鸿志才发觉情况不妙。门外的岗哨比平时增加了一倍,且个个虎视眈眈,有几个还拿着枪指着自己的后背比比画画,像是在传授枪决犯人的经验,他顿时吓得脸色惨白。

梁鸿志放慢了脚步,他知道自己大限已到。

一名法官走过来,把梁鸿志带进了监狱前的小院子里,向他宣读了执行死刑的命令:“经奉最高法院转奉司法行政部令准执行,今天对你执行死刑。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梁鸿志已语不成调,小声说:“收到判决……书后,我……我……应该还可以抗……抗告。”

法官语气坚定地回答道:“没有时间了。我们是奉令行事,你如果还有什么话要写的,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

梁鸿志要来纸笔,给家人留下遗嘱:“余生平读诗书,尚知大义,不料从政,因而致今日就刑,此乃佛语所谓前生罪孽。死后速来收尸,并盼丧事不要铺张。附玉鱼一只,以为殉葬之用,物虽小而表示不忘师之意也。”

接着,梁鸿志又给蒋介石写了一封信,慢吞吞地用了一个多小时。没想到当年自己被蒋介石小瞧,恨之入骨,临死时却心血**给对方写信表白心迹,不禁哑然失笑。最后他将信交给检察官,还充内行地说:“我是懂法律的,执行时间未免太快。”说着还伸出手要与检察官握手道别,被对方拒绝,他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向刑场走去。

狱中按照惯例,在刑场上给梁鸿志准备了酒菜,梁鸿志哪还有心思吃。他对着酒菜发了一阵呆,便坐到行刑的椅中,闭上双眼,口中念念有词:“年到六十四,行步移法场……”执刑法警悄然走近,举起了手中的枪。子弹由梁鸿志后脑打进,从口腔穿出,脑浆、鲜血流了一地。

梁鸿志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气绝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