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制度文明:从主体性到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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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理解与阐释_公共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公共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万林艳

文化与社会经济、政治是内在联系、辩证统一的整体,文化的发展必须和经济、政治的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的要求相一致。当前,我国正步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崭新的发展时期,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和谐的社会。经济的和谐和政治的和谐需要有文化的和谐作为内在的精神支撑;一定意义上,文化的和谐是更深层次、更稳固、更核心的和谐。文化的和谐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在精神文化和价值观念上的整体性、共同性、稳定性、认同感和凝聚力,这就向公共文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公共文化及其公共性特征

学术界对公共文化的广泛关注是从哈贝马斯研究市民社会及其公共领域开始的。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市民社会是近代资本主义以来才逐渐从国家中分离出来的经济社会,它是“私”的领域,独立于作为“公”的领域的政治国家。但市民社会所表现的首先是个性化的、分散的经济利益,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后必然要求整体性、一致性的文化对这些分散的利益进行整合,以保证市民社会的自维性。于是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基础上,又逐渐形成了市民社会内部文化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分离。经济生活是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文化生活是市民社会的公共领域。在这一公开的场合、公共的领域中,人们就共同关心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一切社会问题展开讨论,形成公共文化或曰公共舆论,整合公共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念,建立市民社会统一的价值认同体系,赋予市民社会以凝聚力,使之保持自身相对于政治国家的独立性。可见,公共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对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念的培养,注重文化的整合。

我们可以从外延和内涵两个方面来把握现代社会的公共文化及其特点。在外延方面,公共文化主要指具有群体性、共享性等外在公共性特征的文化,其特点是以文化站、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为依托,借助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资源,发展群众参与性、资源共享性的文化。在内涵方面,公共文化是在文化的精神品质上具有整体性、公开性、公益性、一致性等内在公共性特征的文化,它培养人们的群体意识、公共观念以及文化价值观念上的群体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追求文化的和谐发展与文化整合。同时,公共文化的外延和内涵还体现为一定的层次性。如果说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针对的是文化小群体、基层组织内部的公共性和文化整合问题,那么城市文化、传统佳节文化、奥运文化则培养的是更广泛、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共观念和文化认同体系。

外延与内涵本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在文化实践中,由于没有全面把握“公共性”的含义,文化活动的主体常常割裂公共文化的内外在特征,仅从其中一个方面理解公共文化。文化理论界多从公共知识分子的角度诠释公共文化,认为只有公共知识分子才有关注公共事务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才有整合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能力,只有他们的文化才称得上是公共文化。事实上,文化主体是少数人的文化不能称之为公共文化,哪怕它的研究对象具有公共性;而且,热衷于公共事务和公共文化并不是公共知识分子所独有的,随着普通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他们的文化自觉性不断提高,其公共观念的自我培养能力和文化的自我整合能力也正在增强。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现代社会,以更广泛的群众为文化主体的公共文化,是更具公共自觉性和使命感的文化,因为这种文化的对象和它的主体是直接同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将公共文化等同于群众文化。在文化实践中,有人把公共文化等同于群众文化,认为只要有群众参与就是公共文化,公共性的强弱与参与人数的多寡成正比。事实上,虽然公共文化离不开群众的共同参与,也有赖于各级文化组织和部门提供丰富的文化共享资源,但更以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体系为其自我维系的灵魂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判断一种文化是否是公共文化,较之群众参与的外在公共性,文化价值观念的内在公共性是更深层次的标准。

与外延和内涵的公共性相一致,公共文化的行为主体也具有公共性特征。公共文化的主体是由个人组成的一个个文化活动的整体。整体的特点是,它不是内部组成要素简单的相加,而是有机的结合;整体的性质和功能不是其构成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由整体的结构决定的新的性质和功能,这正是所谓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一场有数万名观众参加的某歌星的演唱会,虽然人数众多,但这不是公共文化,因为不存在一个作为整体的文化主体。那里只有观众个人与歌星的交流,而少有观众相互之间的交流,观众不会因为这一相同的文化行为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最后也只能是曲终人散。而一个小型社区的公共文化,参与人数虽不多,但参与者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在文化活动中逐渐凝结成一个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整体。一方面培养了社区成员较一致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另一方面社区文化的特色和社区的群体组织性、凝聚力也得到了加强。当然,说公共文化主体具有整体性并不意味着否定参与者的文化个性。公共文化同样需要尊重参与者个性化的文化需求、文化品质和文化创造能力,只是在对参与者的核心文化价值观念的培养方面谋求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同时鼓励人们以自己的方式关注公共事务。

全方位的公共性、整体性特点赋予了公共文化独特的整合功能。

首先是文化整合的功能。现代社会的每一位成员都同时生活在自我与社会当中,为了缓解激烈的社会竞争带来的压力,人们不但需要个性化的文化生活,更需要在公共文化中使自己从竞争的对立感和不安全感中走出来,在共享性的文化空间里相互了解,彼此之间给与心灵的慰藉。我们每个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作为有思想、有情感的存在,无不渴望在精神文化上有一种归属感,获得他人和群体的认同。公共文化通过一系列公共性、集体性的精神文化活动使人们在思维方式、行为模式、道德规范、文化价值观念、审美取向等方面逐步形成较一致的文化认同,给人们提供文化的归属感。在我国,纵向上,公共文化继承了代代相传的仁、义、礼、智、信的文化传统和一定程度上的群体本位思想,是中国文化在历史纵向上的传递和延续;横向上,公共文化具有公共性、一致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它对不同主体的文化观念进行整合,对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进行整合,追求中国文化的和谐发展。

其次在我国,公共文化也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有利于政治和谐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市民社会的公共文化领域与市民社会的经济领域、国家的政治领域是相互独立、相互牵制的。而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公共文化虽然独立于国家的政治,但并不与之相对立;相反,公共文化成为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人们在公共文化中就共同关心的政治问题展开讨论,并将一些思想和要求反映至相关权力部门,促进国家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同时,它也是一种与国家的政治管理所不同的社会整合方式。公共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所倡导的积极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能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并通过群体性的文化活动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持社会的安定有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我国公共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随着中国社会向现代化的迈进,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要得到相当程度的满足基础上,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正显示出它本应具有的重要性。普通百姓不再仅仅作为文化研究的对象、文化受众而存在,他们正在成为各种文化的参与者和创造者,成为文化实践的主体、自己文化的主人。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日趋成熟。市场经济具有经济自主性,它强调普通人作为经济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独立性,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提高主体地位;市场经济还具有开放进取性,它打破了囿于本单位、本地区的

局限,形成了地区结合、城乡结合的格局,这种开放的大市场也促进了公民意识、公众意识、公共意识的不断增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公共文化开始了在现代意义上的起步阶段。但相比较一直掌握着文化话语权威的精英文化、当下发展得如火如荼的大众文化和始终占据着主流位置的政治文化,公共文化在近些年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其社会文化功能还没有全面展现出来,这从“九五”计划以来我国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发展变化情况就可以看出。

1995年和2003年我国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及其从业人数增减情况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群众文化事业虽然在机构数和从业人数上都已达到一定规模,但总的来看是呈递减趋势。全国群众文化事业机构2003年比1995年减少了6481个,下降了13.42%,2003年从业人数比1995年减少7385人,下降了5.64%。基层文化机构特别是乡镇文化站数量下降幅度较大,2003年,乡镇文化站比1995年减少了6495个,下降了15.60%。

公共文化的发展以群众文化事业为依托,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公共文化的发展情况。近几年来,为改变机构臃肿的状况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逐步削减了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这一举措的长期执行,其负面效果也逐渐显现出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社会各方面对群众文化事业的重视程度大大降低,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急剧减少。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本应拥有相对丰富的公共文化资源,是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理想场所,但是,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匮乏,直接影响了公共文化的发展水平。

除此之外,我国公共文化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还有其他两个方面的重要原因。

其一,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领域里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大众文化的广泛流行,但强调个体利益的市场经济和具有个体文化特征的大众文化却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在张扬个性的渴望中过多地发展了私人性的文化,而较少地关注公共文化,使文化偏离了平衡发展的轨道。因此,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代表大众文化的电视娱乐节目越来越丰富多彩、喜爱在ktv中自我陶醉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我们感受到的是代表公共文化的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公共主题文化越来越匮乏,同事之间、邻里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缺乏精神的沟通与文化的认同。

其二,公共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出现了文化承担者缺位的现象,公共文化缺乏公共性团体或组织形式作为承担者,即作为整体的文化主体;或者虽然有这样的公共性团体或组织形式存在,但却没有有效地承担起发展公共文化的责任。公共文化领域不是一个空泛的领域,它是由各个层次的具体领域共同构成的。在基础层次上,它包括具体的公共性团体或组织,如机关、企业、部队、学校、教会、社区、村社等等;在较高层次上,它包括城市、乡村、民族、地区,还有由某项事件而联系在一起的区域性、全国性的文化领域,如传统佳节文化领域、奥运文化领域等等。较高层次的公共文化领域是建立在基础层次的公共文化领域之上的。机关、企业、学校等作为人们工作、学习的单位,本是公共文化最基本的领域。单位承担着发展公共文化的责任,他们组织的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以较一致的核心价值观念整合单位文化,为其成员提供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大批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了,个人对企业的依附关系逐渐解除了,人们的“单位”意识也逐渐淡化了,只有少数大型企业和军队、高校这样的公共性组织还在发展着各自的公共文化。这就导致公共文化的承担者逐渐在减少,文化在公共领域中的发展基础逐渐被抽空了。基础层次上的公共文化得不到发展,较高层次上的公共文化凝聚力也就更难形成。近几年来人们的春节文化意识逐渐淡漠就与此不无关系,而奥运文化如果多一些基础层次上的公共文化的支撑则将会有更多的有组织的群众参与。

除了发展程度不够外,现有的公共文化还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文化认同意识薄弱,文化主体的主动参与不够。虽然人们的文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缺少公共性的文化组织,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缺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对于全面人格的培养和人的全面发展来说是不利的,对于文化的整合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也是不利的。同时,公共文化的参与主体与创造主体本应是广大人民群众,但目前的公共文化有相当一部分有赖于政府行政权力的推动,文化参与以动员性参与为主,主动参与的深度与广度都不够。而且这种动员往往只是以经济、政治等为目的,而不是以公共文化、公共事务本身为目的,比如像“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等等。这就容易使个人采取随大流或被迫服从的消极方式,不利于文化的主动参与和主动创造,使公共文化缺少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二是公共文化的资源配置机制不完善,发展水平不平衡。从资源配置来看,目前,公共文化资源主要集中在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手中,社会各层次的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相对匮乏,文化资源的供给渠道缺乏多样性。同时,企业、社区等社会成员集中的单位却缺少相应的文化资源,但又与文化资源丰富的机构缺乏联系,公共性的文化需求与文化供给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机制。从发展水平来看,与军队、学校和少数大型企业相比,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企业文化,基本不为其成员组织群体性的文化活动。与少数几个较发达城市相比,大多数中小城市缺乏城市文化意识和文化特色,市民缺少对城市的文化归属感。与城市相比,乡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设施匮乏,内容空洞,形式单调;而在历史上,乡村曾经一直是中国传统“和”文化的传承之地。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直接影响公共文化的公共性品质。

三是就算是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得比较好的地区,对公共文化的认识也存在偏差,多是从外延方面理解“公共”的含义。一方面,人们比较注重文化参与者在量上的积累,注重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却较少地涉及文化主体公共观念的培养,对文化在质上的一致性关注不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在文化发展上开始划分出两条道路:市场性的文化产业之路和公共性的文化事业之路。其基本思路是,群众的文化需求一部分可以通过市场经济中的文化供给来满足,对应这部分需求的是文化产业;另一部分公益性的文化需求基本不能依靠市场,而有赖于政府及公益性组织提供共享性的文化资源,对应这部分需求的是文化事业。共享性的文化资源越多,就越能体现文化的公共性和相关部门对公共文化的重视。这在具体的文化实践中往往导致把公共文化的公共性仅仅局限于文化资源的公共性,把公共文化仅仅局限于依托公共文化场所和设施开展的群众文体活动,忽视了公共文化的群体意识、公共观念、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体系等内在的公共性特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公共文化的发展不但滞后于其他文化的发展,更滞后于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滞后于社会整体的发展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文化重新回到平衡发展的轨道上来,在发展人们个性化的文化的同时,发展社会公共文化,培养较一致的核心价值观念,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我国公共文化的建设原则与发展对策

社会主义公共文化的建设应该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首先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人首先是个体的人,公共文化要充分发挥个人参与公共文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他们的文化独立性和多样性,充分体现他们在公共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还要注重培养个人内心精神文化的和谐,每个人只有内心精神文化和谐才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会成为社会中的和谐的一分子;而社会尊重个人、关爱个人,这本身就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人同时还是社会的人,公共文化还要将个人的文化需求与社会的

进步结合起来,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并重,抛弃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尤其是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以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水平,培养广泛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公共文化的协调发展。人还是自然的人,人来自于自然、以自然为滋养并最终要回归于自然,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因此公共文化以人为本就不是鼓励人类无视自然规律的盲目自大,不是鼓吹人类中心主义,而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可持续发展,将自然也纳入到文化的公共性中来。人还是历史的人,不但每个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的人生过程,他本身也构成人类发展长链中的一个环节,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印记;所以公共文化还应发展纵向上的公共性,强调个人、集体、社会、文化作为当下的存在的历史责任,当下的人与文化既有义务继承和发扬历史凝结而成的优秀的人文传统,也有责任严格要求自己并努力发展自己,以便为未来的人文发展做好准备和铺垫。

其次是以文化为本的原则。长期以来,公共文化建设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其应有的方向。在大处,公共文化建设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小处,许多所谓的文化人办公共媒体、公共教育,不是为了发展公共文化,而是为了从中牟利。以外在的目的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原则,不但文化建设不好,文化对政治和经济的促进作用也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共文化若想有长远的发展,若想对社会的整体进步做出贡献,首先必须以自身为目标,以文化为本,按照文化的内在诉求去发展。这至少应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尽可能地扩大公共文化的参与主体范围,使它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的文化要求。二是要培养文化自觉,按照公共性的要求,在追求共同的价值取向、培养文化认同感、增强文化凝聚力等方面建设公共文化,多发展像奥运文化这样的全社会范围内的、高层次的、振奋民族精神的公共文化。三是要使公共文化领域成为文化参与和文化创造的理想场所。个体文化行为往往是自娱自乐、自我教育的个人行为,公共文化行为是一种集体的主动参与行为,在集体参与中会形成“1+1>2”的文化力量,这是文化创造和文化创新的力量源泉,它可以弥补大多数人在个体文化中只是享受既有的文化成果而没有主动参与到文化创造中去的缺陷。

最后是平衡发展的原则。公共文化应努力实现在各个社会领域包括城市与乡村、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协调发展,如果只有城市和发达地区的文化发展,那公共文化的社会整合功能就不能完全发挥出来。目前看来,当务之急是乡村公共文化发展。在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大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近几年已经有了一些的发展,乡村人民的公共文化需求不断高涨,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多,文化设施和文化投入不断增加,乡村生活和乡村经济也越来越受到公共文化的积极影响。但由于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和乡土生活的封闭性,与城市公共文化相比,乡村公共文化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存在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严重脱节的现象。同时,人们在认识上的偏差也制约着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市,仍然有许多人对文化持“附属论”的观点,即认为经济是主体,文化只是经济的附属,甚至认为牺牲文化建设是加快经济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这些观点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文化建设的政府决策。所以,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首先有赖于文化观念的转变和公共观念的培养。同时,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不能只靠乡村人民自身的努力和文化的自然发展,还要靠国家、政府不断给予政策、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支持,靠城市人帮助乡村人建设他们的文化,靠大量城市返乡人员不断将新的、整体性的文化价值观念注入到乡村中。但无论是哪一种支持或帮助,都必须特别注意两点。一是不能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采取片面的自上而下或强制性的外部灌输的方式,而是要采取平等交流的方式;二是这些帮助和支持无论是来自上级政府还是城市,都不能以发展乡村公共文化为手段,以从乡村获得些什么为目的,而要以发展乡村文化和乡村生活本身为目的。

除了要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外,针对目前公共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做的是改变社会各阶层对公共文化的重视程度和投入不够、认识不足的现状。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533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4万个村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这些举措表明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公共文化建设,采取了发展公共文化的具体措施,加大了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当然,仅仅是软硬件设施的投入还不够,还要改变对公共性的片面认识;只有首先在观念上正确地把握公共文化及其公共性,才能在实践中全面地发展公共文化。以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为例,过去文化馆的定位和其他大多数文化站馆一样,只抓住公共文化的外在公共性特征,局限于外在的量的积累,认为仅仅为文化馆周边群众提供一个文化娱乐场所就足够了,有越多的老年朋友来扭秧歌、打太极拳,就越是公共文化。但这几年,文化馆调整了发展思路,注重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注重群体意识、公共观念和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念的培养。他们在大小剧场里排演反映和提升群众日常生活的相声、小品,多次举办“社区一家亲”、“农民工影院”、“春天送你一首诗”等活动,组织专家和群众共同研究温榆河两岸的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等课题,不仅为社区群众提供文化娱乐的场所,更为他们提供了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了社区和城市的文化凝聚力,发展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文化。

除了加大投入和转换观念外,明确并发展公共文化的承担者也是目前公共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等各个单位逐渐把自身所担负的为其成员提供保险、福利这样的经济责任转交给了社会,而发展公共文化的责任却处于无人承担的状态。事实上,虽然企业福利已经转变为社会福利,个人已经从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中独立出来,但单位依然是个人参与集体、参与社会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场所和途径,它仍应是发展公共文化的基层领域,而且是一个数量最大、最广泛的领域。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等都应该重新承担起发展公共文化的责任;只有每个单位内部成员诚信友爱、和谐相处,才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由于现代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直接接触越来越频繁,社会的各个层次也应该逐渐承担起发展公共文化的责任,如城市和乡村中的大小生活社区,各种形式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和文化团体等,以及城乡政府机构乃至中央政府机构,他们都是发展公共文化的有效承担者。各单位、社会各层次的组织和政府机构应该建立合理的沟通机制,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企业和社区可以与政府的公共文化机构像图书馆、文化站等建立联系,一方有更稳定的组织性,另一方有更多的文化资源;文化机构能够帮助发展企业和社区日常的公共文化,增强企业和社区的凝聚力,而企业和社区则可以为像奥运文化这样的高层次的公共文化保证稳固的、组织性强的群众参与。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整体协调的过程,单纯的经济增长不是和谐社会,单纯的政治繁荣也不是和谐社会,文化的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不仅如此,公共文化还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摇篮。“实现发展的动力实际上存在于文化之中,存在于个人与集体的需要和愿望之中;对发展战略及其实施方式的选择本身,作为这些选择的价值体系和由此产生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从本质上讲,完全属于文化的范畴。因此可以说,在文化与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应性:文化是发展的摇篮。”公共文化将以其所具有的平等、民主、团结、开放、进取的文化精神,解除落后的、封闭的文化因素给人的活动和社会进步造成的桎梏,为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提供统一的价值平台和强大的精神支撑,为社会进步注入生机和活力,促进文化的整合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作者系郭湛教授2001级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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