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救了假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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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你不要玩我的保镖_0121、初阵初胜(上)

    前边提过一些轻重骑兵在机动力上泾渭分明,决定了轻骑经常被单独运用、重骑却是步兵的好搭档。但还有一种骑兵很难划进这两者,就是弓骑兵。

    应该说这种骑兵的存在本身就很尴尬,因为轻骑经常被运用去放哨或者斥候,所以骑射其实是轻骑的基本功之一。但一般弓弩兵又实在没办法为轻骑提供远程火力支援,机动力跟不上啊?於是弓骑兵便应运而生。说起来尴尬,骑射训练很辛苦,骑兵对弓骑弟兄的支援也一向很感激,但弓骑兵们却经常有很深的自卑感,觉得自己是被淘汰下来的。

    为解决这个问题,巨狼骑兵团创立之初就把弓骑兵打散、每班只配一骑。好处一是,没有独立编制的弓骑队就不会产生打架问题,相对地班兵弟兄还会加倍珍惜这样稀少的远程火力;好处二是这些少数巨狼弓骑兵也是其他弓骑兵队遴选出的精锐,就算他们以前曾是被淘汰者,现在至少觉得自己是被淘汰者当中的精锐了。陶亨这一班的弓骑名叫亚亚空,人如其名是个非常秀气的……呃,汉子。在不禁同性恋的天沛军中据说追求者颇众,但当事人自白是坚定的异性恋全部拒绝了。

    陶亨聚集了自己的分队急着分发药剂,轮到亚亚空的时候愣了下,问:「你不'兽化'吧。」

    「啊、呃,是'那个'的药剂吗?」亚亚空尴尬地摸自己的後脑:「哈哈哈。」

    「不不,是我没讲清楚。」陶亨本来嫌麻烦,这下也不得不清点了数量,令弓骑弟兄把多出的药剂分送给其他和他交情较好的分队长。

    虽然严格说起来成军不久,巨狼骑兵当然是见过血的,谁也不会把首杀後还会手抖呕吐的新兵残忍地送上去跟布雷什最精锐的兕骑兵对上。不过这也是老生常谈了,常有好议论者主张:明明乍看军容强盛的天沛领军队,为和经常在跟布雷什的交战中落入下风、得靠狮鹫骑兵救场,主要是因为实战经验的差距。也就是说布雷什某种程度上是四面楚歌、常得两线开战,相比之下,天沛领境内外虽也有达温森林、漏腥亚人或深不测沼泽中不太安分的异族等种种威胁,只能算小儿科。

    後世的人类常有误解,就是牧民一向比较凶悍;这个世纪则不然,大部分的牧民都还记得自己本来并不是牧民,以前自己也是好吃好喝的活在奶与蜜之地。没错,什麽不得不逐水草而居,其实几乎都是人类自己破坏了水土之後不得不咽苦果,这错置的记忆若不发展成宗教、就是发展成强盗逻辑:我们记忆中的奶与蜜一定是被抢了,得抢回来。

    更多时候是两者都有甚至紧紧结合。

    无论哪一种,对於和强盗比邻的农耕民族来说一点也不舒服,布雷什对天沛领而言是,对他们自己而言也是,就算

    布雷什本身组成中就包含了小半牧民;离题远了,重点是:无论是战果还是自己牧的,这使布雷什军得到充分毛皮供应,也使他们传统上一直使用皮甲。皮甲对钝器防护力特好,对锐器刚好相反,因此天沛领的军队传统上用锐器。

    直到这个局面被镀银皮甲打破。说是银其实天沛领不知是什麽金属、故称之秘银,总之布雷什的法师或炼金师发明了一种在皮甲表层镀金属的法子,特玛简直是超硬,还闪人眼,令人看了就想逃。

    如果问来自21世纪地球的伊伦,对於这世纪在非导体上镀金属的技术,简直要肃然起敬,因为说到镀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电镀,而说到非导体,他也只能想到在上边设法先搞个导电薄膜。但这世纪的法师并没有这样的成见,对他们来说使用电或其他法子,让金属自溶解液沉积在目标表面一样困难;所以伊伦到现在也不知道布雷什用的法子。

    总之镀上这层金属的高级皮甲不但坚韧异常、且对钝锐器的防御能力差不多持平,故逐渐也有天沛领军人改用钝器,比方说巨狼骑兵团,他们用的是长柄狼牙棒。

    傍晚,抽自附近三个师团驻军的快反部队将这只深入领境的可鄙侵略者包围,足有五千精骑和七千多针对布雷什骑兵的步兵,包括密集枪阵和弓弩手等等。

    以轻骑来说,唯一的胜机应该是陷入包围前先仗机动力後发先至、将包围的各军分别击破才是,比方说经典的'狮心王'米搭麦芽唐那令人惊艳的初战初胜。不过当时他虽然也是孤军深入侵略,却先通晓地形并巧妙地靠线人摸清了敌军动向;这支两千馀人的布雷什精骑却没这条件,事实上他们连正常的八方放哨斥候都没做到,何况天沛领还派出针对兕骑兵的巨狼骑兵,胜负可说是在包围完成後就已注定,多数参战者战前关心的只是自己到底能胜得多漂亮而已。

    布雷什领军者估计想通了:再耽误下去包围网只是越来越密、情势也是越来越不利,於是当巨狼骑兵和他们前驱的步兵出现在视野中──一个像样的对手和明确的目标,布雷什骑兵马上开始整队,并以队列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

    「督战队向前,长枪阵倒枪,前排蹲下,起立者斩!」团长命令藉扩音法器清晰传出。

    伊伦玩的地球电子游戏中常有密集枪阵克骑兵的设定,现实却总是被一冲就垮、拿命换命而已,应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不是密集枪阵,或是虽有密集枪阵却被骑兵绕到侧面攻击,那麽步兵连拿命去换骑兵甚至他坐骑的命的机会都没有。陶亨轻抚几下巨狼颈毛,感受着千骑冲阵的大地震动……所谓两千骑兵数字肯定有些灌水,但四成的八百骑好歹是有的。他极目望去,心脏激烈的

    搏动几乎要跃出胸口,试图从千蹄沸腾的扬尘中徒劳地辨别哪些是陷阵炮灰、哪些是自己的对手──兕!

    前边提过些轻重骑兵的泾渭分明,但兕骑兵某种程度上却是犯规的存在。伊伦把它音译作兕,是因为地球上没这种生物,勉强可形容为犀牛和三犄恐龙加起来除以二,总之它皮厚肉粗、不用再穿什麽防护力也不下於重骑甚至超过;更过分的是它自己有角可破阵,不用多背一把断了就抛的骑士长枪。

    侧後不远的亚亚空已搭箭上弓,他的距离远,敌骑一陷阵他就能出手。

    骑兵冲阵前全力冲刺数百米?听来令人热血沸腾,实际是脑残行为,都不说白白累坏了坐骑,队列也无法保持整齐,因此眼前即将跟枪阵接触时,敌阵中才响起沉重的擂鼓声令骑手加速!

    鼓声撼憾响着敌我的听觉和心灵,一声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为我们挚爱的大公女报仇血恨!」『为我们挚爱的大公女报仇血恨!!!!』

    一呼百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