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洲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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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再而三 背后捅刀

    在耳畔如清风般轻柔的嗓音再次响起之前,桃花眼男子便出声阻拦,他沉声道:“小吕,够了,再多,会伤及大道根本,得不偿失,有什么,写下来或是留到下一次,都可以。”

    哑巴少年笑着点头!

    徐邱柏的书童,陆吕,准确来说并非口不能言,也非修了佛家的‘闭口禅’,而是不能说,不可说,乃至于山上仙人所用的‘心声’‘神识传音’等再正常不过的术法神通,都不可多用。以至于每隔几日,桃花眼男子才能与陆吕进行一次极其短暂的‘交谈’。

    若是陆吕真的开口言语,后果会很严重,轻则危及大道根基,重则灰飞烟灭,连转世投胎都将会是奢望。

    桃花眼男子轻声问道:“小吕,这回能出门,很不容易,既然见过了那少年,那么老头子,当然要去看一看。”

    陆吕轻轻摇头,以手指作笔,轻轻勾动闪烁着金光的指尖,便有金色的丝线缓缓荡漾起来,片刻之后,面前虚空中便留下四个行云流水金光烨烨的大字,“多事之秋。”

    徐邱柏洒然一笑,“难道见一见多年未见的长辈,都是对三教的挑衅?那三教不就真印证了林老头‘败絮其中’的说法?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蠢事,儒、佛、道三教可不会做。这点面子,‘北海竹林’还是有的,就算是不给这个面子,我就更要去争一争了。三教之外,亦有百家,这天下不是三教的天下,不是百家的天下,更不是帝王将相的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

    陆吕无奈笑笑,算是同意了!

    他如何能不知晓公子对那位林圣人近乎癫狂的推崇?

    ——

    对于桃花眼男子主仆二人的‘不辞而别’,崔流川觉得倒是没什么,毕竟只是萍水相逢的缘分,更是强求不来的缘分。

    小脸皱巴巴的白衣小童走回山洞,似乎有些闷闷不乐,趴在缺门牙老马背上一脸委屈,就像是出门玩耍让同龄人欺负了的孩子,心里有委屈,却不敢和家里大人说,自己偷偷抹泪。

    崔流川也搞不明白白衣小童整什么幺蛾子,也不去多管,能少些唠叨,肯定是好的。吃过早饭后,走到洞口外看了眼天色,已是万里无云的青天白日,他转身对着山洞大声道:“这几天不会再有下雨下雾的天气,今天最好在日落前走出飞狐峪,可能要在山里露宿一宿,然后明天争取一鼓作气,翻过那座山头,再往后的路就会好走许多。”

    正在收拾行囊的丁玲将一缕发丝撩到脑后,“那感情好,昨夜那天气怪吓人的,又是下雨又是下雾的,如果不是运气好找到避雨的山洞,淋上一夜,很容易出事的。”

    李莫申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丁玲,撇撇嘴,然后视线与崔流川交汇,笑道:“那样最好,而且咱们将要翻过的那座山,山顶是一片开阔的平地,方圆十余里大小,夏日会有各种花花草草攒簇,还有一种独有名叫‘雪绒’的细小花朵,拇指大小,绒毛雪白,很是可爱。只是咱们来的时候不对,现在应该都已经枯死,有些可惜。”

    崔流川奇怪问道:“以前你来过?”

    李莫申摊摊手,“没有啊,说实在的,从小到大,除了去过一两次京城,就再没出过幽州府城,就连每年春生时的踏青都不曾有过,又哪里会远走千里之外?这次外出游历,可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不过在之前翻阅一本很没有名气的山水游记时,恰巧看到过有关于雪绒花的只言片语。”

    崔流川走到李莫申跟前,试探性问道:“你读过很多书对吧?”

    有些不明就里的李莫申下意识点头道:“是啊!我家有一座藏书楼,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去逛一逛翻一翻,但大多翻阅的都是杂学类书籍,或者是禁书,正统典籍很少看,而且那还是很早以前了,现在连禁书都懒得翻。”

    崔流川摸了摸后脑勺,跑去帮着丁玲收拾行囊。

    李莫申缓缓摇头,也并没有多说什么。

    一行人行走在狭窄细长的飞狐峪中,脚下土路有些湿润泥泞,昨夜大雨如瓢泼,哪怕是盛夏雨水最足的时候,也是几年乃至十几年难遇的大雨,很难想象这狭长峡谷能在几个时辰内就能泄光雨水,而不是山洪泛滥成灾。

    又是一场秋雨啊!

    白衣小童在经过很短一段时间的意志消沉后,好似心性也与寻常稚童无二,很快就忘记了之前的不开心,有时会蹦蹦跳跳躲开地上的水洼,有时候会故意踩在泥水里溅李莫申一身泥,玩得不亦乐乎,只是那身雪白的衣裳以及那双小巧可爱的靴子,不论如何折腾,都没有点滴污渍。

    李莫申倒是洒脱,抹抹脸上的泥水,最多撂几句唬人的狠话,便埋头走路。不是李莫申度量大,恼羞成怒又如何?他又打不过这个一身雪白的小屁孩,与其生闷气,倒不如把怨恨积攒起来,待将来有能耐揍过白衣小童了,一并还回去就是,说不定还得再多加些利息。

    在长达百余里的飞狐峪中,传言中马匪劫掠过路商贾行人的倒霉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

    是放在‘一注香’下锈迹斑斑的铁铸大鼎中的买路钱起了花钱保平安的作用,总之平平安安,就是行路途中最好的消息。至于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的江湖豪侠之举,不知为何,崔流川觉得现在还不能去做。

    他想先把自己活明白了!

    在快要走出峪口即将蹬上上山道路时,远处忽然传来阵阵密集的马蹄声,紧接着,在他们身后,同样传来相对稀疏马蹄踩进泥水水花四射的声响。

    迎面而来的,是六匹高头大马,为首一人,是一位肩扛阔刀满脸络腮胡的大汉,身后两人,一人精壮手持长枪,一人臃肿肥硕手拿板斧,再往后四人,则是手拿制式长刀的粗犷汉子。从后方包抄而来的两人,一位是蓄有两撇山羊胡子的精瘦男人,另一人,是相对其他七人来说‘细皮嫩肉’一些的年轻人。

    人疲马乏时杀人越货在打家劫舍的下作勾当里,绝对能算常用的手段,这样往往会取得很不一样的效果。

    丁玲神色紧张,怀里护着一脸平静的白衣小童悄悄向崔流川靠近。而双腿酸痛不已的李莫申早在马蹄声响起的时候便很没出息地躲在崔流川身后。

    崔流川心意凛然,并没有向以前那般很快抽剑出鞘,而是暗自沉一口气在丹田,身躯稍稍向下压,一旦前后人马有不轨之举,就能以最快的速度迎敌。目前最好的选择,就是按兵不动。

    肩扛阔刀的汉子咧咧嘴,刀尖指着看上去像是主心骨的崔流川,高声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李莫申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是吓的。

    崔流川脸色很是古怪,目光悄悄扫过前后八人脸色,发现其余六人都脸色如常,只有从后方包抄而来的蓄有两撇山羊胡子的精瘦男人以及那个看着最最不像悍匪的年轻人脸色有些不自然,抱拳解释道:“之前在经过‘一炷香’时,我们已在鼎里留下了买路钱,不多,但绝对不少,为的就是花钱买一个平安。”

    汉子随即一口浓痰吐在地上,神情厌恶道:“全好了那群狗……”

    汉子摇摇头,继续说道:“求财不求命,咱们也不是嗜杀之人,留下五十两银子,你们就可以安然离去,有一有二,不会有三,这点江湖道义还是会讲的,这点你们大可以放心。”

    年轻人似乎有话要说,却被精瘦男人制止。

    崔流川摇头沉声道:“说实话,我们很不放心。有了再二,那个三,未必不会有。”

    手拿板斧肥硕油腻的男人狞笑道:“小犊子是不是还没摸清道?是留下银子离开还是吃一记爷爷的板斧,自己掂量着办。”

    一旁手持长枪的汉子看着丁玲,淫笑道:“当然了,如果不愿意交,大爷可以自己搜,看这小婆娘怀里鼓鼓囊囊的,肯定藏了不少银子。”

    丁玲吓得花容失色!

    汉子以眼神警告正满脸淫笑手持长枪的男子,后者悻悻然笑了笑,不再说话。

    崔流川脸色很难看,斟酌片刻后,拿出一袋银子,然后扔给扛刀汉子。

    汉子单手接下有三斤重的钱袋子,掂量了两下,也不去打开看,手一挥,六匹各有千秋的高头大马在驱使下分立在道路两边,汉子伸手,手掌向上,指着峪尽头的山路,“请!”

    崔流川牵着老马,脸色稍微好了些,但仍有些不悦!李莫申起身拍拍屁股跟在此刻的顶梁柱崔流川身后,再往后,是之前手持长枪男子垂涎的姑娘丁玲,半护持着满脸轻松的白衣小童。

    此刻无人说话马蹄停歇,山风呼啸尤其刺耳,精瘦男人和满脸不甘的年轻人骑马同时跟在一行四人身后,马蹄踩在泥地上,发出轻微的震动声响。

    在经过‘夹道’之处时,崔流川有意无意地打量了汉子两眼,汉子并无表情,神情默然。而持枪男人眼神不老实,在婢女丁玲的饱满胸脯上有意无意地瞟两眼,很是火热。

    待那几个年轻人走到三十多丈远,已经开始上山的时候,汉子扛着刀,咧嘴一笑。

    精瘦男人和年轻人四目相对,眼神深沉且火热!

    汉子大手一挥,“走!”然后双腿一夹,马儿嘶鸣,扬蹄远去,七匹高头大马紧随其后。

    在马蹄声溅起的时候,崔流川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好在没有那个‘再三’。但同时,他心里终归还是相当不爽的,既有‘规矩’,而且他们也很好的按规矩办事,在‘一炷香’下留下买路钱,那么按照最表面的江湖道义来说,就不应该有那个再二。但事实偏偏就是扛刀汉子没有讲第一次道义,第二次却讲了,这就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李莫申也是一副如释重负的神色,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他又怀念起之前有老白在身边的日子。

    紧接着,他又缓缓皱起眉头,他觉得有件事已经有点忍无可忍的程度,当他是傻子?他又瞥了一眼丁玲,后者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家少爷带着愠怒的目光,反观一直黏着丁玲的白衣小童,对他嬉皮笑脸做了个鬼脸。

    不出意外,一行人要在山里过夜!上山的路果然很难走,再加上山路蜿蜒绵延,仅仅是翻过一座山,虽说只有几十里,但绝对不比平时走过百里路来得轻松。好在今夜天气确实不错,没有出现昨夜那般难得一见的瓢泼大雨。

    马蹄声响起,震动地面,窸窸窣窣攒簇在一起,宛若密集的雨点敲击在铜镜上,清脆响亮。

    来人有三,是白天那帮马匪中蓄有两撇胡子的精瘦男人、最不像马匪的年轻人,以及手持长枪的高大汉子。

    手持长枪的高大汉子站在最前,其余两人分立于他后方两侧,俨然是对这位持枪汉子唯马首是瞻。

    崔流川站起身,双拳紧握,嗓音低沉阴冷道:“怎么,是不是你家大王觉得五十两银子太少了,所以让你们再来拿一些?”

    这句言语过后,就算是彻底撕破脸皮!

    持枪汉子下马之后,目光就没从丁玲宽松衣裳下高挑的身段下挪开。他似乎都没听见崔流川言语里的怒意,咧咧嘴,对另外两人说道:“事先说好的,女人归我,再加上收成的一半。别说大爷不地道,如果没有这勾人的娘们,你们两个别说吃肉,汤都喝不上。”

    精瘦男人赔笑道:“那是自然,能得洪大爷收留,我师徒二人已是感激不尽,能再打打野食,有口汤喝,更是满意之至,杀人脏手的事就让小人和弟子来做,劲山大爷坐在一旁休息就好。”

    说着,精瘦男人不着痕迹地向前走了一步。

    汉子回过头冷笑一声,“说得挺好听,如果不是让我撞破,是不是你师徒二人就要吃独食?”

    精瘦男人神色悻悻然。

    年轻人低眉耷眼,从头到尾都默不作声。

    崔流川神色肃然,横挡在前,深吸一口气,摆出拳架,通背拳拳架。相对于蹩脚的剑招,崔流川的通背拳倒能称之为进步神速,。

    通背拳又称通臂拳,讲究‘击拍轻快、闪展灵活、虚实分明、冷弹脆快、坚韧交错’,又以‘大劈大搓,放长击远,粗犷豪放,凶猛沉实,雄浑有力,舒展大方,而又内外兼顾,刚柔相济’著称,多是武夫入门拳法。

    通背拳拳法精髓,其实很低,拳架拳桩既无温养真气、体魄之功效,也无拓经阔脉、砥砺心境之能效,最多只是强身健体,在武学大家眼里,甚至极其鸡肋。就像是富贵门庭里的一文钱,虽然是钱,却难堪大用,一餐像样的早饭都买不到,可是在家徒四壁的破落门户里,一文钱有时就是救命钱。

    持枪男人咧咧嘴,将手中长枪竖立在地面,枪尖朝上,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不过没关系。我和大哥不一样,大哥最喜欢讲江湖道义,我不喜欢,所以咱们是一路人……钱该抢就抢,婆娘该上就上,人想杀就杀,不能做这些,还当甚马匪……”

    憋了许久一直不敢在扛刀汉子面前明目张胆说出的腌臜言语,李劲山说得尤其豪气云干。

    这对初来乍到,拜山头不过几个月的师徒,师父程舵,徒弟李蒽。由于得罪了官门中人,被扣上一顶‘乱民’的帽子,无奈之下远走他乡,后又在飞狐峪落草为寇,倒是真成了名副其实的‘乱民’。手持长枪的李劲山对于这对师徒,心底里是很欣赏的,够狠,比起大哥的优柔寡断,这对师徒更适合占山为王,落草为寇。

    当然,对于给他一口饭又仗义的大哥来说,李劲山还是打心底里保持着几分尊敬,他和扛刀汉子不是一类人,却是一路人,而与这对‘赶尽杀绝’的师徒,是一类人,但不是一路人。一同做点蝇营狗苟的小打小闹可以,却不能把后背交给他们,说不定在飞黄腾达之际便让人背后捅了刀子,这种事,在山贼匪窝里,家常便饭而已。

    李劲山正说着,突然眼神向下,胸口处透过刀尖,鲜血淋漓。

    后背的刀子,来得真快!

    李劲山眼神开始涣散,他艰难地回头,眼神凶狠的年轻人正一手扶着他的肩膀,一手将刀从他的后背心狠狠捅进去,紧接着,年轻人手腕猛然翻转,嵌在他身体里的刀身随之拧转,搅碎血肉内脏。李劲山大口呕血,胸前鲜血也如山洪决堤,倾泻而下。

    年轻人一手抵住已经摇摇欲坠的李劲山,另一手用力一抽,一把还沾染着尚有余温鲜血的狭刀便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

    李劲山死不瞑目,手中长枪随意倒去,砸在泥土里。

    崔流川眼皮子狂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