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骄傲的卑微
二人对视一眼。
丁榆便道:“你还好么?”
“你应该先问问自己。”林羡鱼默然道。
丁榆一笑:“我暂时还死不了。”
话虽如此,却咳出一大口鲜血。
他右臂之上的伤势虽然严重,却只是皮肉之伤;胸前的两处却实是危急之极,尤其是常锋最后那拼死的一击,令得丁榆胸前已然血肉模糊,惨不忍视。
“你的手背流血了。”
林羡鱼微微低首垂眉,望了一眼自己右手上的血迹,摇了摇头。
她转身又要离去。
丁榆却一把拉住她。
“你现在连番激战,根本已经毫无力气,如果一路之上再有什么闪失,让我如何过意得去?还是跟我先回十五观吧……”
林羡鱼摇头道:“不必了。”
丁榆却没有放手。
林羡鱼秀眉微微蹙起。
“你明明想杀我,结果却救了我,如果不让我为你做点什么,还清你的恩情的话,将来你杀我的时候,我也不会感觉安心。”
丁榆的逻辑十分古怪,但林羡鱼听懂了。
于是她点了点头。
二人便朝着十五观的方向回去。
经历两番激斗,尤其是适才这一场生死搏杀,二人虽都是天资卓绝之人,如今却也都毫无力气,尤其是丁榆,重伤之下,脚步都变得踉踉跄跄。
林羡鱼只能下意识地微微搀扶。
挽住了他的左臂。
丁榆忽然觉得心脏跳动得更加剧烈了。
其结果便是胸前和右臂的鲜血,更为剧烈地奔涌而出。
林羡鱼望见,眉头又蹙了起来。
待来到十五观前,却见到叶琼楼早已经在观前等待,正要前往巷口处迎接,一望见丁榆和林羡鱼二人,不由地心中一松,面现喜色。
然而当丁榆来到他身前,将一身的伤势放在他的眼前之时,叶琼楼不由地脸色煞白,立时高声疾呼。
众人闻声而出,见到丁榆的一身鲜血淋漓,无不失惊,忙将他搀扶入观中。
所幸十五观中,毕竟都是江湖子弟。
每日里打打杀杀,伤药倒是十分齐备。
叶琼楼便去取了金创药,给丁榆敷上,只是他胸前伤势实在太重,血肉翻起,血如泉涌,伤药一旦敷上便被冲开。
李春风便走上前来,轻轻一指,点在丁榆的胸腹之间,顿时一股光明之力沛然而生,直贯而入丁榆周身奇经八脉,再经由千川万水归拢入海,流遍全身四肢百骸每一个角落。
瞬间,丁榆便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似乎伤痛也少了七八分。
孟不平和燕乘风见血流渐渐止住,忙敷上了药,给他包扎一番。
丁榆渐渐恢复了几分血色,便指向林羡鱼道:“她手背也受伤了。”
林羡鱼轻轻将右手拢入袖中。
小桃却一把拽了出来,对叶琼楼道:“伤药!”
叶琼楼忙递了过去。
小桃便仔仔细细地给林羡鱼敷好,又轻轻地包扎完毕。
她又见林羡鱼一身素服长裙,而今为血迹弥漫,又为汗水浸湿,便摇了摇头,硬拉着她朝着后园自己的住处而去。
叶琼楼便问道:“帮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丁榆将前事说了一通。
燕乘风便皱眉道:“想不到这常锋狗急跳墙,居然下如此辣手。”
“老孟,你去叫几个兄弟,把常锋的尸首处理一下。”叶琼楼对孟不平道,孟不平点点头,大踏步地出去了。
燕乘风摇头道:“即便如此,常锋失踪,任谁人都会猜到是我
们土狼帮下的手,那无忧公子不知道会如何举措。”
丁榆想了想:“以他的骄傲,倒是不至于提前对我们动手。”
“是,但恐怕约斗之后,他的报复在所难免了。”
李春风迟疑片刻,道:“你心中或许在想,我为什么没有出现。”
丁榆摇摇头:“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情,老观主不出现自然有自己的理由。”
“你倒是看得很开。”
丁榆苦笑一声:“看不开也没办法。”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说完这句话,李春风转身离去了。
小桃却带着林羡鱼走了出来。
林羡鱼换了一身小桃的衣服,明显有些偏小,也自然不及她本身平日所穿衣饰贵气。
但粗布荆钗,亦难掩国色。
丁榆呵呵干笑一声。
林羡鱼激战过后,脸上略显苍白,失了几分血色。
泛着几分不健康的红晕。
“感谢林姑娘今晚的救命之恩。”丁榆撑着站起,诚心道。
林羡鱼默然。
片刻后,她低声道:“我救你是为了要亲手杀你,你何必谢我。”
丁榆挠头一笑:“至少让我可以多活些日子,毕竟还是要谢的。”
二人相对无言。
所幸,孟不平此刻终于回到了观里,还带了一伙土狼帮的兄弟。
众人都拜见了丁榆这个新任帮主,便领了吩咐,各自把守好各个巷口,以防血刀会残余势力临死反扑。
商议片刻,各自离去。
第二日一大早。
便有敌人找上门来。
来人只有一个。
但他一个人,却仿佛有千百个人的气势。
小桃打开门的时候,望见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就感觉到一股冰冷的傲气袭来。
在他的眼中,似乎根本没有他人。
他并非刻意忽视小桃,而是眼中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他自然就是常无忧。
小桃还未出声,丁榆已经走了出来。
他自然也料到常无忧会来。
却没想到他来的这么快。
“丁帮主。”常无忧冷声道。
“常堂主。”丁榆勉力支撑着受伤的右臂,回了一礼。
常无忧便道:“明人不说暗话,我的叔父即血刀会的帮主常锋,昨夜突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不知丁帮主可知晓此事。”
丁榆一笑:“在下实在不知。”
常无忧面容一阴。
“江湖中人本就该当将生死看破,但常锋与我,毕竟叔侄一场,血脉相连,纵然丁帮主不肯承认,我将这个罪名冠于土狼帮之上,江湖中人想来也不会有任何非议。”
丁榆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常堂主既然认定如此,我想辩驳也是无用。”
常无忧冷笑一声:“不说这些废话,我来此,只是想将先前约定的赌战改上一改。”
“哦,如何改动?”
“本来,丁帮主若是输了,就要亲自前往血刀会赔罪,任凭处置。但我叔父既然已殁,这一条自然无法达成,所以本公子想改上一改。”
丁榆便道:“好,我若输了,常公子欲要如何?”
常无忧道:“也没什么,你若输了,土狼帮便要灭门,这三条巷子里的每一条性命,都要跟常锋一起殉葬。”
丁榆眼神一冷。
小桃脸上勃然变色。
他如此轻描淡写的话语,却蕴含了最赤裸裸的杀机。
抹杀掉整个土狼帮,和三条巷子性命的杀机。
此言简直丧
心病狂,泯灭人性。
但丁榆知道,常无忧做得出来。
他毕竟是无忧公子,是三十三间堂第一少年天才,下一任总堂主继承者。
他是玄都七子。
在他的眼中,一个小小的土狼帮,不过是一伙聚众的蝼蚁,三条巷子的人命,也不过是更多的蝼蚁。
丁榆怒极。
却保持了平静。
他知道面对常无忧这种人,怒火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徒增笑耳。
所以他轻轻攥紧了拳头。
脸上依旧古井无波,云淡风轻。
他点了点头,道:“好。”
常无忧嘴角微微一扬,轻轻拍手:“好,好,好。”
他喜欢这种操纵人心的感觉。
这种将他人的性命握在掌心的快感。
一个人便能够决定数百条人命,生杀予夺的权力。
这是何等的快意?
他这样想,是因为他从来高人一等,不,高人三等。
他七岁便开始杀人,杀的向来都是比自己境界更高,战力更强的高手。
他踩着一具又一具的尸首,步步为营,拾阶而上,他所求的,是更多的快意,更多的骄傲,更多的高处不胜寒。
什么丁榆,什么土狼帮,什么杨花柳叶小酒巷子。
在他的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便是常锋这个叔父身死,于他而言,也不过是区区小事。
更有甚者,他甚至于庆幸丁榆杀了常锋。
这样,他便能够名正言顺的杀死丁榆。
否则,以丁榆和柳白斋的交情,击败他容易,要杀了他,还未必能够。
常锋之死,让自己能够纵情放手一杀。
死得好。
便在他志得意满,心怀大畅之时,忽然一个人影从观内走了出来。
是身着荆钗布衣的林羡鱼。
迎着晨曦,丝丝缕缕的阳光斜斜映照在她的脸上,更衬得她明艳无俦,不可方物。
她。
怎么会从十五观中走出?
常无忧忽然开始微微颤抖。
之前的所有快意,刹那间化作了冰冷刺骨的寒意。
那是嫉,是恨,是憎,是恶?
或许兼而有之。
他只知道,若自己再待哪怕一刻,恐怕就会要忍不住。
忍不住出手杀人。
杀死在场所有的人。
但他不能,他是无忧公子,他的骄傲不允许,在约定的日期之前杀死敌人。
于是他咬紧牙关,转身离去。
小桃在他身后呵呵冷笑。
不知道为何,常无忧似乎听懂了这个笑声,也仿佛是第一次觉察到了小桃的存在。
他回头望了她一眼,但小桃已经不屑一顾地转身走回。
他只能骄傲又落魄地离去。
小桃走回到林羡鱼身旁,悄声道:“这个常无忧,似乎对林姐姐十分倾慕。”
林羡鱼默然不语,脸上的苍白依旧未曾褪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桃却以食指轻轻刮着下巴,忽而想到,这场约斗真的是越来越刺激了,也越来越有意思了。
叶琼楼三人却没有她这般天真。
土狼帮,三条巷子。
数百条人命,便在此一举。
三人走到丁榆身旁,轻轻地将手臂放在了丁榆的肩头。
他们要让他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会全力支持他。
丁榆却嘴巴一咧。
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不知道是谁,触碰到了他肩膀上的伤口。
(本章完)
丁榆便道:“你还好么?”
“你应该先问问自己。”林羡鱼默然道。
丁榆一笑:“我暂时还死不了。”
话虽如此,却咳出一大口鲜血。
他右臂之上的伤势虽然严重,却只是皮肉之伤;胸前的两处却实是危急之极,尤其是常锋最后那拼死的一击,令得丁榆胸前已然血肉模糊,惨不忍视。
“你的手背流血了。”
林羡鱼微微低首垂眉,望了一眼自己右手上的血迹,摇了摇头。
她转身又要离去。
丁榆却一把拉住她。
“你现在连番激战,根本已经毫无力气,如果一路之上再有什么闪失,让我如何过意得去?还是跟我先回十五观吧……”
林羡鱼摇头道:“不必了。”
丁榆却没有放手。
林羡鱼秀眉微微蹙起。
“你明明想杀我,结果却救了我,如果不让我为你做点什么,还清你的恩情的话,将来你杀我的时候,我也不会感觉安心。”
丁榆的逻辑十分古怪,但林羡鱼听懂了。
于是她点了点头。
二人便朝着十五观的方向回去。
经历两番激斗,尤其是适才这一场生死搏杀,二人虽都是天资卓绝之人,如今却也都毫无力气,尤其是丁榆,重伤之下,脚步都变得踉踉跄跄。
林羡鱼只能下意识地微微搀扶。
挽住了他的左臂。
丁榆忽然觉得心脏跳动得更加剧烈了。
其结果便是胸前和右臂的鲜血,更为剧烈地奔涌而出。
林羡鱼望见,眉头又蹙了起来。
待来到十五观前,却见到叶琼楼早已经在观前等待,正要前往巷口处迎接,一望见丁榆和林羡鱼二人,不由地心中一松,面现喜色。
然而当丁榆来到他身前,将一身的伤势放在他的眼前之时,叶琼楼不由地脸色煞白,立时高声疾呼。
众人闻声而出,见到丁榆的一身鲜血淋漓,无不失惊,忙将他搀扶入观中。
所幸十五观中,毕竟都是江湖子弟。
每日里打打杀杀,伤药倒是十分齐备。
叶琼楼便去取了金创药,给丁榆敷上,只是他胸前伤势实在太重,血肉翻起,血如泉涌,伤药一旦敷上便被冲开。
李春风便走上前来,轻轻一指,点在丁榆的胸腹之间,顿时一股光明之力沛然而生,直贯而入丁榆周身奇经八脉,再经由千川万水归拢入海,流遍全身四肢百骸每一个角落。
瞬间,丁榆便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似乎伤痛也少了七八分。
孟不平和燕乘风见血流渐渐止住,忙敷上了药,给他包扎一番。
丁榆渐渐恢复了几分血色,便指向林羡鱼道:“她手背也受伤了。”
林羡鱼轻轻将右手拢入袖中。
小桃却一把拽了出来,对叶琼楼道:“伤药!”
叶琼楼忙递了过去。
小桃便仔仔细细地给林羡鱼敷好,又轻轻地包扎完毕。
她又见林羡鱼一身素服长裙,而今为血迹弥漫,又为汗水浸湿,便摇了摇头,硬拉着她朝着后园自己的住处而去。
叶琼楼便问道:“帮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丁榆将前事说了一通。
燕乘风便皱眉道:“想不到这常锋狗急跳墙,居然下如此辣手。”
“老孟,你去叫几个兄弟,把常锋的尸首处理一下。”叶琼楼对孟不平道,孟不平点点头,大踏步地出去了。
燕乘风摇头道:“即便如此,常锋失踪,任谁人都会猜到是我
们土狼帮下的手,那无忧公子不知道会如何举措。”
丁榆想了想:“以他的骄傲,倒是不至于提前对我们动手。”
“是,但恐怕约斗之后,他的报复在所难免了。”
李春风迟疑片刻,道:“你心中或许在想,我为什么没有出现。”
丁榆摇摇头:“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情,老观主不出现自然有自己的理由。”
“你倒是看得很开。”
丁榆苦笑一声:“看不开也没办法。”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说完这句话,李春风转身离去了。
小桃却带着林羡鱼走了出来。
林羡鱼换了一身小桃的衣服,明显有些偏小,也自然不及她本身平日所穿衣饰贵气。
但粗布荆钗,亦难掩国色。
丁榆呵呵干笑一声。
林羡鱼激战过后,脸上略显苍白,失了几分血色。
泛着几分不健康的红晕。
“感谢林姑娘今晚的救命之恩。”丁榆撑着站起,诚心道。
林羡鱼默然。
片刻后,她低声道:“我救你是为了要亲手杀你,你何必谢我。”
丁榆挠头一笑:“至少让我可以多活些日子,毕竟还是要谢的。”
二人相对无言。
所幸,孟不平此刻终于回到了观里,还带了一伙土狼帮的兄弟。
众人都拜见了丁榆这个新任帮主,便领了吩咐,各自把守好各个巷口,以防血刀会残余势力临死反扑。
商议片刻,各自离去。
第二日一大早。
便有敌人找上门来。
来人只有一个。
但他一个人,却仿佛有千百个人的气势。
小桃打开门的时候,望见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就感觉到一股冰冷的傲气袭来。
在他的眼中,似乎根本没有他人。
他并非刻意忽视小桃,而是眼中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他自然就是常无忧。
小桃还未出声,丁榆已经走了出来。
他自然也料到常无忧会来。
却没想到他来的这么快。
“丁帮主。”常无忧冷声道。
“常堂主。”丁榆勉力支撑着受伤的右臂,回了一礼。
常无忧便道:“明人不说暗话,我的叔父即血刀会的帮主常锋,昨夜突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不知丁帮主可知晓此事。”
丁榆一笑:“在下实在不知。”
常无忧面容一阴。
“江湖中人本就该当将生死看破,但常锋与我,毕竟叔侄一场,血脉相连,纵然丁帮主不肯承认,我将这个罪名冠于土狼帮之上,江湖中人想来也不会有任何非议。”
丁榆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常堂主既然认定如此,我想辩驳也是无用。”
常无忧冷笑一声:“不说这些废话,我来此,只是想将先前约定的赌战改上一改。”
“哦,如何改动?”
“本来,丁帮主若是输了,就要亲自前往血刀会赔罪,任凭处置。但我叔父既然已殁,这一条自然无法达成,所以本公子想改上一改。”
丁榆便道:“好,我若输了,常公子欲要如何?”
常无忧道:“也没什么,你若输了,土狼帮便要灭门,这三条巷子里的每一条性命,都要跟常锋一起殉葬。”
丁榆眼神一冷。
小桃脸上勃然变色。
他如此轻描淡写的话语,却蕴含了最赤裸裸的杀机。
抹杀掉整个土狼帮,和三条巷子性命的杀机。
此言简直丧
心病狂,泯灭人性。
但丁榆知道,常无忧做得出来。
他毕竟是无忧公子,是三十三间堂第一少年天才,下一任总堂主继承者。
他是玄都七子。
在他的眼中,一个小小的土狼帮,不过是一伙聚众的蝼蚁,三条巷子的人命,也不过是更多的蝼蚁。
丁榆怒极。
却保持了平静。
他知道面对常无忧这种人,怒火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徒增笑耳。
所以他轻轻攥紧了拳头。
脸上依旧古井无波,云淡风轻。
他点了点头,道:“好。”
常无忧嘴角微微一扬,轻轻拍手:“好,好,好。”
他喜欢这种操纵人心的感觉。
这种将他人的性命握在掌心的快感。
一个人便能够决定数百条人命,生杀予夺的权力。
这是何等的快意?
他这样想,是因为他从来高人一等,不,高人三等。
他七岁便开始杀人,杀的向来都是比自己境界更高,战力更强的高手。
他踩着一具又一具的尸首,步步为营,拾阶而上,他所求的,是更多的快意,更多的骄傲,更多的高处不胜寒。
什么丁榆,什么土狼帮,什么杨花柳叶小酒巷子。
在他的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便是常锋这个叔父身死,于他而言,也不过是区区小事。
更有甚者,他甚至于庆幸丁榆杀了常锋。
这样,他便能够名正言顺的杀死丁榆。
否则,以丁榆和柳白斋的交情,击败他容易,要杀了他,还未必能够。
常锋之死,让自己能够纵情放手一杀。
死得好。
便在他志得意满,心怀大畅之时,忽然一个人影从观内走了出来。
是身着荆钗布衣的林羡鱼。
迎着晨曦,丝丝缕缕的阳光斜斜映照在她的脸上,更衬得她明艳无俦,不可方物。
她。
怎么会从十五观中走出?
常无忧忽然开始微微颤抖。
之前的所有快意,刹那间化作了冰冷刺骨的寒意。
那是嫉,是恨,是憎,是恶?
或许兼而有之。
他只知道,若自己再待哪怕一刻,恐怕就会要忍不住。
忍不住出手杀人。
杀死在场所有的人。
但他不能,他是无忧公子,他的骄傲不允许,在约定的日期之前杀死敌人。
于是他咬紧牙关,转身离去。
小桃在他身后呵呵冷笑。
不知道为何,常无忧似乎听懂了这个笑声,也仿佛是第一次觉察到了小桃的存在。
他回头望了她一眼,但小桃已经不屑一顾地转身走回。
他只能骄傲又落魄地离去。
小桃走回到林羡鱼身旁,悄声道:“这个常无忧,似乎对林姐姐十分倾慕。”
林羡鱼默然不语,脸上的苍白依旧未曾褪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桃却以食指轻轻刮着下巴,忽而想到,这场约斗真的是越来越刺激了,也越来越有意思了。
叶琼楼三人却没有她这般天真。
土狼帮,三条巷子。
数百条人命,便在此一举。
三人走到丁榆身旁,轻轻地将手臂放在了丁榆的肩头。
他们要让他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会全力支持他。
丁榆却嘴巴一咧。
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不知道是谁,触碰到了他肩膀上的伤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