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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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相见

    妹子的关注点又换了:“你怎么会在这里,跟你一起的那个长头发帅哥呢?”

    江云起没有心思跟她讲故事,直奔主题:“说来话长…我想拜托你们带我出了这片雨林,只要到了外面我就可以不再麻烦你们了。”

    有了她这番话,探险队的人理直气壮的收下了这枚戒指,并且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先送她出雨林,再回来继续探险。

    这群人平时做什么工作的都有,户外探险只是一个爱好,因为爱好聚到一起,所以互相之间也并没有多深的交情。大家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做什么都不会太容易,好不容易约定统一好的时间,好不容易攒了许久的工资,也好不容易攒了许久的假期。

    这么多好不容易,江云起也没打算让人家做活雷锋,认为卖了戒指补偿众人损失,让他们既能带她出雨林,又能有资金继续自己的探险,这个办法一举两得。

    有了钻戒做后盾,大家底气都足了,果然钱是人的胆,很快统一了意见,探险队立刻就返程了。

    江云起也成了探险队的一员,她换下了褴褛的衣衫,穿上了冲锋衣,也丢了破烂不堪的披巾,带上了防虫帽,还得到了一双袜子和一双防水登山鞋。

    大家七拼八凑的兑出了一身行头,她不仅感叹,这些人组织的探险还挺专业。

    在江云起得救的这一天,她失去了林风眠送给她的两件礼物——求婚钻戒,沙漠披巾。

    有人带路,后面就走的顺利多了,江云起有吃有喝,再也不用逮鱼捉蛇,钻木取火了。

    她留意这些人身上带的装备,手表一样的电子器械,看不懂,但绝对比指南针先进得多。

    晚上还有帐篷可以睡,江云起很久没洗澡了,怕别人嫌弃,要睡树上,沙漠邂逅的妹子死活不同意,硬是要跟她挤一起。

    两天后,终于重见天日,江云起感叹,走了这么久,原来还没有出缅甸境内。

    江云起被带到了这些人入雨林前的最后一站——缅甸茵莱湖。

    一有信号,江云起就借了妹子的手机给林风眠打了电话,只可惜,没有打通,大概他的手机早丢了。

    在一个家庭旅馆开了房间休息,江云起迫不及待冲进浴室,狠命的洗澡,恨不得搓下一层皮来。她虽然不爱打扮,甚至有些邋遢,但卫生还是讲的。江云起洗了澡,换了衣服,终于有了人样了。

    分别时探险队的人给了江云起凑了一些缅甸钱币,江云起不怎么认识,妹子告诉她折合人民币大概一千五百块。

    这就足够了,至于那颗钻戒他们要怎么当,怎么分,江云起毫无兴趣。有了钱,她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药店买了几颗打虫药,在雨林吃了那么多不干不净的东西,她很怕体内会有寄生虫。

    晚上江云起吃了一顿并不怎么像样的晚餐,是旅馆提供的,比较便宜。现在的她不讲究吃喝,多难吃的东西都能吃下去,而且旅馆的简餐也并不难吃。

    江云起感觉自己终于回到了人间,暂时一步也不舍得离开这个旅馆,她已经很久没有睡床了,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好好睡一觉了。

    可惜躺在床上,她却烙饼似得辗转反侧,不能成眠。一颗心七上八下,全都系在林风眠身上,他不知怎样了?天大地大,将来要去哪里找他?想到这里,她觉得无比空荡失落,仿佛失去了半条命。

    时间在江云起的冥想中不知不觉的溜过去了,她放不下心事,站在阳台吹了会儿晚风。

    风从湖面上掠来,刮过她的面颊,又连滚带爬的冲向前方的矮树林。她吹风吹的久了,忽然临风打了个大喷嚏,随即拿纸擦了擦鼻子,暂时停止了思想。

    她觉着自己真是傻透了,暗暗训斥自己:“先管好你自己吧!”

    茵莱湖波光粼粼,江云起睡了一个漫长而又安稳的觉,然后在下午三四点钟时口干舌燥的醒了过来。磨磨蹭蹭的下地穿鞋,她坐在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

    认真洗漱过后,她慢悠悠地下楼想到街上找点东西吃。走在街上,她步伐沉重,拖着那条中过枪的腿,江云起哼着一曲不知道从哪学来的山歌小调,显然,心情是很好的。她的毒瘾已经发作的不那么频繁了,就是偶尔会犯瘾,汗如雨下。

    胡乱吃了一点东西,江云起就回了旅馆休息,这两天她总是特别容易累。逃命的时候有一股子劲儿支撑着,精神紧绷,还没觉着,现在忽然松懈了,各种疲惫就席卷了她。

    虽然累,但躺在床上,她依旧是睡不着的,睡不着就不睡,她决定不勉强自己。

    对自己的遭遇,江云起已经没有了咬牙切齿和报仇雪恨的心思。这一次,她学乖了,人野惯了,就有点刹不住闸,需要一点死里逃生的经历来刺激一下,否则不知天高地厚,不晓得什么时候就把命给野没了!

    第二天总是来得特别快,江云起洗漱之后依旧是就着一杯水吃了两丸杀虫药,已经连吃几天了,她终于找到了一点安全感,认为自己是从里到外的清洁干净了。

    手里有限的钱很不经花,没有坐吃山空的道理,她准备去街上找点活干。下了楼以后,她走到了旅馆门口,眼望正前方,忽然停住了脚步。一双眼睛失控般地睁圆了,她甚至在强烈的阳光下微微地张了嘴,露出了一副傻相。

    她看见旅馆外的马路上,停着一辆红色的牧马人,在她站定之后车门被打开,一个长头发的男人跳下车,随即手扶车门站直了,望着她的方向,在阳光下露出了剑眉星目的好相貌。

    他是林风眠!

    江云起孤零零的站在旅馆门口,怔怔地望着林风眠,脑筋忽然停了转,不知是过了一秒钟还是一万年,她骤然听见了一声欢呼——是她自己的欢呼!

    然后她身不由己地撒开了腿,一路张牙舞爪地跑向了林风眠。说是跑,其实是狂奔,她逆着风跑成了流星赶月,不,不是星,也不是月,她更像是一只野兔子,受了天大的惊,所以要跑成一阵风。双肩掠过地面,她是一股逆风的风,腾云驾雾地刮向了林风眠。

    她腿上旧伤很痛,但她没当回事,几乎是瞬间冲进了林风眠的怀里。

    林风眠被她冲撞地后退了一步,好不容易才站稳,江云起紧紧地搂着他,再也不肯奉还了。而林风眠被她抱的有点痛,伤口好像裂开了,也没舍得推开她。此刻的江云起干枯瘦弱,宛若一根柴禾成了精,枝枝杈杈的叉着他,让他几乎想流下泪来。

    林风眠伸出手握住她的肩膀,低下头看着她的脸,炯炯的眼中有九分的笑和一分的心疼:“对不起,我来晚了。”

    江云起仰起头,汗湿了的鬓发紧贴在她微红的脸上,一眼不眨地凝视着林风眠,她快活得心都要炸裂开了!对着他张了张嘴,可是嘴角不可控制地向上翘了:“我就知道,天涯海角,你也一定会找来。”

    再次见面,林风眠没想到她会是如此态度,比起以前的那种死气沉沉,现在的江云起甚至可以说是生机勃勃,热情如火了。

    在街上站了许久,江云起终于肯把他带进房间里去了。刚到屋里关上门,林风眠一句话还没问出口,江云起踮起脚尖,抬手搂住了他的脖子,仰头堵住了他的嘴,缠绵而又热烈。因为感觉像是做梦,所以决定要放肆一把;她没喝酒,却有了几分醉意,因为干的是撒野发疯的事情,非得是醉了的人,才能干的出来。

    这突如其来的一吻,让林风眠红了脸,她的一双手搭在他的脖子上,掌心微凉,然而相触之处却是火辣辣的,多么奇妙,世上竟会有这样微凉的灼烧,让他觉得周围的一切全在褪色。

    江云起摸了摸他滚烫的脸,感觉到他僵硬的唇舌懵懂笨拙的回应,回应了片刻,他渐渐活了。恍恍惚惚地被带着倒在了床上,此刻林风眠虽然热血翻涌,头脑却是清醒的。

    他趁着自己理智尚存,咬牙坚决的起身,两只手慢慢放开了江云起的肩膀,转而迟疑着撑在了床上:“云起,我们结婚吧,我娶你,现在就娶!但是这件事要在娶了你以后才可以…”

    江云起听到这里,只感觉林风眠实在是好,性情好,品质也好,几乎是有几分君子之风了。自己搂抱着他的时候,他的心脏跳得如同擂鼓一般,隔着两层衣服,她听得清清楚楚。不要自己,不是因为不爱,而且因为他好,他规矩,他正经。

    她觉得自己千辛万苦的活下来,没有白受罪。她挣扎着爬到床边,跪起了身,张开双臂拥抱了林风眠:“好,我们结婚,我已经戒毒了。”

    林风眠听到这句话显然是不敢相信,惊讶之余又开心又难过,心中有情又有绪,那情绪介于苦与酸之间,不明不白,无法言喻。他嘶哑着嗓音,问她:“怎么戒毒的?”

    “我被关进了008监狱,没有海洛因,跟戒毒所一样,本来要关好多年的,但是我等不及要出来见你,就自己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