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香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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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地重游

方以民套了两匹马,带上了风干肉,准备离开。

他回首望着这个熟悉的地方。已经二十年了,每天,他都能看见这个雪山环绕的盆地,还有那个蓝色的湖泊。整整二十年前,他作为逃犯,被一头狼追逐着来到了这里,被人们收留下来。他恍惚觉得这二十年就是黄粱一梦,不管是这里的人们,还是达娃,甚至包括自己的孩子方明觉,都是虚幻的。

但在这虚幻中,他已经老了二十岁,从一个对世界充满了幻想的年轻人变成了两鬓斑白的老人,不要忘记,他已经五十岁了。他感觉这一生什么事都没干就过去了。

他和众人打过招呼,对着儿子说了句“等我回来”,就匆匆离开了。骑到湖边时,他向达娃所在山洞的方向拐过去,去看了一次达娃。达娃的皮肤已经变成了褐色的,由于皮肤的干缩,嘴巴显得突出并且微张着。他跪在达娃面前,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相信达娃能够通过心灵理解他。

下山后,凭着二十年前的记忆,他踏上了归途。由于带了两匹马,可以轮流换骑,比起当年来时感觉轻松了不少。一路上,他都在想自己如果碰到外面的人,应该说什么,会不会遇到麻烦。

出乎他的意料,现在的藏北竟然有人了。在第八天的时候,还没有到当年那个圆形的湖泊,他就碰到了一个开车的汉族人。

那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略显肥胖但并不过分,穿着灰色的旅行装,戴着一顶藏帽。但令方以民印象深刻的是,这个人举手投足间带着整洁的气息。这个人的举止恰好说明时代已经变了。

那人看见方以民,挥了挥手。从手势来看,那人把他当做牧民了。方以民脸庞黝黑,头发很长,留着胡子,穿着也是当地的风格,看上去已经彻底融入了高原。

“什么事?”方以民用汉语问道。从那人吃惊的神色看,他没有想到方以民的汉语会这么好。

“车坏了。”

故地重游“这个车是哪个单位的?”方以民问道。他骑马环绕着车走了一圈,车门上没有写哪个单位。

“这车是我自己的。”那人说。

“就是说,所有权归你,对吗?”

“是啊,是我买的。”那人惊讶地说。

这句话给方以民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心里想,王石林是不是也开上了自己的汽车?

“现在每个人都有汽车了吗?”

“每个人?”那人疑惑地问。

方以民点了点头。

“不是,只有个别人有汽车。大部分人骑自行车。”

从那人的态度中,方以民感到自己的问题很幼稚。对于别人是常识的问题,对于他来说还是新鲜事。为了避免引起对方的怀疑,他没有再问自己的问题,而是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的车坏了。你能带我到班戈县去吗?我从那儿可以买到汽车配件。”为了加强话语的分量,他还说:“我的食物只能吃三天,而这里半年不会来一个人,在遇到你之前,我还以为自己会死在这儿。”

方以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就像自己当年遭遇的情况那样。他问道:“班戈县怎么走?”

“你不知道班戈县怎么走?”那人惊讶地问。

“不知道,上马吧,你指给我,我会送你去的。”方以民把一匹马的缰绳递给了汉族人。那人从车上拿了个小旅行帐篷,又拿出一些饼干,装在了一个小背包里,笨拙地跳上了马背,跟在方以民的左侧。这里还属于无人区,除了他俩,方圆几百里没有别人。

“你的名字是什么?”方以民问道。

“钱伟江。”

方以民觉得名字有些熟悉,他扭头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对方。他想起来了,在父亲的来信中,曾经提到的过一个青年也叫这个名字。那个青年时常去父亲那儿请教问题。

“你来这里做什么?”

“旅行。开车旅行,在这儿可以看到不少野生动物,藏羚羊、野驴、黑颈鹤,还有很多。我不知不觉就离开了公路,到了这没有人的地方。结果车坏了。”

“你是北京人?”方以民从他的口音判断。

“我是山东人,但已经在北京居住了三十几年。”钱伟江递上了一张小卡片,方以民知道那叫名片,上面写着那人是律师。在方以民看来,律师的出现是一件好事,证明现在是法制社会。

半天后,方以民已经了解到钱伟江的个人情况:他是“革”前最后一批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在父亲的单位工作。“革”结束后,他考取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改行从事法律,现在已经是北京有名的律师。也正因为这样,钱伟江才能买得起汽车,抽出时间来到西藏长途旅行。在这么遥远的地方,遇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父亲的熟人,让方以民感慨世界之小。

方以民一直没有问关于父亲的情况,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那人似乎也感觉到方以民有些神秘,但出于礼貌并没有多问。

当晚,他们宿营的时候,方以民终于想出了自己的新身份。当钱伟江问他为什么汉语这么流利的时候,他回答,自己很久以前在北京学习过,因此汉语不错。后来,他被分配到西藏南部一个边境小镇上工作,所以对于藏北并不了解,对于其他地方的发展也不了解。从钱伟江点头的情况看,他相信了方以民的话。

“你以前工作的经济所我还去过。”方以民随口说。

“是吗?”

钱伟江高兴地说,“你去那儿干什么?”

“参观。是你们那的一个人邀请我去的。”

“谁?看我认不认识。”

“他姓方……叫方叔夜,对吗?有这个人吗?”

“我知道。就是他。”那人激动地说。更激动的是方以民,他马上就要知道父亲的消息了。

“那个人很和蔼,很好,我现在还记得他。”他小心翼翼地问,“那人现在怎样了?”

“他已经死了很多年了。”钱伟江说。

他拉住方以民的手问道:“你怎么了?”

“我突然感到有些不舒服……可能是这些天太劳累了。不过你继续说吧,那人怎么会死了很多年?就算他现在还活着,也只有七十多岁。”

“他没有熬过‘革’。”钱伟江遗憾地说,“如果他熬过了‘革’,将会是全国第一流的经济学家,我们现在的所有政策他都预料到了,在那个年代,这一点太了不起了。”

“为什么他没有熬过‘革’?”

“也许因为他太优秀了,天妒英才。唉,一言难尽。”

“他的骨灰在哪儿?”

“不知道。”

“你能帮我个忙吗?”方以民问,对方点了点头,“你回去打听一下,看还能不能找到他的骨灰或者墓,如果能找到,就替我献一束花。我记得他是个好人,非常好,我希望他在天上也平安。”

夜里,方以民以习惯了开阔空间为由,执意独自睡在一块大石头背后,不进钱伟江的小帐篷。一离开钱伟江,他把袍子的一角深深地塞进嘴里,直达喉咙,避免自己的哭声被人听见。

两天后,在班戈县城外,方以民和钱伟江告别。这时他已经到达有人居住的地方。方以民手中捏着钱伟江的名片。这两天来,他和钱伟江谈了很多,感觉到钱伟江是个正直的人,留着名片也许用得着。

到这儿,已经有了公路,方以民下一步是要骑马去藏北的中心城市那曲,在那儿把马卖掉,乘汽车离开。

一切比他想的顺利,在公路两边,过几个小时就会碰到一批牧民或者汽车,还有帐篷搭起来的小茶馆。两天后,他到了那曲。他发现,人们已经开始使用一种叫身份证的东西,这张小卡片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但查得并不严,方以民遇到的时候,总是说忘记带了,他的藏族人模样也没有受到怀疑,哪怕是藏族人,也认为他是本族的。

在那曲,有人在收金砂,方以民拿出了一小袋小颗粒的金砂。他不敢把大块的金块拿出来,害怕引起麻烦。加上卖马的钱,继续接下来的行程已经是绰绰有余了。他上了去往西宁的汽车……

几天后,一个陌生人来到了青海光明农场的遗址,来回地逛着。

这里已经变成了废墟,农场撤掉了,青年们也早走光了。在原来的农场大院里,那一排排的房屋现在已经空了出来,窗户上的玻璃全部碎了,只剩下少量如尖刀般的碎玻璃,地面上全是钻石碎块一样的玻璃渣子。

陌生人来到一个房间。那儿本来有两张床和两个柜子,现在却只剩下一堆垃圾和尿迹,还有半寸厚的尘土铺在地面上。陌生人还能看到地面上有一个土坑,那儿或许放过什么重要的东西。

在一间房子的外面,还挂着一个褪了色的牌子,只能依稀地辨认出,牌子上写着“保卫科”。陌生人进了保卫科旁边的那间小屋,小屋的门已经没有了,屋内也是空无一物,只有背面墙上有几个日久形成的小洞。

在大院的正中央,或许男男女女们在这儿烤过全羊,跳过舞,但只是或许。当时间把这里变成废墟的时候,如果是个陌生人来,就连这里是否住过人都变得不确定了。西域的那一个个古国,楼兰、高昌、米兰、龟兹……也不过就是这样形成的,只是年代更久远罢了。人们在谈论古代的遗址时,很少想到曾经有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在那儿生存过,又消失了。

这个男人穿着藏族人的衣服,看上去有五六十岁。他缓缓地走着,仿佛要用眼睛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不肯遗漏任何角落。

大院里没有人,没有牲口,也没有其他动物,陌生人只好走出大院。在大院之外的路边还有一排房子,看上去也没有人了。就连那条路,也由于年久失修,显得破破烂烂的,估计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归于尘土,连是否存在过也不得而知了。

但就在这时,陌生人突然发现有一个烟囱升起了冉冉的青烟,这说明那儿还有人。他连忙向着那个房间走去。他显得很激动,因为那个房子正是陈锁住过的地方,难道他还在?

他推开了门,门内有两间房,陌生人进到了里屋,看见了一个老人,像是有八十多岁了,任何人看他第一眼,就感觉他只不过是在等死罢了。

“你是谁?”老人问道。

“扎西德勒,你好。”陌生人说。他的话带着非常浓厚的藏音,老人听了他的话,再看了他的穿着,立即明白这是一个藏族人。

“你是谁?”他再次问。

“我叫俄沙尼玛。这里只有你吗?”陌生人说。

老人咳嗽了两声,点了点头:“他们都走了,都走了……没有人还留在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在等死。”

“你的儿子呢?”

“不要提他,我没有儿子。”

陌生人从老人的话里听出来他是有儿子的,笑了笑。他已经确认这就是陈锁,果然是他。“这里除了你真的一个人都没有了?那你靠什么吃饭?”

“他们让我看守这个院子,每个星期给我送一回东西。可我连饭都做不动了,很快他们就找不到人看院子了。”

陌生人望着老人的屋子,连忙把活接了下来。他熟练地往炉子里加干牛粪,去门外的水缸里打水,又帮老人用高压锅煮了一把面条。老人静静地看着他干活,充满了感激。

“你来做什么?”老人问。

“我找一个人。二十年前,一个青年住在这里,曾经救过我的命。我以为这里还会有人。”

“救你的命?”

“是的。我家住藏南,有一次去西宁办事,车坏了,遇到了狼群,一个叫方以民的年轻人正好路过,他用枪赶跑了狼群……”

老人突然打断了他的话,问道:“那是什么时候?”

“二十年前。”

“他怎么跟你说的?他说他住在这儿?”

“他说是光明农场的工人。还叫我有空到农场来做客。”

“他拿着枪?”

“一把手枪。”

“哦,”老人松了口气,“同志,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方以民活着时的消息。”

“他死了?”

“死了。我猜,他应该是先遇到了你,救了你这个同志。那时候他在逃跑,可是不能对你说,就告诉你他是光明农场的工人。”

“他在逃跑?”

“是啊,说来话长,我就只告诉你,他被人诬陷了,抢了把枪逃跑了。逃跑的路上还救下了你。”

“他后来怎么样了?真的死了?”

“死了。后来,有人在草原上发现了一具尸体,头被啃得面目全非,胳膊只剩下一只,肝花肠子一点儿都不剩,是被狼咬死了。我们这里有人认出来,那半个人就是方以民。”

“这么说,他被狼咬死了?”

“是啊,如果他当初不救你,说不定能剩下子弹打狼。可这也是命啊,人都死了几十年了,别内疚了。”

老人欷歔着吃起了面条,一直等他吃完,才继续向陌生人谈起方以民。看得出,有人来和他聊天,他很开心,什么都愿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