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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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夜凉如水

    夜,夜凉如水,月美如酒。

    美酒醉人,凉水醒酒,那人是醉还是醒?

    在示剑城中,至少有四个人,他们必须是清醒的。

    因为不清醒,他们就得死!

    没有人想死,想死的都不是人。

    他们是人。

    童老六这个人有个毛病,他从不沾女人、不沾酒,但他爱赌,可他不能算作一个赌徒。他之所以这么爱赌,是因为他就是靠赌发家的,他现在家中也有一亩三分地,一些闲钱。

    一个爱赌的人怎么会有这些固定的财产?那是因为童老六还有另一个毛病,他怕老婆。一个懂得持家的老婆知道怎么管好一个爱赌的人,他老婆知道童老六是靠赌发家的,所以赌已经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了,要他不赌无异于夺去他的命,可又不能让他把家产全部输去。因为十赌九输,甚至十输。所以他老婆每个月都会固定给他一些碎银,让他敞开赌,最好让他全部输光再回来。

    因为赢了还想赌,输了也没钱再赌。

    这天童老六又揣着老婆一粒一粒捡给自己的碎银来到如意赌场。刚过完年,如意赌场的生意就兴旺了起来,远远的霓虹微微闪烁,如意赌场是示剑城少有几家率先使用电力的店铺。可“如意”的“意”字之下少了个心字,也没人会修,便一直将它搁置在那里,但这并不影响赌徒们满怀着信心掀开竹帘,走进嘈杂的人群,试试今天的运气。

    赌场的跑堂见是童老六来了,忙上来招呼,因童老六是赌场的常客,每个月都会来,这种人便是赌场固定的摇钱树。

    “童爷,咱今天玩什么,小店新进了一批天地赌博机,刺激得紧,童爷要不要试试?”

    童老六看也不看跑堂,把大氅一敞,朗声道:“牌九!”

    童老六总是爱玩牌九,因为牌九简单,简单的东西通常直观,直观的东西往往能给人带来最强烈的刺激。

    还因为童老六的右手有六根手指,叫老六的人未必都排行第六,还可能是因为他们有六根手指。玩牌九的时候老六就能把自己的右手光明正大地亮出来,展示给别人看,仿佛在赌博上,多指的人占有优势似的。

    童老六的确有优势,他来如意赌场通常是赢多输少,而他会把赢得的一分一厘都交给自己的老婆,因为他知道,钱在自己手上是留不住的,自己不是真的想要钱,而是享受那个开牌时未知的过程。

    跑堂刚把牌九桌上的散客清走,老六就大摇大摆地走到赌桌前,伸出他的六指,押上全部的银子。

    老六总是这么豪爽,因为押得越大,开牌时提心吊胆的刺激感就越强烈。

    庄家推牌的时候还是不免赞了句:“好个老六,我就喜欢跟你这样的老哥对赌。”

    老六皱着眉头道:“别废话了,发牌吧。”

    牌来。

    老六伸出自己的六指,把一块骨牌紧紧地攥在手里,用他多出的那一根手指一抹,就知道了是张天牌。

    老六笑了笑,他已有了七分胜算。

    世上有两种人最可怕,第一种是认真的人,另一种是运气好的人。老六正好是这第二种人。

    牌又来。

    老六又用那多出来的一根手指一抹,长六红黑十二点,不是张天牌却是什么?

    双天,老六已经赢了九成九了,除非对方是神仙。

    可惜对方不是神仙,对方连稍稍有运气的人都算不上。

    庄家正待翻牌,老六已看到对方是地牌配高脚七牌的地高九,这赢的不是一点半点。突然赌场中寒光一闪,嘈杂的人声中只一声刀锋的厉响,老六感觉自己的右手微微发凉。

    低头时,老六才发现自己手里的骨牌已沿着自己那第六指的形状被刀切成了长条形,手没有握的其他部分已“笃笃”地落在了赌桌上。

    “老六,别赌了,楼将军有请。”

    直到被削去的骨牌在赌桌上滚定,才有个面无表情的人从阴影中走出。

    老六本来还欲为来人打搅了自己这一场胜赌而发火,但一认清来人的脸,老六忙收好自己的六指,恭敬地道:

    “什么地方?”

    “二月初一,黄昏楼,记得把手洗干净。”

    周勺最爱在颠了一天的锅之后去万花楼颠一颠其他的东西,他也喜欢在闻了一天柴米油盐的味道之后去万花楼闻一闻其他的气味。

    锅里的东西是死的,但万花楼里的东西却是活的,厨房里的味道是刺鼻的,万花楼里气味同样刺鼻!

    周勺自己是个厨子,但他却不怎么吃自己做的菜,因为自己的做的菜虽然合胃口,但却没人陪自己吃,所以再好吃的菜尝起来也索然无味。

    他喜欢吃饭时有女人陪在自己身边,这时,他吃的不仅仅是菜了,更是那个可口的女人。

    周勺每次去万花楼都有个习惯,那就是点来的姑娘的**必须大,必须要大过自己的手,他总说:“有的姑娘的**摸起来还没我蒸的馒头摸起来舒服。”

    除去这点,周勺还要求陪他的姑娘身上一定不能抹脂粉,必须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味道的。因为他总怕刺鼻的工业脂粉香会让他的鼻子不再灵敏,示剑城第一大厨周勺的鼻子可以说是价值连城,为了一时的欢愉而损失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这买卖可不值得,周勺虽是个厨子,但他的头脑比一般人都要聪明。况且那些对普通人来说好闻的工业脂粉对周勺来说只如下水沟里的呕吐物一般难闻。

    在女人身上可以称作好闻的味道,他这辈子只闻过一次,但那并不是脂粉的味道,而是那个女人的体香。

    周勺这天在万花楼用过晚膳,一个如蜜桃一般丰满的姑娘已在一旁等候多时了,她按着周勺的要求没有抹任何脂粉,周勺凑上前去,只闻到阵阵肉香,她连衣裙胸口上缝着的扣子好像锅中清亮的油滴,随时都可能绽开。周勺两只如锅铲一般的大手已经从姑娘身后伸到她身前,由慢至快、又轻到重地用着力。

    周勺揉馒头的功夫可是一顶一的,可这评价并不常从他的同事口中说出,反而更多是他曾玩过的女人,对他的技艺有着更深的印象。

    周勺刚欲解开那蜜桃般姑娘胸前的扣,只听一丝轻响,姑娘的连衣裙从胸口一直开裂到底,那连衣裙本是棉布做的,裂口却如雪纺绸般整齐顺滑。

    那姑娘还以为是周勺施计令自己的衣服破开,便双臂抱在胸前,娇媚地用屁股顶了一下周勺男人的部位,娇嗔了句:“混蛋。”

    不知何时姑娘面前已经站了个面无表情的人,他面无表情地说道:

    “周勺,别玩女人了,楼将军有请。”

    周勺忙把姑娘推开,恭敬地立在原地,问道:

    “何时何地?”

    “二月初一,黄昏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