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子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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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盗墓贼

    ‘海市’在‘蜃楼’的后面,就隔着一堵墙。那是一个由民居连通,搭造起来的大场子,除了能遮风挡雨,几乎没有任何装修可言,和乡野草市一般无二。

    虽然普通,但李绛却发现,这里的防备远比‘蜃楼’森严。

    你看那些穿着黑衣的奴仆,各个都拿着一杆小小的铁锤,锤上倒刺密布,在灯光下反射出莹莹蓝光,不用想,上面肯定涂了见血封喉的毒药。不止如此,他们的腰上还挎着手弩,要是有人捣乱,绝对会死的比猪还难看。

    侍卫们警惕地握紧了手里的横刀,李绛轻轻摇头,示意他们不必紧张。抬头看了看天,雨已经停了,阴云却还未曾散尽。

    李绛走了进去。里面很热闹,最中间摆放着四具大赌桌,一群人围拢在旁边,大声吆喝着。场子里最大声音就是这群赌徒“大、小!”的呐喊。

    在赌场的四周还有许多小摊,货物随意地摆在小几案上,任人挑选,卖家双腿盘膝,自顾自的喝酒发呆,也不拉客,神态悠闲至极。

    李绛来到最靠外的一个地摊前,那是卖古董的。卖家是一个精瘦的少年人,年龄并不是很大,看起来也就十七八九的样子,个子很矮,长相普通,基本上是那种放在人堆里就认出来的模样,唯一特别的,就是他那双仿佛夜猫子一样的小眼睛。在昏暗的光线里,闪烁着精光。

    他面前的小木桌上放着两尊瓷瓶,四五枚小件玉器,造型古朴,看起来年代应该相当久远。鼠目青年见李绛过来,放下手里用来取暖的小火炉,笑眯眯地盯着李绛,也不说话。

    李绛蹲下拿起一个金蟾吞云玉环,掂量了一下,手感沉重。他点点头,又将玉环放在灯光强的地方看,鼠目青年呵呵一笑,随手取来一盏油灯,给李绛举着,示意他仔细瞧。

    玉环质地纯正,品色上佳,雕工更是细腻非常。光凭这一点,李绛就能断定,此物必然是出自某位名匠大师之手。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玉环上有一股子浓郁的土腥味混杂腐臭的怪味。

    “东西不错,就是味道重了些!”李绛把玩着玉环评价道。

    鼠目青年笑道:“您一看就是识货的,小的也不瞒您,实话跟您说了吧,这玉环可是货真价实的秦货,从一位公主手上刚扒拉下来的,小的看您气度非凡,想必也是非富即贵,怎么的,您给个价儿?”

    原来是从地下挖出来的,怪不得会有这种味道。李绛心中了然,看着眼前这个猥琐的青年不由咋舌。盗人坟墓,不管哪个朝代都是重罪,被抓住,下场只有一个,死!

    这家伙既然敢在这里明目张胆地出售皇族陪葬品,就说明,他打定了不会有人找他的麻烦。“看来,这家黑市背后的人能量比他想象的还要恐怖啊。”

    李绛心如闪电,脸上却不动声色,他沉吟片刻道:“阴宅出来的东西,戴在活人身上,怕是不祥啊。”

    鼠目青年嘿嘿一笑,从李绛手上拿回玉环,放在木案上“您要是有这样的顾忌,那小人也无话可说,您请便吧。”

    他竟然不卖了!

    李绛微微错愕,随即就笑了“死人我又不是没见过,区区一件佩饰算得了什么,这东西我很喜欢,说吧,你要多少钱?”

    “您是小人今儿个的第一个主顾,也算是投缘,这样,我给您打个折,这个数,您看咋样?”鼠目青年伸出四个指头道。

    “四百贯?”

    “对,就四百贯,价不高吧?”

    李绛点头,他在宋国也曾和那些纨绔们玩过古董,故而很清楚这里面的道道。这样一件极品秦玉饰,若论真正的价值,没有一千五百贯,你问都别问。

    “这东西卖好了,最少也能值个千八百贯,你四百贯就卖于我,不觉得亏吗?”

    东西卖出去了,鼠目青年很是高兴,他坐直了凑过来对李绛神秘一笑道:“玉,不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可以染指的,放在身上只会招来祸端,这要是搁外面,小人就是扔了,也不会拿出来的。”

    玉者,国家神器也。按照礼制,除了皇族王候,一般人是没资格用的。当然,规矩是规矩,对于某些有钱有势的人来说,基本上没什么影响。只要不在人前佩戴,买来收藏把玩,那还是可以的。

    李绛微微一笑“你这人倒是知趣,这样吧,我呢,平生最喜欢收藏古玉,你如果有路子能搞来货,全都给我,价钱好商量!”

    鼠目青年兴奋地站了起来,随后又尴尬地坐下。他压低了声音道:“您这可是找对了人,在这一片,要说分金定穴,打地钻洞,我梁八若是第二,绝没人敢称第一,不信您去打听打听。”

    哦?李绛站起来看着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盗墓贼道:“这么说,你还是一个发丘中郎将?”

    自大夏南迁,神器易位,礼崩乐坏,四方诸侯征战不休。为了解决粮饷,有不少君王都会组织专门的盗墓队伍。

    这种队伍的内部人员皆被叫做发丘官,他们或多或少都掌握一点风水之术。里面的佼佼者甚至拥有寻龙点穴的本事,这种人通常都会被任命为管理者,也就是发丘中郎将。

    只是盗墓毕竟是一件见不了光的事情,这种队伍一般会在一方势力创业前期得到重视,而后淡化,撤换,甚至被绞杀。

    李绛之所以知道这些,一方面是因为他对这种稀奇古怪的秘闻很感兴趣,二来是有人曾经跟他说过此事。

    那还是在临安的时候。有一次大家喝酒喝多了,宋国宰相桓玉的小儿子桓北平偷偷对他说,宋帝刘煜之所以能以惊人的速度崛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手底下有一个叫温九的盗墓贼。

    此人尽得寻龙之术真传,找墓盗墓的本领已到化境。在他的帮助下,刘煜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积攒了一大笔钱粮,这才招兵买马,成就了如今的丰功伟业。

    然而,刘煜大业已成,为了确立自己正统皇帝的身份,他抹掉了一切有损他声望的事物,盗墓头子温九首当其冲,有人说,温九被赐毒酒自尽,也有人说温九事先打了地洞,在皇帝准备收拾他的时候,跑掉了,自此下落不明。

    当然,这种事关皇帝的秘闻,桓北平自然不会无根据的乱说,很大可能是他听他宰相老爹说的,李绛觉得可信度还是相当高。

    有时候,一个人想要成就大事,并非只需要智慧的文臣,勇猛的将军,还要许多有独特本事的奇人异士。盗墓贼自然也算。

    误打误撞,在这个地方能找到一个了解寻龙术的人,不得不说是一个惊喜。所以李绛就起了试探的心思,倘若此人真有寻龙的本事,用一些手段使其为自己所用,还是值得的。

    梁八听李绛称呼他为‘发丘中郎将’,罕见地有些不好意思,他干笑两声道:“顶多就是一个发丘官,中郎将不敢当。”

    “那你知道温九吗?”

    梁八猛地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问道:“您也知道温天官?”

    “你说呢?”

    “小人从小就是听温天官的故事长大的,对他老人家的本事钦佩万分,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拜到他的门下。说了也不怕您笑话,小人本命叫梁富贵,就为这个,小人改了名,他老人家叫温九,我叫梁八,听起来是不是像师徒?”

    李绛哑然失笑,这就是偶像的力量。精明如梁八,在听到自己的偶像之后,也变成了一个孩子。

    “我姓姚,名含玉,住在金风苑,这件玉环你先给我包好,等下就随我去取钱吧。”

    “得嘞,我这就给您装上。”

    李绛笑着点头,动身向‘海市’里面走去。

    唐秉晨十分不解:“公子,您为何对一个盗墓贼这么上心啊?这种人寿阳多的是,您如果想要,小人随便给你找十七八个,保证比他强!”

    “嗯?十七八个?寿阳的盗墓贼这么多吗?”

    “呃...”唐秉晨自知说漏了嘴,他嘿嘿笑道:“大牢里就有啊,待到秋后才会一并处置,一年攒下来,怎么都会有几个。”

    “爷要盗墓贼干甚,就是觉得那小子有趣,多聊了两句。”

    “哦...”

    李绛不愿和唐秉晨继续讨论盗墓贼的事情,唐秉晨也不好自讨没趣,一行人转了一圈,每个小摊上都转一转,问一问,一圈下来,李绛对这个黑市的规模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家‘海市’所售货物之丰富,远超李绛的想象。不止是兵刃,武功秘籍,就连长着三个脑袋的蛇这种罕见异兽都有,更让他觉得满意的是,这里可以买卖情报,更能雇人行凶!

    “这么大的一个马蜂窝,要是捅了,不知道会不会很有趣呢?”李绛嘴角露出一抹危险的笑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