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
字体: 16 + -

我近来开始锻炼了。“不过是一只猫,还自命不凡地锻什么炼!”在此,我想对如此冷嘲热讽的家伙奉劝一句,即使说这番话的你们人类,直到几年前,不是还不知运动为何物,只知道把傻吃闷睡奉为天职吗?人类应该记得,从前一直号称什么“无事即贵人”,把袖手闲坐、屁股快要坐烂了也不离席,视为贵人们的名誉而扬扬自得地生活着,而后来变得连连倡导什么锻炼身体吧,喝牛奶吧,洗冷水澡吧,下海消夏吧,到了夏天,去山间避暑,享受几日山林野趣吧等等无聊之举,则是近年来从西方传染到神国日本的一种疾病,大致可以视之为与霍乱、肺病、神经衰弱等同宗的疾病。

不过,我去年才降生,今年刚一岁,因此,头脑里并不存在人类当年染上这些疾病时是什么样子的记忆。而且,可以肯定,当时我不曾被卷入尘世的风云际会之中,但也可以说,猫活一岁,等于人活十年。猫的寿命尽管比人要短促一半或三分之二以上,而在短暂的岁月里,一只猫却能够达到相当圆熟之境。若以此推论,将人类之年轮与猫族之星霜同样看待,就大错而特错了。这一点,只要看看才一岁零几个月的我,就有这般卓越的见识,便可见一斑。像主人的三女儿,好像虚岁已经三岁了,可是从智商发育来看,就太迟缓啦。她除了哇哇哭、尿床、吃奶以外,什么也不懂。和我这愤世嫉俗的猫相比,她简直不值一提。正因为如此,我将运动、海水浴以及异地疗养等知识皆储备于我的方寸之中,也就毫不奇怪了。如果对于这么微不足道的事,也大惊小怪的话,那么他一定是缺了两条腿的愚蠢的人类。

人类从古至今就愚蠢透顶。因此,直到近来才开始大肆吹嘘运动的功能,喋喋不休地宣传海水浴的好处,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相比之下,这等小事,我们猫儿还在娘胎里时就一清二楚了。首先,若问为什么海水可以治病?只要到海边去一趟,不就立刻明白了吗?我虽然不知道在那辽阔的大海中,究竟有多少条鱼,但是,我知道没有一条鱼会得了病找医生看。它们都健康地游来游去。鱼要是得了病,身体就不听使唤了。死了的话就会浮上水面。因此之故才把鱼的往生称为“浮”,把鸟的薨去名曰“落”,人类的寂灭号称“涅槃”。不妨去问问横渡印度洋,去过西方的人们,可曾见过鱼死去?所有人都会说不曾见过。他们当然会这么回答。因为不论他们在海上往返多少次,也没有人会看见一条停止呼吸的鱼——不对,“呼吸”用词不当。因为是鱼,应该说停止“吞吐海水”才对——停止“吞吐海水”的鱼,漂浮在波涛之上。古往今来,任凭你夜以继日地打着火把巡游四方,在那浩瀚无边的苍茫大海上,也找不到一条漂浮的鱼,由此推论,立刻就可以得出“鱼,一定是非常健康的”结论。假如再问:为什么鱼那么健康?这也太简单了,不需待人告知便了然于心。此乃鱼终日吞吐海水,进行海水浴之故。海水浴的功效对于鱼儿就是如此显著。既然对鱼儿功效显著,对于人类也必然有效。一七五〇年,理查德·拉赛尔博士发布了“只要跳进布赖顿海,四百零四种疾病立时痊愈。”的夸张广告。

虽说是猫,只要时机一到,我们也打算全体出动,前往镰仓一带的海滨的。但是,眼下还不行。万事都要选择时机。正像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人到死都未曾享受过海水浴的功效一样,今日之猫也还没有遇到**跳进大海的机会。欲速则不达,像今天这样,被人扔到筑地区的猫,平安地回家之前,是不能随随便便跳进大海的。遵照进化的法则,直到我们猫辈的体能对狂澜怒涛有一定抵抗力之前,换句话说,直到人们习惯于不再说猫“死”,而是用猫“浮”这个词汇以前,不得轻易去进行海水浴的。

所以,我决定海水浴以后再说,第一步先进行一下个运动。如今已是二十世纪了,若不做做运动,就像穷人似的,名声不大好。不运动的话,人家不会认为你是不运动,而是断定你不能够运动,没有空闲运动。正如古人嘲笑进行运动的人是奴才一样,如今把不运动的人看作低贱之人。世人的评价,像我的眼珠一样因时间地点不同而变化多端。但我的眼珠不过是忽然变大或变小,而说到人的品质,却是颠三倒四。颠三倒四也没关系,可事物本来有两面或两头。敲打两头,让同一事物发生颠倒黑白的变化,乃是人类善于审时度势的处事之术。将“方寸”二字颠倒过来,就成了“寸方”,这才是意趣之所在。从**倒看“天之桥立”,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即便是大文豪莎士比亚,倘若千年万年只读莎士比亚的话,便无聊之极了。如果没有人偶尔从**倒看哈姆雷特,对他说“你不可如此”的话,想必文学界也就不会进步了。因此,贬斥进行运动的人突然变得喜好运动,就连女子也手拿球拍行走于街头,也毫不足怪。只要不讥笑我们猫进行运动是装模作样就可以了。

或许有人不明白猫都进行哪些运动,下面我打算给诸位交代一下。如你们所知,不幸的是,我们猫不会拿任何器具,因而,不论是球还是球棒,都无法使用。其次因为没有钱,也就不可能去买。由于这两种原因,我所选择的运动,必须属于分文不花,不使用器具的运动。因此,人类可能以为我无非是来回走走,或是叼着一片金枪鱼奔跑,然而,只是让我只是四肢机械地运动,顺应地心引力而行走于大地的话,未免也太单调、太没趣了。纵然怎样号称运动,像主人经常进行的那种所谓读书等等眼睛在文字上面的运动,是有辱于运动的神圣感的。

当然,即便是单调的运动,也未必一定要在某种刺激下才能进行。像争抢鲣鱼干,或捕大马哈鱼竞赛等等固然很好,但这是基于有猎物吸引的前提。如果去除了这些猎物的刺激,就变得索然无味了。假如没有悬赏的兴奋剂,我想尝试一下有技术含量的运动。我进行了各种探索。例如:从厨房的房檐跳上屋顶之方,四条腿站立在屋顶最高处的梅花形瓦上之术啦,走晾衣竿啦——这个探索到底也没有成功。那竹竿滑溜溜的,根本站不住。冷不丁地从小孩身后扑上去啦——这可是颇有意思的运动之一,但是,常干就要倒霉,所以,一个月最多干那么两三回。还有就是让人把纸袋罩在我头上——这种玩法不但难受,而且没有意思,尤其是没有人类帮忙就不能成功,所以不行。此外还有,用爪子挠书本的封面玩——若是被主人发现,不仅必然会被骂得狗血喷头,而且只能锻炼爪子的灵敏,全身肌肉得不到运动。以上都是我所说的旧式运动。

新式运动当中,有的非常有趣。最有意思的是捉螳螂。捉螳螂虽然没有拿耗子那么大的运动量,但也没有那么大的风险。在从仲夏到初秋的游戏当中,这种玩法最为上乘。具体来说,就是先到院子里去找一只螳螂来。碰上运气好,找到一只两只不费吹灰之力。且说找到了螳螂之后,我就风驰电掣般扑到它身旁。于是,那螳螂大惊失色,立刻高高扬起了脑袋。别看是螳螂,却非常勇敢,也不掂量一下对方的力气就进行抵抗,的确很有意思。我伸出右脚轻轻扒拉一下它的头,那昂起的头便软塌塌地歪向一旁。这时,螳螂老弟的表情特别有趣。呆若木鸡的。于是我一步蹿到它身后,轻轻搔它的翅膀。那翅膀平时都是很宝贝地叠在一起的,当我使劲一挠,翅膀便一下子展开,中间露出类似吉野纸似的一层透明内衣。即使盛夏它也不惜捂汗,披着两层衣裳,还挺讲究。这时,它的细长脖子一定会扭过头来。有时会转身面对着我,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挺直脑袋站着,等我出手。假如对方一直保持这种姿态,就不成其为运动。所以等得不耐烦了,我就用爪子再扑了它一下。挨了这一爪,若是识相点的螳螂,一定会望风而逃。而在这生死关头,还不顾一切地跟我对着干的,肯定是非常没有教养的野蛮螳螂。假如对方这么蛮不讲理,我就瞅准它的位置,狠狠地扇它一巴掌,一般都会把它扇出二三尺远吧!但是,如果对方老老实实地撤退,我便动了恻隐之心,像飞鸟似的兀自绕着院里的树跑上两三圈。可即便如此,那位螳螂君只逃出了五六寸远。它已经知道我的厉害,所以没有勇气再较量,只是东逃西窜的,胡乱逃命。然而,我也左冲右撞地跟踪追击。它终于跑不动了,扇动着翅膀,试图大战一场。原本螳螂翅膀和它的脖子相配,长得又细又长。据说那翅膀完全是装饰品,就像人们学英语、法语和德语一样,毫无实用价值。因此,它想利用那个派不上用场的废物翅膀大战一场,对于我自然不可能奏效的。说是大战,其实它不过是拖着翅膀在地面上爬行而已。这么一来,尽管觉得它怪可怜的,但是为了运动,我也不得已而为之了。我狠狠心蹿到它的前面。它由于惰性,不能急转弯,不得不继续向前爬。我打了一下它的鼻子。这时,螳螂君肯定会张开翅膀一动不动地倒下。我再用前爪用力将它按住,稍事休息,然后再放开它。放开以后再按住它,以诸葛孔明七擒七纵的战术来彻底制服它。以此模式反复进行大约三十分钟,看到它已经动不得,便将它叼在嘴里,晃几下,然后又把它吐了出来。这下子它躺在地面上不动了,我才用另一只爪子戳它,它被戳起来,再把它按住。这个也玩腻了,最后一步,就是将它吞进肚子里。顺便对没有吃过螳螂的人说一声:螳螂并不怎么好吃,而且,好像也没有多少营养。

除了捉螳螂外,我还进行捕蝉运动。虽说是蝉,并非只有一种。既然人里有黄种人、黑种人、白种人,蝉也分油蝉、蛁蝉、寒蝉。油蝉叫起来没完没了,太烦人;蛁蝉很狂妄,不好对付;只有寒蝉捉起来最有趣。这种蝉不到夏末不出来。直到秋风从和服腋下的缝隙钻进来,抚摸人们的肌肤,使人受了风寒时,寒蝉才摇晃着尾尖鸣叫。它特别能叫,依我看,它的天职仿佛只有聒噪和供猫捕捉似的。初秋季节,我就喜欢捕这些家伙玩儿,谓之捉蝉运动。

谨向各位声明一下:既然名叫寒蝉,就不可落在地面上。落在地面上的,肯定招来蚂蚁。我捕捉的,可不是躺倒在蚂蚁领地上的货色,而是那些蹲在高高枝头,“知了知了”叫的那些家伙。顺便再次请教一下博学多识的人类,那寒蝉到底是“知了知了”地叫,还是“了知了知”地叫呢?对此解释不同,会对蝉学的研究产生很大的影响。人之所以优越于猫,就在于此,因此人类自豪之处,也正是这一点。假如不能立刻回答,那你们就回头仔细想想好了。不错,从捉蝉运动角度来说,随便它们怎样叫都无妨。我只要循着蝉声,爬上树去,当它正在一心一意地鸣叫时猛扑过去抓住就是了。这运动看似简单,其实是很费力气的。我有四条腿,在大地上奔跑这方面绝不比其他动物逊色。至少按数学常识来判断,长着四条腿的猫是不会输给两条腿的人类的。然而,若论爬树,却有很多比我们猫更灵活的动物。不要说爬树行家猴子,即使属于猿猴后代的人类,也有很多不可轻视的家伙。本来爬树是违反地心引力的倒行逆施,所以就算不会爬树,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辱的,只不过会给捉蝉运动带来许多不便。幸而我有爪子这种利器,好歹能爬得上去,可这绝非看上去那么轻松。况且,蝉是会飞的,它和螳螂不同,一旦它飞走了,就等于白费了力气,爬上树也和没爬上树没有不同了。最后一个让我头疼的事是,有时还会遭遇被浇一身蝉尿的危险。那蝉仿佛总是瞄准我的眼睛撒尿似的。蝉老弟逃掉就不追究了,但求不要垂尿。蝉在飞起之际必然便溺,究竟是何种心理状态影响了生理器官呢?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呢,还是为了出其不意地创造逃跑的时机?这一手,和乌贼喷墨、无赖炫耀纹身,以及主人卖弄拉丁语之类,应该归为同一类。这也是蝉学上不可忽略的课题。如果仔细研究,仅此一点就足够写一篇博士论文了。

闲话少说,还是书归正传。蝉最爱聚集——如果“聚集”二字太怪,那就改成“集合”,可“集合”又过于陈腐,还是叫“聚集”吧。——蝉最爱聚集的地方是青桐,据说汉语叫作梧桐。这青桐叶子繁茂,而且都像团扇那么大,如果它们层层叠叠的,就会茂密得几乎看不见树枝。这成为捉蝉运动的极大障碍。我甚至怀疑“但闻其声,不见其身”这句俗语,是否是早已专为我而造出的。没办法,我只好把蝉叫声作为目标,从树下面往上爬。在梧桐树五六尺高的地方,分为两杈,正合吾意。可以在这里暂且歇息,透过茂密的树叶,侦察蝉在什么地方。只是我还没有爬到那个地方工夫,已经有些性急的家伙嗡嗡地飞走了。只要飞走一只,就麻烦了。在擅于模仿这一点,蝉几乎是不次于人类的傻瓜。它们会接二连三地飞走。往往我好容易才爬上树杈时,早已满树静寂,片声不留了。我曾经爬到此处后,不论怎么东张西望,怎么竖起耳朵倾听,也没有发现蝉的动静,又懒得再爬一次,干脆歇息片刻,便在树杈上趴着,等待第二次机会。谁料,不知不觉困倦起来,进入黑甜乡游玩起来。忽然惊觉时,我已从树杈的黑甜乡中,“扑通”一声跌落在院子里的石板地上了。

不过,一般来说我上树都会捉到一只蝉。扫兴的是必须在树上就把蝉叼在嘴里,因此,待下到地上后再吐出来时,大多已经死了。任凭我怎么逗弄它,抓挠它,都丝毫没有反应。而捉蝉的妙趣就在于悄悄地接近,当寒蝉拼命地将尾巴一伸一缩时,我忽地用前爪逮住它。这时,蝉君知了知了地哀叫,将薄而透明的羽翼疯狂乱晃。其速度之快,姿态之优美,简直无与伦比,实属寒蝉世界的一大奇观。每当我摁住“知了君”时,总要请它给我表演一番这优美的艺术。看得腻了,就抱歉地把它塞进嘴里吃掉。有的蝉直到进我嘴里之前,还在表演呢。

除了捉螳螂和蝉,还有就是滑松树运动了。这无须多说,只简要介绍一下。一说滑松树,也许有人以为是从松树上滑下,其实这也是爬树的一种方式。然而捉蝉是为了捉蝉而爬树,滑松树却是为了爬树而爬树,这是二者的不同。原本松树就恒久不变,自从北条时赖在最明寺享受美餐以来,直到今日,松树皮总是疙疙瘩瘩,粗糙不平的,因此,再没有比松树干更不光滑的树了。再没有比松树干更好攀爬,更好下脚的了。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比松树干更好下爪的了。我就是选择这种好下爪的树干一鼓作气爬上去。飞快地爬上去后,再飞快地爬下来。爬下来有两种方法:一是倒着爬,即头朝地面爬下来;一是保持爬上去时的姿势,尾巴朝下退下来。试问人类,是否知道哪一种下法更难些?以人们的肤浅见识,一定认为既然是往下爬,还是头朝下爬下来更容易吧?这就错了。你们只知道源义经摔下鹎越古道的故事,就以为连源义经都是头朝下下山的,那么,猫自然是头朝下爬下树了。不能这么小瞧我们猫。你知道猫爪是怎么长的吗?都是朝后弯曲的。因此,爪子像消防钩一样,能够钩住东西往自己这边拽,但往前推就使不上力了。假设我现在飞快地爬上了松树,由于我是地上的动物,自然不可能在松树之巅久留,什么都不抓的话,必然会掉下来。但是,如果直接跳下来,速度太快,所以,必须采取什么办法使这自然下落减速几分,这便是爬下来。跳下与爬下,似乎差异很大,其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多么大的差别。将跳下的速度减缓些就是爬下,将爬下的速度加快些就是跳下。跳下与爬下只差之毫厘。我不喜欢从松树上往下跳,因此,必须减缓跳下的速度以便爬下来。就是说,要用什么办法来增加跳下的阻力。如上所述,我的爪子都是朝后弯曲的。假如头朝上抓树干的话,就能够利用脚爪的所有力量抵住下落的势头,于是,跳下便成为了爬下,这是极其浅显的道理。然而,反过来,试一试源义经那种头朝下爬松树的话,即便有爪子,也不起作用,我会剌溜溜地滑下来,根本没有阻力能够支撑自己的体重。这样,虽然打算爬下来,却变为跳下来。可见想学源义经翻下鹎越古道是相当困难的。在猫当中会这种本事的恐怕非我莫属。因此,我才把这一运动叫作滑松树。

最后,我再稍微说一说跑竹篱运动。主人家的院子是用竹篱围成的四边形,和檐廊平行的那一边,大约有五六丈长吧,左右两侧都不过两尺五。刚才我所说的跑竹篱运动,就是在篱笆上面跑上一圈而不掉下去。虽然有时也掉下去,但如果顺利地跑到头,就特别解闷儿。尤其是到处立着烧了根的松木桩子,便于我歇口气。今天跑得很不错,从早到晚跑了三圈,一次比一次跑得好。越好就越有兴趣,结果跑了第四圈。跑到一半时,从邻居的屋顶飞来三只乌鸦,在离我六尺多远的前方齐刷刷地落了下来。这几个不速之客,居然来妨碍人家运动!尤其是这些乌鸦来历不明,这等身份怎么可以随便落在别人家的墙头?我想到这儿便喝道:“喂,我要过去!闪开!”

最前边的乌鸦瞅着我,咧着嘴笑。第二只乌鸦在眺望主人的院子。第三只在竹篱上蹭嘴,它们飞来之前一定吃了什么东西。为了等待它们的回答,我站在篱笆墙上,给它们三分钟考虑时间。听说人们都管乌鸦叫作“勘左卫门”,果然名副其实。不管我怎么耐心等待,它们既不问候,也不起飞。没办法,我只得慢慢走去。于是,最前头的乌鸦忽地张开了翅膀,我还以为它终于惧怕我的威风,想要逃走,原来,它只是转了个方向,朝右变为朝左了。这些混蛋!若是在地面上,这么没规矩,我肯定会好好教训教训他们的。怎奈正走在这么一条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的篱笆上,没有余力和丧门神较量!然而,又不甘心继续站在这里等待三只乌鸦自动退却。首先,这么等下去的话,我的腿是站不住的。而对方有翅膀,在这种地方停留易如反掌,就是说,只有他们乐意,不知会逗留多久呢。可是我已经跑了四圈,已经很累了,何况这是不亚于走钢丝的技巧性的运动。就算没有任何障碍,也难保不会摔下去,倘若这三个黑衣歹徒挡住去路,更是难上加难了。这样耗下去,最终只好我自动停止运动,跳下篱笆。没工夫跟他们耗着,索性就这么办吧!一方面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模样看着眼生,不像是本地的主儿。嘴巴尖得出奇,活像天狗的神受之子!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退却安全些。如果跟他们较劲,万一摔下去,就更加耻辱了。我刚想到这里,只听面朝左的那只乌鸦叫了一声“傻——瓜”,第二只也学舌似的叫声“傻——瓜”,第三只很温柔连叫了两声“傻——瓜,傻——瓜”。即便我再厚道,也不能视而不见。况且,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居然受到乌鸦鼠辈的侮辱,关系到我的名节。如果说我还没名没姓,谈不上什么名节,那么就算是关系到我的颜面吧!绝对不能退却!成语里也有“乌合之众”这一说,所以尽管它们是三只,说不定意外地柔弱无能呢。我壮着胆子,慢慢地往前走去,打算逼他们后退。乌鸦们却佯作不知,像在聊天似的。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假如墙头再宽五六寸,一定会叫它们尝尝我的厉害。遗憾的是,不论我怎么恼火,也只能慢腾腾地走路。总算走到距离乌鸦的先锋大约五六

寸的地方,刚想歇口气儿,那些鬼精灵忽然不约而同地扇动起翅膀,飞起了一二尺高。一阵风随之扑到我的脸上,我一吃惊,一脚踩空,咚地摔了下去。真是丢人现眼!我从篱笆下仰头一看,那三只乌鸦仍站在原地,正俯看着我,三个尖嘴恰好齐刷刷一排。厚颜无耻的东西!我气呼呼地瞪着它们,却毫无收效。于是我弓起背来,轻轻吼了一声,这就更没有作用了。正如俗人不懂神奇的象征诗一样,我对乌鸦表示愤怒的意思,也不会有丝毫反应的。想想看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我一直拿它们当猫来对待,从根儿上就错了。假如他们是猫的话,这点肢体语言肯定明白,无奈它们是乌鸦。和这些乌鸦之辈遭遇,如之奈何?正如实业家急于要制服我家主人苦沙弥,源赖朝送给西行法师一只银制猫,乌鸦君在西乡隆盛的铜像上拉屎一样。善于见机行事的我,已明白毫无胜算,随即潇洒地撤退到檐廊去了。

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运动固然好,过度可不好,我只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似的,软绵绵的。何况刚刚初秋,运动时被日头晒得热乎乎的毛衣,吸收了充足的夕阳,热得我受不了。从毛孔里渗出的汗珠流淌下去尚好,可它却像油似的粘在毛根上,后背痒痒得难受,出汗发痒和跳蚤钻进毛里的发痒,我能够辨别清楚。虽说也知道凡是嘴能够到的地方可以咬一咬,爪子能伸到的部位可以挠一挠,可是,如果是恰巧是那条脊梁骨上痒痒的话,就不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了。每当这种时候,或是见到人就在他身上乱蹭,或是利用松树皮大肆摩擦一通。二者必择其一,否则刺痒得难以安眠。

人都是愚钝的,所以我只要娇声娇气地——娇声娇气本是人类对我们猫发出的亲昵声音。假如处在我的角度,就不是猫在娇声娇气的邀宠,应该说是被人类娇宠而发出的声音——叫几声就行了。反正人类都是些愚蠢的家伙,所以,我只要发出“被娇宠之声”,靠近人们的腿,一般来说,人们就会误以为我是喜欢他或她,不仅任我随意蹭毛,还常常抚摸我的头部。然而近来,我的皮毛里繁殖着一种号称跳蚤的寄生虫,偶尔靠近人时,我必定会要被他们掐住脖子,扔得远远的。可见,人只因为那种肉眼看不清楚的微不足道的小虫,便连我也一起厌恶了。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说的正是人类这种行为。充其量一两千只跳蚤,人们竟然做得出这么势利的事。据说人世上通行的爱的法则的头一条是:“于己有利时,则须爱人。”

既然人们对我的态度骤然一变,那么身上再怎么痒,也不能指望利用人类之力解决了。因此,只好采取第二种方法——摩擦松树皮了。那就去摩擦一会儿吧!我这么想着,刚要从檐廊跳下去,又一想,这可是个得不偿失的笨法子。理由很简单:松树上有油。这松油是特别顽固的东西,一旦沾在毛梢上,哪怕是雷霆万钧,还是波罗的海舰队苦战到全军覆没,它也绝不肯脱落。更可恨的是,一旦粘到了五根毛上,很快就蔓延到十根毛。刚发现粘了十根,就已经粘住了三十根。我本是个淡泊明志的儒雅之猫,最讨厌这种执着狠毒、黏黏糊糊、纠缠不休的玩意儿。纵然面对天下第一的美女猫,我也不会动心,何况区区松脂乎?松脂居然以车夫家老黑眼里迎着北风流下的眼眵不相上下的身份,来糟蹋我这身浅灰色毛衣,孰不可忍!只要松脂稍微动动脑子就会明白。但是,那家伙没有一点思考的意思。只要我将后背往树皮上一靠,肯定立刻被粘住。和这种不明事理的傻蛋认真,不仅有损于我的颜面,也有害于我的皮毛。无论多么痒,也只好忍着了。然而,这两种方法都行不通,令我忧心忡忡。不赶快想个办法,总这样奇痒难耐,黏黏糊糊的,说不定会害病的。有什么好法子呢?我正弯着后腿打主意,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我家主人常常带上毛巾和肥皂,飘然去个什么地方。过了三四十分钟回来以后,只见他灰暗的面色多少有了生气,显得明朗多了。假如对主人那么邋邋遢遢的人都能给予如此大的改变,对我就会更有效验了。我天生丽质,虽说没有必要再费心收拾自己,去出卖色相,可万一染上重病,导致享年一岁零几个月而夭折,岂不愧对天下苍生!

我打听了一下,说是那个地方是人类为了消磨时光而想出来的澡堂子。反正人类造出的东西没几个像样的,不过赶上身体这么不爽,不妨进去瞧瞧吧!如果去了也不奏效,不再去就是了。只是不知人类是否有肚量,容忍异类的猫进入为他们自己设计的澡堂,这还要打个问号。既然是连主人都能大模大样地进入之所,料想也不会将我拒之于门外,但是,万一吃了个闭门羹,传出去可不大好听。最好还是先去侦察一下。感觉没有问题,再叼一条毛巾跳进去试试。就这样打定了主意后,我便慢吞吞地去澡堂了。

出了巷口向左一拐,迎面高高耸立着一个竹筒样的东西,从筒尖上冒着淡淡的烟雾,那里便是澡堂。我从后门蹑手蹑脚地溜了进去。人们说什么走后门是胆小,是懦弱等等,这都是那些不从正门进入就无法去拜访的家伙出于嫉妒,胡乱发的牢骚。自古以来,聪明人都是从后门出其不意进来的。据说《绅士养成法》的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就是这么写的。在下一页的背面,绅士遗书中写有“后门乃修身明德之门也”之类的话。我是二十世纪的猫,这点教养还是有的,不要太小瞧我了!

等我溜进去一看,左边是堆积如山的锯成八寸长的松木,松木旁边是堆积似冈的煤。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松木为山,黑煤似冈呢?”这倒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只不过将“山冈”二字分开使用罢了。人类也够可悲的了,又是吃米,又是吃鸟、兽、虫、鱼,吃尽种种恶食,终于堕落到了吃煤炭的地步。

我往尽头一瞧,只见六尺多宽的入口大敞着。往里看去,空空如也,悄无声息的。只听见对面有很多人说话的声音。所谓的澡堂子,一定就在发出说话声的那边,我这样判断后,便穿过松木和煤炭堆之间形成的深谷,往左拐去。一直向前走,看到右侧有个玻璃窗,窗外有三个小圆桶堆成的三角形,也就是金字塔形。想那圆形小桶被堆成三角形,一定非常不情愿吧,我暗暗地同情起圆桶诸君了。小桶南侧有四五尺宽的地板,好像专为欢迎我而设的。地板高于地面约一米,正适合我跳上去的高度,“好嘞!”我说着轻轻纵身一跃而上,于是,所谓澡堂子便呈现在我的鼻下、眼下和面前了。若问天下什么最有趣儿?莫过于吃到没吃过的东西,看到没看过的光景更开心的了。列位如果也像我家主人那样,一周三次到这个澡堂之地来混三十分钟乃至四十分钟的话,另当别论,假如像我这样从未见过澡堂的话,最好快来看看。宁肯二老临死不去送终,也务必要来观赏这番情景。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然而,如此奇观却是绝无仅有。

你问是什么奇观?什么奇观这句话我都几乎没法说出口那样程度的奇观。在那玻璃窗里挤成一堆,吵吵嚷嚷的人都是赤条条的。一个个宛如野人,二十世纪的亚当。翻开人类服装史——这说来话长,还是让给杜费尔斯德洛赫去研究吧,这里不进行详细探讨了——人类全靠衣着提高身价。十八世纪时,纳修对于大英帝国的巴斯温泉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在浴池内,不论男女,从肩到脚都不得**。距今六十年前,也是在英国的都城开办了绘图学校。由于是绘图学校,那么,买些**画、**像的素描及人体模型,四处陈列起来,本是件好事,可是到了举行开学典礼时,上至当权者下到教职员,都非常尴尬。开学典礼嘛,总会邀请市内的名媛淑女光临。然而,当时的贵妇人认为:人是穿着服饰的动物,不是披着毛皮的猴子后代。人不穿衣,犹如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士兵没有胆量一样,完全失去了人之为人之本。既然失去了人之本,那就不能算是个人,而是野兽。纵然是素描或模型,与兽类为伍,自然有失于淑女的身份。因此,她们表示“恕不出席”。

教职员们都认为她们是些不可理喻的女人。然而女人是一种装饰品,不分东方西方。她们虽然一不会舂米,二不当志愿兵,但在开学典礼上却是不可缺少的装饰。因此,没有办法,学校只好派人到布店去买来一丈二尺八分七厘的黑布,给那些被咒为野兽的人像统统穿上了衣服。又深怕不够周全,一无遗漏地将脸部都遮上了。如此这般,开学典礼总算顺利举行了。服装之于人,就是如此地重要。

近来还有些老师,一味宣扬要画**画,但他们错了。据我这个有生以来从未裸过体的猫来看,这肯定是错了。**本是希腊、罗马的遗风,乘着文艺复兴时期的**靡之风而盛行于世的东西,希腊人与罗马人,对于**已经司空见惯,所以丝毫想不到**与教化有什么利害关系。然而,北欧却是个寒冷的地方。就连日本人都常说“不穿衣服怎能出远门”,何况在德国或英国光着身子,那样只会冻死。死了不上算,还是得穿衣服。大家都穿起衣服来,人就成了穿服饰的动物。一旦成为穿服饰的动物,偶然遇上**的人,就不会承认他是人,而认为是兽了。因此欧洲人,尤其北欧人将**画、**像视为兽,是可以理解的。视为不如猫的兽,也是可以的。你说很美?美就是美!不妨视为“美丽的野兽”吧。

如此说来,也许有人要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我只是一只猫,哪里见识过西方妇女的礼服?据说,她们袒胸露肩,把这样的衣裳叫作礼服,真是不可理喻!直到十四世纪以前,女人们的衣着打扮并没有这么滑稽,穿的还是普通人的装束。那么现在为什么会变得像个下流的杂技演员似的呢?说来冗长,恕不多述。反正知者知之,不知者佯作不知为好吧!历史暂且不提,却说她们打扮得那副怪异姿容,尽管夜晚春风得意,但是内心里似乎多少还有些人性,所以一到白天,她们就盖上肩头,遮住胸脯,包紧胳膊,不仅全身不外露,就连被人看见一个脚趾,都认为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的所谓礼服是通过某种荒谬绝伦的作用,使其变成在傻瓜和傻瓜之间才能够得到欣赏的东西。如果有人觉得委屈的话,那么,就试一试大白天的露出肩膀、胸脯和胳膊来好了。**崇拜者也是如此。既然**那么好,尽可以叫女儿赤身**,顺便你自己也脱得精光,到上野公园去走走好了。做不到?不,不是做不到,是因为西洋人不这么干,你才不这么做吧?眼下不就有人穿着这种不合逻辑的礼服炫耀地出入帝国饭店吗?若问是何缘由,简单得很,无非西洋人穿,他们便穿了而已。大概是认为西洋人强大,哪怕是很勉强、很愚蠢的事,也觉得不模仿就受不了。俗话说:随波逐流、随行就市、随遇而安。这一连串的“随”,岂不愚笨到家了!如果说没法子,我就这么愚笨,那就原谅你,不过,以后就不要以为日本人了不起了。学问也可以此类推,只因与服装无关,略去不提。

衣服之于人类,就是如此重要的东西,重要得几乎可以说人就是衣服,衣服就是人。我甚至想说:人类的历史,既不是肉的历史,也不是骨的历史,更不是血的历史,仅仅是服装的历史。因此,见了不穿衣服的人,就会觉得他不像个人,犹如遇见了妖怪。即便是妖怪,假如全体人类约定,一齐变成妖怪,所谓妖怪也就不存在了,不过,这样一来,人类本身可就麻烦大了。

远古时期,大自然平等造人,将人投于世界。因此任何人出生时,必定是赤条条的。假如人类的本性是安于平等的,就应该始终**着身体生存下去。然而,一个赤条条的人说:“这样人人毫无差别的话,努力也没有意义,显示不出奋斗的成果。应该想个办法能够一眼看出我就是我,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我,而不是别人。为此想要在身上裹上点什么让别人见了大吃一惊的东西。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呢。他想了十年,终于发明了裤衩,立刻穿上了它,骄傲地走上街头,到处炫耀。他便是今日车夫的祖先。仅仅发明个简单的裤头就花费了十年之久的岁月,人们也许会觉得有点奇怪吧?不过,这是由于以今天的眼光回溯远古,置身于蒙昧世界得出的结论。但在当时,这却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发明。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这本是三岁孩子都懂的道理,他却花费了十几年功夫才想出来。说明一切真理在探索过程中都是很费力气的。因此,发明裤衩虽然用了十年,但从车夫的智力来看,不能不说已极为难得了。

且说,这裤衩一发明出来,社会上最神气的只有车夫。他们穿着裤衩,在普天下的大路上,如同走在自己领地上似的横行霸道。于是一个对他们不服气的妖怪,用了六年时间,发明了这种叫作短外褂的废物。于是,裤衩的势力顿时衰退,进化到了短褂全盛的时期。鲜货庄、药材店、裁缝铺,都是这位大发明家的末裔。继裤衩时期、短外褂时期而来的,是裙裤时期。这是看着那些穿短外褂的不顺眼,心说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些妖怪发明出来的。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员,都属于这类妖怪。就这样,妖怪们争先恐后地标新立异,以至出现了模仿燕子尾巴的畸形装束。溯根溯源,人类绝不是盲目乱来,偶然为之,或漫不经心造成的事实,无一不是出于争强好胜的勃勃雄心凝结出来的种类繁多的新花样,为了表明“我和你不一样!”而穿在身上的。

从这种心理出发,我有了一大发现。那就是:正如大自然嫉恨真空一样,人类也是厌恶平等的。在这已经由于厌恶平等,不得不把衣服如同皮毛般穿在身上的今日,如果要人们将构成人类属性之一的衣服抛掉,再回到从前人人平等的原始时期,只能是痴人之举。就算有人甘愿当个狂人,也不可能回到原始时期的。在文明人的眼里,那些回归原始的人都是怪物。若将世界几亿人口全都拉到妖怪的国度里去,就能够平等了吧?因为大家都是妖怪,没有什么可以羞耻的,就可心安理得了。然而,还是不行。因为全世界的人都成为妖怪的第二天,妖怪之间又将开始竞争。假如不能穿上衣服竞争,那就以妖怪之态来竞争。**也无妨,照样可以制造出差别来。即便着眼于这一点,衣服也是脱不得的。

然而,在我眼皮子下面的这一伙人,竟然将脱不得的裤衩、短外褂甚至裙裤全都扔在衣架上,丝毫不知羞耻地将本来面目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而且谈笑风生,泰然自若的。我在前文所说的“一大奇观”,指的就是这种场面。吾辈在此谨向文明的列位君子简要介绍一下澡堂子里的所见所闻。

周围太喧闹了,真不知该从何处下笔。妖怪们做事没有规律,因而,为了做出井然有序的说明,我不免要费些力气。还是先从浴池说起吧!不知那是浴池还是什么,只觉得应该叫它浴池。足有三尺宽、九尺长,被分隔成两半,一半装满乳白色的热水。听说号称什么“药池”,好像是将石灰溶解在里边一样,呈现出浑浊的颜色。当然不单是浑浊,还油乎乎的、黏糊糊的。仔细一打听,怪不得池里的水看上去像臭了似的,原来一周才换一次水。另一半是一般的洗澡水,但是我敢保证,这边也绝对够不上清澈、透明。这里的水色,足以和搅混的消防水桶里的积水相媲美了。

下文说说这些妖怪。这可要叫我花费力气了。在那类似消防水桶的池子里站着两个年轻人。他们面对面站着,往自己的肚皮上哗哗地撩水,真会享受。二人的共同点是皮肤同样的黝黑。“这两个妖怪长得真魁梧!”我边看边想。撩完了水,其中一人用毛巾来回搓着胸脯,一边问道:“阿金,我老觉得这地方疼,你说怎么回事?”

“那是胃。胃不好可要命噢!不小心点,可危险哟!”阿金热心肠地提醒他。

“可是,是左侧疼呀!”他指点着左肺。

“那就是胃啊,左边是胃,右边是肺嘛。”

“是吗,我还以为胃在这儿呢。”他又拍了拍腰部。

阿金说:“要不就是疝气吧。”

这时,一个二十五六岁、蓄着小胡子的小伙子“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于是,他身上的肥皂沫与泥垢一同漂在水面,就像铁锈水那样闪着光。他旁边的一个秃顶老头儿,跟一个留平头的年轻人喋喋不休地说着话。二人只将脑袋露出水面。

“唉,人一上年纪,就不中用啦。人老了就比不了年轻人喽!只是这洗澡水,现在还是不热一点不舒服啊。”

“老人家,你算是结实的啦!这么有精神头,就不错了。”

“哪里有什么精神头。只是没有病罢了。人只要不干坏事,就能活一百二十岁。”

“是吗?能活那么长时间?”

“当然能活啦。保你活到一百二十岁。明治维新以前,牛込区有个叫曲渊的武将,他手下的一个仆人活了一百三十岁呢。”

“这个人可真能活啊!”

“可不是吗。因为活得太长了,他连自己的年岁都给忘记了。听说活到一百岁时还记得,后来就记不住了。我知道他的时候,他是一百三十岁,但还没有死,不知他后来活了多少年,说不定现在还活着哩!”说着老头儿出了浴池。刚才跳下来的那个留胡子的年轻人一边在身上弄出云母片似的污垢,一边独自吃吃地笑。

这个跳进池里来的家伙不同于一般的妖怪,脊背刺了画。画面好像是岩见重太郎挥舞大刀,杀退巨蟒的情景,只可惜尚未刺完,找不见那条巨蟒。所以看上去重太郎先生有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样子。他边跃入浴池边说:“怎么他妈的这么温乎。”

紧接着,又下来了一个人。

“哎哟,真热!……再温一点就好了。”他皱起眉头,极力忍受着水温过高的样子。一看见“重太郎”,招呼了一声“噢,师傅”。重太郎“噢”了一声,过一会儿问道:

“阿民现在怎么样?”

“你问他怎么样?喜欢臭显摆呗!”

“也不光是臭显摆……”

“是吗,那家伙就是个心术不正的人嘛……怎么说呢?反正大家都不喜欢他……怎么说才好呢……反正大家都不相信他。按说手艺人,不该是这样呀!”

“就是呀!阿民为人很不谦恭,趾高气扬的,所以,大家才不相信他的。”

“是这么回事。他那样子还自以为自己有本事呢……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吃亏呀。”

“白银町也走了不少老手艺人啊。如今,只剩下桶铺的元兄、砖瓦铺的掌柜和师傅您了。咱们都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可是像阿民那样的,谁知他是从哪儿来的?”

“是呀!不过他居然还做起了买卖!”

“嗯。反正不知怎么搞的大家都不爱搭理他,大概是因为他不和人们来往吧?”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一个劲地贬低阿民。

“消防水桶”般浑浊的洗澡水这边暂且介绍到此。再看看白色药汤那边吧。那里也是人满之患。与其说人进入池里,莫如说水漫进人群更为确切。而且,他们都非常悠然自得,一直有

人进,无人出。照此情形,一个星期不换水的话,水不脏才怪。我感叹不已,又往浴池中仔细观瞧,竟发现苦沙弥先生被人群挤在左边的犄角旮旯,满脸赤红地蜷缩成一团。好可怜!若是有人给主人让出条路来就好了。可是没有人愿意动一动,主人也无意挤出来,只是一动不动地泡得浑身通红。这可够受罪的。他大概是想用足了这二分五厘的泡澡钱,才把自己泡得这么红通通的吧?再不上来,怕要脑贫血的呀!我这个忠于主子的猫,蹲在窗框上直揪心。

这时跟主人相隔六尺远的一个人,眉头皱成八字说:

“这水,好像烧得过头了。热得发烫的水在从后边过来了!”听他的话音是想在周围的妖怪中寻找同情者。

“哪里!这水的热度正好。药池不这么热就没有效验,在我们家乡,都要泡比这热一倍的水哪。”有人非常自豪地说。

“究竟这种水能治什么病?”一个人将手巾叠起,遮在凹凸不平的头上,向众人请教。

“能治好多种病呢,听说能治百病哪!真了不得。”

说话的人面孔瘦瘦的,兼具黄瓜一般的形和色。既然药池那么灵验,这家伙应该更健康些才是。

“投药之后过三四天的水最好,今天来泡正是时候。”

我一看那个以万事通自居的说话人,是个肥胖的汉子,这家伙想必也是虚胖吧。

“这水喝下去也有效吗?”有人尖声尖气地问道,不知从哪发出的。

“水凉了之后,喝下一杯再睡觉,可以不起夜!不妨喝点试试吧。”这回答也不知是从哪张嘴里发出的。

浴池这边先介绍这么多吧,我再朝冲洗室那边一望,也有好多好多怪物,如同难以入画的亚当,一字排开,各自以随意的姿态,随意地洗着各自的部位。其中最叫我吃惊的是两位“亚当”:一个仰面朝天地躺着,盯着高高的天窗发呆;一个趴着,瞅着水沟发愣。这两位看来是十分悠闲的“亚当”。还有一个秃子,面对石墙蹲着,背后一个小秃子不停地敲他的肩头。二人大概是师徒关系,小秃子替代了搓澡人的活计。当然也有正格的搓澡人。此人大概患了感冒,这么热还穿着坎肩。他用一个椭圆形小桶,往一位老先生的肩上泼着水。再一看此人的右脚,大脚趾缝里夹着一条羊毛搓澡布。这边有个人霸占了三个小桶,一边叫旁边的人用他的肥皂,边滔滔不绝地摆龙门阵。我仔细一听,他正在讲的是:

“火枪是外国传来的。从前的人,打仗只用刀剑互相对砍。外国人胆子小,所以才造出那种玩意儿。好像不是中国人造出来的,还是西方人造的,和唐内时代还没有嘛。和唐内其实应该是清和源氏时候的人。据说是源义经从虾夷国渡海去中国东北地区时,一个非常有学问的虾夷人追随他去了。后来源义经的儿子攻打明朝时担心打不过明朝,派出使臣去见三代将军,要求借兵三千。三代将军却扣留了那个家伙,不放他回去。……忘了那个使臣叫什么了……反正叫什么使臣……三代将军将他扣留两年,最后在长崎给他讨了个妓女,那女人所生之子便是和唐内。后来回国一看,大明朝已为国贼所灭。……”他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简直听不懂。

他身后还有个二十五六岁的表情阴沉的男子,木然地用热水不住地敷着**。好像是生了个疥子还是什么,很痛苦似的。他身旁有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后生,左一个“小子”,右一个“老子”的,唠唠叨叨地胡乱吹嘘,大概是附近哪家的书生吧。再下面一个人,只能看见他那奇特的后脊梁,脊梁骨节一清二楚的,活像从屁股里插进去一根紫竹。而且,脊背左右两边各有四个形如十六指棋子的圆点,排列得很规整。有的“棋子儿”发红溃烂,还在流脓。

这样一一写下来的话,要写的事情太多,仅凭我这点本事,毕竟连一斑亦无法窥得。我正懊悔干了这桩力所不能及的事,忽见门口出现了一位身穿浅黄布衣,年近古稀的秃老头。他对那些**妖怪施了一礼,说:

“啊,承蒙各位天天来照顾生意,多谢了!今天天气有点冷,请各位多泡一泡……请去白水那里几趟,好好暖暖身子……掌柜的!要看好洗澡水的凉热。”

掌柜答应了一声:“好嘞!”

“多会说话呀!不这样怎么做得好生意啊!”“和唐内”对老头儿大为赞赏。

我由于突然碰上这个奇怪的老头儿感到有些意外,所以就中断了刚才的叙述,专门观察那个秃头老翁了。老头儿看见个从浴池出来的四岁左右的男孩子,就伸出手对孩子说:“小宝贝,到这儿来!”

大概那孩子看见老头儿那被张犹如踩扁的豆馅年糕样的面孔被吓了一跳吧,“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老头儿有点无可奈何地叹息:“哟,哭啦!怎么啦?爷爷可怕吗?哎呀,哎呀。”

没办法老头儿只好转移方向,对孩子的爸爸说:“啊,是源先生啊!今天有点冷啊。昨夜溜进近江铺子的那个小偷,简直笨到家啦。在小门上切了个方口子。而且我跟你说啊,什么也没拿就跑了。大概是看见巡警或是打更的人过来了吧?”他大大耻笑了一通小偷的有勇无谋。

接着又对另一个人说:“您来了,好冷啊!您还年轻,也许不觉得冷吧?”他是个老头儿,所以,只有他自己觉得很冷!

我的注意力被老头儿吸引了,不但把其他怪物都忘了,就连难受地蜷缩在池子里的主人也忘得一干二净了。这时,突然有人在浴池和冲洗室之间的地方发出一声吼。我一瞧,不是别人,正是苦沙弥先生!主人的声音格外洪亮,而且沙哑刺耳,听他大声吼叫并非自今日始,但是,在这个场合听到,使我大吃一惊,刹那之间,我便做出了判断:主人一定是咬牙忍耐着,在热水中泡得太久而爆发的。假如这单纯是因病所致,倒也无可指责;然而,他尽管冒火,仍未失心性,却为何发出这么骇人听闻的吼叫声,只要听我说明一下,便会明白。

他像小孩似的,正在和一个微不足道的狂妄书生吵架。

“你再往那边一点!水不许进我的桶里!”吼叫着的自然是主人。

事情因立场不同,看法也不同。所以倒也不必把这声怒吼判断为上火的结果。说不定万人之中有那么一个人,说他这一声怒吼好比高山彦九郎怒斥山贼呢!也许主人正是这么想的才演了这么一出戏的。遗憾的是对方并不情愿充当山贼,那么主人肯定收不到预期的效果了。

学生回过头来,很老实地对主人说:“我本来就在这儿!”

这句回答很平常,不过是表达了不肯离开此处的意思,因而违背了主人之意,所以,不论主人的态度还是语气,都大可不必像对山贼那样破口大骂,这一点,无论主人怎么上火,也应该清楚的。但是,主人发火,并非由于对学生所占的位置感到不满,似乎因为这两个小伙子净说些不符合年轻人身份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话,主人实在听不下去,才十分恼火的。所以,即使对方老老实实地回话,主人也不肯一声不响地走进冲洗室,便又喝道:“浑小子,像话吗?有这样往别人的桶里溅脏水的吗?”

我也觉得这个小子有点可恨,所以心里暗暗地称快。又一想,主人身为教师,这样做有点不大稳重吧?原本主人就是特别固执的人,像焦炭似的毫不圆通且特别坚硬。从前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时,有一块巨大的岩石挡在了路中央,给部队前进造成了障碍。于是,汉尼拔往这块巨石上浇上醋,用火烧,使之变软了之后,再用锯子像切鱼糕似的锯开,大军得以顺利通过。像我的主人这样,即便在这么灵验的药水里像被水煮似的泡着,还丝毫不见功效的人,恐怕也只有用醋浇火烧不可了。否则,像这样的书生,即使出来上百人,用上几十年,也不会治好主人的顽固症的。

不论是泡在这个浴池里的人,还是挤在冲洗间里的人,都是脱去了文明人所必需的服装的一群妖怪,当然不能以常规俗礼要求他们。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随他们瞎说什么“胃长在肺那里”、“郑成功就是和唐内”、“阿民不可信”……然而,一旦跨出冲洗室,来到更衣处,人们就不再是妖怪了。因为他们进入了正常人生息的俗世,因为他们穿上了文明必需的服装了。因此,不得不采取像个人样儿的行动了。

主人脚踩的地方是门槛——那是冲洗间与更衣室分界线上的门槛,他即将回到“和颜悦色、世故圆滑”的世界的分水岭。就连在这样的分界线上,主人依然是那么顽固,可见这顽固,对于他来说,已是不可拔除的沉疴。既然是沉疴,当然不容易治愈。依我的愚见,这种病只有一副药可以治,即是请求校长免去他的教职。一旦被免职,一向固执的主人,定会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结果,必然饿死在路旁。换句话说,免职将成为主人死亡的间接原因。尽管主人乐于闹点小病,但最忌惮死。他是奢望害点不至于丧命的病,好乐在其中。因此,如果吓唬他说:“你若总是闹病,就要了你的命!”的话,主人是个胆小鬼,这么一来他肯定会浑身发抖,浑身发抖时,病就会好的,如果这样还不见好,可就病入膏肓了。

无论如何糊涂,患多重的病,主人毕竟是主人。有个诗人说:“一饭重君恩。”我虽然是猫,也不会不担忧主人的命运的。由于同情之念充满内心,而疏忽了对冲洗间的观察,突然,听到很多人冲着白水浴池骂声连连。难道那里也吵架了?我回头一看,妖怪们正将浴池石榴口挤得水泄不通,有毛的小腿和没毛的大腿乱成一团。

此时初秋日暮,冲洗间里笼罩着腾腾热气,直达天棚。那些妖怪们拥挤的样子透过雾气朦胧可见。“太烫了,太烫了”的叫声震得脑子里嗡嗡乱响。那些叫声里,粗细尖利等声音互相重叠着,组成某种无法名状的音响,在浴池弥漫。这些声音只能用混乱嘈杂来形容,其他什么意义也没有。我被这光景迷住了,茫然伫立。渐渐地,哇啦哇啦的叫声达到混乱的顶点,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时,在你推我搡、混乱不堪的人群中霍地站起了一条大汉。只见他的个头比其他先生们高出三寸上下。而且他仰起那不知是脸上长胡子、还是脸寄居在胡子里的红脸膛,发出烈日下敲破钟般的声音吼道:“盖上火!盖上火!太烫了,太烫了!”

只有那声音,那张脸,高高突出于纷纭纠缠的人群之上。刹那间,只觉得整个浴池聚合为他一个人了。是超人!他就便是尼采所谓的超人!是群魔之王!是妖怪的头领!我正想着,有人在浴池后“噢”地应了一声。我赶紧又往那边一瞧,只见在一片暗淡之中,那个穿坎肩的搓澡人喊了声:“烧啊!”将一块煤投进灶里。关上灶门时,那块煤噼里啪啦燃烧时,将搓澡人的半边脸刷地照亮了。同时,搓澡人背后的砖墙像着了火似的亮起来,穿透了夜幕。我觉得有点恐怖,急忙从窗户跳下,回家去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还边走边想:人们脱掉短外褂,脱掉裤衩,力求平等而变得**裸的。可是,在**裸的人群中,又跳出来一个**裸的豪杰制服了其他人。可见,不管怎么脱得**裸的,也是不可能获得平等的。

回到家一看,天下太平。主人正在用晚餐,刚刚沐浴归来的面庞熠熠发光。看我从檐廊走来,说了句:“这猫儿可真逍遥。这个时间跑到哪儿溜达去啦?”

一看饭桌,别看没什么钱,偏偏摆了两三样菜。其中还有一条烤鱼。我不知道这鱼叫什么名称,但肯定是昨天在东京湾御台场附近被捕获的。我曾说过鱼是健壮的,但是,再怎么健壮,也禁不住被这么又是煎又是煮的。倒不如疾病缠身、苟延残喘更好些。这么想着,我蹲坐饭桌旁,装作对饭菜似看似不看的样子,以待时机,吃个一星半点的。不会这么装模作样的话,就别想吃到美味的鱼!主人夹了一点鱼吃,露出不大好吃的表情,放下了筷子。坐在主人对面的妻子,也一声不响地观察着主人将筷子举起放下的动作和嘴巴张开闭合的样子。

“喂,你去打那猫的脑袋两下!”主人突然吩咐妻子。

“干什么打它?”

“没有什么为什么,打它几下!”

“是这样打吗?”妻子用巴掌拍了拍我的头,一点也不疼。

“没叫唤嘛!”

“是啊。”

“再打它几下看看!”

“打几遍,不是都一样吗!”

妻子又用手“啪”地打了我一下,还是不觉得痛,因此我还是听之任之。然而,到底为什么打我,我虽足智多谋,仍然了解不了。假如知道缘由,总会好歹想点办法应付一下的。可是主人光是命令妻子打我,这样一来,不仅打我的女主人稀里糊涂的,挨打的我也莫名其妙。主人一看,两次都不能叫他满意,便有些不耐烦地说:“我说,你得打地它叫唤!”

“让它叫唤干什么?”妻子厌烦地边问边“啪”地打了我一下。

这回我明白主人的意图了,就好办了。原来只要叫一声,就会使主人称心如意的。主人就是这么愚蠢,叫人讨厌。如果为了让我叫,早说不就得啦,既用不着这么三番两次地大费周折,我也可以少受两次罪。除了以打为目的之外,是不该下达“打它两下”的命令的。打,是对方的事;哭,是我的事。主人从一开始就以让我叫为目标,却只命令“打两下”,他以为这命令之中连属于我的自由的叫唤也都包括在内了,真是太不像话了!简直就是不尊重别人的人格!是欺负猫!这种事,若是主人视为蛇蝎而厌恶至极的金田老板,也许能干得出来,而作为自诩两袖清风的主人这么干,可就过于卑鄙了。不过,说实在的,主人并不是那样的小人,因此,主人的这道命令还不能说是因狡猾之极而发出。应该看作是由于智力不足而冒出来的孑孓一般的念头。他大概轻率地断定:吃了饭,肚子肯定会饱;划个口子,肯定会出血;杀人的话,肯定会杀死;按此逻辑,他快速断定:打一巴掌,猫肯定会叫唤的!然而对不起,这可有点不合逻辑。依照他的逻辑,就会得出如下结论:掉进河里,肯定会死;吃炸虾,肯定要泻肚;拿了工资肯定去上班;读书肯定有出息。如此“肯定会怎么样”,有人就会吃不消。假如“打一巴掌肯定会叫唤”的话,我可就麻烦了。如果把我当成目白的报时钟,一敲就响,我可就枉然投生为猫了。我先在内心把主人驳斥一通,然后按照主人心愿,“喵”地叫了一声。

于是,主人问妻子:“刚才叫的‘喵’的一声,是感叹词呢,还是副词呢,你知道吗?”

由于问题提得太唐突,妻子哑然无语。老实说,我也认为主人这样胡搅蛮缠,是因为在澡堂子惹起的火气还没有消下去!本来这位主人在左邻右舍眼里已是个有名的怪人,有人甚至断言他就是个神经病患者。然而,主人的自信可不比寻常。他坚称:“我没有神经病!世上的人才是神经病患者哩!”邻居们都叫主人“狗”,主人则美其名曰“为了维护正义”,叫邻居们“猪”。实际上主人的确是处处想维护正义。真没办法。既然他是这样的人,对妻子提出这么怪异的问题,在主人来说,也许就相当于早饭前的一段小小插曲,但是,从听者的角度来看,就有点像疯人痴话了。因此妻子如坠五里雾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我当然更无从回应。主人马上大声喊道:“喂!”

妻子吓了一跳,赶忙答道:“唉!”

“你这一声‘唉’,是感叹词,还是副词?”

“谁知道什么呀!净问这些荒唐的问题,管它是什么词呢!”

“那怎么行。这可是占据国语学者头脑的重大问题哟!”

“唉呀,是吗。是研究猫叫吗?真受不了!可是那猫叫声也不是日语呀!”

“所以说嘛,这正是费解之处啊!这叫作‘比较研究’。”

“是吗?”妻子是个聪明人,不和这种愚蠢的问题纠缠。“那么,到底是什么词,弄清楚了吗?”

“重大问题嘛.哪有那么快就弄清的。”说着,主人将那条鱼吧唧吧唧吃了。顺便又吃起了烤鱼旁边的猪肉炖芋头。

“这是猪肉吧?”

“嗳,是猪肉。”

“哼!”主人以极轻蔑的口吻哼了一声,又喝了一大口酒,伸出酒杯说:“再来一杯!”

“今晚你真没少喝啊。已经满脸通红了。”

“当然要喝……你知道世界上最长的单词是什么吗?”

“知道,是前任关白太政大臣吧?”

“那是人名。我说的是最长的单词,你知道吗?”

“词?是横写的洋文吗?”

“嗯。”

“不知道……酒差不多了吧,该吃饭了。好不好?”

“不,还要喝!告诉你最长的单词吧!”

“好,说完就吃饭啊。”

“就是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这个词。”

“你在胡编吧?”

“怎么是胡编呢?是希腊语。”

“是什么词?翻译成日语的话。”

“意思不知道,只知道怎么拼写。如果写得长些,可达六寸三左右。”

主人能够把其他人在酒桌上的玩笑话,说得一本正经,真乃奇观。不过,今夜主人少见地贪杯。平时的话只喝两盅,而今天已经四杯进肚了。一向只喝两杯他脸就红了,现在多喝了一倍,脸像烧红了的火筷子似的通红,想必很难受了。可他还要喝,伸出酒杯说:“再来一杯!”

妻子怕他喝得太多,就沉着脸说:“不要再喝啦!喝多了会难受。”

“嗯,就算是难受,今后也得学着喝喝。大町桂月就说过:‘喝酒吧!’”

“桂月是什么?”就连著名的桂月,一旦碰上女主人,也一文不值。

“桂月是当代一流的批评家。既然他说‘喝酒吧’,那肯定是有好处!”

“瞎说什么呢!桂月也好,梅月也好,叫人喝酒受罪,多管闲事!”

“他不仅劝人喝酒,还叫人们多交际、爱风流、常旅行哪。”

“那岂不是更可恶吗?那种人还是一流批评家?哎哟,真想不到!竟然劝有老婆孩子的人喝酒玩乐……”

“喝酒玩乐也不坏嘛。即使桂月不劝,只要有钱,说不定我也要干呢。”

“还是没有钱的好啊!你若是今后玩乐起来的话,有你好受的!”

“你若这么说,我就不去玩乐了。不过,条件是:你必须更贤惠地侍候丈夫。而且,晚上要多做些好菜。”

“现在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

“是真的吗?那么,等以后我有了钱再去玩乐吧,今晚的酒就喝到这儿了!”说着主人伸出饭碗。他好像一连吃了三大碗茶泡饭。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三片猪肉和一个盐烤鱼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