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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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祝寿

    thu jul 09 21:32:29 cst 2015

    “就算发泄了心中所有的仇恨,你就会快乐了吗?”

    “就算万无一失,而你又得到了什么?”

    “就算你占领了自己的最高峰,那又怎样?你还是孤身一人。”

    “如果我生来就带着脚镣,那又何必给自己加一把枷锁呢?”

    再次来到红花楼前,金龙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些话。他自己想的话连他自己也不甚明白。只是经过一番彷徨,他还没开始做将要做的事情就已经开始怀疑是否有意义。

    他离毁灭别人,连同毁灭自己的道路只有一步之遥,却突然莫衷一是。

    金龙紧紧握着还在发烫的刀,刀柄似乎越来越烫,越来越难以把握,好像手心里有一团烈火在燃烧。可是这团火烧得他越来越麻木,他一时间忘记了来这儿的目的。

    还是走吧!天黑了就回家睡觉吧,何况还下着雨呢,更何况明天还要继续工作呢!金龙真的转身就走,渐行渐远,远远离开了红花楼和红花楼前的那一片空地。他扔掉了刀,趴在地上呕吐,吐出了那个橡皮球。

    他饿极了,但是只要等到明天,又开始工作了,就有饭吃。他慢慢爬起身来,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同仇恨,女人,过去。他还想活下去,只有忘记才能继续走下去。

    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金龙索性闭着眼睛走路,像识途的老马一样,不知不觉走到了黑作坊门口。门口站着一个铁塔般的大汉,一看到金龙过来便厉声喝道:“你他妈去哪儿了?凌晨四点开工你不知道吗?罚你今天不准吃饭!”

    金龙默不作声地低头走进了作坊,找到自己的工位,神情呆滞地开工了。已经开始工作的工人们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

    从黎明前的漆黑到正午时分的艳阳高照。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天边出现了彩虹。可是暂时停止工作去吃饭的工人们仍连眼皮都不抬,任由那色彩斑斓的彩虹孤零零挂在天际。金龙因为被罚不准吃饭,所以他一个人傻傻地坐在工位上发呆,不吃饭,也不去看彩虹。

    远处传来小孩子欢呼雀跃的叫喊声:“彩虹!有彩虹!”金龙终于抬了下眼皮,拍了拍满是灰尘的手,慢慢站起来,走了出去。

    吃饭的工人们没有看他,监工的大汉厉声喝道:“还有一炷香时间就开工了,你去哪儿?”金龙因为一天没吃饭了,饿得头晕眼花,耳朵也不太灵敏了。他只朦朦胧胧理解了一下监工的大汉的话,心里明白待会儿就得继续工作。继续工作,继续活着。

    金龙一个人恍恍惚惚地在大街上走,肚子已经饿得麻木了,头晕眼花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行尸走肉般的空虚,像一具僵尸一样漫无目的地游走。

    有时候撞到路人,路人斥骂几句,他也听不到。他不知不觉走到了红花楼前。

    红花楼前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大门上贴着个红纸金字的寿字。门口聚集了一群衣衫褴褛的叫花子,红花楼的一个伙计正在给他们派发铜钱。每个叫花子得了赏钱都喜笑颜开,没有得到的像抢食的猪一样聚拢过来。

    伙计见人越来越多,便板起脸大声道:“快喊呐!不喊的没赏钱!要喊得让雷老爷听见才行!”

    叫花子们应声而呼:“雷老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伙计一阵大笑,把袋子里剩下的铜钱往叫花子们头顶一撒。铜钱四散落地,叫花子们欢呼雀跃,纷纷弯腰去捡,路边的小孩子们也挤进来想分一杯羹。

    有几个铜钱落到了金龙的脚下,他呆呆地看着铜钱,心想:“两个铜钱可买一个烧饼。吃了烧饼我就不饿了,下午就可以不用忍饥挨饿地工作了。”

    他想着想着弯下腰去捡,刚捡了几个铜板放在手里,冷不防旁边伸出一只手来,一把抓走了他手里的铜钱,而且迅速把地上的几个铜钱也捡走了。

    金龙愣愣地抬起头,认出是那个派钱的伙计。伙计把铜钱装进袋子里,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金龙忽然觉得血液沸腾起来,心里一股无名火再不找到个渠道发出来,身体肯定会爆炸的。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追上了那个伙计,一把抓住他肩膀。

    伙计横眉怒目地转过身来,厉声喝道:“你找死啊!”

    金龙气不打一处来,皱着眉头,粗声粗气道:“你……你刚刚抢走了我的钱!”

    伙计打掉金龙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冷笑道:“这钱是你的吗?”

    金龙因为气血不足,饿得头昏眼花,尽力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咬牙切齿道:“我捡的就是我的!”

    伙计不再搭话,而是转过头朝站在红花楼门口的两个人高马大的大汉使了个眼色。两个大汉点了点头,大踏步朝这边走了过来。人群纷纷自动让出一条通道。

    金龙明白他们要做什么,但是在黑作坊里已经被那些监工的大汉们揍习惯了,就算白白挨一顿暴打也没有什么。可是他的血液仍在沸腾,长久以来积压的郁闷和愤怒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来发泄。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决定等他们来了就狠狠地痛痛快快地打一架。

    没想到两个大汉气势汹汹地来到跟前,一个大汉刚刚抓住金龙的胳膊,伙计伸手阻拦道:“不要在大街上,把他拉到屋里去!”

    另一个大汉也伸手过来,金龙像死里逃生的野兔一样拼命挣脱开,忽然转念一想,冷笑道:“原来你们不是在派铜钱,而是在做戏!”

    伙计瞪大眼睛,厉声喝道:“放你妈的狗臭屁!信不信老子撕了你的嘴?”

    金龙一点也没有惧怕的样子,反而神情疯癫地跳起来大喊:“雷龙不是做寿,而是做戏!派钱是假,假慈悲才是真!”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可能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大得伙计和大汉们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

    金龙眉飞色舞地继续大声喊叫:“雷龙叫人把刚刚派给我的钱又抢回去了,我不给就打人。你们说他是不是假慈悲?!”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抢到钱的人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又有几个人高马大的大汉从红花楼冲出来,径直走到金龙跟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像提一只小鸡一样提走了。

    金龙双脚离地,毫不挣扎,但仍仰头大喊:“你们看!我要是死了就是雷龙下的手!快帮我告状去啊!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还有没有王法啦?!”

    伙计跟着大汉队伍疾行,边走边在金龙耳边咬牙切齿冷笑道:“雷老爷就是王法!小子,我告诉你,今天你算是活到头了!”

    金龙无动于衷,仍疯疯癫癫地痴笑着大喊:“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值公平挨饿。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哈哈哈哈哈……”但他毕竟已饿得有气无力,喊声越来越嘶哑,越来越微弱,终究被淹没在又开始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旁观者对此无动于衷,从一开始的瞠目结舌,很快就变成幸灾乐祸,到后来就是麻木不仁了。他们的想法是:“是他自己找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大汉们排成两列,像一辆巨型的囚车一样把金龙押到了红花楼的后门。

    红花楼的后门绝不对外人开放,门口贴着四个醒目的大字:闲人免进。一般来说,贴有“闲人免进”的地方,你就算真的是个闲人,真的进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被赶出来,或者罚点款而已。可红花楼的后门却不是一般的“闲人免进”,无论是谁,未经许可则进去的人先是挨一顿饱揍再说。因为一般来说,“后门”总是藏着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也很容易泄露不可告人的秘密。红花楼本身就是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它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所以它的后门比其它的后门更隐秘。一般人找不到这个后门,就算找到了也会被一直紧锁的门上的“闲人免进”的招牌吓得不敢靠近半步。

    “闲人免进”四个字并不可怕,但红花楼的后门是在一个幽深的小巷子里,很奇怪,就算大白天阳光灿烂也无法让这个地方明亮起来,人们只要看到这个白纸黑字的招牌便会像躲避黑白无常一样远远避之,唯恐不及。

    金龙呆呆站在这个招牌对面,愣愣地瞧着“闲人免进”那四个不大不小的字,忽然微微一笑道:“你们是想弄死我吗?”

    伙计耀武扬威似的手叉着腰,冷笑道:“你小子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哼,刚刚在大街上多狂啊!现在怎么怂了?哼哼!”他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嘿嘿一笑道:“今天老子要亲自动手。哈!好久没打过人啦!嘿嘿,平时尽装孙子了!”

    伙计猛地揪住金龙的领子,一把将他摔倒在地,刚要开始拳打脚踢,旁边的大汉忽然伸手挡住。伙计一拳像打在钢铁上,痛得哇哇大叫,但不敢发飙,只忍痛愕然道:“你怎么拦我?”

    大汉收回手臂,面无表情道:“雷老爷要见他。”

    伙计目瞪口呆道:“雷老爷不是叫你们出来打他的吗?”

    大汉握了握铁拳,肩膀上的肌肉鼓起,青筋暴起,仍面无表情道:“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可以走了。”

    伙计欲说还休,连眼睛也不敢睁得很大,只好灰溜溜地走掉了。

    金龙想站却站不起来,饥饿加疲惫,经过一番折腾之后,消耗得只剩下睁着眼睛的力气了。

    大汉们冷冷地瞧了一会儿,然后两只铁臂架起他的胳膊,像刚刚打猎归来的猎人抬着猎物一样把他抬了起来。一个大汉走到门前,推门而入,后面的大汉们也跟着进去了。

    金龙迷迷糊糊地看着阳光普照的天空,恍恍惚惚地想着待会儿可能发生的事:“要见雷龙了。他会把我怎么样?对待像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无权无势,不堪一击的凡夫俗子还能怎么样呢?又怎么样呢?”想着想着,门一扇接着一闪被打开,脚步声稳重而有节奏,晴朗的天空变成了黑压压的屋顶,直到一盏明晃晃的大灯照亮了他的眼睛。

    金龙痴痴地瞧着屋顶的大灯,大汉们将他放了下来。宽阔敞亮的屋子没有一扇窗户,在大白天也得点灯照明,不然就跟黑夜无异。

    屋子正中央的太师椅上坐着个身形魁梧的中年男子,金龙料想此人便是在阳洲城呼风唤雨,只手遮天的雷龙雷老爷。但他的服装却没有金龙想象的那么尊贵奢华,反而显得有些过于简朴。

    金龙冷笑着想:“越是有钱人越喜欢故作姿态来装穷。哼,说不定他就是那个黑作坊的幕后老板呢!不知道背地里坑了多少平民百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呢!人面兽心的家伙!”想着想着,他忽然发现雷龙也在冷笑着看他。

    雷龙指了指旁边的一张椅子,微笑道:“坐吧!”金龙愣了一下,便走过去坐了下来。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招你进来?”雷龙用近乎和蔼的口气笑道。

    金龙直感到泛恶心,差点吐出来,就像看到了一只黄鼠狼假装笑脸跟鸡拜年一样。他勉强笑了笑道:“因为我骂你呗,因为我对你直呼其名呗,因为我找死呗!”

    雷龙饶有兴趣地瞧着他,就像在看一只猫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一样,好笑又好气。世上还有比这更愚蠢的行为吗?猫不是世上最蠢的动物,但这种行为确是世上最蠢的行为。一个人或许一点都不愚蠢,但有时会因为一次愚蠢的行为而被人诟病一辈子。好比杀人犯一样,就算平时是个多么正常,聪明健康的人,一旦杀了人,他自己也被自己杀死了。一个人想毁掉自己的一生太容易了,一次愚蠢的行为就能让人生毁于一旦。

    金龙本该战战兢兢地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凶神恶煞的摆布,任人宰割。雷龙何许人也?就算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会怕死,而比死更可怕的是临死,最可怕的是惹到了一个能致你于死地的你惹不起的人,跟惹了阎王爷一样。

    可是金龙的表现一点也不像一个死到临头的可怜虫,而更像是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但他并不是真的视死如归,而是饿得发昏了。对于眼前的处境,还有面目狰狞的“阎王爷”,他根本没力气感到害怕,没心思再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发生什么事都好,只要能先吃上一顿饱饭,就是叫他立刻去死也甘愿。但吃饱了之后,他很可能又不愿立刻死了。

    雷龙在他眼里已成了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他只能大概看出他所在的方向,但辨认不出他脸上的表情。

    雷龙好像又说了些什么,金龙没有听清楚。饥饿不仅使他头昏眼花,而且听力也下降了。只要肚子里能填点东西,哪怕又是一只橡皮球也无所谓了。他瘫软无力地靠在椅背上,差点昏过去,闭着眼睛,喃喃地说:“吃饭,吃饭,我要吃饭……”还没说完,还没昏过去之前,他忽然闻到了香喷喷的美味佳肴的气味。

    这气味像救命的仙气一样,金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猛地坐起身来,使劲地吸气,贪婪地闻着怡人的香气。

    食色性也,女人身上的香气能引起男人的情欲,饭菜的香气能引起饿肚子的人的食欲。香气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气味,任何一种香气都可以带给人舒畅快乐的心情,甚至绝处求生的力量和勇气。有时候香气比发出香气的本身更难能可贵。食物可以拯救一个人的身体,而香气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金龙的眼睛立刻从浑浊状态变为炯炯有神,但他根本看不到眼前旁边的其他人,只能看得见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摆着好几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桌子正中央的一只香喷喷,油光满面的烤鸭最引他注目,他恨不得一下子扑到桌上去抱着那只烤鸭狼吞虎咽。但他知道自己体力不支,万一走到一半就昏厥过去就完蛋了,这些冷血无情的人是不会帮他的。要吃要喝还得自己动手。

    金龙一步一步朝着餐桌去走,步步为营,目不转睛地死死盯着那只烤鸭,好像生怕眨一眼,那只烤熟的鸭子就会飞走一样,况且他不想眨眼,想笑也不敢笑出来,怕消耗了消耗殆尽的力气。他的浑身力气都集中在双腿上,只等到了桌边再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大快朵颐,到那时候,双腿才不需要力气了,需要力气的是牙齿。而极度饥饿的人吃东西根本不需要力气。没有饥饿到过极限的人是不会了解的,等你真正饿到极限的时候你会发现,吃东西时的咀嚼只是小小的辅助,吞咽才是重中之重。所谓狼吞虎咽只有饥不择食的人做得到。

    金龙感觉像走了一天一夜才到达了餐桌。他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不顾一切地扑倒在桌子上,抓起烤鸭就啃。他来到桌边时才发现桌边坐了许许多多的人,每个人都拿着筷子或者酒杯,那只烤鸭也已被瓜分了一大半。鸭翅膀和鸭腿都不见了,只剩下瘦骨嶙峋的鸭架。

    环境可以改变人。再不知礼数的莽撞青年到了金碧辉煌的大雅之堂也会立马变得缩手缩脚,规规矩矩。反之,平时温文尔雅,举止端庄的所谓达官贵人要是到了市井之中也难免会变得随便起来,不再像被人监视着一样那么注重仪容仪表,举手投足。

    金龙疯疯癫癫的样子久而久之就变得正常了,眼睛也不再直愣愣地盯着烤鸭。在座的人们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也没有谁起身招呼他。有的人甚至把他当作仆人,指使他给自己倒酒。但他无动于衷,也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坐下还是继续站着。他忽然看到还有一个空位,他急匆匆,默不作声地走了过去,还没坐下就先拿起了桌上的筷子,生怕别人抢走了似的。

    金龙刚要坐下,旁边的一个刚刚喝了一大杯酒的人带着醉意粗声粗气道:“谁让你坐我旁边的?!你算个什么东西?”

    金龙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是因为气的还是因为吓的,或者是因为早已宠辱不惊了。他只冷冷地瞥了那个人一眼便一屁股坐下来,什么都顾不上了,先夹了一盘离他最近的盘子里一块东西放进嘴巴里,连咀嚼都顾不上,直接吞了下去。

    冷冰冰,干瘪瘪的肚子里一下子像点燃了一团烈火一样暖遍了全身。金龙高兴得差点尖叫出来,不是因为菜有多好吃,而是因为肚子时隔一天终于再一次被填了食物。如同久旱逢甘霖。他想感谢大地和苍天赐给人类食物。这一刻在这世上再没有比食物更可爱的东西了。

    金龙一筷子接着一筷子把离他最近的那个盘子洗劫一空,当他正要去动另外一盘菜时,对面的一个人忽然拍桌子哈哈大笑道:“吃鱼都不吐刺儿,饿死鬼投胎转世啦!哈哈哈哈哈……”此人笑声未息,那边笑声又起,另一人冷笑道:“龙哥,你找的这是什么人?跟大街上的叫花子有什么区别?他能帮得上什么忙?”

    雷龙从太师椅上慢慢站起身来,缓缓走到餐桌边,微笑着瞧了会儿仍自顾自狼吞虎咽的金龙,笑道:“他跟她成过亲,他应该是世上最了解她的人。要打败敌人,必须先了解你的敌人。不是吗?”

    众人一时无语,金龙拿着筷子凝在半空中,抬起头瞪大眼睛望着雷龙道:“你是在说我吗?”

    雷龙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你妻子是鞠兰花吗?”

    “是。”金龙回答,依旧痴痴地望着他。

    “她跟天魔教百云堂堂主林洪跑了,你知道吗?”雷龙面无表情道。

    “不知道。”金龙迟疑地摇了摇头,不敢相信刚刚听得清清楚楚的话。

    “鞠兰花现在不是鞠兰花了,她现在是天魔教教主了。你知道吗?”

    “不知道。”金龙感觉身上的血液都快凝固了。

    “我弟弟雷啸被林洪打成重伤,不知身亡。今天名为办寿宴,实际上是给我弟弟办丧事。最可恨的是丧事跟喜事在同一天!”雷龙握紧拳头,嘴唇紧闭,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金龙缓缓放下筷子,端起桌上的一大杯酒一饮而尽,长长舒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道:“那你找我来干什么?”

    雷龙冷漠的表情闪过一丝微笑道:“你我同仇敌忾。而且我需要你帮忙除掉林洪,要除掉林洪就得先除掉天魔教,要除掉天魔教就得先除掉鞠兰花。而你是最了解鞠兰花的人。”

    “我为什么要帮你除掉鞠兰花?她是我妻子!”金龙咬着牙冷冷道。

    雷龙嘿嘿一笑道:“夺妻之恨,杀弟之仇不可不报!况且鞠兰花早已跟林洪私奔,而且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竟然篡了不可一世的何音红的位。真是不可思议呀!”说完他唏嘘不已,众人也嗟叹不休。

    金龙的嘴角不由自主地抽搐了几下,垂着的头猛然抬起,瞪大眼睛盯着雷龙道:“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感觉像做了一场漫长的梦,别人做梦醒来,一切如常,而他梦醒时分已物是人非,天地颠倒。

    雷龙哼了一声,冷笑道:“世上比这更不可理解的事情多了去了。我要报仇雪恨,你要报仇雪耻!”

    金龙又恢复疯疯癫癫的样子,喃喃自语道:“对,对!我在黑作坊里辛辛苦苦地工作,变成麻木不仁,行尸走肉的工作机器了,为了谁?还不是为了等她?可她却把我忘了,跟人跑掉了。我得找她说个清楚。就算她现在是所谓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什么狗屁教主,她还是我的妻子。我费尽周折,奋不顾身救她出来,没有我的话她连命都丢了!哪里还会有今时今日?她把我忘了,她把我忘了。我可没忘记她!可我没忘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