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程序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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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_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问责工作的关键,是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第二条原则。《问责条例》在讲到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时指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这里的“责”,是指《问责条例》规定的六个方面的责任,即党的领导责任、党的建设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维护党的纪律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其他应当担负的责任。所谓失责必问,是指只要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没有履行好上述责任,出现了《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中任何一种情形,都要进行问责。所谓问责必严,是指严格依据《问责条例》的程序、方式等规定,进行终身问责。这个原则是《问责条例》指导思想中的“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求的具体化。

第一,坚持失责必问。这是问责工作的要义。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问责条例》是根据党章制定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构成要素,理应遵循党章,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持一致,做到失责必问。从实际来看,我们之所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许多政策制度之所以停在嘴上、挂在墙上,许多工作之所以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从文件到总结,许多活动之所以异化为部署和上报材料,许多学习活动之所以异化为少数人在学、写材料的人在学,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阳奉阴违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做到失责必问。做到失责必问,要完善监

督制度,构建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相协调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把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要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巡视检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失责问题。要坚持一律平等,无论什么级别的党组织,无论什么级别的领导干部,只要失责,必须严肃、公正地问责,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如据湖南省纪委通报,长沙市浏阳市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某因卫生系统腐败问题频发被问责。2015年4月以来,浏阳市卫生系统相继有1名班子成员、2名副科级干部、10名基层卫生院正副院长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浏阳市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某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尤某,不负责、不担当,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及系统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预防措施不力,未及时发现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阳市平江县余坪镇党委副书记唐某因对下属疏于教育管理被问责。唐某任余坪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镇机关期间,余坪镇政府干部伍某、方某、黎某、彭某在城关地区多次参与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唐某作为分管机关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机关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管理,对伍某等人参与赌博的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就是对失责必问的一种诠释。

第二,坚持问责必严。问责必严是问责工作的内在要求。对责任只有从严询问,才能询出实情,询出实际的担当情况;对责任只有从严管控,才能及时发现落实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校正,确保责任落实;对责任只有从严追究,才能及时纠正不履行责任的情况,教育其他责任担当者,提升执行责任的整体成效。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问责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只有从严问责,才能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指出:“实施严厉问责”, “问责必严”, “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

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监督,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王岐山说:“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做到问责必严,要有严的强烈意识,严字当头,从严谋划,把严的要求贯穿于问责工作的全过程,推动问责工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严格遵循《问责条例》,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规定的原则、情形、方式、程序等进行问责,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决不用轻的问责方式代替重的问责方式,如决不用检查的方式代替改组的处理,决不用诫勉的方式代替纪律处分,确保把《问责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完善问责必严的制度,各地可以从自身的实际出发,针对自身面临的特殊问题,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构建问责必严的制度体系,织严制度笼子。要真问真严,对没有担当好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动真格,真追责,把该打的板子精准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敷衍了事,你好我好。要敢问敢严,无论哪一级党组织,无论哪一级的领导干部,只要没有履行好责任,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只捡弱的捏。如据湖北省纪委通报,2016年上半年,武汉市查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8件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25件25人;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积极开展专项督查,查处4起违反防汛排涝工作纪律问题。执纪审查保持强力态势,上半年全市立案数同比增幅120.8%,其中,局级干部16件,处级干部103件 。显示出该市的敢问敢严。要长问长严,坚持钉钉子精神,跟踪责任的履行过程,持续地从严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底。

第三,坚持失责必问与问责必严的统一。失责必问与问责必严相互区别:失责必问强调的是问,全面地问,既问党组织又问领导干部;持续地问,跟踪责任履行的全过程。问责必严,强调的是严,严密的制度,严谨的办法,严肃地追责。失责必问与问责必严又相互联系:失责必问是基础,是问责必严的基础;问责必严是要求,是对失责必问的要求。坚持失责必问与问责必严的统一,一方面,要把严的要求贯穿于失责必问的全过程,做到问的方方面面严,问的全过程严;另一方面,要把问作为问责必严的基础,通过周密的问,全面的问,持续的问,实现对责任的全面管控,实现严的要求。通过失责必问与问责必严的密切配合、双向活动,达到问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效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