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市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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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法律答问(求收藏月票推荐票)

    “商君有言……”听到白鸿这话,喜下意识就反驳道。

    “停停停!”

    见喜又要长篇大论,白鸿只感觉自己一个头两个大,连忙作拦:“别跟我说商君了,咱留着点力气,上县衙去说,好吗?”

    喜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白鸿逃命似的跑回了院子,生怕喜又引经据典,叭叭叭说出来一长串。

    真的是,还商君呢!

    商鞅要是知道,因为自己变法,让自己日后出逃的时候连个歇脚的地儿都没有,最后更是落了个车裂的下场,鬼知道他还会不会变这劳什子的法。

    不过,这商鞅发现自己没有旅店可住时。是觉得自豪,毕竟自己变法颇有成效;还是会觉得后悔呢,如果没变法,他应该也不会落个身死的下场。

    白鸿跑回院子里,心里微含恶意地想到。

    而外头,喜已经踏上了前往了县衙的征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穿上了新的鞋履的缘故,喜觉得自己的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刚走到县衙门口,便看到呆呆站在门前的柳,正探着个脑袋往里头看,但碍于自己的身份从,又不敢进到县衙里头去。

    喜叹了一口气,走上前轻轻拍了拍柳的肩膀:“没事,我来了!”

    简简单单五个字,却让柳一下子就安下心来,因为亲眼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抓走,这个被太阳晒得黢黑的汉子显得有些沮丧,张了张嘴,却是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喜很能理解柳,若是这次被抓走的是白鸿,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冷静。

    喜又拍了拍柳的肩膀,迈开腿往县衙内走去。县衙讯狱审判并不向外公开,一道被漆成白色的罘罳(fú sī)立在入口处,也就是一道被漆成白色的土墙挡住了入口。不让外头的人看见里面发生的事。

    里面正在审判着,因为这罘罳的阻隔,呜呜囔囔听不清楚具体说的什么。

    喜拍了拍膝,整理了一下胫衣,跪伏在地,双手手掌朝上,交叠在一起放在地上,脑袋搭在手掌上,恭敬喊道:“不更跃之伯子喜,犯弦之主,求见县丞!”

    县衙里头稍微安静了一下,一道颇具威严的声音喊道:“入!”

    得到许可,喜才站起身来。慢慢往里走去。

    这一道手续是必须的,若是没有求见,直接直冲冲地闯进县衙,打断讯狱,当笞。

    绕过罘罳,这才能看清县衙的正堂。

    正前方,一身着玄衣,头戴獬豸冠的县丞正襟危坐于高台,两侧还有两处空座,是留给县左尉和右尉的,但今日这只是小罪,远不至于让左尉右尉共陪。

    左右坐着小吏,持笔在竹简上写着。审判的全过程都要记载,封存的。这样一来,若是有什么冤假错案,就可直接按照竹简记载寻人问罪。

    堂下,弦跪倒在地,身边站着一同样着玄衣的小吏。喜直接就站在了弦的身边,将弦和那擒他来的小吏隔了开来。

    “喜,汝有何事?”

    堂上,县丞朗声问道。

    “禀大人,吾妾女弦,不知实情,举报不端,当告不审,不以惩处!”

    喜见状,直接说明了来意。

    我这女奴,不知道这事情的真伪,举报人偷盗纯属无意,应该只作为控告不实,而不是诬告罪。不应该受到惩罚。

    这话一出,左右书吏唰唰的写字声一下子就停了下来,面色古怪的看着喜。

    喜身边的小吏也扭过头来,神情似乎带着几分恳求。

    这些人的反应,让喜心中一阵奇怪。

    堂上的县丞面露笑意,却不开口说话,就端坐着看着喜。看得喜浑身发毛。

    好半天,县丞才幽幽开口道:“喜,汝识字?”

    “识得!”喜老老实实点了点头。

    现今七国,除了贵族之外,识字会写的人十不存一。

    一来,寻常黔首每日都需要辛苦劳作,不敢放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等到日落之后,既无闲钱点灯,经过了一天的劳作,又无气力读书。

    二来,识字肯定需要一个会识字能读书的老师进行教导。寻常黔首又哪有这样的财力去请老师呢?连拜师的六礼束脩都有很多人拿不出来。

    因此,除却贵族之外。识字的人一般只有两种:有爵之人、有爵之人的的子嗣。那些吏臣自然也识字,但是能当上吏臣的前提就是要先有爵位,所以已经囊括其中了。

    有爵之人,相应的就会有土地,有了土地便有了钱。还可以雇佣佃农帮着种地。因此,才有了空闲的时间和一定的财力以供读书识字。

    “听汝之言,汝懂秦律?”县丞又问。

    “秦律十八种,皆牢记于心!”喜信心满满地回到。

    听到这话,县丞似乎是来了兴致,身子微微前倾,问道:“喜,我且问你。士伍甲窃一羊,羊颈有索,索值一钱,何罪?”

    士伍甲偷了一只羊,羊脖子上有一根绳子。绳子值一钱,他应该判为何罪?是按偷羊算,还是按照偷羊和绳子的金额定罪?

    听到县丞这问话,喜微微一愣。

    现在不应该是询问这个案情吗?为什么突然考校起来了?

    喜早已将《秦律》背得滚瓜烂熟,这突然发问,他倒也不慌,微微思索了一番,回到:“甲意所窃羊,而索系羊,甲即牵羊去,仪不为过羊!”

    甲想偷的是羊,不是绳子,恰好绳子拴在羊身上,甲就把羊牵走了。不应该以超过羊价值而论罪。

    “善!”

    县丞极为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问:“盗封啬夫何论?”

    假冒啬夫封印应如何论处?

    “廷行事以伪写印。”

    按照律法,以伪造官印之罪论处。

    “吾再问你……”

    接着,县丞连问十余个问题,从《工律》问到《田律》、《仓律》、《工人程》,最后问到了官吏之法《司空》,喜皆是对答如流。

    县丞越听越欣喜,为官吏须答律法二十问。而眼前这喜,看上去年岁尚轻,居然回答地如此顺畅。虽未完全答对,仍有瑕疵,但是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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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小课堂时间

    1.《法律答问》有案例,举发不实若不是故意,则没有触犯诬告罪。

    2.正文中的问题皆摘自《法律答问》,但此书没有具体的成书时间,所以正文中没有多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