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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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表白

    两人相对坐在床边,林风眠闭了嘴,长久的不言语,江云起戒毒的过程,他不敢细想;他下意识的攥了拳头,指甲深深陷入了掌心肉里,仿佛把疼痛从心里转移到了手心中。

    江云起讲完了戒毒的事,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仿佛舍不得似的,这一口气被她分着吐成了几小段,然后对着林风眠艰难开口:“我把你送我的钻戒卖了。”她忽然有些含羞带愧,平时也未见得她有什么高风亮节,到了此时此刻,竟是一句为自己辩解的话也讲不出了。

    林风眠伸手攥住了她的一只腕子,攥住之后收紧了手指,他犹豫了一下,随即将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一点一点地把江云起拖拽到了自己身边,他俯身把一条手臂伸到了她的腿弯下。轻轻地把江云起拦腰抱到了自己的腿上,他低声说道:“喜欢我再给你买。”

    江云起没想到他会是这种反应,求婚钻戒都被她卖了他连问都不问。怔怔地抬眼望着林风眠,她微微张了嘴,露出了一点茫然稚弱的傻相,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林风眠纹丝不动的抱着她,一眼不眨地紧盯着她的脸,轻声说:“有人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你在这,我就来了。”

    江云起瞬间明白了,一时热泪盈眶,发自内心的感激在沙漠邂逅的那个女生。

    林风眠在泰国养伤时看到的未接来电和短信,再拨打过去时,已经不在服务区了,他躲开了顾云缺保镖的监视,不告而别来了缅甸。

    江云起很贪恋他的怀抱,感觉相贴之处隐隐的有了潮湿的暖意,她没有低头去看,只不动声色的抽了抽鼻子,嗅到了慢慢腾起的血腥气。

    她对于血腥气味,是特别地敏感。这气味来源不明,但却异常浓烈,恍然大悟似得,江云起挣脱林风眠的束缚站了起来,看到的是他苍白的脸。

    “你受伤了!?”她拉了把椅子坐在林风眠面前,前倾了身子,伸手去给他解衣扣,林风眠端端正正的坐着,仿佛是对自己的伤没有什么知觉。

    脱下外面这件薄薄的外套,露出里面贴身的衬衣,江云起才看到他左臂的整条袖子都被血沤透了。

    她有点慌:“怎么流了这么多血?”

    林风眠有些铜皮铁骨的意思,对于皮肉伤,从来都是满不在乎,伸手一拍江云起的肩膀,安抚着说道:“我没事。”

    江云起咬牙低头,撕撕扯扯的把他这件衣裳也脱了下去,才终于看见了染红了的纱布。那纱布层层叠叠缠绕在他左臂上,早已经被血染透。江云起第一反应是要找医生,她下意识的看像窗外,才想起这里是缅甸,人生地不熟的,她不仅没钱还吃不开。

    林风眠比她镇定多了,枪伤撕裂,不是什么大事,但不好意思告诉她是她刚才撞得。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解说方式,索性就闭嘴不言。

    太阳要落了,落之前反倒特别绚烂,仿佛是惨死在了地平线上,喷出了半个天空的鲜血。江云起的心在腔子里东奔西突,搅得周身热血一阵一阵地往头脸上涌。她的眼睛开始发红,白眼珠像是染了林风眠的血:“风眠,你别吓我,你可不能死,等咱们两个成了婚,好好过日子,我一定对你好,现在对你好,以后也对你好,我心里就只喜欢你一个,我不报仇了,咱们远远地离开那些人,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她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害怕,最后竟是嚎啕大哭了起来。

    眼看她的误会越来越深,林风眠急得面色黄白,一丝血气都没有了。听着江云起那番心慌意乱的表白,他轻轻的嗯了一声,而后嘴角微扬,显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别说傻话,我是不会死的。”

    江云起直勾勾的呆望着林风眠,望了一会儿,她吸了吸鼻子,然后低下头把脸贴在对方的胸口上,很伤心的哽咽了一声,那眼泪就如断线珠子一般落下来,不一会儿就滴湿了林风眠的胸口。

    “我躺一会就好,你别哭了。”林风眠不知道该怎么劝她,这一趟车开的他现在是又困又累,有点睁不开眼。

    躺在床上,林风眠依稀听见了江云起的哭声,可是那声音朦胧模糊,断断续续的从遥远处传来,让人觉着仿佛是梦。

    迎着江云起的目光,林风眠英俊的面孔在缓缓褪色,他斜插入鬓的剑眉,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全在褪色。

    这一刻,她的眼中有雾气弥漫,他的耳中有大风刮过。一个看不清,一个听不清。

    江云起擦干眼泪,决定将那伤口看个究竟,便颤抖着把他手臂上的纱布解开了。伤口缝合的很狰狞,像个扭曲的蜈蚣,黑色的缝合线跟发丝一样结扎在皮肤上。伤口中间部分被撕裂了,还有血涓涓的流出。看林风眠脸色,明显是失血过多。想到他带着伤开车过来一定很累,江云起就安静下来,什么都不敢问了,也一声都不敢哭了。

    她做完了那点简单的止血措施,林风眠已经睡着了,连睫毛都一动不动,睡得特别沉稳。江云起打来一盆热水沾湿了毛巾擦拭他身上干涸的血迹,换了一盆水之后把他的脸也擦了。

    像个贤惠的妻子,她手洗了他的两件衣服,洗得特别干净,用衣撑挂在阳台上晾着。依茵莱湖的光照时间和空气温度,衣服很快就会干,不耽误明天早上穿。

    第二天往往来得特别快,清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窗纱柔和的照到床上,江云起先睁开了眼睛。她翻个身看到林风眠还在睡,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身子侧对着她,呈一个守护的姿态。

    江云起眨巴眨巴眼睛,然后抬手摸了摸林风眠的头发。像摩挲一头猛兽一般,她的手掌从林风眠的头顶往下滑,一直经过后脖颈,滑到了透着潮热汗气的后背上。

    林风眠苏醒了,枕着手臂扭头看江云起,心里清清净净地很舒服。

    江云起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就出去找吃的。等她回来时林风眠已经披一片挂一片的穿好了衣服,正在屋里踱步。外面温度不低,他穿着长裤衬衫,走的一身热汗,脸上也白里透红了,眉目浓秀黝黑,嘴唇微微抿着,瞧着是特别的好看。

    他腿上的枪伤没有手臂上的严重,虽然有点瘸,但不仔细看并看不出来,不仅外形如此,实用性上也没影响他少走一步路。千里寻妻,都从泰国跑到缅甸了。

    江云起端着一碗加了当归的滚热猪蹄汤,用个勺子一边搅动一边吹着。看一眼林风眠看一眼汤,她觉着十分的轻松惬意,以至于她没戒干净的那点毒瘾都忘记发作了。

    “凉了,可以喝了,喝了汤把猪蹄子也吃了,吃哪补哪。”她把碗放在面前的原木矮桌上。

    林风眠拖着那条好个差不多的伤腿,走到桌边,端起碗一饮而尽,接受了这迟来的食补。

    二人分别的久了,如今乍一相见,自然是十分激动,至于他们如何叙述那离别后的种种遭遇,也就无需细说了。

    每天在聊个山穷水尽之后,或口干舌燥的喝茶吃饭,或意犹未尽的相对而眠。

    两人在茵莱湖不声不响的住着,没人理他们,也没人打扰他们,每日吃好睡好就觉得很幸福。

    有人过得好,就有人过得不好。

    与此同时,掸邦热闹的很,第一特区内派别林立,明争暗斗十分激烈。由于沙雪带兵剿了初枭的老巢,搜刮了不少值钱东西,虽然这一仗打得元气大伤,也没人敢兴师问罪。初枭出生入死的折腾了十多年,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但他从不跟银行办交涉,所以他的钱全便宜了别人。

    沙雪这一仗并没白得什么好处,为了收拢军心,她一分钱也没私藏,全部作为军饷发了下去。掸邦第一特区是沙海一手创立起来的,不是谁分配的,私人发饷,服务私人。她带兵和她爹带兵,从本质上无甚区别,都是带兵;然而细想起来,却又大不相同,特区割据在深山丛林,与政府保持距离,想要握住军队,世袭制是行不通的,只有凭借本事。

    而现在,她爹的那些老部下很不敬畏她了。其中有几位叔叔,都是正值壮年,自我感觉良好,全认为自己可以取代沙海。合纵连横的耍了一套把戏之后,并没有能把沙雪拉下马,被迫讲了和,互相之间又暗暗的较上劲了。

    前阵子军营闹了内乱,沙雪忙得连江云起逃跑的事情都没心去管了。沙雪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大帐之内接待军中的诸位叔叔。这些叔叔有老有小,统一的特点就是粗鲁难缠。又因为这一片地区是个三不管的地界,他们这些人武装先进,无可匹敌,所以也就相应的无仗可打。闲来无事,开始窝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