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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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反目(一)

    吕雉强忍着流泪的冲动,让赶车的车夫赶紧出发,十二个穿素白缎子长裙的宫女赶紧跟上。

    吕雉把头靠在车窗上,风吹动车帘子的时候,她看见吕嬃还在哭。

    吕雉不是个绝色美女,但还未嫁人的时候,她曾经有一双干净、纤细而漂亮的手,就算不在手指上涂上凤仙花,那双手也是很美的。她阿爹还特地买来一个红宝石戒面的戒指给她,那鲜红的颜色,看起来就像是石榴花的花蕊一样。她当时,何尝不是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呢。

    可是等到后来,嫁给刘邦之后,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刘邦是个洒脱、有野心的男人,拿得起,也放的下,大好江山,帝王至尊,也不过是当做是他老家赌坊里一场寻常赌博的彩头罢了。赢了,固然欢喜,但是也不过就是喝两壶老酒庆祝一下,若是输了,也不过如此,骂一句“我x你祖宗”,然后喝两壶老酒,晃晃悠悠的回去,等凑够了赌本再来。这样的男人,比起只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本分庄稼汉,总是有一种别样的豪气和潇洒。

    前提是,你不是他背后的那个女人才好。

    可是要吕雉说,她宁愿从一开始,就没有嫁给过刘邦,而是选个平庸、但是知道疼老婆孩子的男人过一生。哪怕那个男人粗俗、油腻、胸无大志,只要心里有她,有她的孩子,她便很知足了。

    吕雉嫁给他之后,日子比在娘家苦些,要下地干活,一双白白小小的手,硬是因为天天操劳而变得关节粗大,那红宝石戒指也戴不下去了,只能收起来,说以后留着给女儿当嫁妆。

    再后来,刘邦在押解犯人的途中跑了,反了秦朝,躲到那深山老林里当起了反秦的义军。刘邦是跑了,她却跑不掉,作为犯人的家属,被官差抓了起来,扔进那都是恶臭的监狱里面,天天跟一群浑身都是虱子的婆娘关在一起,喝口干净的水都是奢望。

    谁又能想到,秦朝的万里江山,也是说垮就垮掉了,没过多久,她们老家也就不归秦朝管了,她的犯人家属身份,也就被取消,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再后来,刘邦一天天的势大,最后竟然当了个“汉王”。

    然而,这对她来说,其实也不是个好事。因为刘邦和项羽在一次性命攸关的角逐中惨败,仓皇而逃,而由于刘邦的“疏忽大意、照顾不周”,她和儿子刘盈沦为俘虏,有两年之久,那时候他们被罚在矿场里砸石头,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双纤细的手从来都只是刺绣写字,可是那时上面却满了老茧,一头青丝也被剪掉。因为,看守的军官把她的头发拿去卖钱了。她就从一个白净娇媚的少妇,彻底沦落成了蓬头垢面、浑身恶臭的囚徒。两年的囚徒生涯,将她的青春貌美消耗殆尽。要不是为了儿子,她早就死了。

    等两年之后,她再回到刘邦身边时,她何尝不是满心期待的?她何尝不知道如果当时不是刘邦贪生怕死,她和刘盈未必就会被项羽的人抓到?可是从小她的父母就告诉她要顺从丈夫,凡事多为丈夫着想,她竟然也就能自己哄着自己玩儿,告诉自己一千次,一万次,当日刘邦抛下她们逃跑,实属无奈,现在既然夫妻团聚了,自然就要好好的过日子了。

    可是,等她再回到刘邦身边,才发现,他已经有了好几个年轻貌美的侍妾。每天,那些侍妾为他轻歌曼舞,他早就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他唯一一次主动来找她,就是送给她这八支簪子,告诉她好好准备一下,因为他要做皇帝了,而她就是大汉朝的皇后。

    可笑,直到那个时候,她还是坚信,刘邦心里是有她的。说真的,哪个男人不花心,可是看他心里真的有谁,就得看他最后把偌大的家业留给谁的儿子。

    就靠着这点念想,她容忍他的花心和多变,容忍他和别的女人恩恩爱爱,而自己还要为他的江山出谋划策。

    她告诉自己,她是正妻,要懂事,要大度,反正就算现在辛苦,但是这大好河山最后还不是要给她儿子的?!那就算辛苦些,又有什么可抱怨的?!

    如果当真可以如此顺利,她还是会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当做刘家的媳妇,汉朝的皇后,全心全意的为夫君着想。可是,刘邦竟然反悔了,要把自己儿子的储君之位送给自己宠妃的儿子。多次在正式场合斥责刘盈,“子不肖夫”,儿子不像自己的老子就是不孝吗?那么,刘老太公是不是有理由把刘邦扼死呢?!

    可是,刘邦已经是皇帝了,他说的话就是道理,就是王法。吕雉只能忍耐,她可是不断的掉头发,有一阵子甚至需要日日里戴着假发。听说这些假发都是用战场上死去的人的头发割下来,做成的,她觉得那气味很恶心,但是又没法子不戴。

    窗外的花香传到了牛车内,让吕雉有一点点向往和安心。她下令停车,让宫女给自己摘了一朵戴在发鬓上,心里有了一点安稳的感觉。无论怎样,她还是要坚强,要美丽,她还有三个孩子要照顾、抚养。无论内心多么压抑恐怖,她都要在孩子们面前做出一个温柔的样子来才好。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传到她耳朵里,软软的,却是江南口音。

    那只手的主人软软的道:“夫人,白兰花要不。”。

    吕雉眯起眼睛,知道这是萧昶给她传信的方法。

    吕雉掀开帘子,一只白嫩白嫩的小手就把一串香香软软的花朵做的手链递给了她。

    吕雉下面的女官赏给那卖花人一大串钱。

    那卖花的小姑娘表示,不能就白要这么多钱,于是再三退让之下,便把一篮子花都留下了。

    吕雉素来小心,知道这街上多的是眼线,所以每次接头的时候用的都是这种法子。

    花篮的底布有一张小小的绢布,上面写着不到一行的小字,字迹却非常潦草,吕雉感觉不大好。

    未央宫。

    吕后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疯了。刚才萧昶让底下的人传消息进来,说皇帝要让他去边关,偷偷的杀了阿篱!!!

    这个老不死的!这个老不死的东西!!!他到底为什么还不死?他再不死,她的三个孩子就都保不住了!!!

    吕雉觉得有一千只蜘蛛从她的心里爬过,每一只的牙齿都在剜去她的心肝。

    宫里的夜晚那么漫长,长的没有尽头,她大多时候一个人坐在正座的时候,三个孩子会很懂事的在她寝殿的一角安静的玩耍,或者就那么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陪着她看流萤飞过。

    三个孩子里,刘乐天生性格乐观外向,而且早早就有了心仪的未婚夫,所以有的时候说起话来已经像是个小大人了。刘盈心思沉着,往往不开口则已,开口则一鸣惊人。反而庄篱是最不讨巧,最沉默的那个,但是胜在待人总是真心的,而那一点真心,在后宫里面,又是多麽难得。

    母亲总是会怜爱最不伶俐的那个孩子,所以吕雉很多次都会有感而发,摸着庄篱的头顶,问她到底在想什么……以及,如果她觉得后宫太过寂寞清冷的话,也可以偶尔把自己当做她的母亲依靠。

    都说女人自私而狠毒,却不知道,女人的母性一旦爆发,是会超越血缘和一切利益关系的。这正是女人最伟大的地方。

    而庄篱总是默不作声,只是伸出两只白净的小手来,拉住她的袖子。

    每每如此,吕雉低头看着这孩子,心里充满了怜惜。这几年,名义是是她收养了庄篱,实际上,还是庄篱在陪伴她的成分多一些。

    她不盼着庄篱能多显赫,但是希望她可以幸福的过完这一生。

    可是,这一切,从刘邦下旨把庄篱嫁到匈奴的时候,就不再可能了。

    什么项羽的遗孤?!项羽死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了,哪里还能出个遗孤?!分明是刘邦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心里有鬼,大白天的发了病!!!

    吕雉愤怒之下,把底下伺候的宫人都赶出了正殿。由于扯的时候过于用力,所以帘幕上的珍珠散了一地,几个宫人匆忙的出去的时候,一不小心被珠子滑到,摔倒在地上,吕雉怒不可遏,又一甩袖子,竟然把正殿里的黑色明珠扫了出去。

    她现在真想拿着一把刀,去杀了刘邦那个老不死的东西!

    吕雉脸上的青筋都快出来了。哼,他可不就是老不死吗?!他当自己不知道吗?!当初他攻进咸阳城的秦宫里面,抓了管事的太监,然后那贪生怕死的阉人就乖乖的献出了秦始皇当年炼的不老药。所以,刘邦这个老东西都这把年纪了,看起来才像是三十岁出头。

    呸,竟然还有脸说自己是天命之人,真龙转世,长生,而且不老,分明就是个老妖精!呵呵,这个老不死的,他竟然不老了之后,还想要长生?她让他长生!她要把他亲手碎尸万段!!!

    可是就在这时,在那黑色明珠的倒影里,吕雉偶然瞥见了自己的容颜,形容恐怖,头发散乱,犹如怨鬼。

    万幸,吕雉再次在崩溃的边缘悬崖勒马。不,不,不,不,不,她还有三个孩子呢,她千万要冷静啊,就算是最后输了又怎么样,她不想给孩子们留下不好的印象,哪怕是那么一丁丁点也不行。

    一个没有夫君疼爱的女人,孩子就是她的一切心灵寄托了。所以哪怕病痛难忍的时候,她都要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俏丽一些,只为了在孩子们心目中,永远是那温柔美丽的样子。

    吕雉略微手忙脚乱,想把已经凌乱不看的发髻盘起来,收拾的整齐一些,生怕就在这个时候,自己的孩子们会过来。可是,皇后的衣裙太过宽大笨重,她的双手根本就无法弯曲。幸亏几个年长的女官看着皇后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大着胆子又折返回来,才帮吕雉把发髻又重新梳了一下,并且把衣裙整理好了一些。

    一个明眸善睐的中年女官笑道;“娘娘,这发髻太沉了,对脖子不好。要不,奴婢帮娘娘换一个小巧些的,保证一样的好看。”。

    吕雉听了这话,点点头,让拿女官把头上拿发髻拆开,从里面拿出梳高髻用的木块儿,又把那金簪子一支又一支的拆下来,顿时觉得轻松了不少。那女官很是知趣儿,把发髻散了下来之后,又让小宫女赶紧滚过来,给皇后娘娘按一按肩膀。吕雉的手指往右边的花盆一指,那女官立刻明白,把三月天里刚刚盛开的西府海棠别在了皇后的鬓角,看上去又家常,又淡雅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