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史评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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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韩非子

韩非子,战国晚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战国晚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同是荀子的入室弟子。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引入道家老子的观点,反对复古主义,力主因时制宜、积极进取,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大政策。同时,韩非还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其一生著作丰厚,主要收录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万字,文章风格严峻峭刻、干脆犀利,包含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其中,《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名篇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堪称百代权谋之圣典。

战国时期,法家思潮发展迅速,流派纷呈,主要有“法”、“术”、“势”三大流派,代表人物分别为商鞅、申不害、慎到。“法”指法制,即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术”指权术,即国君要懂得如何利用政治手段,对抗政敌,监控下属,以维护自身的权位;“势”指权威,即国君要汇集权力于一身,具有绝对的威信,才能驾驭臣下,统领万民。韩非着重总结了三者的思想精华,结合其恩师荀子 “性恶论”的思想,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炉,其认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有“法”无 “术”,缺乏监控,很难保证法令的实施效果;有“术”无“法”,只是行政的皮毛,缺乏法典的厚重支撑。因此,国家图强图治,臣下必须遵法尽责,君主则必须要善用权术(如,著名的“内储七术”),做到“术以知奸”。国君对臣下不能过于信任,要“审合刑名”,以功用效的为准绳,同时,做到“众端参观”,丰富视听,防止偏听偏信。此外,只有“法”和“术”还是不够的,此二者还必须有“势”作为权利保证。“势”,即权势、政权。在其《难者》一文中,韩非引用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的论点。主张君主利用人们“无不畏诛而利庆赏”的心理,通过 “刑”、“德”二柄,使民众畏威而归利,巩固自身的统治。由此可见,在韩非眼里,“法”是治国的基石,“术”是驾驭的手段,“势”则是法律最终能够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三者密切配合、相互支撑才是政权巩固、国家富强的根本所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标志着中国封建政治理论的成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然而,韩非提倡的一大部分论点与策略均属于“阴谋”,且主张过于消刻,过分夸大了人性恶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性善的一面和民心向背的问题,虽较为适应战国乱世,但终非国家久治之道,对此也应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