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如我有几人
字体: 16 + -

第2章 梨花开,故人来

    骠骑营校尉李虎符觉着自己应该是领了个好差事。

    当今圣上登基十一年,大夏朝治下不说是百姓人人安居乐业,但也称得上国泰民安,偶尔有南边的蛮子闹腾起来也属于疥癣之疾,冬春之际青黄不接的时候蛮子入侵疆界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军部的大佬在朝堂上为此打破了头——国朝承平已久,这等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军功,谁不想要?

    往往挥师轻轻一触,那些脸上画着莫名花纹的蛮子便会一溃千里,从空旷的原野上钻回南边那潮湿闷热不堪的林子里,顺便丢下几百个带着草环插着标识的人头和无数的辎重财物。班师回朝之后再上下打点一番,请那些人老成精的文人学士们润色之后报上去,表明作战之勇猛,战果之辉煌——之后就是一桩泼天的富贵。

    当然,与风险和收益相对应的,每年寥寥数个领军出战的名额往往被那些将门世家所占去,他这样一无背景二无资历的小小校尉,在梦里都不敢去想这样的好事。

    而现在,他接到命令,去捉拿偏远县城里窝藏的几个蛮子奸细。

    李虎符已经开始回想起是上上次的喝酒,他斗胆卖弄了几句书中的兵法,讨了卫将军的欢心,还是曹副将看自己有勇有谋,想把女儿许配给自己。

    至于任务能否完成,他自忖,无人能逃得过玄甲骠骑营的铁骑。

    盛京一战后,当今圣上深感骑军之重要,录家世清白体格健硕军中儿郎十万,加以仔细筛选,着四十斤精炼玄甲,每日操练,得壮士万人,又遍选天下马场,取长风州红缨马三万匹,此马通体乌黑,唯有马尾鲜红如血,驱策飞驰时有如枪上红缨乱舞,故而得名红缨。一万儿郎,三万红缨,组建成军,却取了个奇怪的名字“不识”。名曰不识,天下却无人不识,建军以来大小逾百战,南蛮西戎,无不望风披靡。

    白昼行军,至夜扎营,盔甲锃亮,军纪严明。换马急行六百余里,整日里都是硬得像石头的炊饼对着水,李虎符不禁想念四大街天兴楼的酱牛肉了。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一路行来,并没有出什么岔子,一颗一直提着的心也慢慢收了回去。

    从一个出身贫寒的底层士卒爬到今天这个位置,李虎符当然不是毫无心机之辈,哪怕看起来这次出行,像是朝中有人看中他有意提拔,但他依旧留了个心眼。

    什么样的奸细,需要动用百骑“不识”?

    泼天的富贵,到泼天的大祸,也只不过是一念之间而已。

    名为云起县的小城就在眼前。

    功名富贵,唾手可得。

    所以说,他应该是没有看到横卧在地上那个满身伤痕的少年,亦或是,看到了,但视而不见。

    大军出行,玄甲如墨,旌旗如林,岂能为一个小小少年止步?

    但这一刻,颠覆了数十年人生观的一幕,就发生在他眼前。

    胯下那匹牙口三岁,正当壮年的红缨可以越过丈二高的土墙,他手中的骑枪曾槊穿过北地蛮族的重甲,然而此刻一人一骑却好似落入琥珀之中无力挣扎的小虫一般动弹不得,马蹄高高跃起,随后便凝固在了那少年面前三尺的空气之中,万钧之力在一霎间消弭于无形,从极动到极静,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烦闷欲呕。

    空气粘稠而又沉重,如山如岳,压在肩头。

    李虎符的一颗心开始往下沉,渐渐到了底部。

    “非人力所能及也……”他心中大概泛起这样的念头,随后又很快地被按了下去,不敢再多想。

    …………

    远处丘陵上穿来一阵清风,好像忽然间有什么凝固的东西破碎开来,亦或是原本死气沉沉的事物鲜活地动了起来,保持着定在半空姿势的骑军开始缓缓后退,动作似曾相识,如同一刻钟之前的慢动作回放。

    “终于,回来了啊。”叶落轻轻感叹了一句,不去看眼前森冷的铁骑,却偏过头去,打量着四周的景物,秋阳烈日,山丘河流,枯草枝丫,以及身下黄土飞扬的道路,神情喜悦而又安详。

    这是他的前世,他的故乡。

    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碌碌十数年,皆成梦幻。

    十六岁之前,他是小城云起县里一等一的公子哥,鲜衣怒马,飞扬跋扈,十六岁之后,他是穷困潦倒的穷酸书生,靠着婚娶丧事为人写帖识信为生。

    读书不见功名加身,做工手无缚鸡之力,家徒四壁屋陋舍空,能与言者无二三,就在叶落以为此生再无出头之日时,一道剑气带着他,来到了那个名为地球的地方,孤零零地过了二十多年。

    靠着那道剑气,仅仅二十余年,叶落就修成了地球上数百年都未曾出现过的剑仙,又花了数年时间,破碎虚空,找到了回自己故乡的道路。

    至于为什么不留在地球,叶落很赞同地球历史上那位西楚霸王说过的话“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

    ……

    江南道上的冬夏格外漫长,春秋仅于其间作聊胜于无的点缀,往往夏日的酷暑还未褪去,枫叶黄了几黄,冬日的湿冷就随着来自帝国北方的凛风肆虐开来。

    然而暑气浓厚,湿漉漉的燥热不停从腋下,额头以及胸腹处涌出的时节,李虎符只觉得北地荒原上的刮骨钢刀一刀刀砍进了他的骨头里,浑身如坠冰窟。

    他想要后退。

    胯下的战马也想要后退——宝驹通灵,本能提醒它,眼前的人很危险。

    “今年……是哪一年了?”

    那个衣衫破碎的少年这样问道,只是问题在常人听来很有些可笑。

    “这么恐怖的实力,谁能将他伤成这样……”李虎符这样想着,武人的尊严让他霎时间甚至有些跃跃欲试,然后下意识地想要开口说道“元和……”

    他没有吐出接下来那几个字,怀中层层衣裳包裹下的令旨突然变得有些滚烫起来。

    帝国的军队,很大意义上代表着朝廷的脸面。

    脸面不一定是某些人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但一定是朝廷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百骑“不识”为一个少年让路,大夏四周虎视眈眈的诸雄会如何想?为了这张脸面,朝堂上的那些大人物一定不介意牺牲区区百余骑任务失败的骑军。

    李虎符的右手往后紧握成拳,最后看了一眼身后的同僚,然后狠下心去,用力一挥——过了今天,很多人,或者说他背后的很多人,包括他自己,可能连炊饼也吃不到了。

    百余骑开始缓缓后退。

    “放箭!”李虎符嘶声大吼。

    “放箭!”传令小卒憋红了脸,声嘶力竭地拖长尾音。

    黑漆漆的箭矢划破长空,精钢打造的箭头在阳光下反射出令人心悸的光芒,近百支狼牙长箭呈环形攒射,落向少年周身。

    铺天盖地,似乎无处可逃。

    叶落抬头望向上方呼啸而来的箭雨,摸了摸鼻子苦笑了一声。

    最前方的箭矢已经近身。

    李虎符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的少年,直到如蝗群一般的箭雨将其完全淹没其中,紧绷的肌肉这才松弛下来,几个目睹眼前一幕的士卒悄悄松了一口气,握着军中制式黄杨硬木弓的手缓缓放松,只是手心已完全被冷汗浸湿。

    没有人认为那少年还能活下来,这样的密集攒射之下,北地蛮族那些身披重甲的勇士都要饮恨当场,更不用说眼前身躯单薄的少年。

    就算是天人转世,也该死无葬身之地了吧?

    但是就如同那些卑微小人物的梦想一样,这个平凡而又庸俗的世界上,大抵还是有些奇迹的。

    ……

    无形的气浪从叶落四周扩散开来,站在那里的少年身上爆发出璀璨的光线,那一瞬间的光芒甚至比头顶的太阳还要耀眼——无形的剑气从那些晶莹剔透的穴窍中激射而出,锋芒毕露,令在场所有人裸露在外的肌肤都隐隐作痛,轰然的剑鸣声犹如九天神雷,在一刹那甚至盖过了城外连绵不绝的海潮。

    小县城里,寥寥数位勉强可以称得上是剑客的用剑之人,这一刻都发现腰间的长剑嗡嗡作响,兀自颤动起来,似在喜悦,在朝拜,如同凡间的臣民跪拜君王。

    春风忽然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成百上千的箭矢从头部被破开,箭头凹陷,乌木黑漆的表皮向外破碎,枝蔓横斜,露出中间白色的内芯,丝丝缕缕绽放在空中,如同盛放的梨花一般,纯洁无暇,美不胜收。

    真乃人间盛景。

    叶落伸出手去取了一朵梨花,拈在手中,抬眼望向马背上见到的那第一个故乡之人,不仅没有半分恼怒,反而觉得心情格外地好了起来。

    一个少年突然被抛到全然陌生的世界,孤苦无依形影相吊,遍尝人间心酸冷眼之后,有朝一日能够回到家乡,会是怎样一种感觉?

    不胜人间一场醉。

    那些年一个人吃的汤圆,一个人尝的粽子,一个人掰的月饼,一个人听的爆竹,一个人看的烟花,大概只是醉了一场,梦醒之后他就回到了故乡。

    李虎符呆呆地望着九月授衣时节里如同春天一般山花烂漫的繁盛景象,揉了揉眼睛,使劲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老乡,你说这梨花美不美。”叶落眼里带笑。

    没人理他。

    “老乡,你要去云起县是吗?我给你指路。”黑发少年说着一指李虎符胯下那匹红缨:“这匹没力气的劣马就当工钱好了。”

    叶落努力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想要说服眼前的校尉,由他带路前往二里开外已经可以看见城头打盹守卒的云起县。

    李虎符心痛地看着叶落伸手去拉马缰。

    那马不肯走。

    少年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然后狠狠瞪了一眼过去。

    ……

    小城云起县门口由西向东,黑发少年叶落牵着垂头丧气的红缨,嘴里哼着活泼欢快的曲调,东瞧西望,笑得像个孩子。

    “梨花开,故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