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制度文明:从主体性到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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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理解与阐释_扰动文化的反文化——一种哲学视野的考察

扰动文化的反文化——一种哲学视野的考察

李丽

当今时代,人类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大量危机。从根本上看,这些危机不是别的,就是“文化的危机”。文化的危机是危机的“文化”对社会、文化、人类的危害及其造成的各方面混乱的结果,危机的“文化”实质上就是反文化。反文化是隐蔽在社会的各种危机背后的最终根源,是各种危机的基础层面。从哲学的角度考察反文化现象的实质,形成一种反文化的视域,会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文化和它的对立面——反文化。这样,才能更自觉地认识和更有效地摆脱“文化”危机的困扰。

一、社会发展的文化诉求

任何事物都是条件性的存在,社会的恒久存在和不断进步也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除了实体性的物质基础和结构性的要素之外,还包括必须具备起码的规则及其作用下的秩序。只有这样,社会发展的物质性力量的合理结构和正常联系才有切实的保障,社会各要素、系统才能各安其位、各得其所,进而才有社会整体的良性、有序运转。而社会规则及其秩序的供给,不是“上帝的恩赐”、“自然的意图”,也不是“理性的狡计”,而是人类文化的结果,文化的核心功能是给社会以秩序,并促成社会有序度的不断提高。

首先,文化具有消除不确定性的组织功能。从时间逻辑看,人的自然生命先于文化生命,文化是对自然生命的提升和意义附加。这就意味着,虽然混沌的未规定性和各种可能性汇聚的人的自然生命态是文化的现实基础,但是文化被主体创造并内化后,即表现出对混沌的、盲目的本能的规范,从而减少了原来自在意义上的主体系统的混乱程度和不确定程度,减少了无序度,增加了有序度。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艺术、宗教、哲学等的发展,总的说来都在增强人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都在规范人的自然天性。经济、社会的发展,从餐饮、服饰、居室到城市交通、公共设施、园林建设等等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也和精神文化一样,都在不断增加社会系统的有序性,降低其混乱度。文化的直接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创造出自然界没有提供的程序,而使人类的生存和活动方式程序化、规范化。

其次,文化的进步本性是与有序相一致的。文化是什么?论者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对于其深层内涵的把握莫衷一是。但透过问题表面的纷繁复杂,却有一个近乎共识性的认识隐含在争鸣之中,这就是对文化进步本性的理解。无论是以泰勒、摩尔根为代表的“传统进化论”,还是怀特的“普遍进化论”、斯图尔德的“多线进化论”、塞维斯和萨林茨的“特殊进化论”,都以不同方式揭示出文化不断向前、上升的历史指向。英国批评家马修·阿诺德更明确说:“文化即对完美的追寻。”文化的进步乃是历史的规律。那么,何谓进步?苏珊·布莱克摩尔认为,“‘进步’一词至少可以说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其一,它意味着趋近于某种结果或目标的发展过程;其二,……只是趋近于更高程度的秩序、复杂性的发展过程。”作为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认为没有任何进步是趋向某种先定的终极的确定的目标,如果说事物确有某种确定性的话,那么这种确定性也只能说是方向性的——向着“更高程度的秩序、复杂性”进发,即有序度的不断增强、混乱度的不断降低和系统熵的不断减小。复杂性、有序性的增强和系统熵的减小,不仅是社会文化进步的标志,也符合自然进化的最一般特征。事实上,自然世界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生生不息的有序化趋向,和文化世界的进化是有着深刻的相通和相续之处的。

最后,从词源考证看,在汉语中,“文化”这个词最早可追溯到《易传》中的“人文化成”一语。这里的“化”是动词,是化成、改造的意思。但怎样化成、改造,化成、改造的方向又怎样呢?这就是按照“文”来“化”,文而化之。“文”同纹,本意指“色彩交错,好看的纹理”,引申一下就是“使……变得有条理、合理、好看”,也就是有秩序、有次序,是向善、向好的演化。进一步讲,“文化”的本义就是对对象物按照其本性加工、整理、完善,使其形成一种对于人的生命存在和社会存在有益的秩序。西方话语中文化的对应词“culture”也有着相同的含义。它最初指对土地的照料、管理、耕作,后来引申为心智的培育。法国大百科全书将词条“culture”明确规定为“文化领域就是正常秩序的领域”。这一公认的文化定义进一步说明了文化即有序。

由上述可见,“文化”一词虽然包含名词词性,但更主要的是动词词性,其本义是“使……有序”,而文化固化、实现这一功能的条件是以其为人性为取向的程序。文化的程序是历史积淀下来并经过当下环境“处理”的、隐匿在事件和行为中的、具有独立性和普遍性的行为运作的逻辑,是人类活动的步骤以及各个步骤的排列次序。正是它们作为历史传承下来的伦理法度、信仰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汇聚,才使历史事物具有了跨时间、跨地域的内在同一性,从而把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连接、整合起来,使之免于混沌无序。也正是这些文化程序在个体和群体行为中的不停复制和优化,才把千差万别的人类行为规范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增强了这种活动的确定性和有效度。这就是说,文化的程序是供给社会所需秩序的规则,是调节个体行为的现实力量,是支配社会发展、进化之流展开的内在逻辑。通过人类活动程序的不断优化而实现社会系统的熵即混乱度的减少,这就是社会发展的文化诉求,文化之本性就是使人的生活世界增序、减熵。

二、人类文化的发展困境

随着文化程序的不断优化与完善,人类社会生活越来越和谐、文明,有序度不断提高。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序化的社会生活总是伴随着反序、无序的“噪音”,总是隐藏着大量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这类现象几乎出现在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以不同的形式贯穿社会生活的全程,而且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表现更为明显而突出。

就以我国目前的情况为例。日常生活领域中,封建迷信等消极落后的现象借“思想解放”、“弘扬传统文化”之名堂皇入室,电脑预测、星相算命充斥网站,庙宇祠堂遍布旅游景点,造神立宗悄然兴起。金融领域中,在系统整体良性运转中隐藏着不少暗礁:置金融法律法规于不顾,金融机构之间出现的盲目拆借、违章贷款、滥设机构、乱办实体、非法集资等,造成投资方向扭曲、金融犯罪案件的增多,以及泡沫经济的泛滥和巨额资产流失。文学艺术领域中,在商业利润驱使下,曲意迎合低级趣味的快餐文化、媚俗作品登台亮相,任意摆布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泛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以沽名钓誉为目的的伪“科学”闹剧、“学术”丑闻频频发生,信口雌黄、贻笑大方的“文化批评”比比皆是。政治领域中,行贿受贿、贪污腐败、滥用职权、非法食息、行政不作为屡屡发生。经济领域中,假冒伪劣、制假造假、偷税漏税、收受回扣、强买强卖、投机倒把等无政府主义蔓延。此外,以建设为名、破坏为实的旧城改造,过度开发的旅游资源,日渐消失的珍贵古朴的民间文化,变化多端的抄袭复制、网络垃圾,不断升级的音像盗版、电脑病毒等等,都掺杂于有序的社会生活之中。

上述这些现象往往打着“文化”的旗号,这就促使我们反思:它们是社会发展所诉求的文化么?它们带给社会的究竟是有序的提升,还是失序的开始,甚至混乱的加剧?这样问过之后,我们发现,此类现象虽然也是人的活动或活动的结果,但并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文化,不符合真正的文化的本性,它们不是固化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现实力量,而是离散社会和谐的反力。进一步讲,它们是在人类文化发展中误入歧途的、与文化相对立并对其提出挑战的反文化现象。

反文化现象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特殊产物,而是贯穿人类历史全程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存在。有序化即进化发展是社会演进的主导方向或基本运动态势,然而,与有序化的演化趋势交织在一起的还有无序化倾向。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卢梭认为,社会发展充满了进步与退步的对抗,他甚至干脆把“文明社会的发展史”说成是“人类的疾病史”。19世纪德国思想家黑格尔,立足于事物自身的矛盾运动和人的恶欲来揭示社会历史的进步,在他看来,“恶”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杠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继承以往社会历史观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每一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和“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的论述,从哲学的高度揭示了社会历史的进步与退步、有序与无序相互包含和渗透的关系,说明了无序、反序力量的普遍性与客观性。事实上,根据唯物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是由矛盾双方构成的,矛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自成系统单独存在;而由矛盾的张力和斗争所规定的统一体的变化方向不是一维的。因此,作为代表社会进步趋向的文化不是“无对”的,它的发展、变化及其全过程都必然包含着、伴随着扰动它的偏离、否定、反对因素或它的可能的蜕变。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正因为有这种偏离、否定、蜕变的反力,文化才得以在比较和斗争中优化、发展。

对于以无序或反序为本性的反文化,许多学者都或多或少注意到了

它的存在,但很少有人深入加以研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被誉为“文化人类学之父”的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在肯定了文化的“道路是向前的”的同时指出,“人类的思想和气质的全部广泛的历史领域证明……文化是以活生生的形态流传于世界的。它有时阻滞和停留在途中,它常常偏入歧途,这歧途就把疲惫的它引向后退,引向它久远以前已经走过的地方。”这就是说,“偏入歧途”的文化引起文化的退化,其在本性上是与文化相反的反文化。a.h.阿尔诺利多夫在《文化概论》一书中指出:“文化史中不仅有腾飞和涨潮,而且还有退却和落潮。”美国文化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说:“人类胜过黑猩猩之处在能以一代的经验传之次代……不幸,他在这宝贵的遗产里掺杂了许多渣滓,两相胶结,难舍难分。”此外,皮尔森《文化战略》一书中的“消极形态”、我国学者朱谦之的“文化本身在本质上即要有一种反文化的现象”、周谷城的“文化……只能是一个概括的、复杂的统一体,绝不是铁板一块,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东西”等等的论说中,都传达着相同的信息——与文化走向相反的、扰动文化进步的反文化逆流的存在。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隐含了正视中国落后文化存在的事实,注意到了文化发展中相反方向的逆流。

扰动文化的逆流——反文化的存在,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它、研究它,揭示它的基本特征及其现实表现,进而才可能很好地应对它。

三、反文化的基本特点

反文化作为文化的对立面,既有与文化共同的一些特征,如累积性、传承性等,同时更鲜明地表现出与文化不同的品质。

首先,从指向性上看,文化与反文化表征着“进”与“退”、“增序”和“减序”、“减熵”和“增熵”不同的指向。在人的任何对象化活动及其活动的结果中,都蕴含着已往建立起来的步骤逻辑、价值理念等方面的诸多信息。对这些历史积淀下的有效成分,文化表现出一种肯定性的指向,呈现为建构与加强的倾向,从而起着巩固人类已经取得的文明成果,提高社会生活的有序度,减少、降低无序度的作用。反文化是一种否定性的指向,表现为对历史性成果的解构,它消解、消耗、抵消人类活动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和正效应,使活动后的人类文化水平低于活动前的水平,降低社会有序度,增加混乱度,表征着社会系统的减序即增熵。

其次,从活动步骤上看,文化和反文化表现出自身程序的优化和劣化的不同趋向。这里所说的程序是隐含在人的行为中的行动步骤及其排列次序,这是事物发展和行动发生的内在要求,是与结构、要素对等意义上的范畴。文化之所以能够促使社会生活平稳、顺利、有序展开,从根本上看依赖于文化程序的有序化,程序有序化是功能有序化的内在依托与保障。比如,法律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其基本价值在于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秩序,消除无序状态或者预防无序状态。而法律实现固化社会秩序的功能的基本途径,是制定、通过和实施一系列相对稳定的法律规范。这就是说,法律保障社会有序运转是以法律自身有序、有规则为前提的。与此相反,反文化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是以其自身程序的无序化、劣化为条件的。违法行为对法律规范的抗拒,不仅事实上造成社会的减序,而且其本身的活动程序就是劣化的。比如在司法腐败中,判决或裁定可以随时撤销,法官反复启动执行和再审程序,或者当事人任意撤诉、滥诉,或者法官不按照法定环节或法定时间、速度审理等等,都表现出对社会已有的规范程序约束的无视和破坏。如果把这种活动置于历史的时空背景下考察,不难看出隐含在其行动中的程序性信息呈现出劣化的趋势。

与程序优化或劣化相连的是文化程序极强的公共性和反文化程序的个体性。凡是具有文化属性的事物、行为,其过程中的步骤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都内在包含着一系列相关的规则或规范。正是这些规则或规范,真实地影响、型构人们的行动,并使其具有相应的次序,具有文化的最一般规定。这些规则来源于各种社会力量交互作用中形成的意志的“合力”或“契约”,凝结着人类活动一般的合理性和普遍性。它尽管为个人选择、复制并遵循,但绝不是不含公意的、没有上升到普遍高度的纯个人的东西。相反,它调节的是一种公共关系,为特定的群体所共有,在人们之间具有内在的理解和深层的共享。与此相反,反文化活动中的程序一般是针对特定情景的随机“应答”,不表现为规则或规范性的东西,而是具有极强的个体性。这种个体性是不包含着普遍性的个体性,是还仅仅停留在个别人的活动的层次、还没有达到把个别人的活动提升到普遍人的活动层次的个体性。

再次,从价值取向上看,文化价值取向的提升与反文化价值取向的堕落是完全相反的。内在于文化中的价值取向一般是与社会历史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是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反文化的价值取向与此相左,它不代表价值向度的正态发展,相反却是价值的堕落。我国有学者把价值追求在宏观上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自发的价值取向,一是自觉的价值取向。自觉的价值取向是价值追求建立在掌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基础上的对主体需要的理性满足;而自发的价值取向是价值追求建立在本能的、不假思索的浅层次状态下的对主体需要的感性满足。文化的价值追求代表着自觉的价值取向,反文化在价值层面上一般表现为自发的倾向。过分宣泄本能的地下摇滚,为追求gdp而对假冒伪劣生产进行保护的地方主义,为了经济效益或出于“政绩”的考虑而对历史文物资源的过度开发等等,都侧重对主体感性的、表层的、直接需求的满足,而忽视了人之为人的内在的、深层次的长远需要,直观地表现出主体价值追求的自发的、低层次的特征。

但更多时候,自发的价值追求往往被很强的价值意向掩盖着,人们要认识到它往往要费些周折。比如,没有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的缺工短料的生产,没有按照科学规定程序进行的文物修整,标榜追求创新实则制造混乱的伪科学、伪艺术等等,似乎都内蕴着很高的意义追求。但是透过表层的迷雾,探寻其主体活动的深层动机和实际效果,人们会发现,缺工短料的生产并不是为了创造物质财富而生产,它所追求的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错误的文物修整遵循的不过是省时、省力的经济原则,并暴露当事人在文物问题上的无知或谬见;而伪科学、伪艺术则是投机取巧、苦心钻营个人名利的手段和结果。所有这一切,都没有脱离自发的低下的价值取向的窠臼。

最后,从程序与取向的关系看,文化作为程序与取向是理性的、逻辑的统一,而反文化的程序与取向却是非理性、非逻辑的断裂。文化是“相对稳定的人为的程序和为人的取向的统一”。取向是文化之目的,但这种目的的实现又不是自在的过程,而是要通过并依赖于人为的程序,人为的程序是为人的取向得以实现的手段,为人的取向则是人为的程序的逻辑结果,是设定和遵循人为的程序的深层动因、目的和指归。

就反文化而言,目的与手段常常是断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离开为人的取向的人为的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主体设计出来并加以贯彻的程序不以作为主体的人为目的,而是服从于外在目的性的纯粹手段性行为。这些人为的程序不能逻辑地导出为人的结果。二是离开了特定程序保障的为人取向,这是没有手段支撑的空洞的目的性。在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似乎很高的价值追求实际上只是空中楼阁,因为现实的操作程序中并不蕴含着这种价值追求,也不可能导向这种合乎目的的结果。以上两种情况归纳起来,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反文化的目的性的取向与前提性的程序之间没有理性的、逻辑的关联。

上述四个方面归结起来,就是反文化之本质:减序、增熵。除了这种本质特征外,反文化还有大量的非本质特征。比如,(1)反文化生成方式的渐变:从生成方式上看,不管哪种因素决定的反文化都不是一次生成的,而往往要通过持续的转换、变构才能敞露其本性;(2)反文化表现的混杂:从信息角度看,既带有大量的文化信息,掺杂着历史真实的因素,又有大量模糊的、不确定的虚构成分;(3)存在形式的“伪形”:反文化一般都披着文化的外衣,以文化的名义出现,而文化的外形不过是为自身的立足所采取的似是而非的表现手法。

在清楚了反文化的具体指称及其基本特征后,我们还需要将理论关注的目光回归到现实生活,分析反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基本表现。

四、反文化的基本模式

事实上,反文化没有统一的、公认的形式,也很难对之进行谱系式的考察,我们只能在具有反文化倾向的行为中,挖掘出某些“家族相似性”,即它们的基本模式。反文化的具体模式可以归纳为四种:文化“返祖”、文化“忘本”、文化“异化”和文化的“非法链接”。

(一)文化“返祖”

任何文化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与传统的彻底决裂,它总是要从旧事物中、从既有的历程中吸取营养,并以此作为构建新事物的基础和元件。文化发展中这种不断回到过去的形态之中提取信息的过程,就为生活中逻辑重演式退化埋下了伏笔,即为文化“返祖”

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文化“返祖”不同于正常状态下信息提取的文化重演。正常状态下的文化重演是指,人们在接受既有文化信息的同时,总是按照变迁了的社会环境和变化了的自然条件,对原有的文化信息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总有一个重新理解和再度创造的过程。与此相反,文化“返祖”不是对过去的信息的重新关注、在新的条件下重新解读而生发新意,不是站在时代的高度并面向未来对原有文化的发掘、加工、改造与重组,不是“返本”基础上的“开新”,而是对过去信息的全盘接受,对历史纪录的简单翻版与复制,对原有资源的不经消化的生吞活剥。它将自己的生命托付于过去的创造,表现出对文化发展中已经蜕下的外壳的深深眷恋乃至崇拜。它面向过去,以回复曾经经历过的一切为归宿。在现实生活中,文化“返祖”主要表现为文化中的自然主义倾向。

文化自然主义的实质就是反人工控制、反文化装饰,进而表现出对人自身的自然和外在纯自然的热切向往与复归。向纯自然的生存方式的倒退意味着,它要使人像其他动物一样,屈从于环境的定数及自身生物体的需要。这就将人从卓立于自然的超越地位上重新拉回到自然状态、降低到动物水平,使“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这和把人从动物界超拔出来、使人更像人的文化的本性和使命背道而驰。它使文化失去了升华本能、指向未来的超越意义,使文化不能成其为文化。以这样的“文化”来化人,不仅不能使人更“文”,不能使人得到升华、高尚,使社会和谐,相反,只能使人退回到无文化的非人状态,使社会退回到初始阶段的低序乃至无序状态。

(二)文化“忘本”

文化“忘本”是由于对自然基质的否定、抛弃而导致的反文化形式,其主要表现是僭越与违背人类自然本性的反自然行为。文化是非自然的,但不是反自然的。文化属于自然进化到人这个阶段的一种特殊形式,归属于自然的本性决定了它理应尊重自然。自然是文化之本,真正的人类文化创造活动的根本在法于自然;相反,破坏自然界、违背自然规律基础上的所谓文化创新,实际上摧毁的是文化之根。因为作为文化之基质的自然界不是被动的,它对于人类不能超越自己而又极力超越自己、不能独立于自己却又不尊重自己、不与自己合作的行为,最终会还以颜色。以这样的视角看问题,许多所谓的自然危机,其实质不仅仅是“天灾”,更主要的是“人祸”,是人类反自然的“文化”形式所带来的文化灾难。它们不仅造成既有的人类文明成果在恶化了的环境下求生存险象环生,而且通过剥夺文化主体的生存权利、改变生存方式而限制文化优化的能力,抑制文化发展的速度和程度,进而降低社会的有序度,增加社会熵值。正是从这个角度上,我们说反自然的行为就具有反文化的倾向。

反自然的另一种形式是对人的本能等自然生命形式的忽视。文化是对人与动物共有的本能活动方式的扬弃,是对自然生命形式的超越。但是扬弃、超越本身并不是取消、抛弃人的本能等自然生命形式,而是使盲目的、混沌的和未规定的本能通过人的实践被文化规范为自我,从显在形态转变为潜在形态而积淀在文化世界中,并在文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是完整意义上的人的生命存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许多本能等自然生命形式倍受摧残,而且有些能力已经退化。这种人类大多数的内在生存能力的退化,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它不仅意味着社会发展中可待挖掘、利用的基础性资源的减少,而且抛弃了这些内在的、生动的、丰富的自在性资源,也会危及人的生命存在本身。这一点已经引起有些学者的关注。原苏联著名哲学家伊·季·弗罗洛夫在《人的前景》一书中就指出:“在科学技术革命发展的过程中,在社会越来越广泛地运用科学技术革命成果的过程中,人的生物的非适应性因素异乎寻常地增加了,而这种非适应性威胁着人的未来。”罗马俱乐部创始人奥雷利奥·佩西也指出:人如果不设法提高自身的内在生存能力,那么完全有可能重蹈恐龙的覆辙。

(三)文化“异化”

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一定的惯性以保持自身完整和保障生命延续的需要,但同时任何一种文化形态及其内蕴其中的一切文化价值指令,又都是历史的产物,是一种时间性和条件性的存在。文化“异化”就是无视文化时间性和条件性的限制而追求某种特定形式、标准、特征的“亘古不变”或“万古长青”。

这种绝对不变地保护和维持的实质从主体角度看是人的异化。因为文化“异化”表现出来的人对自己有限目的、对象化成果的顶礼膜拜,意味着人同化于这些对象性活动本身,并完全受制于对象化的成果,人成了有限目的、有限趋策力的奴隶而放弃了更大的无限发展的可能。进一步看就是人的对象物以及对象性活动反客为主,监督人、控制人,人丧失了主体身份。从客体角度看,文化“异化”将导致文化生命力的萎缩乃至特定文化形式的消亡。任何事物都是耗散结构的系统,系统自身在发展变化中自动出现熵增,要使增熵的趋势转化为减熵,就必须从外界系统中吸收负熵以抵消自身的增加熵,从而使系统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演化。文化也是系统性的存在,也遵循着系统演进的定律。而“异化”了的文化对自身标准的绝对保护,意味着其丧失了随着已发生变化的环境作适应性调整的能力,丧失了向外界排泄、输出无效能——废弃的、过时的信息和从外界吸收负熵——新信息的能力。这种没有与外界信息交换的僵直循环、自闭运转,其最终结局只能是熵大和系统混乱度的加大。

(四)文化的“非法链接”

文化的“非法链接”不是文化传播中各个形态之间的相互取长补短、吸收借鉴,而是用拆解开来的不成片段的“文明的碎片”,将不可通约的问题简单地拼凑、串联、组合和嫁接在一起。这种情况表面上看是文化的繁荣,其实质是文化的灾难。

按照系统论的、自组织的观点,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确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其中要素的性质、功能都是由系统、结构规定的,即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历史中的要素,其因为系统整体的存在而获得自己的规定性。反过来说,如果把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分离出来,那么脱离了系统、结构制约的要素也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存在了,此时它在自身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当这种游离出来的变化了的要素流入另外一个陌生系统时,改变了的环境使它既可能为新系统的创生提供可能的条件,但也可能成为新系统的反动、破坏因子而导致系统的极端退化,一个人的佳肴变成另一个人的毒药。这也就是汤因比所说的:“文化辐射中的游移的成分,就像一个流动的电子或一种流行的传染病,当它从迄今为止它一直在其中发生作用的那个系统中解脱出来,并被释放到另一个社会环境中独自漫游时,它就可能被证明是致命的。”

文化“非法链接”系统要素的这个特征,人为地、任意地把不能通约的东西强行贯通起来,最终后果只能是混乱度的加大。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混乱现象就与不同领域、不同文化形态要素的错位嫁接密切相关,许多中国艺术形式不顾自己的特色一味地“崇洋”、“媚洋”,公共领域的私人化、私人领域的公共化、非日常生活的日常化等等,它们固然扩大了人们的视野,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扬弃原有的文化认同,修正原系统之不足,但是在一定意义上,后者所带来的无序要大于系统内所存在的无序。

“非法链接”不仅造成事实上的混乱,更造成意义系统的坍塌。人不同于其他动物就在于人对意义世界的追寻。而意义又不会自动展开,它内蕴于人的实际活动之中,在人依照特定程序展开的现实活动中,实现、满足了人类对意义的向往与追求,即稳定的人为的程序承载着人类的意义系统。“非法链接”拆解、拼贴程序,任意剪切取舍程序,必然造成了意义系统的破损、文化真髓的隐退。没有了意义的观照,人就像没根的浮萍,没有了精神的家园。文化“非法链接”不是为人的文化,而是反人的反文化。

五、结语

当前学界对文化的认识已经取得相当深入的成果。但在对文化做出种种解释的努力中,却自觉或不自觉地“遗忘”了反文化这一重要视域。事实上,如果人们对文化的研究仅局限于文化内部,就文化说文化,而没有与之相对的反文化维度的“帮助”,那么对文化的理解还是相当有限的。而且由于囿于文化自身内部自说自话,结果这种研究不仅暗藏着理论上的“危机”,也面临着许多难以解开的“困惑”,比如,文化歧义和语义上的混乱、文化发展动力机制的缺位等等。这些困惑不能在既有的范围内获得最终解决,而只能用超越文化既有研究范式的方式来解决,包括在作为文化对立面的反文化视域中才可能摆脱危机、走出困惑,才能澄清从前认识上的混乱状态重新给予文化方向上的定位,发现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杠杆。反文化问题的提出,还要求人们以新的视角重新认识那些约定俗成的、不证自明的“公理”,从而开拓文化研究的新视域,而研究反文化也应是文化研究课题中的应有之义。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作者系郭湛教授2002级博士,鲁东大学教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