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象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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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一章:总统选举制度概览(4)

这种选举团制度经常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

批评之一,就是这种制度不能保证每个公民有平等的投票权。比如像怀俄明这个只有五十一万人口的小州有两位参议员,一位众议员,拥有三张选举人票,加利福尼亚这个有三千六百多万人口的大州也是两位参议员,却有五十三位众议员,拥有五十五张票。也就是说,怀俄明每十七万人一张选举人票,加州则是每六十六万多人才一张票。总的来说,选举团制度更加有利于那些人口稀少的农业州。

批评之二,就是"赢者通吃"的做法可能会导致在全国范围内得票少的候选人获得更多的选举人票,因而违反了多数选民的意志。在最近2000年的大选中,民主党的戈尔比共和党的布什多得五十四万三千八百一十六票。但是由于佛罗里达州的二十五张选举人票归了布什,所以得票少的布什反而赢得了竞选。类似的情况在1824,1876,1888年都出现过。

批评之三,是候选人为了争取选举人票,会将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少数几个所谓"摇摆州",而不去关注那些选民倾向比较稳定的州。比如宾夕法尼亚、俄亥俄、佛罗里达这些州,由于两党力量不相上下,每次选举中都会有激烈的竞争。这些州的选民的诉求也比较能够为候选人和公众所注意到。而像民主党力量强大的加利福尼亚、纽约,以及共和党势力范围的德克萨斯等,都是人口最为密集的大州,却往往被候选人所忽略。

批评之四,就是这种制度不利于第三党候选人以及第三党力量的产生。第三党候选人无论在选民中多受欢迎,得票比例多高,往往因为竞争处于不利地位而得不到任何的选举人票。比如1992年亿万富翁佩罗作为第三党参选,在全国得票百分之十九,却一张选举人票也没有拿到。

然而,这种选举团制度对于美国式的民主制度也起着非常重要的、正面的作用。

首先,美国在地理上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和诉求。美国总统必须照顾到所有这些地区,而不仅仅是人口集中的所在。如果采取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人口稀少的地区的选民利益就会遭到忽视。拿中国的情况来比喻,也就是说如果直接选举,贫困与人口稀少的西部地区就必然会被人口集中的东部地区完全压倒。平衡各地区选民的利益,是选举团制度的重要功能。

其次,"赢者通吃"的制度可以刺激选民的投票积极性。尤其是平时声音被忽视的少数或者弱势群体,在大选的时候很可能由于他们的少数选票能够改变整个选举局势而受到重视。比如,亚裔只占美国人口的不到百分之四。但是,在一个双方票数相差百分之一、二的州里面,亚裔的投票很可能就会决定整个州的去向。

总的来说,选举团制度相对直接选举制来说,更能照顾到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过的确也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因素。目前已经有不少团体和宪法学者提出了各种改革方案。但是,在美国这样一个以宪法为本的国家里,要改动宪法中规定的选举办法,恐怕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