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落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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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楚言惧怕的黑影,其实是土坑两头的洞口,里面并不宽敞,如果是身材正常的成年人,需要低头弯腰才能勉强通行,还好我们不是。我尝试往洞口里走,不过仅仅几步便退了出来。我缺少照明工具,也不拥有自发光的核聚变能力,地道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放心吧,没有妖怪。”我从洞口边传出的话起了棉花糖的作用,楚言停止了哭泣。“可能是只千年泥鳅的老巢。”我补充道,这次她反而哭的更加厉害。我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想要弥补却不知如何解释。这是常识性的错误,要知道就算有如此巨大的泥鳅,也不可能把家安在远离水源的土里。



    楚言越哭越激动,她含糊不清的喃喃自语,鼻涕和眼泪也听话的流进嘴里,滋润已经沙哑的喉咙。我连蒙带猜,勉强明白了她的中心思想,她想回家。难道我不想?为了安慰双眼红肿的楚言,我在深思熟虑后,做出了一个决定,至少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认定它会是我前半辈子做出的最艰难的决定。我把自己最珍惜的一张卡通画片送给了她,强调一次,是绝版卡通画片,上面印着动画片《太空堡垒》里的那艘巨型飞船,太空堡垒1号。别问我为什么只穿着短裤衩还能掏出卡片,所以才是我的宝贝,就算一丝不挂我也会带,正好物尽其用。



    然而,楚言似乎没能领会我的好意,她接过卡片,无动于衷的捏在手里继续哭泣。对于这种暴殄天物的行径,我原地释放的奉献只延续了八秒,之后,我开始后悔,盘算着如何将卡片再要回来。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准备开口时,伤感到动情之处的楚言不知想起了什么,突然抬起手凑近鼻头,把捏在手里的卡片当作手帕擦了擦刚流出的新鲜鼻涕。好吧,作为一名男子汉,要言而有信。



    我们就这样被土坑困了很久,不过,在关键时刻,她也不算一无是处,她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既然有地道,就一定会有入口。除非……除非洞的主人真的是只比人还大的泥鳅。



    我不能再杯弓蛇影,如果不想山里的土匪在家长们来之前把我们绑走,这是唯一自救的办法。我需要回忆来时的情景,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判断往哪边走能快速到达出口。道理虽可以这样讲,但在我冥思苦想一炷香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用,我还是一头雾水。或许把楚言拖到洞口,充当人肉声纳探测仪是个更好的选择。



    我让楚言乖乖待在原地,再次硬着头皮钻进左手边的地道,为什么选左边?我也说不清楚,先左后右嘛,好像听学前班的老师讲过,任何事情不都该这样?比如抄作业、罚站报数、麻条抽屁股,都是从左边到右边。对了,我的鞋也是左边先牺牲了。



    地道口潮湿不堪,弥漫着植物腐烂的气味,往里走,情况却截然不同,墙壁干燥而规整,赤脚走在夯实牢固的地面上,再也不会有踩上动物粪便的错觉。更让我欣喜若狂的是,我居然摸索到了亮光,我们同出口相隔不远。



    真是幸运。



    在我安全将楚言带回家,以为会受到英雄式的对待时,却发现大人们的想法往往与现实自相矛盾。她的家人把我当成了无人管教的野孩子,虽然不得不承认,我赤着一只脚的形象确实与他们臆想的角色不谋而合。



    他们当场训斥楚言,禁止再与我玩耍,并且逻辑清晰的为我勾勒出了未来职业蓝图,我注定会成为超越英国奴隶贸易祖师爷约翰?霍金斯的男人。我没有反驳,因为没用,我能理解亲人间的担忧,但我不能接受他们总是用成年人的眼界判断对错。



    同楚言家人相比,我爸并没有太大反应,所以我也并不打算让他知道,他买给张薇的新鞋现在穿到了我脚上。到我成年后回想起来,或许当时的他认为这只是小孩调皮的玩闹,跟他急着回房间造小孩的百年大计比起来,不值一提。倒是母泰迪露着半个屁股在一旁冷嘲热讽不停,我爸为了显示自己是位听话的主人,也只好言辞轻微的对我批评了几句。



    所以,我自认为的英雄行径并没有结束,那天下午,我又偷偷溜到了楚言家的门外,我想告诉她我准备再去地道里探险。别以为我是在胡闹,富于冒险是男人的天性,这也是约翰?霍金斯能够成为当时英国首富的一个原因。



    不过,当我把头探进她家院子,扯着猫嗓叫了几声楚言的名字后,一只不知是她舅舅还是渡渡鸟的古怪生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用他赘硕的身躯把我拦在了院子门外。这头怪物除了认为我是人贩子,还把我当成了听不见声音的傻瓜,楚言从屋子里传出的喊叫声让拴在枣树上的土黄狗也惊恐不安,他却告诉我楚言已经回了城里,让我别再来捣乱。好吧,任何争辩都只会加重傻瓜两个字的分量,我提醒他,将来有一天,我一定要把他贩卖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数火山。



    第二天清早,我在一阵仿佛按下了加速键的争吵声中醒来。透过薄薄的纱质窗帘,我看到张薇的妈妈横在自家院子门口,对面是一个身材肥胖的老妇。我无意从解剖学的角度纠正他们话语中对男女器官的错误认知,也不打算感激母泰迪对我的维护,我只注意到一个问题,楚言不见了,如果上升到自我层面,更准确的描述是离家出走。我突然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楚言有危险,而我必须挺身而出,当一回真正的英雄。



    不过,当我从工具柜里找到手电筒,并且悄无声息的从后门溜出去之后,我还是有个疑问始终想不明白,走丢的人是楚言,为什么不找她,却找我兴师问罪?直到二十年后,当我被人扫地出门时,我才感同身受的领悟。



    逃出险境的我搂住裤兜里的手电筒,踏着不合脚的凉鞋,朝碉楼的方向飞奔,直觉告诉我,楚言躲进了昨天的地道。经过老街上的豆浆铺时,饥肠辘辘的我似乎听到了锅里传出张薇呼喊我的声音,我没有理睬,很快,我被同样饥肠辘辘的晨雾所生吞。



    约莫半小时后,我来到曾经困住我们的土坑边。坑底的软泥上,我和楚言留下的脚印还清晰可辨,除此之外,在枯叶和小石子这些冷漠的原住民中间,还夹杂着一张不起眼的小卡片。我感觉心脏猛的一跳,顾不上喘气,便俯下身跳了下去。



    然而,故事就是这么不随人愿,当我触碰到卡片的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它只是一块撕碎的火柴盒外壳,不是我送给楚言的宝贝。



    我不愿放弃,踌躇许久后,我扒在昨天走过的那一侧洞口喊了几声,没有回应,而当我转到另一侧从未踏足的黑暗时,我似乎听见了里面传出的低语。不知为何,我想起了镇上老人们关于土匪冤魂的故事,深不见头的地道,足以悄无声息的将两个小孩子埋葬。



    冷静片刻,我掏出插在裤兜的手电筒,朝玻璃罩哈了口热气,又撩起衣服擦了擦,接着用左手拇指按压住红色电源按钮,照向洞口的阴影,很幸运,除了黄泥,洞里什么也没有。于是我鼓起勇气,小心翼翼钻了进去。



    就这样,我不知道在战战兢兢的灯光中走了多远。我竖起兔子一样警觉的耳朵,手掌心的汗水让手电筒铜制的握柄也变得滑腻,此时此刻,哪怕辛劳的蚂蚁喘上一口气,发出的动静也足以吓跑屈服于肾上腺素霸权的心脏。



    恐惧的气氛随时会将我融化,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若干年后,当某人再次来到这里,也许我就会成为恐惧的源头。紧张让交感神经开始掌控我的身体,原本激荡的脑子也变得如同无垠的太空一般漆黑而空白。我慌忙转身,想要逃离,然后不知不觉间,迷失了方向。



    我只记得自己被人抬了出去,血液冰冷,四肢僵硬。更可怕的是放置我的地方,腥臭难挡,堆满了同样血肉淋漓的尸体,像是灭鼠大王对某个老鼠大家族满门诛杀后,正在清点战利品。



    一道光亮将我唤醒,如果能再选择,我宁愿永远闭上,因为视野里的景象触目惊心。早前鳞次栉比,华灯初上的小镇,转眼变为了死亡废墟,空气仿佛被从天而降的力量吸走。尽管场面混乱不堪,我却听不到任何声响,哭喊声排序而成的奏鸣曲,被演绎成了一场满含恶意的默剧。



    我感觉血液在身体里开始沸腾,它们灼烧着每一个细胞,唤起沉眠的记忆。我推开压迫我身躯的残骸,重新回到迷宫一般的地道。又不知寻觅了多久,在如同蛋白质腐烂的恶臭中,我捕捉到了一丝新鲜气息,现在想起来,那些空气一定来自地道换气用的通风口,并且随着我的步履,这样的通风口越来越密。最终,这些空气引领着我来到一处圆井状的房间里,顺着墙边的木梯往上爬,我再次沐浴到了光明。更让人惊讶的是,我发现自己居然从碉楼里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