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缘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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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冤情

“噢,原来是敖龙王!”灵宝热情地拉敖雄坐下。

    灵宝斟了盏茶给敖雄,问敖雄怎么到的这里。敖雄呷了一口茶后,说是敖卓告诉他灵宝在这儿,接着开宗明义地说他到这来,是告诉灵宝寿阳县三年前曾发生过的一起冤案。

    事情是这样的。

    三年前初夏的时候,寿阳县县衙接到了一起报案,有人状告他们族里的一位妇人逼死了她的婆婆,当时的寿阳县县令蔡铎不敢怠慢,当即发下签去命衙役将那个忤逆不孝的妇人拘到堂上。

    妇人二十七八的年纪,姓韩名孝娥,长得算不上美貌却也清秀怡人,尤其是性情温婉贤淑。孝娥过门后不到一年的光景丈夫忽然得急病死了,打那儿以后,孝娥就和婆婆相依为命,一过就是十年。

    孝娥虽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却打定主意终身不再改嫁一心一意地侍奉婆婆,把婆婆伺候的是尽心尽力和体贴入微。一年两年还好,时间长了,婆婆对儿媳这么年轻就因她终生守寡过意不去,于是托人为孝娥提亲,但都被孝娥给拒绝了。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看着因操劳家务和服侍她的儿媳一年比一年的憔悴,孝娥的婆婆越来越不安生,最后竟到了寝食难安的程度。良心上的不安让孝娥的婆婆产生了极端想法,思之既然儿媳因她不愿改嫁,那自己要是死了的话总可以。

    有了这样的想法,孝娥的婆婆在一个夏天的夜晚选择了投井自尽。

    大堂之上,孝娥将婆婆自尽的缘故向蔡铎讲述了一遍,并说县令大人若是不信的话,尽可询问她家的左右邻居。

    孝娥这么说,但状告她的她夫家的同宗族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孝娥的婆婆有可能是被孝娥逼死甚至是谋害而死,于是在孝娥婆婆被入殓下葬后的一天,孝娥的一位叔公公召集同宗的族人把孝娥告到了县衙里。

    听完孝娥和她叔公公的各自说词,蔡铎对此案的真实情况一时难以断定,于是将孝娥先收押在监。

    过后蔡铎让人走访孝娥家的乡邻,乡邻们的反映和孝娥讲的基本上符合,对此,蔡铎对这件案子可以做一个了结,然而事情到这儿并没有结束。

    先是孝娥夫家的族人给蔡铎送上了金银,言明官府对忤逆不孝的事情不能等闲视之,要求判孝娥逼死或谋害婆婆的死罪。蔡铎收下金银,对孝娥夫家族人的申明进行权衡,最后心里的天平发生倾斜。

    也是孝娥命该当绝。

    这件案子在当地传播开来,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田间地头,百姓们都在议论这件事情。大多数的百姓认为:一个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就守了寡,又怎么能长时间地耐住寂寞?最让人难以信服的是,她的婆婆既然让儿媳妇再嫁,用什么法子都可以,用不着非得赔上自己的性命去成全,这个儿媳妇的嫌疑不能排除。

    事情出现了一边倒的倾向,大多数的人认为是孝娥逼死或谋害了她的婆婆,官府要是不判孝娥死罪的话,就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嫌疑。

    面对这种情况蔡铎不再迟疑,以不守妇道、谋害婆婆的罪名将孝娥的案子上报给廷尉,廷尉接到后以最快的速度判了孝娥一个秋后斩。

    孝娥被处斩了,此案获益最大的是蔡铎,不仅得到了钱财,还因对此案做出的顺乎民意、维护纲常的判定,受到刚刚继位的皇帝刘义隆的称赞,被越级提拔为廷尉府的右监专司对犯人的逮扑。

    然而孝娥终究是冤死的,死后她的冤魂不散,这让前来拘押她魂魄的黑白无常好生为难。最后灵宝的老师谢安出面,告诉孝娥过不了多久他的学生就会为她伸冤,孝娥听后这才去阴曹地府转世去了。

    敖雄讲完孝娥的这起冤案,望着一直听得神情肃穆的灵宝道:“江公子也许不知,天条对龙王们的行雨有一条规定,就是‘奇冤则止’,想必刚才公子对天上无云感到好奇?”

    灵宝笑了道:“不错,刚才是觉得奇怪,不过经你这么一说也就不奇怪了。”

    最后敖雄告辞,告诉灵宝要是让他降雨的话,燃上几柱香呼唤他的名字即可。

    敖雄走后,灵宝陷入到对这起冤案的沉思中。

    正沉思着,街上传来一阵吵闹声,灵宝循声望去,见一伙人吵吵嚷嚷朝县衙的大门走去。这伙人有男有女,看样子像是种地的农民,似乎为什么事发生争执到县衙来打官司。

    这伙人刚进县衙不久,又有两个看着三十多岁的男子拉扯着朝县衙走来,一边走还一边不停地在争辩什么。

    看着这些进入县衙打官司之人的背影,灵宝心里有了主意,感叹自己的这个卦摊已显多余,灵宝将卦布叠起揣入怀里,来不及回客栈让邓权搬回桌椅,迈步朝县衙的大门走去。

    县衙大堂的下方已经站了不下百十号人,大部分是同灵宝一样来看热闹的人,县令大人尚没露面,不过站堂的衙役已经分立两旁。

    灵宝的脚刚一踏入县衙的大堂,顿感有一股阴寒之气迎面袭来,灵宝知道,这股阴寒之气应该是孝娥受审时留下的含冤之气尚未散尽。

    世人对权贵或富贵之人天生怀有一种畏惧,衣着华丽、气度不凡的灵宝一进来,堂下的人纷纷闪让,灵宝于是很自然地站到了围观之人的前面。

    正当有人揣测灵宝身份的时候,大堂的后面传来一个男子的轻咳,站堂的衙役闻之马上高声呼喊“威——武——”,接着门帘一挑,出来一位身着七品官服的须眉男子。

    不用说,这位就是寿阳县的县令了。

    灵宝打量这位寿阳县的县令,见这位县令三十出头的年纪,脸颊削瘦,鼻子直挺,敏锐的目光透着一股书卷气。

    县令坐下将惊堂木一拍,让大堂之下站立着的首位打官司的原告诉说情由,县令的话音刚落,就见刚才那伙吵闹人中一个四旬左右的男子上前跪下来陈述。

    原来,这伙人是寿阳城外同村的两家农民,正值春耕农忙的季节,两家的耕牛干完活后都放开来吃草。不料这两家的耕牛都是公牛且性情好斗,一番顶撞之后,原告家的耕牛竟让被告家的耕牛给顶死了。

    接下来原告男子请求县令大人判被告赔偿他家的耕牛,这时那伙人中一位年龄看着比他略显大些的男子上前跪下来申辩,说原告家的耕牛虽然被他家的耕牛给顶死了,但这只是畜生之间的事,跟人没关系,再说他家的耕牛现在也受到了撞伤。

    起初原告男子讲完之后,大堂上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因为这件官司怎么说也大不到哪去。可当被告申辩之后,人们这才觉得这件官司看起来不大,但要审定的公平公正却不那么容易,人们的目光一起望向了县令。

    果然,那位看上去透显精明的县令有点儿犯难,坐在椅子上沉思不语。县令想,既然原告家的耕牛被顶死,那原告家怎么说都受了损失,因为耕牛是农家最主要的耕作之具。不过被告说的也有理,耕牛毕竟是畜生,它们之间发生顶撞不关人的事,何况被告家的耕牛也受了伤。

    可是,真的不关人的事么?想到这儿,县令问堂下跪着的原告和被告道:“本官问你们,耕牛斗架时,它们可有拴着,或是都撒着的?”

    原告和被告一起道:“都撒着的,大人。”

    “这个……”县令手捋胡须又犯了难,他刚才问话的目的是,如果原告家的耕牛是拴着的,而被告家的耕牛是撒着的就好办了,可以判被告一个束牛不善的责任,让被告赔偿原告一定的损失。

    既然分不出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那就只能从道义上或情理上给这两家进行调解。

    “被告,本官以为,他家的耕牛终究是被你家的牛给顶死的,从良心上讲,你家是不是也该赔偿他家一定的损失?再说,你们可是多年的乡邻。”县令跟被告讲话时语气平和,因为他觉得,这件官司判定的关键在于令双方满意,不能靠县令的权力硬性发落,那样会有损自己的声望和官威。

    “大……大人,您想让小的赔多少?”听出了县令话中的意思,被告虽不情愿却不敢分辩,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县令大人让他赔付的数额。

    “嗯,本官以为,你怎么也得赔他家半头牛钱。”

    “啥,半头牛钱,大人,半头牛钱是不是太多了?他家可还落一头牛吃。”被告对县令的这个判定显然不服,认为自家吃亏吃大了。

    没等县令发话,原告也不甘道:“大人,小人家的那头死牛给他家吃肉好了,让他赔付小人一头牛的价钱。”

    “你想得美,我家那头牛还受伤了呢。”

    …………

    原告和被告在大堂上又争论起来。

    不只是原告和被告进行争辩,不少围观的人也议论纷纷,有的说让赔偿的多了,有的说让赔偿的少了,还有的说本身就不该赔,谁让他们不把自己的牛给看管好了。

    总之,大堂里响起了嗡嗡的喧闹声。

    “啪!”县令将惊堂木二次拍响,面目不再平和而是有了怒容,他怎么都没想到,他刚才的一番好意双方竟然都不领情。

    “威——武——”两边衙役的喊声再次响起。

    大堂内又变得鸦雀无声。

    “呵呵呵呵……”偏偏这时有人发出了笑声,笑声来自大堂之下某位看客的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