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子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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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西北望 射天狼

    南国春风乍暖,北地白草仍寒。

    李绛站在船头上,眺望远山。视线尽头层峦叠嶂,眼底山腰处可见青烟袅袅,许是山里人家生火煮饭,如非不是,他又怎会闻到粥米香?河水滔滔,撞击在船舷上水花四溅,竟似骇浪破石之音。

    “转过那个像鹰嘴一样的弯就到清云峡了吧?”

    刘谟站在他的身后,漠然地点了点头“那是鹰头嘴,埋骨之地。”李绛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他“何解?”

    “清云峡扼守巢水咽喉,易守难攻,从此南下,一日五百里,只需得两日就能到达临安门户——历阳。同样,若是溯流而上,速度虽然慢些,仍然能在七天之内抵达汝阴,只取襄城,进入北方腹地。

    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历朝历代,为了争夺这座险关,死的人不计其数,尸体从清云峡顺流漂浮,转过鹰头嘴时,就会被拍到岸上,鹰头嘴经常被死尸堆满,甚至巢水都被截断改道。”

    “将整条河阻断?那该有多少尸体?”李绛咋舌。一将功成万骨枯,尸堆如山,流血漂橹这种事情,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里,还真不算夸张。

    看着眼前那片草木旺盛的平滩,他只觉得脊背发寒,怪不得那里的花草如此旺盛,嗜血食骨的东西能不长的好吗?

    李绛没有继续追问,因为他很清楚,埋在这里的尸骨中也有宋人,而且数量不少。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李绛的衣摆都被水花浸透了。船转过鹰头嘴,视线陡然开阔,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座如刀从中间劈开的山峰,如剑直插云霄,巢水翻卷着浪花从中间的峡口穿出。一座坚城屹立在峡口两岸,好似一头洪荒猛兽,居高临下,俯视着苍生。

    “这便是清云关?”李绛心中震撼,对刘谟说的那句‘埋骨之地’,不由有了一层更深的体会。

    “公子,我们到了吗?”绿水柔声问道。

    “是啊,到了这里,可就彻底离开大宋了,舍得吗?”李绛顺手将绿水揽进怀中嬉笑道。

    “公子去哪我们就去哪!”绿水声音有些颤抖,却很坚定,青梅也是一般反应,李绛哈哈大笑将青梅也拉了过来“本公子临行前曾问过很多人,可是愿意跟我走的却只有你们两个,你们说,你们是不是很傻啊?”

    “才不是呢,那些人虚情假意,只是喜欢公子的钱,我们可不是!”

    青梅羞赧道:“公子不计较我们出身青楼,出资赎身,诚心相待,我们早已将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给了公子,哪怕公子要我们死,我们也心甘情愿。”

    一番话说的李绛柔肠百转,他各在两人的脸上亲了一口笑道:“怎么会呢,有你们这样的美人服侍,我用手捧着还来不及,岂会让你们去送死?”

    绿水抬起头眨着水汪汪的眼睛问道:“公子,我们去晋国不会被野人吃掉吧?我听说他们都喜欢吃人...”

    李绛无言,两个敌对的国家对峙,互相抹黑是无法避免的。北方的晋人说宋人是酸丁,羸弱无力,只会吟酸诗,南方的宋人骂晋人是蛮子,喜欢吃人。

    南酸丁,北蛮子,实在是说不清楚谁对谁错,不过绿水既然有这个担忧,李绛不能不给她一个解释“放心吧,我是晋国的皇子,没人敢吃你们的。”

    “那公子也不要吃人好不好?”

    “这个...得看情况,像他这样又臭又硬的木头,本公子是绝对不会吃的,但是,像你们这样的美人儿,我恨不得现在就吃了你们,啊哈哈...”

    李绛得意地大笑,两个小姑娘被‘吓’的花容失色,惊叫着跑去船舱收拾东西了。刘谟嘿嘿冷笑两声“你这小子虽然混账,不过不始乱终弃却也算得上是一条汉子,这两个女娃都是好人,肯随你回晋,但愿你莫要相负啊。”

    “说你是木头你还不乐意,我欢公子的名头你以为是白叫的?真心跟我走的女人,我当然会好好待她们。那些庸脂俗粉有眼无珠,小爷我这一去,那可是堂堂皇子,吃香的,喝辣的,荣华富贵,伸手拈来。

    待在豪华的王府内享福不好吗,非要住在那个漏风的破楼里,整日和一群虚情假意的纨绔周旋?实在是可悲的紧啊...”

    李绛越说越气,越气就越是郁闷。

    刘谟一脸鄙夷“蛮族胡子哪懂风花雪月?膻味冲天的王府不待也罢。”

    “老刘,你儿子刘衍文和我是拜把子兄弟,整日称兄道弟,你骂我是蛮族胡子,那你儿子是什么?”

    一句话说的刘谟哑口无言,他冷哼一声就不再多言。李绛笑容可掬,看着越来越近的清云峡,他叹了口气,转身走到刘谟面前张开双臂。

    “做什么?”

    “抱一下吧,山高水远,此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逢,故人一场何必如此见外呢?”

    刘谟蠕动嘴唇,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见他不好意思,李绛索性主动抱住了刘谟。

    周围的甲士见到此情此景,也不由唏嘘,只是看到刘谟背后贴的那张纸条时,他们的脸就变成了茄子色——我是刘衍文他爹,我欠李绛三百贯。

    ***

    刘谟彻底发狂了,他拿着那张‘欠条’质问李绛“这是什么?”李绛摊了摊手“如你所见,欠条啊,这底下的签名画押可都是刘衍文的。”

    “那逆子借钱,为何要用老夫的名号?”

    李绛无奈地叹了口气“上元佳节你儿子一晚豪掷万金,在红袖添香的缠头榜上位列第一,如杏姑娘都被惊动了,亲自喂菜斟酒,啧啧,在场之人无不羡慕嫉妒恨啊,你以为这些钱是从哪来的?”

    刘谟一把揪住李绛的脖领“老夫是问你他借钱为何要用老夫的名号?”

    李绛指了指一边脸憋的通红的甲士“你儿子无赖啊,他的名声早就臭了,除了你,整个临安恐怕就没人不知道的。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就跑来找我借钱,说什么他把他娘的家传簪子给当了,要是不赎回去,我可能从此就看不见他了,说的那叫一个心酸,本公子宅心仁厚,想借钱给他,但又怕他不还,想到他平生最怕的就是你,所以就出此下计。”

    刘谟想了想,狐疑道:“那你为何不早点拿出来,现在来消遣老夫吗?”

    “看来老家伙怀疑我居心不良啊...”李绛席地,躺在甲板上,透过五指看着天空道:“你儿子知道我要回去,从此杳无音讯,人间蒸发了,就连我的送别宴都没有来,实在是让人心寒啊...”

    刘谟将欠条扔给李绛“既然如此,就找他去要吧,这笔债,老夫不认!”

    李绛拿起欠条,放在太阳底下看了看,随后撕成了碎屑,放在手中被风吹向八方。他淡淡道:“算了吧,我借给他钱,就没想着要回来,他不来送我,想必是不愿见故友离别,他之所以写这张欠条,怕也是为了让我交给你,公事再重要,好歹也要回去看看自己的儿子啊,他没有母亲,这些年过的太孤单了些...”

    几句话说的刘谟虎目泛红,自己一心牵挂国事,不是在皇宫就是在军营,很少回家,对他那个儿子确实没有怎么关心过,想到他以弄臭自己的名声来吸引自己的注意力,刘谟的心好像被揪住了一样。

    从来只有情难尽,何事名为情尽桥,自此改名为折柳,任他离恨一条条。

    欢宴散尽,分道扬镳,你向南,我往北,各自踏上未知的归途,从此两不相见,这是多么浪漫的情怀?只是为什么要依恋,为什么要恐惧呢?

    是时候说再见了。让往日的一切和那张欠条一样,随风而去吧。

    李绛这样对自己说。

    巢水上接淮水,下达长江,水网密布,上游河段流过庐江郡内群山,被汇集成一条,由于水量大,地势高,所以,当巢水从清云峡泄出之时,就便的愈发湍急。

    船到了近处,方知清云二峰之险峻,山回路转,连云叠嶂,两只雄鹰在绕着山峰盘旋,啼鸣悠扬。

    崖壁由于常年被水冲刷,光滑且绮丽,水流如龙,拍击在石岸溅起无数朵白花,倘若有人不慎从山崖上掉落,怕是不消片刻就会被带到数十里开外,不会有半点活命机会。

    高亢雄浑的号角声,战鼓声在峡谷里回荡不歇,待船到达城池一里外时,就有穿着乌甲的士卒用铁勾将船拉到岸边。

    “恭迎九皇子殿下归国!”

    士卒单膝跪地,给李绛见礼,李绛点头,还没让他起来,那士卒便转身向清云关方向跑去,李绛愕然,在大宋,上位者不发话,他们要是敢起来,这就是死罪,更何况是一位皇子?

    不过这些他倒不怎在意,整了整衣服,刚抬起脚打算进城,大地突然颤动起来,号角声便的愈发急促,城关打开,一队队全副武装的甲士从城门口出来,迅速在门前列阵。

    一辆高大的木车出来了,上面挂着一面很大的黑底红纹旗,上书一个‘薛’字,笔走龙蛇,嚣张异常。

    车上站着一名将军,身后有背插五色旗的传令兵,车下还有一队手持斩马刀的威武大汉,里三层外三层,将整个大车围的是水泄不通。

    “击鼓,进军!”将军拔出腰间令剑,沉闷的鼓声响起,最前面的持盾军卒一步一停,向李绛等人逼近,一边走,一边高呼“恭迎九皇子殿下归国、恭敬九皇子殿下归国!”

    一股令人窒息的杀气扑面而来,让人胸口发闷,李绛脸色有些异样,不禁偷瞄了一下刘谟。

    很明显,晋军这是在向宋国示威!不过这股子气势倒真是可怕,至少,在宋国,李绛从来没见过这样训练有素的军队。“恐怕也只有传说中的北府军才能与之媲美吧?”

    护卫李绛回晋的士卒共有一百零七人,皆出自禁军,由大宋禁军统领,奋威大将军刘谟带领,此时看到晋国森然军阵,有不少人脸色苍白如纸,开始打摆子,要不是他们的统帅还在前面站着,怕是早就开始逃了。

    刘谟脸色阴沉,牙关紧咬,他大喝一声“拿弓来!”立刻有亲兵送来一张大黄弓,只见刘谟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啪!嗖!一只箭矢破空而出,高空之上,一个黑点降了下来,落在军阵前方。那是一只翼展足有两臂的黑头鹰!

    李绛倒吸了口凉气。刘谟刚才的动作极快,几乎是在电光石火之间,还不等他反应过来,高空上的雄鹰就已经被他射了下来。

    弓弦仍自颤响,刘谟的右臂也在颤抖,表明他此时的怒火是如何的旺盛。

    晋兵军阵立刻停了下来,薛彻脸黑的几乎能拧出水来,原想着今天好好震慑一下宋国护卫队,没想到反被刘谟将了一军。

    “雕虫小技,也敢在本帅面前卖弄?”他怒喝一声,伸手取过亲卫所背的强弓,看着在天上不断盘旋凄鸣的另外一只雄鹰,一箭三矢,弓成满月,三声轻响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发出,鹰唳划破天际,羽毛纷飞。

    黑鹰就落在先前那只被刘谟射下来的老鹰的不远处,三支破甲锥呈‘品’字型,穿透了老鹰的后背,将其牢牢钉在地上。

    刘谟能开五石弓,射雄鹰,的确算得上是箭术了得,但和三箭连珠,仍有余力的薛彻比起来,高下立判。晋兵军阵士气大增,山呼海啸般的声音震耳欲聋:“万胜、万胜、万胜!”

    “都是猛人啊...”李绛双眼放光。看了看刘谟,又看了看薛彻,突然对这种箭无虚发,百步穿杨的家伙充满了敬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