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素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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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纵欲公主

    虽然夏天已经离开,但白天的气温仍高达摄氏33度,在班答迦丛林深处的一个水坑附近,作为这片地区领主的母虎拉克什米正巡视着地盘。它年轻体壮,强大而无所畏惧,它将用尖牙利爪捍卫这片土地。

    水塘是老虎偏爱的狩猎场所,而这是方圆数十公里内最大的水塘,来此饮水的猎物也最多。这也是唯一一处在将来更严重的旱季里,不会完全干涸的水塘。

    其实,这不是简单的水塘,而是一个人工开凿的水库。这里是绝佳伏击地,而拉克什米掌控着这里。在这里无论何时,它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也可以在水塘里打滚,这在丛林动物里是罕见的特权。老虎最喜爱的猎物是水鹿。水鹿肩部最高达150公分,重达270公斤,它们是印度体型最大的鹿,一头就够老虎一家吃上一个星期。何况,拉克什米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贵族。

    丛林里的能见度经常只有几米远,所以水鹿依靠其它感官预防突袭。它们有着敏锐的嗅觉,能闻到1500米以外的掠食者;双耳可以转动180度聆听四方,耳朵收缩时可以听到最轻微的声响。但拉克什米软垫般的脚掌,使它在丛林地面上行走起来几乎悄无声息。但猎人与猎手的较量永无止境,相互之间制与反制的招数层出不穷。只要一嗅闻到,看到或者听到危险,水鹿就发出警告叫声并踏着蹄子狂奔而去,将大型猫科动物伏击的伎俩粉碎,而将拉克什米抛在身后。但老虎公主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狩猎习惯和最喜欢的食物,失败是成功的妈妈,它还有很多应该学习的东西,比如如何利用天候雷暴的掩护,跟踪和伏击猎物。

    除了吃饱饭,老虎公主还得学会和这片领地上其他动物处理关系,比如野牛和大象。聪明好学的拉克什米知道应该何时撤退,并选择合适战斗时机,现在不是和这些大块头逞能的时候。它需要不断地积累成长经验,才能在这富庶之地活命。

    不光是吃喝与交友的问题,拉克什米现在处于青春期的骚动之中,亟需找一只公强壮老虎,然后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生儿育女,结束自己独隐山林的公主生活。拉克什米用声声虎啸告诉公虎们自己在哪里,同时也告诉母虎远离这里。这些叫声的频率非常低,它们在树丛间回响着,几乎传遍周围七、八公里的地方,直到丛林深处。而其他公虎听到了这一信号,也会怦然心动。

    公主的叫声很快就得到回应,一只英俊的雄性公老虎,在一个月圆之夜浪迹到了这片林地。年轻气盛的它忙于用尿液标记领地,展现自己的雄性魅力,“帅哥来了!”途径此地的拉克什米会接收与分析这股尿骚气味。它只需要嘴唇回卷,通过上颚的茄考生氏器的两个小孔,就能处理这些微妙的化学信号,判断对方究竟是个老男人,还是个小屁孩。老虎的嗅觉非常灵敏,比如人类只有500万个嗅觉神经细胞,而老虎有1900万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四倍。但它的嗅觉不像是狗,主要用来所搜,而是替代了一部分味觉功能,例如,是腐肉还是鲜肉,老虎不用舌头来尝,只用嗅闻就可以了。单身的公主很激动,很显然来访者已经是成年老虎了,而且如意郎君就在自己的领地里。

    拉克什米激情难耐,四处走动,连续咆哮了好几天。接下来,它听到了远处的答复声,虎啸声可以在开阔的森林传播好几公里。

    拉克什米停了下来。

    后来,礼物出现了,雄性老虎查戈像白马王子一样迎风驰来。尽管一山不容二虎,但除非一公一母。于是,一雄一雌老虎同在一个山头开始新生活。

    拉克什米的公主秉性不改,总是躲闪急于求欢的查戈。老虎公主的躲避和虎爪挥动的动作很快,事情没有按照查戈想象的那样顺利进行,它有点被震慑住了。

    彼此试探了一小时后,公主不知是累了,还是终于有些动心,它似乎温驯很多,终于肯伏下身子,似乎要给男友留下机会。查戈感觉时机成熟,可以成全好事了,试探性地靠近拉克什米。

    但傲气的公主总是不肯让白马王子到自己后面,拉克什米迅速转身,并用脚掌猛烈地挥打查戈。着急入洞房的新郎得小心,别让脸、眼睛和嘴唇被情人的爪子抓破,那是要破相的。

    查戈固然急不可耐,但还得硬着头皮和任性公主周旋。它们又相处了一小时,拉克什米终于有做好准备的迹象了,开始在地上翻滚。这是猫科动物典型的求欢姿势。于是,水到渠成,洞房花烛夜开始,不过这个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就的好事。查戈终于罩住拉克什米,将其置于胯下。它们的动作非常激烈,雌虎时不时回头撕咬身后的丈夫,而忙于干活的雄虎则要时刻提防情人的尖牙利爪。

    大猫交配是非常凶猛的情事,完全没有性福和欢愉可言,和高等动物人类完全不同。

    第一次交配之后,查戈退开近十米左右的距离,等待拉克什米的翻滚信号。它们一天可能交配超过五十次,甚至有七十次之多。老虎交配次数看起来很惊人,但实际上并不能保证雌虎怀孕。它们一天多次交配,日复一日,才有望制造出后代。

    这是一个伟大的景观,它们无疑是世上伟大的爱侣。

    查戈是不可思议的强壮,它们的后代很有希望能继承这些相同的特征。拉克什米和查戈在体型上差别明显,很显然雄壮、大块头的查戈完全占主导地位,肆意纵欲;而拉克什米通过选择良好性征的雄老虎,而挑选了周围最好的基因,繁育强壮的后代。

    拉克什米和查戈的婚事还算顺利,至少查戈没有被情人的爪子抓伤,拉克什米的脊背也没有被丈夫咬出疤痕。

    新婚的第四天,拉克什米睡得很沉,显然它累坏了,现在不想交配了。

    然后,拉克什米和查戈俩彼此用鼻子相互碰了碰对方,来个“虎之吻”的仪式告别。

    但查戈只是一个偷欢者。这片森林的王者是查吉尔,它统治这里的时间超过十年。任何王朝都会走向没落,查吉尔的朝代正走向结束,这只是时间问题。它之前遇见不少强大的竞争对手,但它都成功打败了它们。而一只年轻的老虎正走进它的王国,它是查吉尔的外孙,日渐长大的查戈。查吉尔至少比外孙大十五岁。年轻的挑战者查戈迟早有一天将为领地、交配权以及猎物而战,这将是查吉尔一生最大的考验;在另一方面,查戈并不急于行动。它在等待机会,一个稳操胜券的机会。如果再大五岁,全盛时期的查戈将会是一头强壮的怪兽,秒杀一切竞争对手或是挑战者。但查戈不会再等五年,因为人生苦短,五年和一万年一样,都太久远了!

    在印度东北方,有一个充满灵性,不受时间影响的地方。大自然与信仰在此结合,将一个王国变成尘世的香巴拉。

    在西藏与印度之间,有一个小小的佛教国度,这颗镶在喜马拉雅山顶的宝石叫做不丹。不丹人叫他们的国家“朱玉”,即雷龙之地的意思。不丹人相信保佑他们的神明和复仇心重的恶魔,住在7500米高耸入天的处女峰上。

    在夏季,湍急的冰河面向高山森林让步,山涧溪流穿过峡谷,流向较温暖的山谷及位于不丹中心的沼泽,最后没入南方平原上的原始丛林与阳光普照的草原。这里犹如古老的空中花园,地形绵延起伏,空间变化万千,近似北极的寒冷与赤道的炽热仅相隔160公里。

    拥有丰富多样化的自然环境,加上尊崇古老宗教的哲学,令不丹独一无二。佛教在公元九世纪传入不丹,其影响遍及不丹全国。

    佛教在这不仅是一种宗教,更是一种生活之道。

    佛教令不丹人普遍懂得欣赏大自然的万种风情。有个佛教寓言清楚阐释了不丹的人生观,不丹的男女老幼都知道这个寓言:从前有一只奇特的鸟儿从远方飞来,它嘴里叼着一颗种子,连续飞了好几天。在飞过遥远的旅程后,它张嘴放开种子。它太累了,没办法吃下去。有只野兔替那颗种子挖了个洞。而一只叶猴将种子埋入土里。接着有一头大象细心照顾这株种子萌发的幼苗,并替幼苗浇水和遮挡正午的阳光。这株幼苗逐渐成长为一棵大树,一棵结满果实的生命之树。于是就有一幅需要脑补的画面:大象载着猴子,猴子驮着兔子,兔子顶着大嘴鸟一同进食。此地的人普遍把持万物和谐的观念。

    这里的神话也自然和大地密不可分。

    寻找人间天堂和真实伊甸园的故事,长久以来一直属于传说。在十七世纪传教士从东方返回后,向人描述他们去过一座充满灵性的伊甸园。这个充满智慧、和平、无忧无虑的地方,藏在喜马拉雅山深处。他们把这个迷人的地方称为“香格里拉”,即藏语中“心中的日月”之意。而佛教徒对这个太平世界有另一个称呼,“香巴拉”,他们相信有这么一个王国,存在于喜马拉雅山的某处。不过,得道之人才能找到。

    喜马拉雅山脉,这座世界上最高的山横跨亚洲近两万公里,从西藏高原绵延至印度。

    在冬季,喜马拉雅山像是一座寒冷的堡垒,什么都没有,甚至没有足够的空气。但是却有动物生活在这里,非常奇特。尘世里的香格里拉也是金雕,岩羊,捻角山羊,熊,豺和狼的乐园。大山养育了万物,也包括人类,大山创造了他们的世界。

    冬天,在这个海拔做任何事情都很困难,但这种在这个寒冷、空气稀薄的喜马拉雅山的动物,比在地球上其他山脉的都要多。喜马拉雅山的动物告诉人们,生命的美丽与脆弱,以及这个地球上最不适合生存的山脉的力量。

    在香格里拉的大山里,也有一种神秘的大猫,由于稀少的食物和高海拔的恶劣环境,极少有人见过它。它经常在永久冰雪高山裸岩及寒漠带的环境中活动,由于常在雪线附近和雪地间互动,故名“雪豹”,也就是传说中的“喜马拉雅雪人”。

    当人类爬到这里雪豹的国度,环顾四周,无论何时何地见到的只是一座座高山。山峰恢弘雄伟,却并没有多少雪豹在其中栖身。这里的雪豹数量很少,很难找到它们。为了找到一两只“小猫”,拍下雪豹的活动,不少职业摄影师不惜冒险和耗费大量时间,来此捕捉“喜马拉雅雪人”露脸的一瞬。但成功者寥寥无几。

    雪豹是一种几乎被神化了的动物,它们是荒野的标志,这种动物只有很少的人亲眼见过。人类很少涉足它们的世界,它们因此有机会在冰雪世界中捕猎和生存。

    但也没人知道到底有多少只雪豹生活在这里。这种猫科动物是如此稀有,加上地势严峻艰险,好多人担心恐怕还未来得及统计它们种群数量,雪豹就已经灭绝。

    岩羊又名“蓝羊”,是喜马拉雅山脉生活的六个羊的品种之一,形态介于野山羊与野绵羊之间,以青草和各种灌丛枝叶为食。它们在悬崖峭壁只要有一脚之棱,便能攀登上去。一跳可达两、三米高,若从高处向下,更能纵身一跃十多米而不致摔伤。公羊的角长度约为两尺,最高超过八十五厘米,既不像大角羊那样盘成螺旋形,有很多褶皱和颗粒,也不象北山羊那样朝后呈弯刀形,而且具横棱;而是先向上,再向两侧分开外展,然后在一半处稍向后弯,角尖略微偏向上方。岩羊的羊角虽然没有盘羊和北山羊那样奇特,但也因为特别粗大,显得十分雄伟。

    每年季风结束后,岩羊恣意地享受阳光,在山上各处吃草。但随着白天的缩短及冬季逼近,它们更加急迫地觅食和增重。数千年来,它们进化成已能耐受冬季喜马拉雅山区的酷寒。为了从稀薄的空气中取得最大的氧,岩羊的血富含红血球。短短的腿减少散热并降低重心,岩羊的蹄柔软适于攀爬。消化时肠子中的微生物发酵产生热量,就像是自带加热器,它们最外面的毛皮既是完美的伪装,也是保暖外衣,因此岩羊既能适应严寒,也能有效逃避猎物。但为了生存,它们必须积累体内的脂肪,熬过寒冷的冬季。今年才出生的小岩羊波耳,即将面临最严苛的考验,冬季它不会有足够的粮草,来抵御寒冷天气。

    波耳和小伙伴们还必须防备雪豹的暗中突袭。岩羊是雪豹最喜欢的搭档,有岩羊的地方就有雪豹。如同岩羊,雪豹也有短短的腿,小小的耳朵,而不大的睪丸藏在多层毛皮中,适合在冰雪中生活与繁衍。在酷寒中,一年中多数时间雪豹都在追踪猎物,为生计忙碌。岩羊生活在悬崖顶部,而雪豹亦不喜欢与人分享它的战利品,它们在黄昏和黑夜单独狩猎,鲜少向猎物与人类泄漏它的踪迹。偷袭是雪豹最大的武器。但即便是雪豹,也难以攀爬岩羊熟悉的陡峭悬崖。猎食者为了追捕猎物,可能坠崖而死,不过,雪豹有时也得拼死一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