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武卖棺材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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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民以食为天

    雨打瓦片。

    铛铛声如编钟乱响,密而音空。

    “雨好像下得更大了。”

    苏归想着,此时才发觉这雨下了一夜,竟是愈发猛了。

    七娘开口道:

    “你道他是鼎鼎大名的白袍将军,前日却是独身一人毙于晔州西郊。这还不算,他死时身上甲胄破破烂烂,脸也毒烂了大半,我只道是逃伍遭难的小卒,想要落叶归根。”

    嘶,不对啊。

    “可是,七娘,晔州又不靠近边境,附近的驻军不都在东北方吗?从西郊去往北边的河西庄庆,那是妥妥的要经过那地界,真是要返北乡的逃兵,不可能往西边跑啊!”

    苏归意思简单,连自己都能看出的线路问题,七娘行事利索,一瞧便是常走南闯北的行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误判?

    除非!

    他当即想通了,白将军说的是自己死在第三场败仗上!

    那么附近一定是发生了……

    “早些时候,晔州更西边,遭了事。”

    七娘说着,直摇头。

    “惨。四十步卒,撞上了三百余马匪,其中还有落草的修士。我不敢停留,直取道走了。”

    苏归心中唏嘘不已,但又觉得事情更奇怪了。

    再问及二者如何相遇,白将军究竟托付了什么。

    七娘回答,她为了避开马匪,寻了处隐蔽地躲藏半日,之后才继续向东,遇上了将死的白庆之。

    白将军求她将一封书信带去河西庄庆,送给什么役。

    但她并没能听明白是役什么,加上以为他是好不容易从马匪手里跑掉的四十卒之一,心生怜悯,就干脆将他尸首一齐带走。

    如此一来,到了庄庆,自然能让当地人认尸,从而找到要找的人。

    她带着他刚行没一会,就突然下起大雨。

    路滑泥泞,行路太难,又怕尸体淋了雨烂的太快,便在昨日将夜,就近进了晔州城,讨副棺材。

    言尽于此,七娘从身上取出一封烫了火漆的信笺,递出道:

    “怕书信被淋湿,我收到了身上。”

    苏归正想伸手接信,却是蓦然握紧拳头。

    自己是个瞎子,且不识字,怎会伸手接信?!

    这是七娘的试探。

    她仍是没有尽信自己,而且她也没讲清为什么昨夜会威胁自己,担惧报官!

    见他并无反应,七娘挑了挑眉,把信又收了起来。

    前堂里一时陷入沉默。

    只余雨声

    苏归思索着,突然一拍大腿,开口道:

    “七娘,你之前说已经快到中午了是吧?”

    “……是。怎么?”

    他面露微笑,说:

    “人是铁饭是钢,得吃饭呐!早饭都没吃,你也饿了吧?”

    七娘表情凝固,散发出常人无法表现的关爱智障般的眼神,她绞了绞耳边的头发,像是没听清他的话。

    “哎呀民以食为天,之前那事还管它干嘛。白将军都托梦给我了,就近找个地儿把他埋了,这事就算过去了。”

    边说着,他边往厨房走去。

    “你可别走啊。这雨下得这么大,可不好赶路呀~”

    七娘听出他话里有话,却有些摸不着头脑,索性无声跟随,一起去了厨房。

    苏归会下厨吗?

    答案是前世不会,但前身会,只是不太会。

    前世安稳年代,多数时候吃外卖,少数时候下馆子。

    前身目盲,父亲死后自己照顾自己,能做饭,只是成色不行,不太好吃。

    且说回厨房。

    灶台两口锅,火已生好。

    他取碗舀米,沥水入锅。

    随后奢侈的拿出一枚鸡蛋,自觉不够,又拿出一枚。

    用筷子自猪油盅里勾起一小块,抖落锅中,米白色油脂立即化开,噼里啪啦的声响逐渐由小变大,油点溅蹦起来。

    七娘站在他身后,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瞎子手法极其娴熟地做菜。

    苏归同样惊讶。

    他见着碗里的蛋清和金色蛋黄在搅动中不断散匀,只觉得手腕灵巧顺意极了,柔得跟水似的,丝毫不觉得费力。

    而手心被指骨戳伤的位置,也不知在何时彻底愈合,一点不痛,半分伤口也见不着。

    他想来想去,这该是《冥阴锻体术》中,阴泽三宝之首——血宝修炼的好处,但自己不是还没开始炼吗?

    这倒是他忘了,昨夜为了求生,恍惚间喝下了那摊腥臭不已的精血,昏睡后经卷帮助锤炼的结果。

    心念之下,他对自己的厨艺信心大涨。

    将蛋液倒进锅中,嘶嘶声鼓泡声瞬间大响。

    再从柜中取出三颗淡红泛青的胡柿,也就是番茄,与前世传入时不同。

    迅疾洗净,十字割皮,三两下就完全剥开。

    此时他再掌勺给半凝固的蛋饼翻个面,酥黄如薄金,将将好。

    噔噔噔。

    刀身带芒,若银光飞舞,眨眼间,胡柿已被切得厚薄均匀,齐整的趴在案板上。

    苏归抓起一点盐粒,右手伸如孔雀。

    然后用一种极其骚包的姿势,撒盐入锅。

    他甚至能够掌控每一次揉搓洒下的细小盐粒的数目。

    这种双手飞动却仍能精准行事的感觉实在太妙,而且一点也不累,畅快极了!

    甚至有些上头。

    又一次翻面,同时将鲜红水嫩的柿片滑入锅中。

    汁水浇覆在蛋饼上,锅里边一时像是缀着红花,流云舒卷的圆形画屏。

    蛋香,胡柿清爽的味道,徐徐飘起。

    七娘也看得有些痴醉,不自觉上前小步。

    鼻息轻吐,苏归觉得脖子有些痒。

    切饼,翻搅。

    片刻后,入盘。

    白瓷底,金酥百片,盖着柔红色微卷柿块,汁水收浓微泛油光。

    鲜香四溢。

    “你真的目盲?!”

    七娘端着盘子,低头杵近些,使劲吸着鼻子,难以置信地细声问道。

    再抬头时,面容流露出四倍的惊喜。

    苏归在制棺的围裙上揩手——是的,他忘了脱下来,其实本质上也就是个木工围裙——他是这么想的。

    “无它,”他淡淡地说,“唯手熟尔。”

    有事须得一提,胡柿在这里是和胡豆、胡椒等一拨传入的,时间还不太久。

    因其内外皆是鲜红,兴庆,加上如石榴般腹中多籽,寓意“多子多福”,被用作祭祀的供果并因此广泛传开。

    即使食用,也只是当作夫妻盼子讨彩头的水果。

    就像几乎没人会用石榴和葡萄炒蛋一样,此时这道菜,算是苏归标新立异的独创菜式,没人见过。

    他满意地看着七娘陶醉的表情,心中有些小得意。

    突然,屋外传来几道呼喝声,随后向着棺材铺近了。

    算着时辰,是该来了。意料之中。

    他微微点头,转身想要去盛饭,瞬即想到一件被自己忽略的事。

    菜是好了。

    但饭还没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