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程序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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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_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第三章

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问责工作的具体遵循。《问责条例》指出:“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这些原则,体现着党的一贯主张,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着问责工作的经验规律,是做好问责工作这项政治任务的重要条件。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是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首要原则。依规依纪,就是依据党规党纪开展问责工作。这里的党规党纪包括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其中,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是问责工作的根本依据;《问责条例》是问责工作的直接依据。“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去研究。实事求是,就是从实际出发,追求规律,追求真相,依据客观事实,依据责任自身的状况,进行问责。

第一,坚持依规依纪。这是问责工作要坚持的第一位的原则。党规党纪是党的政治优势,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准则和纪律约束。(1)坚持依规依纪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求问责工作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依法依规地进行。(2)坚持依规依纪是党章、党规的要求。党章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3)坚持依规依纪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该条例明确:“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4)坚持依规依纪是问责工作的需要。问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规党纪的具体举措,理应模范地遵守党规党纪,依法依规地开展工作。从实际来看,既有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目无法纪、无视规矩、心存侥幸等问题,也有问责不准、依规依纪不够等情况,这些都迫切需要依规依纪进行问责。习近平指出:“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做起,从高级干部做起,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夙兴夜寐为党和人民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规定为依据,以《问责条例》为准绳,推进问责工作规范化,推进问责对象规范化,使问责工作和问责对象都进入规矩和纪律的轨道。具体来讲,就是要遵守党章、准则、条例、规定、细则、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别是自觉遵守《问责条例》,严格遵守问责程序,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少些“迈过锅台上炕”的做法,也少些“事后诸葛亮”的行为,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工作,依法依规处理问责问题,把《问责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能够自觉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这是问责工作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出自班固的《汉书·河间献王德传》,讲河间献王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意思是“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毛泽东创造性地赋予了实事求是探求规律的新内涵,使其成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路线,是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人的一项基本规矩。

党章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坚持实事求是也是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说实情、不讲真话,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的需要。习近平要求:“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则是、非则非,不夸大成绩,不掩饰问题。”问责的过程,实质上也是追求问题真相、解决工作职责偏差、实事求是的过程。只有做到实事求是,问责工作才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教育干部、从严治党的作用。在问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吃透中央关于问责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认清自身的工作实际,把中央的问责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问责工作;要立足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问责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实事求是地明确问责对象、内容、方式、程序;要以事实为依据,以《问责条例》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责任的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是哪一级组织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是谁负责的工作就追究谁的责任,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恰当地予以问责;要践行“三严三实”,一是一、二是二,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处理问题;要不断总结经验,探求问责工作规律,遵循问责工作规律,在规律的基础上开展问责工作,提高问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三,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的统一。依规依纪与实事求是相互区别:依规依纪,侧重于依据规范,是问责工作的规范性原则;实事求是侧重于方法论,是问责工作的方法论原则。依规依纪与实事求是又相互联系:二者都有规律性的要求,党规党纪只有合乎规律才是最好的党规党纪、才能更好地遵循,实事求是追求的是规律;依规依纪与实事求是统一于问责工作之中。在问责工作中坚持二者的统一,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执行党规党纪,把党规党纪的要求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遵循问责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把党规党纪落到实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