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史评杂论
字体: 16 + -

第六 商君

商君,名鞅,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宗族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孝公剪除弊政、变法图强。商鞅在秦国执政十九年,国家大治、兵马强壮,道不拾遗、家给人足,实力凌驾于山东六强之上,史称“商鞅变法”。故而商鞅也成为了先秦诸子中唯一一位在有生之年实现了自身政治理想的人物。其主要思想收录在《商君书》中,该书也称《商子》,现存二十四篇,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商君书》的文体多样,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归纳演绎,首尾呼应,间杂比喻、排比、对比、借代等修辞手法,说理透彻,其强大的感染力着实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内容上,《商君书》侧重记载了法家革新变法、重农重战、重刑少赏、重本抑末,反对儒术等言论,体现了战国初期法家政治思想的精华。

除了《商君书》外,“商鞅变法”这一政治行为也是我们了解商鞅法家思想的最为主要途径之一。商鞅于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在秦国先后两次实行变法,所定的秦律不是一两条律令所能概括的,它是一套来源于魏国律令而又有所改进的律法,具体的内容如今已无从知晓。但《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这次变法的内容主体:商鞅任秦左庶长之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从上述这段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立“耕战”为国策,建立郡县制,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根据个人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须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由此可见,商鞅所颁布的新法是一种军政合一的新型国家法律体系,其高明之处在于紧紧抓住了封建国家的两大主题,对内促进农耕,以农为本发展生产;对外发动战争,以战养战拓土开疆。没有强大的农耕,没有充足的军粮作为保证,国家的军事实力是虚浮的,取得一两场战争的胜利是可能的,但要想长期称雄于诸侯是绝对不够的,更不用说统一华夏了。众所周知,军队的战斗力与士兵的积极性是密不可分,新法彻底打破了传统力量的束缚,在秦国建立了一套完成的军事激励体制,使战功成为维系家族荣耀和提高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秦人的作战积极性。而连接“耕”与“战”的纽带就是强大而稳固的法制体系,这就充分地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当时,秦人若想在国内取得好的社会地位、赢得世人尊重,只有两个事情可做,一是从军为伍,二是投身农业生产,如此就使得国内最优秀的人才均集中于军、农两个领域,致使秦国核心力量得到最直接的发展,综合国力飞速提升。

秦国政治家商鞅以其开阔的视野,敏锐的时机把握,为秦国打开了一片广阔的天空,第一次道出了辅佐君主定鼎帝王之业的追求,且提出相对的法令规范,为秦国的崛起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其“开塞耕战”理论将战争的目的与生产的目的巧妙地结合起来,即战争必须为民众带来实惠,使国家实力得到切实提升,为国家政治服务,不能使国家和民族的得到好处的战争就是浪战,是无谓地虚耗国力。对于战争而言,应讲求“胜敌一阵、拓土一分”,地广则更有利于农耕,发展农业经济;而对于农耕而言,应讲求奖励耕作,发展农业,农强则仓储充盈,更有利于持久的兼并战争,正所谓“胜敌而益强”。老子云:“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商鞅立足当时国情的务实举措,迎得了秦国基层民众的支持,因而没有出现儒家思想那种曲高和寡的窘境,新法也得以顺利推广,并获得巨大成功,对于秦国乃至列国的走势均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战”与“耕”就如同一部双引擎的永动机,给予秦国不竭的力量。正是秉承这一理念,才使得秦国在战国中后期的大规模兼并战争中,愈战愈勇,愈胜愈强。始皇终能横扫六合、开创伟业,皆商君之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