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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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良心发现

    thu jul 09 21:21:04 cst 2015

    因为猛地喝了一整壶烧酒,阿寿走路有些晃晃悠悠的。他平时很少喝酒,沦落为乞丐后更是滴酒不沾。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像是在梦里穿梭,看起来一点也不真实。他哼了一声,冷笑着想:“真像是在做梦啊!从来没人施舍过这么多钱给我。哈,那个女人是傻子吗?给那么多钱给我又怎么样?我还不是继续做乞丐?唉,还是在街边睡一会儿吧!”他感觉再走下去很可能会吐出来,况且也没有什么目的地。

    街边刚好有一家店铺,店铺门前有好几根金碧辉煌的柱子。阿寿边走边仰头迷迷糊糊地瞧瞧柱子,不禁笑起来,心想:“靠在这么金光灿灿的柱子上睡觉,那还不跟坐龙椅一样啦?太好了,去梦里当皇上去喽!”他喜滋滋,踉踉跄跄地走到柱子边坐下,双手扶着拐杖,背靠在柱子上,脑袋耷拉着,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身边人来人往,沸反盈天,阿寿跟往常一样雷打不动地睡觉,长久以来,他已习惯身处闹市而不惊,对什么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练成了在嘈杂动荡的环境下死睡如猪的本领。不是因为他心无旁骛,而是每次睡觉前他都无所顾忌地想:“就让我在睡梦中不知不觉地死去吧!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呢?”

    可是每次睡眠的时间虽然有长有短,长时长达两天两夜,短的不过几分钟,但每次都照常醒来,照常要面对饥寒交迫,人情冷暖和生不如死的困境。对别人来说是普通的明天,对他来说却是生死的考验。经历太多沉重打击之后,他早已麻木不仁,心如死灰。身还是原来的身,心却已经死了。无论谁注意到他,都会疑惑:“像你这样的人还活着干嘛?”况且,谁都不会注意到他。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只是有时候会自我安慰地想:“我跟一根烟一样,永远心存对火的渴望,就算一辈子也没燃烧起来也会燃到尽头。”

    他还时常想起一个老乞丐跟他说过的话:“珍惜生命吧,年轻人。”

    “怎么珍惜?像我这样的人还谈什么珍惜?”

    “你试想一下,明天你就会死了,在你死前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就赶在今天去做吧!这就叫做珍惜。”

    这次阿寿又跟往常一样如期醒来。

    天已经黑了,路上行人渐稀。阿寿打了一个漫长的哈欠,又使尽浑身力气伸了个畅快的懒腰。酒劲已过,他打了个混杂着酒气和面味的饱嗝。因为吃得太饱,睡了一觉醒来,肚子还没饿,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前所未有。

    身后的店铺忽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哄笑声,阿寿猛地回过头去看,这一看把他惊得浑身冒冷汗,刚刚睡醒的迷糊和刚刚散了酒劲后的昏头昏脑一下子消失了。他双手紧紧抓住拐杖勉强站了起来,抬头去看柱子后面的店铺上面的匾额。

    这不是一家店铺,而是一座青楼。

    “我怎么跑这儿来了?”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念出匾额上三个烫金的大字:“红花楼!”

    阿寿向后连退几步,一直退到街对面的窄巷子里,像做贼一样鬼鬼祟祟地瞧着红花楼前形形**,来来往往的人群。

    很多浓妆艳抹,妖娆风情的女子在门前热情地招呼过往的行人。

    此时街上行人稀少,十有**都是独行的男子,这些男子十有**是冲着红花楼来的。身上没带个上百两银子谁也不好意思进,就算不进去也要在外面瞧一瞧。红花楼的姑娘太美太艳太妖了,就像美丽的恶魔,无数男人明知它吃人也不由自主地送上门。

    红花楼前被男人们挤得水泄不通。阿寿也不禁好奇:“平时也没有这么多人啊!怎么今天全变有钱人了?”更使他惊讶的是居然有一个衣衫褴褛的穷小子模样的人也在往里钻。

    阿寿惊得目瞪口呆,因为这个穷小子他认得,名字叫做阿西,也是一个乞丐,腿不瘸,手不废,但就是懒得做事,平日里游手好闲,插科打诨,得过且过。但他还从没见过他去青楼,而且是阳洲城最豪华的红花楼。

    “嘿,你这小子凑什么热闹?进去还不得让人给打出来?到时候真打残废了可就完啦!”阿寿平时跟阿西虽无深交,但没有过什么芥蒂。他们乞丐遵循的生活法则就是:不需要多亲密,和平就好。

    阿寿担心阿西会被人给打出来,赶紧提着拐杖快步走了过去,趁阿西被人群给挤出来的当头,他挥动拐杖在他头上使劲敲了一下。阿西痛得大跳,迅速回身,扬起拳头大吼:“哪个不长眼的狗东西!老子可是不要命的!”

    等他左右看了半天,终于和阿寿对上眼时,忽然转怒为喜,哈哈笑道:“想不到你这老蔫儿也来闻香啦!”

    “闻哪门子的香?你不怕被人打!”阿寿气呼呼地说,拐杖都忘了放下。

    阿西眨了眨眼睛,诡笑道:“嘿,被打一顿也值了!今天晚上红花楼新来的头牌现在就在大厅,美的呀,何止像仙女下凡,简直就是仙女下凡!听说穿得很露哦。哈哈,今天晚上要是能瞟一眼,回去就能做个大春梦啦!”

    阿寿凝神看着人群里边阑珊灯火,心中忽然又不安起来:“那会不会就是今天施舍我银子的女人?”他越想越心惊,头上冒出了冷汗。

    “我在饭店大吃大喝,她却被卖到红花楼。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阿西忽然拍了下阿寿的肩膀,笑道:“拍挨打就不敢去瞧?真不像个男人!”

    阿寿冷笑道:“哼,我岂止不像男人,我还不像人。”

    “哎呀,随你怎么说!我现在要进去,你别烦我!”阿西不耐烦地说,说完就转身拼命往人群里钻,奈何人挤人,挤死人,红花楼的大堂像一个气球一样快被挤爆了,再往里挤的人像空气一样被反弹回来。已经进去的人死都不愿出来,还没进去的人死都进不去。

    阿寿冷眼瞧着人头攒动的大堂,长长叹了口气,自语道:“唉,这儿太吵了,况且我的酒还没醒呢。还是找个安静点的地方继续睡觉去吧!”

    阿寿拄着拐杖离开了人群,刚走上大街,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寿哥,好久不见了!”阿寿愣了愣,刚转过身去看,有人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他猛然回头,瞪大眼睛道:“阿洪?”

    阿洪身边站着一个精神抖擞的小伙子,小伙子眼睛闪闪发光,一眨不眨地盯着阿寿,嘴角微微上扬。

    这位阿洪便是曾经抢夺过刘晓飞手中的绝世神药闭幽苓的天魔教百云堂堂主林洪。当年他没能完成连珠公子交给的任务,便被调离了总坛,来到这不算繁华也不算萧条的阳洲城,总领一批分教,算是被降了职,但别人都还称其为林堂主。因为他虽然做事雷厉风行,而且铁面无私,有时自己的亲信犯了错误也照罚不误,但他做人豪爽大方,乐善好施,并没有高高在上的架子。

    在这清平世界,朗朗乾坤的阳洲城呆久了之后,也随着年龄的增长,林洪的性情渐渐变得温和,以前雷厉风行,铁面无私的做事风格慢慢变成了顺其自然,洒脱不羁,对什么事情都满不在乎,但是豪爽大方,乐善好施的习惯却愈加明显。正因为林洪现在变成了这么一个潇洒自如的人,所以本来已经四十多岁了,看起来却像三十岁一样,头上一根白发都没有,脸上一丝皱纹也不见。

    阳洲城里天魔教教徒众多,分布极广极密,有达官贵人,富商老板,也有贩夫走卒,

    乞丐,流浪汉,林洪都一视同仁。在这不大不小的城里,林洪俨然成了一方霸主,谁也不敢得罪他,以他现在的性情,他也懒得去惹谁。

    林洪一向穿着朴素,而且除了贴身的亲信之外,没有多少人认得他,自从来到阳洲城后,他也很少跟人打交道,但凡那些达官贵人上门套交情,都被他一一打发,连面也见不着 。他一直信奉“寡交少是非”的至理。自从被贬,林洪便恍然淡漠世情,隐隐有退隐江湖之心。当一个人几乎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的时候,对一切都看得很淡了,在乎还是在乎,但不会像以前一样那么在乎了。

    有一次他独自上街,街上的一些小混混见他穿得很朴素,但出手十分大方,买东西从不讲价,施舍乞丐也毫不吝啬,动辄一二两白银。于是这几个混混便打定主意敲他一笔。

    林洪买了鱼和青菜,想抄近路回家,正经过一条巷子时,其中一个混混突然从另一条交叉的巷子口冒出来,林洪猝不及防,那混混猛地跟他撞个满怀,鱼和青菜都掉了。林洪迅速撤步,定神去看,发现是一个瘦小得跟猴子一样的小男孩。那男孩像是刚刚被撞得太狠,趴在地上不断**,叫唤:“齐哥,有人打我!快出来,呜呜呜呜呜……”小男孩叫着叫着嚎啕大哭起来。

    林洪一转眼见到四五个高矮肥瘦的年轻人从交叉巷口冒了出来。为首的一个最高最壮的年轻人横眉怒目地看了一下仍倒地不起的小男孩,马上把视线转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正在发呆的林洪,怒气冲冲地说:“公了还是私了?”

    林洪回过神来,愣愣地看着他说:“什么公了私了?”

    年轻人冷笑一声,道:“公了呢就是见官,到时候该赔钱赔钱,你还得被关几天,受一受牢房的滋味。”

    林洪微微皱眉道:“那多麻烦啊!私了又是怎么回事?”

    混混们一看林洪像是着了道,纷纷喜笑颜开,互相交流着狡黠而得意的眼神。为首的年轻人更是踌躇满志,喜不自胜地笑道:“私了就好说啦!小心不小心的,伤到人就不对,对不对?”他身后的混混们不约而同地应道:“对!”

    年轻人继续道:“不多,五十两银子,行不行?不行咱们就去衙门。”他身后的人又齐声附和道:“行!”

    林洪忍俊不禁,微笑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十分傲慢地瞧着他,歪嘴笑道:“鄙人无名无姓,六岁就出来混,江湖人送外号齐霸天!”

    林洪淡然一笑道:“原来是齐霸天。”

    齐霸天有些惊喜,拍手笑道:“你听说过鄙人?”

    林洪实在忍不住了,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擦着眼角泛出的泪滴,笑道:“我没听说过鄙人,我只听说过你。”

    齐霸天开心得合不拢嘴,口水都顺着嘴角流出一滴,其他人没有注意,只有林洪看得清清楚楚。齐霸天虽然没有说话,但是林洪却能看出他眼神所表示的语言:“哈哈,想不到真有人听说过我!我以为我寂寂无名呢!”

    “你是听谁说起的我?”齐霸天的怒气早已烟消云散,客客气气,甚至带有些恭敬的语气说:“那位也是像您这样有头有脸的人物吧?哎,会不会是雷龙雷老爷?我以前在他手下混,他还当面夸我做事胆大心细呢!您跟雷老爷熟不熟?他跟您提起过我?那真是太荣幸啦!”

    林洪一直微笑着,看那张因喜悦而激动得微微抽搐的脸,他觉得这年轻人恨不得给他下跪呢!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感谢,感谢自己给了他天大的面子。面子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混混来说简直就是如鱼得水般的幸福和渴望。

    “我不知道什么雷老爷。”林洪微笑着说。

    齐霸天瞪大眼睛道:“你连鼎鼎大名的雷龙雷老爷都不知道,却知道我?跟雷老爷相比,我连根葱都算不上啊!”

    林洪冷哼了一声,微笑道:“鼎鼎大名又怎么样?那些鼎鼎大名的人跟我毫无关系,我病了伤了穷了,他们会帮我吗?虽然谁都知道他们,但对我来说,他们实际上只不过是这世上千千万万的陌生人之一而已。你就不同啦,哈哈!你刚刚不是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所以我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活到这把年纪,我已经什么都不相信了,唯一相信的就是个缘字。你和我有缘才会于此处相遇,不论相遇的过程和结果是好是坏都是缘。你想想,世上的人千千万,为什么偏偏你我相遇在此呢?这是多么微小的概率呀!比走在大街上被雷劈死的概率还低呢!”

    混混们听得都愣住了,尤其是齐霸天,他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僵硬了的笑容忽然变为怒容,怒气冲冲地指着林洪说:“老东西,你是不是在耍我?”

    林洪微笑着摇了摇头,沉默无语。

    齐霸天一把抓住还坐在地上的小男孩的胳膊,把他拉得站起来,小男孩迅速跑到人群里面,腿脚灵活,一点也不像受了伤的样子。齐霸天冷笑一声道:“实话告诉你吧!今天老子们就是来敲诈勒索你的,识相的快点把身上的银钱全部拿出来,不然别怪哥几个手下不留情,下手不长眼!”

    林洪好像吃了一惊,愕然道:“我没钱啊!”

    齐霸天使了个眼色,身后的人纷纷从身后摸出一把短刀或者匕首出来,金光闪闪,杀气腾腾。

    林洪无可奈何,长长叹了一口气,神情有些茫然地说:“你们知不知道每天都很重要?”

    齐霸天愣了一下,怒道:“你废什么话?快拿钱出来!”

    林洪完全不理会,自顾自地说:“每天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一一做完,所以每天都很重要。吃饭,喝水,叠被,洗衣,扫地,工作,拉屎,放屁,洗澡,睡觉,等等等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结为吃喝拉撒睡,有的人还喜欢抽烟喝酒,骄奢淫逸,这些都算在里面,好像少做一件事,这一天就会不完整一样,少一天,这一年不完整,甚至一辈子不完整。你们想想,你们的每天都过得完整吗?”

    混混们完全听愣了,最后齐霸天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连磕了三个响头,还大叫其他同伙也磕头,同伙们虽然觉得莫名其妙,匪夷所思,但也只好依言而行。磕完头,齐霸天仍跪地不起,身体微微发抖,声音也有些颤抖着说:“林堂主,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要杀要剐随您高兴!”其余人纷纷大惊失色,目瞪口呆,痴痴地看看林洪,又看看齐霸天。

    林洪也愣了愣,微笑道:“你根本就没有眼睛,何来有眼不识泰山?可你是怎么猜出我是我的呢?”他饶有兴味地瞧着地上跪着的这些人。

    齐霸天吞了口口水,战战兢兢地说:“小人听雷老爷说过,阳洲城里除了他之外就只有您会这样!”

    林洪微笑道:“怎样?”

    “处变不惊,宠辱不惊,身处刀光剑影之下而从容不迫。刚才您面对我们这么多短刀匕首,却还稳如泰山,苦口婆心地给我们讲人生道理。这不是人所能及的境界,这是神呐!阳洲城里只有两位神,一位是雷老爷,另一位就是您。”齐霸天极其卑躬屈膝,阿谀奉承,林洪却对他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亲自把他从地上扶起来,握住他的手,微笑道:“以后,你就做我的左右手吧!”

    “左右手?”齐霸天愣愣地重复着说,冥冥中欣喜若狂,但太喜悦时却忘了喜悦。

    林洪从怀里掏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塞到齐霸天的手里,笑道:“先给你兄弟们换身体面衣服,晚些时候上林府找我。”

    齐霸天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两行眼泪无声流下。

    话分两头,阿寿这天晚上遇见的就是刚刚加入百云堂的齐霸天和百云堂堂主林洪。

    “我给你介绍,这是齐霸天。齐霸天,这是阿寿。”林洪笑着对他们说。

    阿寿长长叹了口气,苦笑道:“想不到你还记得我。”

    林洪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咱们是邻居,你忘了吗?”

    阿寿哈哈一笑道:“对啊,你不说我还真忘了!那时候你们家穷的呀,唉,连口饱饭都吃不上。我娘还经常把在集市上卖不完的烧饼送给你们吃。”

    林洪惨淡一笑道:“是啊,那时候要不是大妈每天送些烧饼来,我们一家三口肯定会饿死。”说着他的眼睛里泛出泪光。

    阿寿道:“那时候你还跟着我爹学木匠呢!”

    林洪微笑道:“你爹不仅教我木匠,还教我做人的道理。他常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可惜早年间为了出人头地,鸡鸣狗盗,杀人放火的坏事也做过不少。我的启蒙老师是你爹,可是直到现在我退隐江湖才明白那句话的真正意义就是要成为一个受人尊重的人就必须先尊重别人。寿哥,我时常托人来帮你,可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我的好意呢?偏偏要流落街头,让我这个发小看着真不落忍,我吃肉喝酒,你却风餐露宿。别人不知道,我却知道,你可是我兄弟啊!你这样我怎么对得起已故的大伯?”

    阿寿面色凝重,长长叹了口气,道:“谁也帮不到我,我已失去对人生的所有企图,我更希望做一棵草,自生自灭。天助自助者,我自己都对我自己的困境袖手旁观,麻木不仁,谁又能帮得到我呢?”

    林洪叹息了一声,摇头道:“你自己选的人生方向,是一条道走到黑,谁也管不着你,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他拍了拍齐霸天的肩膀,示意他跟自己一起离开。

    他们刚刚走出几步,阿寿忽然喊道:“阿洪!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