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缘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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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断案

“何人发笑?”县令愠色喝道。

    “大人息怒,是在下发笑。”灵宝应声走上前去。

    虽然灵宝一直站在堂下围观人中的前面,但由于刚才县令的注意力都在告状之人的身上,因此对灵宝县令没太留意。

    儒雅潇洒,气度不凡,卓尔不群……,似乎任何溢美之词放在这位身上都不为过。感觉眼前这个人大有来历,县令在告诫自己不可造次的同时,不动声色地问灵宝为何发笑。

    灵宝坦然道:“大人,刚才在下笑的是,区区一件耕牛死伤案,却让大人如此地费神。”

    “什么!这么说,你有公平合理的断法?”县令不假思索地问。

    灵宝一笑点点头道:“大人,刚才这两个人的争执我已听到,双方谁都不肯退让一步。我看这事是不是可以这样,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两家分肉,伤者两家共养,待伤养好之后两家共用。”

    “这个……”县令语塞,暗思这么简单的断法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好!断的好,这样才公平。”围观之人有不少人叫起好来。

    只此这一件事情,县令便对灵宝的才智刮目相看,无奈是在县衙的大堂上,对灵宝的身份、来历和背景不好细问。

    县令将惊堂木再次一拍,问堂下跪着的两名男子对灵宝的这个裁定服是不服。

    别看围观之人认为灵宝的断法非常公平,可这两名因牛斗架而打官司的男子却不这么认为,他们都有一种不如意的感觉。剖析原因,乃是他们两家此次都受了损失,而按他们当初各自的想法,就是已有的损失最好全部由对方来负,可见人心是多么的天生自私。

    虽不如意,却又觉得再没比这个判法更公平的了,两名男子在向县令叩头口称“大人英明”之后,起身各自带着他们的家人回去。

    一件不大却不易裁定的官司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是第二件,可见当官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轻松。

    第二件官司的原告和被告,就是刚才在街上拉扯争辩往县衙来的那两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们是一对连襟。一年前,被告向原告借了三吊钱,讲好一年后归还,现在到期了被告却赖着不还,后来被追得紧了干脆来个不承认。

    灵宝观察原告和被告的面相,见原告看着忠厚老实,而被告的脸上浮着一股奸猾之气,心里于是有了底。

    “原告,本官问你,当初你借钱给他,为何不让他立下字据?没有字据,本官依何让他归还你那三吊铜钱?”县令威严平静地问。

    按理,对这种没借据却来打官司的钱财纠纷,县令可以置之不理让衙役把告状之人给轰出去,然而不知为何,今天灵宝的出现和刚才灵宝对那件斗牛案的裁决,让县令对灵宝有了一种忌惮,总觉得灵宝这个人不同寻常。基于这种考虑,县令努力不让自己的不悦表露出来,心说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净是些官司不大却不好审理的案子,莫非是老天有意难为自己不成。

    原告向县令连连作揖道:“大人,小的知道这都是小人的错,小的应该在他借钱的时候让他立下字据,只是……”接下来原告向县令讲述了其中的缘故。

    原来,原告和被告作为连襟两家的关系一直不错,两家不但经常走动,而且原告和被告还时不时地在一起饮酒作乐。那天被告赌输了钱还欠人家三吊,便来找原告借钱,考虑到两家的关系原告就把钱借给了被告,并留被告在家中饮酒。都说饮酒误事,这话一点不假,原告在喝得头脑发热之际说既是亲戚,也就用不着写什么字据,因此有了这件没有借据的钱财官司。

    原告讲完了,被告马上指天誓日地说他没借,望县令大人明察。

    事情已经非常的明确,这是件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借钱不还案,钱的数目不大只有三吊,原告和被告之间还是亲戚,正因为是亲戚,所以当初借钱的时候没有留下字据,认为亲戚之间原本可以信任。

    没有字据,亦无证人(原告家人的证词不算),分不清原告和被告的话孰是孰非,因而也就不能发落,这让县令再次伤起了脑筋。有心拒之不理,可堂下这位万一是朝廷派来的人,那自己岂不是大大地失算?

    县令将目光望向了灵宝。

    县令的心思灵宝岂能不知,于是上前几步道:“大人,论常理,这种状告借钱不还的案子,如果没有字据或旁证,诉讼的钱数又不是很大,那么大人完全可以不接受……”

    县令听到这儿,紧锁的眉目不由舒展起来。

    灵宝继续道:“……不过虽说可以不接受,但在下想,这件事大人可用善恶之理来断。”

    “善恶之理?请问先生,怎个用善恶之理来断?”县令虽没听懂却显得饶有兴趣,脑瓜一转有了主意,主意就是今天的官司都由这位“高人”来断,看看他的才学到底有多大。

    灵宝走到原告和被告跟前,面无表情地端详端详原告,然后再打量打量被告,似乎想从他们的脸上找出谁是撒谎者的破绽。端详打量了一番之后,灵宝开口道:“二位,大堂之上,大家都知道你们其中的一位说的是假话……”

    “他说的是假话。”

    “你说的才是假话。”

    “是他借钱不还。”

    “是你诬陷好人,有本事你拿出借据来。”

    …………

    原告和被告互相地攻讦对方。

    灵宝抬手制止道:“你们先别说话,等我让你们说的时候再说,现在你们都听我说。太上老君曰:‘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在下劝告说假者,举头三尺有神明,一个人从他(她)出世的那天,便有两位天人相随,他们一个叫同生,一个叫同名,也就是人们传说中的善恶童子,他们专门记录这个人每天的善恶言行。说到这儿,在下希望说假者能够主动站出来,免得日后或死后生出更大的祸患。”

    “好!这位先生说得好,在下问心无愧。”灵宝刚一说完,原告就对灵宝的这番话表现出赞同。

    与之相反,灵宝的那番话却令被告有些心虚,没好眼地问灵宝是干什么的,灵宝神情自若地说他是干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有人告你借钱不还。

    被告不服气,伸手让灵宝拿出他借钱的证据来,灵宝冷笑一声让被告别急,说等下他自然会给大家一个说道,说着,灵宝从怀里掏出地藏菩萨借给他的那块业镜。

    包括县令,堂上的人无不目不转睛地看着灵宝手里的那块石头,见此物样子古拙,虽猜不出它的用处,却隐约觉得不是什么寻常之物。

    灵宝手托业镜笑吟吟地让原告将一只手放到业镜上面,起誓说他讲的都是真话,原告毫不迟疑地照灵宝的话做了。轮到被告,被告犹豫了犹豫,最后也按灵宝的话做了。

    接下来该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众人凝神定气地等待,但灵宝接下来的举动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放回业镜,灵宝用他那“袖里乾坤”的手法,从衣袖里摸出三吊钱放到原告的手上,道:“好,既然你说他借钱不还,那在下就先替他还了。从现在起,你和他的官司已了,他还不还钱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你请回吧。”

    言毕,又对被告道:“你也请回去,回去后若是有什么不妥,只管到县衙对面的客栈中找我。”

    原告接过钱始终都没明白过来是咋回事,但有一件事很清楚,就是他借出去的钱已经回来了。想知道灵宝会对被告怎样,见被告也让请回,听意思是寄希望于被告能够良心发现,然后再把钱还他。

    别等了,再等下去说不定对方会反悔,然后把自己手里的钱要回去。原告向灵宝拱手道谢,又朝县令叩了一头,起身分开众人匆忙地离去。看原告走了,被告意识到自己更不宜停留,否则就有不打自招的嫌疑,朝县令叩了一头也溜了。

    灵宝断的这件乌龙案让很多人扫兴,县令在疑惑不解的同时,对灵宝的身份和来历愈加地好奇。旷古绝今,没听说有谁自掏腰包为当事人平息纠纷,搞得官司既含混不清又不能伸张正义。不过,从刚才让原告和被告摸石头的情节看,这件事似乎还没完,自己过后再问一下。

    “堂下之人,还有喊冤告状的没有?没有的话,本官可要退堂了。”县令心里有事想赶紧退堂。

    希望是这样,但事与愿违,一名男子的声音从围观之人当中喊出来道:“大人,小人有事想请大人做主!”

    声音听上去怯懦卑微。

    随着这名男子的喊声,两个头戴斗笠一高一矮,身穿常服缁衣的人走上前跪地。

    除掉斗笠,有人惊呼起来,原来这两个人都是出家人,其中矮个儿的那个还是一个尼姑。两个出家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年龄,男的浓眉大眼身材魁梧,女的眉目清秀娇躯柔细,男的比女的看着大几岁。

    人们交头接耳,大堂内又响起了纷杂的议论声,比刚才的喧闹声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是,和尚和尼姑的关系本来在一些世俗之人的眼里就很“微妙”,而眼前这两个不同性别却结伴而来的出家人更容易让人产生非议。

    已经猜出了个大概,但县令还是不得不问上一句道:“说吧,两位出家人,你们有何事想让本官为你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