骞豆的浮生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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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十里洋场

    列车抵达广州站是在深夜。气候仍然十分炎热。人群浩浩汤汤涌向珠江三角洲的各个沿海开放城市,骞豆和阿红被胭脂连夜带到了陆城,那是一座距离广州300多公里的海滨小城。

    陆城的夜充满迷幻,笙歌燕舞霓虹闪烁,四处可见悬挂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红色标语和条幅。姑娘们来了,陆城也早就做好了迎接的准备。宾馆、酒楼、洗头房、歌舞厅;妓院、赌坊、和暗娼窑比比皆是。人们正处于疯狂的高潮,中国男人的“美德”在这个时期彰显无遗,似乎城中的男人们皆已掌控到一句俗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嫖、嫖不如抢……

    他们真的会抢的。陆城的男人们露出了从未有过的丑恶嘴脸,上至70岁的老鳖,下至初育胚毛的少年,皆以淫人而乐,多钱的包养、少钱的嫖养、没钱的抢过来养骗过来养,渴盼生存的人群向这里涌来,一时间鱼水共欢,城池沸腾。

    骞豆和阿红被扔进了这样的酱缸。夜里,她们分别被关进了一座陌生宾馆的房间内,阿红洗了个澡,立即就被安排去陪客人吃饭。

    骞豆没有活儿,骞豆被允诺三天内都可以没有活儿,而且,骞豆还得到了一件领子上有着白色鹅毛花絮的露肩小衣衫,一条将她小小的臀部包裹得紧实娇俏的牛仔长裤,打扮好以后,骞豆被胭脂带去见老板。

    老板见到骞豆以后,整个人就笑呵呵的,像弥勒佛。老板很胖,四十多岁的样子,他见到骞豆一双眼睛就眯成了两条细细的线,他牵骞豆的手,像个和蔼的校长那样,老板也说骞豆看起来真像一个乖乖的学生,清纯得像泉水那样,让他喜欢。骞豆没有像阿红和胭脂姑娘那样描眉擦胭脂点上口红,相比起来,确实幼小可人得很,无论老板和胭脂姑娘说些什么,骞豆只是抿着嘴低着头轻轻地笑一笑。她和任何人看起来都相处得真是融洽。

    胭脂姑娘和她的广东老板打算把骞豆买个最好的价钱。骞豆答应帮他们数钱,大头归老板,小头归胭脂,她只拿少少的一点点。

    骞豆在胭脂和老板的陪伴下,走进老板的餐厅一起吃了顿丰盛的晚饭,骞豆除了吃饱自己,又乖又安静。这使得老板很烦恼也很犹豫,他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自己把骞豆的这笔钱付了,他非常愿意买他喜欢的少女的第一次经验。如果骞豆自愿的话,他还能收住她的心,收得住心比什么都强,只有收住了心才会变成一颗真正的摇钱树,老板觉得凭他的经验,三天时间肯定能够感动这些傻姑娘。

    然而老板低估了骞豆,骞豆可不傻,她继承了父亲的善良和仗义,也同样继承了母亲的刁滑和强悍。骞豆可是一丁点儿也没有做好卖身报恩的计划,但也没有做好惩治坏人的思想,因为她真的不觉得胭脂是个坏人,就连老板也不是,骞豆觉得更坏的人应该是她自己,胭脂可能一丁点儿也不会想到,她也弄不明比,骞豆跟她走的目的仅仅就是为了很单纯的想要吃上一顿饭、一个暂时睡觉落脚的地方。

    相反,骞豆看什么人都比她好。胭脂和老板吩咐所有人都不许动骞豆,等她睡饱了吃好了他要用三天时间把她炼成一棵顶呱呱的摇钱树。可她一点儿也不守信用,睡饱以后的第二天清早就跑了,简单、便捷、又快速。

    骞豆至今都不明白怎么就那么容易跑掉,当那些试图也想要逃跑的人仍然在房间里怯懦而又伤感的思考的时候,骞豆早就付诸行动了。那宾馆就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宾馆,里面设置了暗娼窑子,有多少像骞豆一样的姑娘被关在了里面,她并不知道,但她真的就那么不值一提的逃跑了出去,吃饱了睡好了顺便拿走了胭脂给她的衣裳和裤子。

    阿红没有逃出来,或者人性对金钱的向往有着某种魔力,阿红根本就不想逃离。

    陆城的宾馆成了骞豆人生当中唯一无法兑现承诺的地方。也是唯一不敢回头去看看原因和结果的地方,虽然骞豆的离开就像住过一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客房,她逃跑的时候,不!她走出去的时候,台阶是在的,旋转门是没人把守的,另一道推拉的门也是敞开着的,说来就来,不说走也可以走。一点儿也不惊险,但它却充满了神奇。骞豆出门以后很迅速的就坐上了那辆摩托车,她上车后对他说往前开,骑摩托车的就往前开,她说再往前,他就又往前,大概开了十华里,那骑摩托车的不耐烦了,停车从摩托车上将骞豆拽了下来。

    骑摩托车的嚷嚷着说,我说你这个麻烦的小姐,究竟要去哪个地方的啦?

    骞豆就实话告诉他,她讲她是从那个**子里逃出来的,她身上没钱,他可以看着办随便把她扔哪儿都行。

    骑摩托车的说,你这个人怎么搞的啦,没钱还坐什么车的啦。

    他虽然这么说,却十分认真的打量着骞豆,没生出什么坏心,也没发起什么好心,算是一个不好也不坏的人,他让骞豆重新坐上摩托,他将骞豆带去了一个地方,骞豆又被重新扔到了另一家宾馆的门前。

    骑摩托的说,你没钱就等着的啦,我去帮你问问这家老板娘要不要雇工的啦。

    骞豆也不慌张,也不害怕,死皮赖脸的等着。

    不一会儿,骑摩托的进去找来宾馆的老板娘,一个三十多岁胖胖的妇女,具体叫骞豆做什么工作骞豆也不知道,骑摩托的可能是把骞豆重新卖了,也可能不是,但价钱肯定不高,可能只有10来块钱,刚好够他绕城的一趟车钱。

    骞豆之所以认为自己应该是不值钱的,是因为她很快就又逃了出去,这一次,她又得到了一顿晚饭和一个睡觉的机会,并且,那一晚骞豆成功带走了阿黄。

    那是一个目光中总是露出凶光的姑娘,但她却是骞豆见过最好最纯洁的姑娘。她比骞豆大一些,身体已经发展得很蓬勃,浑身圆乎乎的,皮肤白净净的,她使骞豆突然想起了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她想她肯定也受到过羊脂球那样的待遇,可她比羊脂球要鬼得多,她和骞豆做成了勇敢又刚刚好的一对搭档。那天晚上同样也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就像上帝对骞豆特别的恩宠。骞豆为了表现她的与众不同,她在那家宾馆的大通铺内公开发表了一场即兴的,激情又澎湃的演讲,鼓吹逃跑,鼓吹反抗,姑娘们听得热血上涌,第二天一大早,阿黄就在骞豆的演讲后和她一起跑了出来。

    仿佛所有的行走就是为了一场遇见,就在骞豆来到陆城的第三天,在经历两次喜剧性的逃离后,她和阿黄慌不择路的躲进一间发廊,就在骞豆对生活毫无目的准备不断继续逃离的时候,她遇见了一位个英俊而富有的青年,他的名字叫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