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
字体: 16 + -

第六十八章:飒波

    火柴落下的时候,钟意已经筋疲力竭了。这土洞直上直下,洞壁上的土质又松又滑。他借住随身匕首插在洞壁上,手脚并用往上爬;爬了三次,掉下来三次,摔断了肋骨,右脚脚腕也已经肿得不能碰了。

    当他看到一闪即逝的火花时,几乎要哭了来。可钟意毕竟是钟意,情绪失控了两秒钟立刻就稳定住了。他凝神静气,然后就听见一声“二哥”从上面传了下来。

    钟意听出这是沙皮的声音了,虽然音量不大,但特别清楚,就激动而且很有保留地回了一声:“我在~”后半句‘快救我上去’的废话,被他咽在了肚子里。

    沙皮听见钟意那一声都发了颤,没来由的心酸了一下。钟意平时很少暴露情绪,由此可猜那底下一定不好受,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度日如年。思及至此,沙皮很有克制的又朝洞口喊了句:“你等着,我拉你上去。”

    钟意明知道这是句废话,但还是感动到无以复加,这应该是他听过的最好听的话了,他差点就要爱上沙皮了,但碍于性别取向,只是很深情,很接地气的回了声:“哎。”

    仰望洞口,仍旧黑漆漆的,这土洞在草棚下,连微弱星光都看不见。钟意耐心地等着,眼睛看不见了耳朵就会格外灵敏,一声轻响,绳子落了地。

    钟意坐在地上,双手快速地摸索着,很快就触到了绳子;他把绳子打了活扣绑在腰间,刻意避开受了伤的肋骨,绑好之后拽了拽绳子示意沙皮可以往上拉了,但上头却没了动静。

    钟意以为是没感应到,又稍微用力拽了一下绳子,还是没动静。有一种大事不妙的安静,甚至让他怀疑刚才产生了幻听,钟意慌了。但慌归慌,他也不敢嚎叫,只试了试绳子,不是幻觉,可以承受他的拉扯;他就摸出匕首插进洞壁站了起来,决定自食其力,继续往上爬。

    沙皮把绳子系在草棚的柱子上,刚走到洞口准备把洞底的钟意往上拉,后脑勺就被冰凉的枪口抵住了。他认命的举起了双手,慢慢调转过头,看见了老五粗野的面孔。

    “五哥。”沙皮讨好而又害怕的叫了老五一声,眼睛从老五的脸上转移到了地上,池月不知道啥时候已经安静地躺在那里了,一动不动。

    “放心,没死,杀了多可惜。”老五意味深长的往地上瞥了一眼。

    沙皮没吭声,心想这次难办了。

    老五抬手摸沙皮的头,像是在抚摸小狗的脊背,不屑一顾地取笑道:“沙皮,当真是一条好狗啊。”

    沙皮站在枪口下一动不动,老五粗糙的手掌摸出了他一身冷汗,但他还是被那句话激怒了,强压着反感告诫道:“五哥,我叫你一声五哥,刚才的话你给我收回去!”

    老五似乎很看不起他,好像听见了小孩说狠话一般,连嘲笑都带着轻蔑:“怎么,要咬我吗?”

    沙皮忍无可忍,反唇相讥:“咬你?你不过也是初枭的一条狗。”

    老五侮辱别人习惯了,没想到逆来顺受的小弟都敢骂他了。他的玻璃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他的智商注定他无法与沙皮对骂;情急之下他就用枪托砸了沙皮的脑袋。

    一下又一下,铁疙瘩与头皮撞击的声音听得人心里一颤一颤的。老五下手极狠,砸得极重,沙皮头上很快就见了血。黏稠的血,红的发黑,顺着脖子流进后背,粘着衣服;顺着额头流到眼睛上,睁不开眼;不知道什么时候,鼻子也在流血了。

    沙皮非但没有躲闪,反而紧紧抱住了老五。老五被他抱愣住了,手上的动作不由得慢了半拍,随即感到脖子侧一痛,老五大声的,撕心裂肺的叫了出来。

    沙皮歪着头,一口咬住了老五的脖子,眼神放光,凶恶而且得意,真的像一只狗。

    咬紧了嘴里的皮肉血管,沙皮猛得向着反方向甩了头,嘴中叼着一块模糊的血肉,整个头上全是血。老五被扯断了动脉血管,血喷了老远,触目惊心;人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会动了,手中紧紧握着一把血淋淋的枪,不甘心地大睁着眼睛,看着土洞的方向,有一个人从洞口爬了上来。

    沙皮吐掉了嘴里的血肉,心想幸亏池月看不见,要不然他这幅样子肯定会把她吓坏的。他想要走上前去拉钟意一把,可走了两步就倒在了地上,怎么也站不起来了;眼前是黑的,怎么也看不见,腿脚也不听使唤了。

    有人抓住了他的手,把他抱在了怀里,他听见了哭声,知道自己要死了。

    “二哥,门明明开着,为什么我们还要炸门啊?”

    “帅啊!”

    “那我刚才帅吗?”

    “帅!”

    “其实我不叫沙皮,我叫飒波。”

    …

    钟意用匕首挖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坑,把飒波放了进去,想了想,又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盖住了飒波的脸。他把土一抔一抔撒在了飒波的身上,结束了飒波的一生,这是钟意一生之中做过最残忍的事。

    天光大亮,钟意在池月醒过来之前,把老五和两个看守弟兄的尸体扔进了土洞,盖好了石板。

    茵莱湖上有个水上村,也叫浮村,在一个不起眼的房子里,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桌脚下,有只鱼鹰,体长将近一米,浓黑的羽毛如密集鱼鳞,泛金属色冷光,嘴巴是金黄色,扁长,像带钩的老虎钳,眼睛却是绿莹莹的,活脱脱两盏小灯泡。

    鱼鹰,也就是俗称的鸬鹚,中国古代也称它“乌鬼”,杜甫有句诗说“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诗里的“乌鬼”,指的就是鱼鹰。早些年在国内,驯养鱼鹰捕鱼的人很多,因为低投入高产出:一头鱼鹰每天能捕鲜鱼二十来斤,吃的十分之一还不到,所以售价很贵,抵得上一头小牛犊。

    但后来就渐渐没落了,因为捕鱼技术的进步,也因为鱼鹰捕鱼有点竭泽而渔,破坏生态,越来越多的省份把它列为“非法渔具”。现在的鱼鹰,基本成了旅游景区的表演道具,摄影师尤其喜欢拍摄夕阳下渔夫撒网鱼鹰蹲舷的照片,大概觉得这场景非常有意境。眼前这只,应该是鱼鹰中的极品,当得起“乌鬼”这诡异霸气的古名称。

    江云起站在一所船屋的平台边吃米粉。她早上趁船去大湖深处放了一回乌鬼——乌鬼要常放常练,越复杂诡谲的水流环境越好。放完乌鬼,先过来找林风眠,乌鬼几轮潜水,羽毛都湿了,站在船尾大张着翅膀晾晒,翼展一米来长,像只鼓足了风的黑帆,很有气势。

    林风眠外出收账还没回来,他知道江云起还没吃饭,就给她做了一碗猪骨吊汤的越南米粉放在桌子上,汤里撒了两片翠绿薄荷叶子,味道很特别。

    待江云起吃完了米粉,林风眠就开着小船回来了。小船是最小最简陋的那种,浮在水面上像片细长叶子,江云起有一回埋汰他,说就这破船还配马达,如同癞狗头上戴金花,真是糟践了马达了。可想而知,这船该有多么地破。

    江云起和林风眠在这里住了有段日子了,这简陋的船屋和小破船是拿车换的。有人想上岸去讨生活,但缺少交通工具,多亏这的渔民大都兼职做中间人牵线搭桥,这笔互惠互利的交易,就这样达成了。

    双方都没问各自的车和船都是哪来的,也没多余的交流,两把钥匙一换就交接清楚了。至于鱼鹰,林风眠并不喜欢它,可由于带上岸就没什么价值了,船屋的前任主人把它低价卖给了江云起。

    林风眠和江云起看起来其实很怪,但在这里就不觉得怪了,没人关心他们是谁,以前做什么的,能住在这里的,谁没把子心酸烂账。

    于是,两人就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这浮村原先只住当地渔民和越南人,后来多了华人,泰国佬是最后来的,人数也最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少,怕被人欺生,所以平日里凶神恶煞,藉由一些鸡零狗碎的小事,把原住户得罪了个遍——总算后来有点自知之明,都聚到西南角去住了,聚出个村中之村,和周遭鸡犬相闻,基本不相往来。

    江云起把洗干净的碗筷放到桌子上,隔着窗子跟林风眠搭话:“今天怎么给我做饭啊?”

    林风眠把船停在船屋前,一步跨上了廊檐:“你不是不爱吃饭划子上卖的么?”

    她倒了一杯温茶递给他:“我可以去老李那买啊。”

    他接过茶一饮而尽,看来是真渴了,他轻声说:“老李失踪了。”

    江云起每日待在家里,孤陋寡闻:“他那么大年纪,要他能干嘛啊?”

    林风眠放下茶杯就去拿刷子要刷地:“这不好说,可以卖去捕捞船上当奴工,上了船,签了卖身契,一辈子就再没机会踩地了,从早干到晚,不怕年纪大,死了就扔进海里……”

    江云起没吱声,温顺地拿了小木桶去外头打水,她觉得林风眠现在是越来越老辣了。

    老李也是中国人,在茵莱湖上卖饭,与他们算是邻居。对于老李的失踪,江云起也只是唏嘘,并不同情。这里一半人属于背井离乡,逃亡海外;在这种地方落脚,自己很惨,还见过很多更惨的事,心上的茧都结了七八层,早不知道心软是什么滋味了。

    你以为那个木讷的男人只是捕鱼的,其实床底下摞着枪码着粉;那个女人对着你害羞地笑,指不定身后门里就躺了个刚被她割了喉的死人……

    傍晚时分,下起了大雨。雨一来,天就黑了,湖上有风,雨声显得尤其大,视线里茫茫一片,隔着三五步就看不清人了。

    江云起这一天过得平淡,吃了米粉就是等林风眠回来一起做做家务,收拾收拾船屋。这船屋就是‘新’家了,要洗刷干净一点,才好往里置办家具。所以没结婚前她不在家里开灶,要么在老李那交饭钱,要么从“饭划子”上买——这浮村里专门有人做饭食生意,每到饭点,就把热腾腾的大饭锅抬到船上,沿着水道边划边叫卖,锅里大多是粥、汤泡饭,或者米粉,谁家想买,就捧着碗出来要一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