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不会输的理由
雨是一种很普通又很奇妙的东西。
于理而言,它不过是水之一物在天地间的循环往复之一隅;然而,一场雨却又往往能诞生几多的诗情画意,瑰丽传奇。
雨前的天地沉闷而压抑。
而雨后,却夜空如洗。
虽然仍不是碧空,却已然沁人心脾。
令人神清气爽,胸怀朗逸。
丁榆站立在雨后夜空如洗后的青石板巷中,深深深深地呼吸着,那每一方每一寸的空气,都是如斯的清新。
他与天地同呼吸。
于是丁榆触碰到了那片苍穹。
天地仿佛也有脉搏,在微微鼓动,使得虚空生出涟漪,元气轻轻飘逸,如琴瑟一般轻轻鸣响,六合八荒,五湖四海,齐齐弹奏,谱出一曲天籁。
丁榆与天籁齐鸣。
阵阵天地元气欢快地跃动,悄然交融,无声地渗透而入,化作丁榆己身的本命元气。而丁榆也反哺自然,将自身的真元轻轻放出,触摸着每一寸的灵动天地。
在天人感应之中,丁榆明晓了许多许多。
他能够感念到每一方天地,青石板下一株杂草在搏命一般的努力生长,两条小虫在春夜之中苏醒过来,于巷子里墙根下犄角旮旯里开始了蠕动,小巷七十二处房檐之上微微垂落着滴滴雨水,轻轻坠落在石阶上,木窗下,发出叮咚叮咚的清越之声。
三条巷子里,只有五处人家还亮着灯,烛火如豆,微微昏黄。
而数百生命犹自在沉睡,甚至全然不知这一场突然而来戛然而止的春雨。
他感念到了十五观中的众人已经被吵醒。
他更感念到十五观门前,有一处光明澄澈如同琉璃青灯,在柔和而又坚定的散发着自己的光明与温度。
他甚至感念到,有另外一道气息,不下于这一盏光明青灯的气息,在悄然窥视着自己,一为自己所感知便犹如触角一般缩回,消隐不见。
他忽然明白了李春风的话。
明白了他先前的种种举动。
他似乎从未出过十五观一步。
那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那另外一道气息么?
只是他仍然不知道那是谁。
但他此刻并不想理会这些。
他成功了,他破了气境,他成为了天人。
叶琼楼一行人揉揉惺忪睡眼,穿着贴身衣衫跑了出来,望见青石板巷的一片狼藉,望见酒旗牌匾之上的剑气孔洞,望见夜色之中孤身一人,却仿佛散发着阵阵清光的丁榆,不由地张大了嘴巴,再也无法合拢。
他居然真的做到了!
一个月之内,破了气境,成了天人。
如果说这是奇迹,自己一行人便是其见证者。
丁榆身子一瞬,已然回到了十五观门前,对着李春风深深一拜,诚心道:“多谢老观主的教导,我终于悟了。”
李春风摆了摆手:“这都是你个人领悟,与我关系不大,不必谢我。”
丁榆忽然抬头远眺,望向正东偏北的方向。
家乡的方向。
他微微一笑:“终于明白老师让我来玄都的意思了。”
“他说我虽痴迷于修行,然而山村太过安逸,缺乏领悟的遭遇与气机,唯有到这玄都城中,才能够历经风雨,一朝顿悟。”
“老观主说破气境无法教导,
也没有捷径,只能靠顿悟,这个自然不假,不过……如果说还有一条捷径的话,那或许就是压力,是际遇,是人与人的交往。”
李春风撇撇嘴:“那是你小子,多少人压力不比你小,也未必能有几人当真成功。”
“成功之后总结缘由或许不错,但多半无用,因为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每个人的心性禀赋更非相同,适合你的,未必适合于他人。”
丁榆一笑置之:“不管怎么说,破了气境之后,对上常无忧就多了几分把握。”
叶琼楼几人哪里还能有睡意,一个个似乎比丁榆还要兴奋,拉扯着他问东问西,又是狂喜又是艳羡又是嫉妒,小桃更是手舞足蹈,硬要让丁榆演练一番天人手段。
丁榆苦笑一声,自己先前刚刚破境之时,太过兴奋,将刚刚凝聚的一丝本命元气挥霍一空,此刻哪里还能演示得了?
十五观中,一夜未眠。
一直到了黎明时分,众人的兴奋之意终于渐渐消褪。
现实的沉重又渐渐来临。
燕乘风便道:“即便帮主破境成功,对上那常无忧,又有几分把握?”
丁榆摇摇头:“这个除非打过才能知道。”
“常无忧三年破境,虽然看来资质远不及帮主,但另一方面,他沉淀便也更为深厚;更何况,他毕竟破境日久,帮主却是初临,三天之后,胜负之势恐怕依旧无法乐观。”
丁榆笑道:“不管那么多,既然已经破境,便多了几分把握,总不至是全无胜算。一夜没睡,困倒是不困,肚子饿得紧,我去做饭吃。”
叶琼楼几人面面相觑。
“帮主能够在这样的压力之下面不改色,真是人中龙凤。”
“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佩服佩服!”
距离约斗之日还有三天。
日渐黄昏,夜色将至。
丁榆和孟不平二人却来到了小酒巷子三十七号。
舅舅的家中。
熟悉而又陌生的木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院落依旧如昨,洒扫的干干净净,那一株大柳树开始萌发了新芽,生出几分暖意。
天色已经昏暗,屋子里却没有开灯。
舅母一向是个节俭之人。
还没叫出声,舅舅舅母二人听闻开门,早已经迎了出来。
望见丁榆和孟不平二人一起回来,二人的脸色都有几分复杂。
上次见面,还是在孟记包子铺前,但那一次,却没能说上几句话。
丁榆于是上前微笑道:“舅舅,舅母,我和表哥回来看你们了。”
舅舅还没发话,舅母已经红了眼眶。
扑向自己的儿子。
一把紧紧地抱住。
孟不平喉咙咕噜了一声,想要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但也没有推开自己的母亲,还略微僵硬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舅舅却望向丁榆:“你……还好吧?”
丁榆笑道:“好得很,舅舅放心。”
一家人进了屋,舅母点起了一盏油灯,昏黄如豆的火苗轻轻跳动着,将人的身影拉扯着也跟着轻轻飘忽。
“你现在成了不平的帮主?”舅舅问道。
“是。”
“那,那天的事情……”
孟不平道:“是血刀会的狗崽子们,不过他们已经被帮主打败,
以后再也不会来巷子里闹事了。”
“我知道,我看到了,你,你一抬手就割掉了十几个人的脑袋,轱辘在地上,那血流得满地都是……”
丁榆神色一黯。
“我是为了救舅舅,我也并不想杀人。”
舅母却愤声道:“杀得好,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人,是禽兽!”
丁榆一怔,望向舅母。
她第一度赞同自己,却是为了自己杀人。
舅舅却靠过去拉住了妻子的手。
他叹息一声,对丁榆道:“你舅妈有个亲生妹妹,便是被血刀会那些畜生掳了去……等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
丁榆心里一堵。
但也有另一种情绪涌动。
他是天生的好猎手。
他杀起山间的野兽猛禽来,在整个山村里几乎无人能及,即便是打猎数十年的老猎户也都对丁榆赞不绝口。
但他没有杀过人。
杀人不比打猎。
人也不是禽兽。
但有时候,人却比禽兽更禽兽。
杀这些人,难道不是应该且必要的么?
孟不平喃喃道:“就是在那之后,也是在看到老爹的店铺一次次被血刀会的那些人打砸抢掠,被逼着拿出越来越高的所谓孝敬以后,我才自己磨了刀,找到了叶老大……”
“我没什么天赋,也没多大志向,不过我知道善恶是非,我知道没有别人能替我保护我爹娘,我好吃懒做,贪生怕死,不过我装着胆大,装着硬气,慢慢地好像也就真的不怕了。”
舅母拍了拍儿子的肩头,垂泪道:“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为了什么……”
“你爹也是,他总说你不务正业,娘知道,他……他也是怕你在外边出什么事,怕你受伤害才……”
孟不平沉默良久,点点头道:“我明白。”
舅母忽然望向丁榆:“外甥,我听你舅舅说你的本事很大,是不是?”
丁榆第一次听到她喊自己外甥。
于是他忙道:“还……还算可以。”
舅母点了点头:“舅母拜托你一件事。”
“舅母吩咐就是。”
她望了孟不平一眼,郑重道:“拜托你,好好照顾不平。”
丁榆早知道是这件事,同样神色郑重道:“舅母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断然不会让表哥受到伤害。”
“那我就放心了。”
等到丁榆和孟不平离去的时候。
这个泼辣蛮横甚至很有几分不讲道理的女人望着远去的二人,却又加上了一句。
“不平,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表弟,知道了么?”
丁榆微微一怔,回头望了她一眼。
孟不平却挥手一笑:“放心吧老娘。”
丁榆拍了拍自己的表哥肩膀,又对着远处的舅舅舅母挥手作别。
他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暖意。
光明是什么,或者每个人的定义都有不同。
但丁榆觉得,光明,或许就在世间最普通,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地方,悄然流淌着。
他所求不大。
他野心很小。
他只想守护这小小的一点光明。
这么一个小小的心愿,老天怎么会不让他实现?
所以,自己怎么可能会输?
(本章完)
于理而言,它不过是水之一物在天地间的循环往复之一隅;然而,一场雨却又往往能诞生几多的诗情画意,瑰丽传奇。
雨前的天地沉闷而压抑。
而雨后,却夜空如洗。
虽然仍不是碧空,却已然沁人心脾。
令人神清气爽,胸怀朗逸。
丁榆站立在雨后夜空如洗后的青石板巷中,深深深深地呼吸着,那每一方每一寸的空气,都是如斯的清新。
他与天地同呼吸。
于是丁榆触碰到了那片苍穹。
天地仿佛也有脉搏,在微微鼓动,使得虚空生出涟漪,元气轻轻飘逸,如琴瑟一般轻轻鸣响,六合八荒,五湖四海,齐齐弹奏,谱出一曲天籁。
丁榆与天籁齐鸣。
阵阵天地元气欢快地跃动,悄然交融,无声地渗透而入,化作丁榆己身的本命元气。而丁榆也反哺自然,将自身的真元轻轻放出,触摸着每一寸的灵动天地。
在天人感应之中,丁榆明晓了许多许多。
他能够感念到每一方天地,青石板下一株杂草在搏命一般的努力生长,两条小虫在春夜之中苏醒过来,于巷子里墙根下犄角旮旯里开始了蠕动,小巷七十二处房檐之上微微垂落着滴滴雨水,轻轻坠落在石阶上,木窗下,发出叮咚叮咚的清越之声。
三条巷子里,只有五处人家还亮着灯,烛火如豆,微微昏黄。
而数百生命犹自在沉睡,甚至全然不知这一场突然而来戛然而止的春雨。
他感念到了十五观中的众人已经被吵醒。
他更感念到十五观门前,有一处光明澄澈如同琉璃青灯,在柔和而又坚定的散发着自己的光明与温度。
他甚至感念到,有另外一道气息,不下于这一盏光明青灯的气息,在悄然窥视着自己,一为自己所感知便犹如触角一般缩回,消隐不见。
他忽然明白了李春风的话。
明白了他先前的种种举动。
他似乎从未出过十五观一步。
那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那另外一道气息么?
只是他仍然不知道那是谁。
但他此刻并不想理会这些。
他成功了,他破了气境,他成为了天人。
叶琼楼一行人揉揉惺忪睡眼,穿着贴身衣衫跑了出来,望见青石板巷的一片狼藉,望见酒旗牌匾之上的剑气孔洞,望见夜色之中孤身一人,却仿佛散发着阵阵清光的丁榆,不由地张大了嘴巴,再也无法合拢。
他居然真的做到了!
一个月之内,破了气境,成了天人。
如果说这是奇迹,自己一行人便是其见证者。
丁榆身子一瞬,已然回到了十五观门前,对着李春风深深一拜,诚心道:“多谢老观主的教导,我终于悟了。”
李春风摆了摆手:“这都是你个人领悟,与我关系不大,不必谢我。”
丁榆忽然抬头远眺,望向正东偏北的方向。
家乡的方向。
他微微一笑:“终于明白老师让我来玄都的意思了。”
“他说我虽痴迷于修行,然而山村太过安逸,缺乏领悟的遭遇与气机,唯有到这玄都城中,才能够历经风雨,一朝顿悟。”
“老观主说破气境无法教导,
也没有捷径,只能靠顿悟,这个自然不假,不过……如果说还有一条捷径的话,那或许就是压力,是际遇,是人与人的交往。”
李春风撇撇嘴:“那是你小子,多少人压力不比你小,也未必能有几人当真成功。”
“成功之后总结缘由或许不错,但多半无用,因为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每个人的心性禀赋更非相同,适合你的,未必适合于他人。”
丁榆一笑置之:“不管怎么说,破了气境之后,对上常无忧就多了几分把握。”
叶琼楼几人哪里还能有睡意,一个个似乎比丁榆还要兴奋,拉扯着他问东问西,又是狂喜又是艳羡又是嫉妒,小桃更是手舞足蹈,硬要让丁榆演练一番天人手段。
丁榆苦笑一声,自己先前刚刚破境之时,太过兴奋,将刚刚凝聚的一丝本命元气挥霍一空,此刻哪里还能演示得了?
十五观中,一夜未眠。
一直到了黎明时分,众人的兴奋之意终于渐渐消褪。
现实的沉重又渐渐来临。
燕乘风便道:“即便帮主破境成功,对上那常无忧,又有几分把握?”
丁榆摇摇头:“这个除非打过才能知道。”
“常无忧三年破境,虽然看来资质远不及帮主,但另一方面,他沉淀便也更为深厚;更何况,他毕竟破境日久,帮主却是初临,三天之后,胜负之势恐怕依旧无法乐观。”
丁榆笑道:“不管那么多,既然已经破境,便多了几分把握,总不至是全无胜算。一夜没睡,困倒是不困,肚子饿得紧,我去做饭吃。”
叶琼楼几人面面相觑。
“帮主能够在这样的压力之下面不改色,真是人中龙凤。”
“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佩服佩服!”
距离约斗之日还有三天。
日渐黄昏,夜色将至。
丁榆和孟不平二人却来到了小酒巷子三十七号。
舅舅的家中。
熟悉而又陌生的木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院落依旧如昨,洒扫的干干净净,那一株大柳树开始萌发了新芽,生出几分暖意。
天色已经昏暗,屋子里却没有开灯。
舅母一向是个节俭之人。
还没叫出声,舅舅舅母二人听闻开门,早已经迎了出来。
望见丁榆和孟不平二人一起回来,二人的脸色都有几分复杂。
上次见面,还是在孟记包子铺前,但那一次,却没能说上几句话。
丁榆于是上前微笑道:“舅舅,舅母,我和表哥回来看你们了。”
舅舅还没发话,舅母已经红了眼眶。
扑向自己的儿子。
一把紧紧地抱住。
孟不平喉咙咕噜了一声,想要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但也没有推开自己的母亲,还略微僵硬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舅舅却望向丁榆:“你……还好吧?”
丁榆笑道:“好得很,舅舅放心。”
一家人进了屋,舅母点起了一盏油灯,昏黄如豆的火苗轻轻跳动着,将人的身影拉扯着也跟着轻轻飘忽。
“你现在成了不平的帮主?”舅舅问道。
“是。”
“那,那天的事情……”
孟不平道:“是血刀会的狗崽子们,不过他们已经被帮主打败,
以后再也不会来巷子里闹事了。”
“我知道,我看到了,你,你一抬手就割掉了十几个人的脑袋,轱辘在地上,那血流得满地都是……”
丁榆神色一黯。
“我是为了救舅舅,我也并不想杀人。”
舅母却愤声道:“杀得好,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人,是禽兽!”
丁榆一怔,望向舅母。
她第一度赞同自己,却是为了自己杀人。
舅舅却靠过去拉住了妻子的手。
他叹息一声,对丁榆道:“你舅妈有个亲生妹妹,便是被血刀会那些畜生掳了去……等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
丁榆心里一堵。
但也有另一种情绪涌动。
他是天生的好猎手。
他杀起山间的野兽猛禽来,在整个山村里几乎无人能及,即便是打猎数十年的老猎户也都对丁榆赞不绝口。
但他没有杀过人。
杀人不比打猎。
人也不是禽兽。
但有时候,人却比禽兽更禽兽。
杀这些人,难道不是应该且必要的么?
孟不平喃喃道:“就是在那之后,也是在看到老爹的店铺一次次被血刀会的那些人打砸抢掠,被逼着拿出越来越高的所谓孝敬以后,我才自己磨了刀,找到了叶老大……”
“我没什么天赋,也没多大志向,不过我知道善恶是非,我知道没有别人能替我保护我爹娘,我好吃懒做,贪生怕死,不过我装着胆大,装着硬气,慢慢地好像也就真的不怕了。”
舅母拍了拍儿子的肩头,垂泪道:“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为了什么……”
“你爹也是,他总说你不务正业,娘知道,他……他也是怕你在外边出什么事,怕你受伤害才……”
孟不平沉默良久,点点头道:“我明白。”
舅母忽然望向丁榆:“外甥,我听你舅舅说你的本事很大,是不是?”
丁榆第一次听到她喊自己外甥。
于是他忙道:“还……还算可以。”
舅母点了点头:“舅母拜托你一件事。”
“舅母吩咐就是。”
她望了孟不平一眼,郑重道:“拜托你,好好照顾不平。”
丁榆早知道是这件事,同样神色郑重道:“舅母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断然不会让表哥受到伤害。”
“那我就放心了。”
等到丁榆和孟不平离去的时候。
这个泼辣蛮横甚至很有几分不讲道理的女人望着远去的二人,却又加上了一句。
“不平,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表弟,知道了么?”
丁榆微微一怔,回头望了她一眼。
孟不平却挥手一笑:“放心吧老娘。”
丁榆拍了拍自己的表哥肩膀,又对着远处的舅舅舅母挥手作别。
他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暖意。
光明是什么,或者每个人的定义都有不同。
但丁榆觉得,光明,或许就在世间最普通,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地方,悄然流淌着。
他所求不大。
他野心很小。
他只想守护这小小的一点光明。
这么一个小小的心愿,老天怎么会不让他实现?
所以,自己怎么可能会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