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个神秘人物粉墨登场
第26章
一个神秘人物粉墨登场
犹太老头儿听到托比·克拉基特带来的消息以后,一口气跑到街角上才渐渐恢复平静。他丝毫没有放慢脚步,仍然以非同寻常的速度发疯似的拼命往前跑。突然之间,一辆马车疾驶而过,过路人一看就要出事,吓得失声喊叫,这才使他退回人行道上。他尽量不走大路,只是穿越一些冷街僻巷,最后抵达斯诺山。到了这里以后,他走得比原先更快,直到再次拐进一条小巷子才放慢脚步。这时候,他仿佛觉得如鱼得水,又像往常那样一步一拖地走着,呼吸也似乎顺畅多了。
从伦敦城出来,走到离斯诺山和霍尔本山交界处不远的地方,可以看到右侧有一条阴暗的小巷子,一直通向红花山。巷内有许多店铺,陈列着一束束各种尺寸、各色花样的旧丝绸手绢,任凭顾客选购;这里的商人专门从小偷手里收购此类物品。成百成千条这类手绢琳琅满目地挂在窗外的钩子上,或者在门柱上迎风招展;里面的货架上也堆满这种商品。菲尔德巷范围不大,但是理发店啦,咖啡店啦,炸鱼店啦,应有尽有。这是一个独立的商业王国,小偷的交易中心,每到清晨和黄昏,不露声色的商人在光线昏暗的后屋里谈生意,来无踪,去无影。在这里,卖服装的,补鞋子的,收废品的,都把各自的商品陈列起来,向小偷表明自己收购何种货物:在这里,大批大批的废铜烂铁,牛羊骨头,堆积如山的毛麻织物,破布旧衣,在肮脏地窖里生锈,发霉,腐烂。
犹太老头儿就是拐进这么一个地方。巷内那些脸色蜡黄的居民对他相当熟悉;他一路过来,等待买卖上门的商人都热情地朝他点头。他也以同样方式跟他们打个招呼,但是跟谁也没有进一步搭讪。他一直走到巷子里头才停下脚步,同一个小个子商人开腔说话。那人拼命把身体挤在一把小孩椅子里,坐在自家店门口抽着烟斗。
“哎呀,费金先生,一见到你,我的眼病就好了!”这位可敬的商人在犹太老头儿问起他的健康状况时答道。
“这一带近来风声很紧,莱夫利。”费金抬起眉毛,叉起两只手搭住肩膀说。
“以前我也听别人抱怨过一两回,”商人答道,“不过,很快会过去的,你说对吗?”
费金点头同意。他指指红花山的方向问,今天晚上有没有人去了上边。
“你是指瘸子客店?”那人问。
犹太老头儿点点头。
“让我想一想,”商人思索着说,“有的,有五六个我认识的人去了。里面好像没有你的朋友。”
“赛克斯估计不在里面?”犹太老头儿露出很失望的神色问。
“正如法学家们常说的,‘没有发现’,”小个子商人看上去一副特别狡黠的样子,摇着头答道,“今晚你有没有我要的货?”
“今晚没有。”犹太老头儿说着,转身走了。
“你去瘸子客店吗,费金?”小个子商人在后面大声喊道,“等一等!我倒愿意陪你上那儿去喝一杯!”
但是,犹太老头儿回过头来挥挥手,表示他喜欢独个儿去,而且小个子商人一下子从椅子里起不来,所以瘸子客店这一回失掉了接待莱夫利先生的好机会。而等他站起身的时候,犹太老头儿已经走远了;莱夫利先生踮起脚,试图望见犹太老头儿,可是哪里还有他的影子。他重新挤进小椅子里,跟对面铺子里的一个女人互相摇了摇头,露出又怀疑又猜忌的神情,再次以庄重的姿态拿起烟斗。
三个瘸子客店,又称瘸子客店,是主顾们一家非常熟悉的商号。上文已经说到,赛克斯先生和他的狗曾经来过这里。费金跟柜台旁的一个人做个手势,径直来到楼上,打开一间屋子的门,悄然无声地走到里面;他把手伸到眼睛上方挡一挡光,急切地四下张望,好像在找哪个人。
屋里点着两盏煤气灯。窗子上着窗板,还严严地拉着已经褪色的红色窗帘,外面无法看到里面的灯光。天花板干脆漆成黑色,别的颜色反正照样会给灯焰熏黑;屋里的人抽烟抽得烟雾腾腾,起初几乎看不清别的东西。然而,随着有些烟雾朝着敞开的门里消散,一堆乱糟糟的人头慢慢呈现在你的眼前,一阵乱哄哄的声音扑向你的耳朵;等到眼睛适应过来,你渐渐看到许多男女坐在一张长桌周围。桌子上手坐着主席,手里拿着一个小木槌。远处的角落里,一位职业琴师叮叮咚咚地弹着钢琴;他的鼻子有点发青,脸部因为牙痛而扎着绷带。
费金悄悄踏进屋子的时候,那位职业琴师的手指飞速掠过键盘,弹了前奏曲,然后喝令开始唱歌;他的话音刚落,一位小姐便施展歌喉,唱了一首有四段歌词的民歌为大家助兴。她每唱完一段,琴师便把曲子从头至尾弹一遍,而且弹得尽可能响亮。唱完以后,主席发表一通评论;接着,坐在主席左右手的两名职业歌手自告奋勇地表演二重唱,博得了热烈的掌声。
这伙人当中有几个突出人物,观察一下他们的相貌倒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首先是那位主席(他是客店老板),他是个犷悍粗鲁的彪形大汉;在唱歌的当儿,他眼珠子滴溜儿地不停转动,表面看来似乎听得喜不自胜,实际上却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而且还观得着,听得见。其次是坐在他身边的两名歌手;他们以职业艺术家的漠然态度接受大家的捧场,然后依次喝干狂热的崇拜者递过来的十来杯加水烈酒。几乎一切程度上的一切罪恶表情在这些人的脸上都有表露,其令人作呕的样子无法不引人注目。一切程度上的狡诈、凶险和醉态都在他们的脸上得到最明白无误的反映。最后是那些女人——你可以看到,有几个还残留几分姿色,虽然眼见得鲜花快要凋谢;另外几个已经丧失女性的特征和痕迹,变成一副举止不检、恬不知耻的丑恶模样;有的还是姑娘,有的也不过是少妇,没有一个已过青春年华——她们组成了这幅令人寒心的图画中最阴暗、最可悲的部分。
费金的心情可没有这么沉重。在发生这些事的过程中,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打量着每个人的脸,但是显然没有找到他所要找的人。最后,他终于吸引住主席的目光,朝他做了个不大惹人注意的手势,然后还像刚才进门那样悄然无声地走出屋子。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费金先生?”那人跟着犹太老头儿来到楼梯平台上问,“不跟我们一块儿去玩玩?他们会很高兴的,大伙儿都会很高兴的。”
犹太老头儿不耐烦地摇摇头,然后低声问:“他在不在这儿?”
“不在。”那人答道。
“也没有巴尼的消息?”费金问道。
“没有,”瘸子客店的老板(他不是别人)答道,“他要等风头过去才会有动静。我敢担保,人家已经发现线索;他一有动作,马上就会坏事。巴尼他没事儿,否则我会听到他的消息。我敢打赌,巴尼会很好应付过去的。你随他去吧。”
“他今晚会来这儿吗?”犹太老头儿问,还像刚才那样重读那个代词。
“你是指赛克斯?”老板犹豫一下以后说。
“嘘!”犹太老头儿说,“是的。”
“肯定会的,”那人一边回答,一边从表袋里掏出一块金表,“他早该到这儿了。要是你等十分钟,他准会——”
“不啦,不啦,”犹太老头儿连忙说,仿佛他既很想见那个人,而发现他不在又反倒觉得很宽慰,“请你转告他,我来这儿找过他,让他今天晚上无论如何来见我。不,还是明天吧。既然他现在不在这儿,明天也来得及。”
“好的!”那人说,“还有别的事吗?”
“眼下没有了。”犹
太老头儿边说边走下扶梯。
“我说,”对方望着楼梯下面,沙哑着喉咙低声说,“这正是做交易的好时光!菲尔·巴克在我的店里,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连一个孩子都对付得了他。”
“啊哈!可是,现在还没有轮到菲尔·巴克呢,”犹太老头儿抬起头说,“菲尔对我们还有用处,现在舍不得跟他分手。你还是回到他们那儿去吧,亲爱的,告诉他们尽情地吃喝玩乐——趁着还有一口气。哈!哈!哈!”
客店主人也跟着老头儿笑起来,然后回到他的客人那里。那人一走,犹太老头儿脸上又恢复原先焦灼不安、心事重重的表情。考虑片刻以后,他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嘱咐车夫驶往贝思纳尔格林。到了离赛克斯先生的住处大约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把车夫打发走,然后徒步走完剩下的路程。
“哼,”他叩了叩门,嘴里咕哝着说,“要是这儿在搞什么鬼名堂,我非得从你的嘴里掏出来,我的姑娘,不管你多么狡猾。”
开门的女人说,她在自己房里。费金悄悄登上楼梯,不打招呼便闯了进去。姑娘独自一人,披头散发地趴在桌子上。
“她喝醉了,”犹太老头儿冷静一想,“要不就是心里不痛快。”
老头儿一边心里这么转念,一边转身把门关上。关门的响声惊动了姑娘。她问他有什么消息,然后听着他复述托比·克拉基特的说法;在这当儿,她始终眯起眼睛打量着他狡诈的脸。犹太老头儿说完以后,她又恢复原来的姿势,但是没有作声。她很不耐烦地把蜡烛推到一边,并在神经质地变换姿势的过程中在地上移动一两回脚;仅此而已。
趁大家不说话的时候,犹太老头儿心神不安地朝屋里扫了一眼,仿佛想搞清赛克斯有没有偷偷回来过。他对调查结果显然很满意,咳了两三声,几次三番要跟姑娘说话;可是她压根儿不理他,仿佛只把他当做一个石头人。最后,他又作了一次尝试,搓着两只手,以最缓和的口气说:
“那么,你觉得比尔眼下会在哪儿呢,亲爱的?”
姑娘呜咽着回答说不知道,但是让人听不大清楚。从她闷声闷气的声音听起来,她好像在哭。
“还有那孩子,”犹太老头儿说,一边瞪大眼睛想要瞥一眼她的脸,“可怜的孩子!竟然给人丢在沟里不管了,南希,你想一想啊!”
“那孩子,”姑娘突然抬起头来说,“与其回到我们中间,不如留在那个地方;只要比尔平安无事,我真希望他就死在沟里,让那把嫩骨头烂在那。”
“什么!”犹太老头儿吃惊地叫起来。
“唉,我就是这么希望的,”姑娘迎着他的目光答道,“要是他不在我的面前,知道最糟糕的事情已经过去,我会感到很高兴。我不忍心看到他在我的身边。我一见到他就恨我自己,恨你们每一个人。”
“呸!”犹太老头儿鄙夷不屑地说,“你喝醉了。”
“是吗?”姑娘咬牙切齿地说,“可惜我没有醉,这也不能怪你!照你的心愿,我最好永远不会清醒,除了这个时候——我的脾气不配你的胃口,对吗?”
“对!”犹太老头儿暴跳如雷地回答,“当然不配。”
“那么,你改改我的脾气吧!”姑娘冷笑着答道。
“改改你的脾气!”犹太老头儿没有料到他的伙伴这么固执,加上这天晚上心里极为烦躁,因此怒不可遏地喊道,“到时候我一定把你的脾气改过来!听着,你这婊子。听着,我只要说六个字便可把赛克斯送上绞架,这是十拿十稳的事儿。倘若他回来,而又没有带着那孩子——倘若他避过风头,而又没能把他还给我,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你要是不想让他落在杰克·凯奇手里,不如干脆自己动手把他宰了。他一踏进这屋子你就动手,要不然,你要注意,那可晚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姑娘不由自主地喊着说。
“什么意思?”费金火冒三丈地接着说,“对我来说,那孩子值好几百镑钱;机会把这笔财富稳稳地送上我的门,难道让一帮子恣意妄为的醉鬼断送不成!我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叫他们通通完蛋。再说,我跟一个天生的魔鬼还有约定;那个人只要愿意,有本事这个,这个——”
老头儿气喘吁吁,结结巴巴地想要找一个恰当的字眼;在这刹那间,他止住了滔滔不绝的一番气话,整个神态换了个模样。刚才,他紧握两个拳头,瞪大两只眼睛,气得脸色发青;现在,他坐在椅子上缩成一团,抖个不停,担心自己泄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沉默片刻以后,他鼓起勇气回头望着他的伙伴。他见她还是刚才惹她生气之前那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似乎放下了心。
“南希,亲爱的。”犹太老头儿又像往常那样嘶哑着嗓门说。
“你现在别来烦我,费金!”姑娘倦怠地抬起头答道,“虽然这回比尔没有得手,以后还有机会。他为你做成了好多笔买卖;要是做得成,他以后还会做好多;要是做不成,那也没有办法。所以,别再说那种话了。”
“那么,那孩子呢,亲爱的?”犹太老头儿神经质地搓着两只手掌说。
“那孩子也得跟大伙儿一起担风险,”南希急忙打断他的话,“我再说一遍,我倒希望他已经死去,不再吃那种苦头,从此逃脱你的手掌——那就是说,只要比尔安然无恙。既然托比躲得过去,比尔差不多肯定不会有事的;比尔什么时候都要比托比机灵两三倍。”
“那么,我刚才说的那事儿呢,亲爱的?”犹太老头儿说,闪闪发亮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如果你让我办什么事儿,你必须从头至尾再说一遍,”南希答道,“你要说也最好等到明天。你把我打搅了一阵子;现在我可是提不起精神。”
费金又提了几个别的问题,都是想搞清她到底有没有听见他说漏嘴;但是她回答得那么快,而且丝毫不为他搜索的目光所干扰,终于证实了他最初的印象:她不光是有一点醉意。实际上,南希也免不了犯这种毛病;酗酒在犹太老头儿的女徒弟当中是个普遍现象。在她们年轻一点的时候,这种习惯非但不加制止,反而得到纵容。她那蓬头垢面的模样,那满屋子浓烈的杜松子酒味,都强有力地证明犹太老头儿的估计是很有道理的;她像上面描述的那样发作一阵子以后平息下来,先是发怔,接着露出百感交集的样子,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发出“千万别气馁”之类的喊声,还说了许多醉话,什么“一位女士或者先生只要乐天知命,一切烦恼都可以抛之九霄云外”,等等。这种事情费金一辈子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回,所以怀着极为满意的心情看出,她确实喝得很醉了。
他发现这番情况以后放下了心。他已经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既把今晚听到的消息告诉了那个姑娘,又目睹赛克斯没有回家。费金先生踏上了回家之路,让他的年轻朋友趴在桌子上睡觉。
距离午夜已经不足一个钟头。外面很黑,天气冷得彻骨,他没有心思在路上耽搁时间。烈风刮过街道,仿佛已经把行人当做尘土一扫而光;街上看不到几个人,他们都脚步匆匆,看样子是在急着往家里走。不过,风从犹太老头儿的后面刮过来,他恰好顺着风儿走;每当风儿猛地从他背后推一下,他禁不住瑟瑟地抖一阵。
他走到自己那条街的拐角,已经在口袋里摸大门钥匙,却没有发现从黑暗深处的门廊里闪出一个黑影,穿过马路,偷偷地朝他走过来。
“费金!”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很轻的声音。
“啊!”犹太老头迅速回过头说,“你是——”
“没
错!”陌生人打断他的话,“我在这儿等了你两个钟头。你他妈的上哪儿去了?”
“为你办事去了,亲爱的,”犹太老头儿心神不安地朝他看了一眼,边说边放慢脚步,“整个晚上都为你办事去了。”
“哦,那当然啰!”陌生人嗤笑着说,“哎呀,办出什么结果来没有?”
“没有什么好结果。”犹太老头儿说。
“但愿也没有什么坏结果。”陌生人突然停下脚步说,并以吃惊的目光望着他的伙伴。
犹太老头儿摇摇头,正要开口答话,陌生人忽然打断他,指了指那栋房子。原来这时候他们已经走到老头儿的家。陌生人说,他有话最好到屋里去说,因为他在外面站了那么长时间,血都冻凉了,风一直吹到骨头里。
费金面有难色,很想找个托词,省得深更半夜把客人带回家去,而且实际上也叽里咕噜地说了一些关于没有生炉子之类的话;但是他的伙伴以命令的口吻重复他的要求,他只好打开门,并请他把门轻轻关上,自己去取一盏灯。
“这地方黑得像一座坟墓,”那人说,一边摸着黑往前走了几步,“快点!”
“把门关上。”费金从过道尽头低声说。他正说着,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不是我关的,”陌生人一边说,一边摸着路,“是风儿把它刮上的,或者是门自己关的,反正不是前者就是后者。这鬼地方真不好走,快去拿灯,要不我准会碰个头破血流。”
费金蹑手蹑脚地走下厨房的楼梯。不一会儿,他拿着一支点亮的蜡烛回来,并且知道托比·克拉基特睡在楼下的后屋,孩子们睡在前屋;他们都睡着了。他示意那人跟着他,领着往楼上走。
“如果非得要说几句话,我们就在这儿说吧,亲爱的,”犹太老头儿推开二楼的一扇门说,“窗板上有好多窟窿,我们从来不让隔壁邻舍看到里面有灯光,所以把蜡烛放在楼梯上吧。就这样!”
说到这里,犹太老头儿弯下身子,把蜡烛搁在上边一段楼梯正对着房门的地方。然后,他率先走进屋子。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一张破扶手椅,门后还放着一张不带套子的旧睡椅或者沙发,没有别的家具。陌生人在沙发上坐下来,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犹太老头儿把扶手椅移过去,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屋里并不很黑。门半开着,外面的蜡烛把一缕微弱的光投在对面墙上。
他们低声交谈片刻。除了间或互不连贯的片言只语外,你根本听不清他们谈些什么;但是,你不难看出,费金听了对方的某些话好像在为自己辩护,而后者显出很生气的样子。他们这样交谈了大约一刻来钟,这时候蒙克斯——在谈话过程中,犹太老头儿已经几次用这个名字来称呼陌生人——抬高一点嗓门说:
“我再跟你说一遍,这个安排本来就很糟糕。干吗不让他跟其他几个孩子一块儿留在这儿?教他当个鬼头鬼脑、拖着鼻涕的小扒手?”
“你说得倒轻巧!”犹太老头儿耸耸肩喊道。
“哎呀,难道你想说,你即使想那么办也办不成?”蒙克斯厉声责问道,“你在别的孩子身上不是都办成了,有好几十回呢。只要你有耐心,至多一年时间,难道你还不能想办法让人家给他定个罪,稳稳当当地,说不定还是一劳永逸地把他打发出这个王国去?”
“这么做对谁有好处呢,亲爱的?”犹太老头儿低声下气地问。
“对我有好处。”蒙克斯答道。
“可是,对我没有好处,”犹太老头儿唯唯诺诺地说,“我本来说不定可以派他作大用场。两个人做一笔生意的时候,应当考虑双方的利益,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你说对吗,我的好朋友?”
“那又怎么样?”蒙克斯问。
“我发现,教他去干这一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犹太老头儿回答,“他跟别的孩子情况不一样。”
“是不一样,该死的,”那人嘟囔着说,“要不他早成小偷了。”
“他不肯坏下去,我也拿他没有办法,”犹太老头儿焦虑不安地察看他伙伴的脸色,接着说,“他不肯下水。我吓唬他也不管用。我们一开头总是采用吓唬的办法,要不然会白费力气。我有什么办法?派他跟机灵鬼和查利一块儿出去?我们一上来就吃够苦头,亲爱的。我还为大伙儿好担心呢。”
“那不关我的事。”蒙克斯说。
“没错儿,亲爱的!”犹太老头儿接着说,“我现在对那事儿也不后悔;假如没有发生这件事,你说不定永远也不会注意他,也不会发现他正是你所要找的人。不说这些了!我通过那个姑娘替你把他找回来;接着,她反倒袒护起他来了。”
“掐死那个姑娘!”蒙克斯不耐烦地说。
“哎呀,眼下这么做是划不来的,亲爱的,”犹太老头儿嬉皮笑脸地答道,“再说,这种事儿跟我们也不对路;或者说,总有一天,我说不定会乐意让别人去干这件事。我很熟悉这几个姑娘的脾气,蒙克斯。等那孩子开始觉得无所谓的时候,她也就不会再可怜他了,就像不会可怜一块木头那样。你要他变成小偷。只要他还活着,这一回我办得到;万一——万一——”犹太老头儿朝对方凑过身去说,“这不大可能,注意——不过,万一——出了最坏的事,他死了——”
“万一他死了,那也不是我的责任!”那人露出惊骇的神色,两只发抖的手抓住犹太老头儿的胳膊,插话说,“听着,费金!我没有参与这件事。我一开头已经对你说过,让他干什么都行,只是不能把他弄死;这种事迟早会给人发现,而且老是让人忘不了。万一他们开枪把他打死,那跟我毫无关系;你听见我的话没有?把这鬼地方烧掉算了!那是什么?”
“什么!”犹太老头儿抱住那个惊跳起来的胆小鬼,大叫一声,“在哪儿?”
“那儿!”蒙克斯盯着对面墙壁答道,“一个影子!我看到一个女人的影子,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像一阵风那样沿着护墙板移过去!”
犹太老头儿松开手,两个人仓皇冲出屋子。蜡烛仍在原来地方,只是给穿堂风吹得烛泪斑斑。他们借着烛光,只见空荡荡的楼梯和自己苍白的脸。他们凝神听了片刻,整个房子里一片死寂。
“那是你的幻觉。”犹太老头儿拿着蜡烛,朝他的伙伴转过身来说。
“我敢发誓,我的确见到的!”蒙克斯哆嗦着说,“我刚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往前探出身子;我一喊,它就蹿开了。”
犹太老头儿轻蔑地朝他脸色苍白的伙伴瞥了一眼,对他说,他要是愿意的话,不妨跟着他;然后,两个人登上楼梯。他们把所有的房间都查看一遍;里面冷飕飕,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他们下楼来到过道,又从过道进入地窖。低矮的墙上挂着绿色的潮气,蜗牛和蛞蝓的踪迹在烛光里闪闪发亮,可是一片死寂。
“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犹太老头儿在他们回到过道以后说,“这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还有托比和几个孩子,没有任何别人;他们是出不来的。你瞧这儿!”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不是假话,犹太老头儿从口袋里掏出两把钥匙,并且解释说,他第一次下楼的时候已经把他们锁在屋里,省得那几个人出来干扰他们的谈话。
在这么一大堆证据面前,蒙克斯先生终于开始犹豫。随着搜索工作的继续进行,没有发现任何人影,他渐渐不那么强烈坚持自己的意见了。最后,他发出几声可怕的干笑,承认这有可能是自己神经过敏。然而,他忽然想起时间已过一点钟,那天晚上不想再交谈下去。于是,这一对宝货分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