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将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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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烽火里的尘埃(上)

    崇祯元年十一月,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王左,张孟达立农民军,次年开始造反,夺取大明关西诸卫,攻破宁夏卫,并在附近转战与明军周旋,企图消耗其精力,待到其疲乏之时,一鼓作气,兵分四路夺取大明政权。但,孙传庭与洪承畴与其正面战斗,不与之周旋,造成农民军重创,随后计划破灭。

    崇祯三年四月,北闯王李自成,命前锋王左,张孟达突袭西安,兵败,被俘,身死,孙传庭取得西安大捷,遂率秦军向西挺入,破北闯王李自成二十万军,夺回凤翔至岷州卫二百里里。败军三万,秦军无伤亡,孙传庭升迁兵部主事,右军副都督,榆林,宝鸡二镇总兵,立平阳候,自行招兵权。

    次月,李自成休战养军,退出宁夏卫,至西宁卫养军;后与南闯王高迎祥爆发冲突,二王分道扬镳,次月,南闯王多汉中,cd府,松潘卫,攻入湖广地带,率军八十万众,与湖广总兵左良玉,陕西布政司指挥使,三陕总督洪承畴南军爆发湖西大战,左良玉,洪承畴兵败,退军三十里守襄阳;洪承畴退军十八里守白河,遂不出军,败军五万人。

    崇祯三年七月,高迎祥称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永昌,招降北闯王李自成为婿,李自成封闯王,兵马大元帅,率众五十万人。大西国占地四川,陕西西部,宁夏,湖广西部,云南北部。

    八月,闯王李自成率军攻破岷州,一路攻破西安,屠杀城中百姓十七万,血流横河,尸横遍野,秦军大败,新三陕总督曹文诏举兵不出,榆林总兵孙传庭所部中套,败军二百人,退守潼关。

    如今,秦军再次出兵,欲夺西安,那个万芳繁华的陪都。

    此次出兵,孙传庭不用怕什么,后勤补给,什么都有,就差行军慢了点,否则孙传庭不待片刻就会举兵出击。

    倘若要说农民军多,为何还能够硬挺着,那便是农民军战斗素质差,一旦有了粮食,便不愿意在打战了,这也就是为何农民军境地遇难,便俞能够打赢,而如今他们在西安城里是吃好喝好,那么,到秦军发威的时刻便来了。

    一行人绕过了水家镇,急行军八里便是西安城,此处附近都有流寇,所谓的大西国士兵,那又如何。

    “停!!”一个士兵骑着马儿从前军向后军进发,一路高举孙传庭的旗帜对士兵们大喊,“停止进军!”马儿跑的飞快,一路向后。

    本如潮水般的脚步声顿时就安静了下来,只是大地还不习惯,掀起了滚滚的尘土,让兵士们好一阵扇风来。

    “将军,水家镇在此地以北,没有贼寇,倒是这个谭家村有,驻扎的莫有千人以上,许可能还有更多!”一个探哨气喘吁吁的站在孙传庭的身边对他传话道。

    孙传庭略微颔首,表示理解,那探哨见到便猫腰下去了。孙传庭又招了招手,身旁的将领们便都骑着马儿聚了过来,他迅速的开口说话,不让时间流走一点一滴,“老样子,他们在里头自然痛快,可百姓不是如此,还像上次那样,原地扎营,半夜进军骚扰敌军!此次设伏十六个包围圈,向南向北向西南在向西北,每个位置各设四个,贼军先锋张献忠必然来援,切记,与左良玉左将军通好信,敌军若是进军到西南的包围圈,就飞鸽传书!告知其可以从东南面来伏击,此次必胜,否取尔等头颅归矣!”孙传庭说话一丝不苟的认真,不过他的满面风霜让所有人都极为认真的听他说话,待他说完,所有人都齐声:“末将领命!”

    既然是老样子,所有事情便都像曾经一样,有条有序的安排下去了,每次战时的时候,秦军便分为前军,中军,后军,左军以及前军先锋队。前军,左军用意设伏包围圈,前军先锋队则战时由孙传庭亲自统帅,时刻用以发动冲锋,而后军则兼顾大军后部,以及侦察,后勤之事。

    从下午到晚上,大营便安札好了,而设伏的前军与左军此时此刻也动身了,两军一共五千人,见夜还没完全覆盖天空,他们出发了。

    前军往北处预伏,建造工事,左军往南建造预伏圈,后军也建立侦察队,向西安城探索了去,也有专门人士开始与湖广总兵左良玉建设沟通。

    入夜,前军左军已经全部抵达预伏圈,开始建筑工事。

    半夜,工事完毕,出动分支建立其余小队,建造小型预伏圈。

    深夜,所有工事完毕,军士们开始轮流守夜。

    夜过,所有人屏息而待中军的命令,附近的山林早已被他们探索完毕,只是一个夜晚,秦军便展示了战时准备能力的强大。

    这里的朝阳没有雨露,西安城的附近有着大大小小的密林,密林里还有着自然村落,只不过它们已然废弃了,里面不在住着什么人,只有满地的尸首与枯骨,还有猩红的,不曾退变颜色的鲜红血迹,一些房屋都被燃烧殆尽,也有房屋被燃烧一般的,还在风中飘零,一些木块带着黑,杂乱的扑撒在地上,他们还没有成灰,曾经的主人便已经成了灰。

    秦军都准备好,孙传庭也在中军也在等待着一个时机。

    西安城内。

    “哟,江姑娘,今日怎么了?画的这般妖艳,呵!卖艺不卖身?!你敢是说笑的么?”一个弱冠年的男子,穿着西安人才有的白色褂衣,一个人神色带着讥讽的坐在一处别情雅致的阁楼的门口,看着阁楼里梳妆台上的一位女子,这女子生的艳丽,美俏,是个小脚的女人,她眉目如珠点笔,好看的一痕点在了精致的鹅蛋脸上,额头很低,发际线也很下来,长长的黑发浓密的旁在头上,绿色的,挂着珠宝的发簪点着她的青丝穿过,杏眼横长,俏鼻高挺,朱唇贝齿,眉间还点了一个朱砂。

    看来还是个雏儿,这在盛行百年的飘香歌妓楼里已经很少见了,就像男子所说的,她着实是卖艺不卖身。

    男子的眉目也逍狂,邪气淡漠在里面,下巴很尖,就像是剑刃挂在了脸上,一张瓜子脸比女人的都还要精致,神色带着嚣张与讥讽的笑,嘴唇厚的,咧开着,露出一口的白牙,大眼看着女人的身子,不适时的还用红舌舔一舔牙口。

    “滚!登徒子。”女人刚放下眉笔,听到男子先才说的言语,不舒服的冲着男子叫骂了一句。神色里倒是没有不耐烦,也不皱眉头,看来是习惯了男人经常来找她。

    “嘿嘿嘿,江姐姐,那群贼溜子的眼可就等着你上台了,怎么,平日不见你画这么浓的妆,今日怎么想起这般打扮了。”男人继续说着,他站上了台阶,不在台阶下面,他的个子不高,只有七尺多,而甚至还要比他高些许,接近八尺,长腿被襦裙遮住,只露出被丝绸包裹的小脚,她还没有穿鞋。

    “哼!我若是不这么打扮,他们可就把我带走了,我总得保护自己。”她听见男人换了个词语叫自己,也欣然与他交谈起来,她这下穿了鞋,小脚滑溜溜的进了红色的布鞋里,她站起来,踱起了步子,一会儿又是拿过铜镜对自己的头发又是一阵的梳理。

    “啧,倒也是,你这模样比平时却是丑了许多。”男子上下点头认同她所说的,见到女人没说话,还在梳理头妆,他继续说:“不过你还是要小心点,那群丘八看上去挺饥渴的,一群死乱民,拿个破锄头非要老子喊他军爷。”后半句他嘟囔的说。

    “好啦,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你等会儿不还要上去唱戏呢么?”女人这回挥了挥手要赶他走,后面有转了个话题问。

    “那又有何妨,我不唱也行,妈妈有没有硬逼着我去唱,再说了,家父可是司马平安,我害怕她那个老女人不成!小爷就没怕过谁?”男人瞥眼向后一看,随即又撇开了嘴,“是吧?”他向女人问道。

    “是是是,司马宇少爷真厉害!哎,话说你爹富的流油,可为什么又要去从军呢?”她不解的问,放下了梳弄半天的头发,和铜镜,转过身来对准着司马宇。

    “呵!我哪知道,他若肯是把那家产都给我,我也跟他去从军,只是他不肯,还要我免着钱财与他去,那我哪里肯干,所以就跑到这儿来了,只是苦了我家的家丁和我那个弟弟,才十五岁就去吃苦了。”他边啧嘴,边说,还叹出了两个鼻息,对这些事情他确实很不满意。

    正当他话语刚刚说完,外头争吵声便起,一声盖过一声,都不还要一会儿,打砸声就传了过来。

    司马宇大叫一声:“坏了,打起来了!我得去看看,你呆这儿别动,等会儿别去了,我晚些日子过来找你!”说完,便急匆匆的冲了出去。

    “哎!”她还想叫住他,但是无果,对着司马宇瘦弱的背影微微的暖心一笑,便关上了阁楼的门,轻飘的一缕幽香吹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