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旅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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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原初火种

    

    空气中的炙热浪潮缓缓褪去,被轰碎心脏后,剩余的动能拖着骨架向身后翻滚,最后仰倒在河滩焦硬的泥地上,支离破碎。

    焦黑色碎片散落满地,仿佛逐渐冷却的熔岩,逐渐晦暗无光、变成灰烬的颜色。

    骨架的温度也迅速降低,很快恢复正常,那刺目红芒越来越黯淡,终于连丝毫星火也不剩,如同被水浇灭的余烬,不甘地熄灭。

    当一切异变都平息之后,只剩老人烧焦的尸骸,躯体残破,在雨水中散发着薄薄一层水雾。

    纷乱的幻觉和恐惧全部一扫而空,尽管大脑还是胀痛,忽然从沉重压抑下释放的轻快感还是让林恩忍不住长长舒了口气。

    这副骨架给他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又补了一枪将头颅以下的身躯全部打碎,他才放松下来,一下子向左侧仰躺在地,用手捂着刺痛的眼球,大口喘息。

    注射肾上腺素的副作用开始显现,不适感让他难受地干呕起来,全身打着寒颤,但心中却莫名的畅快。

    “哈!”年轻人想发出一声笑,然而喉咙里出来的却是剧烈的咳嗽。

    他是最顶尖的猎人,怎么可能有让他不敢开枪的猎物存在。

    “用愚人牌吗?”林恩用乱糟糟的脑子思索一番,使用愚人牌可以立即让自己的状态回复至过去24小时内最佳的一刻,无疑可以让他好受不少。

    想了想,他决定等半个小时再做打算。现在情况并不紧急,如果以他的恢复能力,半小时后身体状况还在恶化的话就直接使用愚人牌,如果状况转好,那自然不必浪费。

    愚人是可以在关键时候救命的底牌,使用后有两个自然日的冷却时间,不能滥用。

    让林恩欣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明显感到身体的不适感在缓慢消退。但四肢还是严重乏力,连胳膊都抬不起来,看来暂时只有盯着夜空发呆的力气了。

    映入他眼帘的夜幕并非黯淡无光。

    熊熊大火给阴云染出一角明暗不定的火光,靛蓝与深红层次分明。斑驳的色彩互相映衬,掺杂调和在一起,铺展大半个夜空,产生离奇梦幻的美丽。

    年轻人默默欣赏着这罕见的景致,突然听到另一个声音。

    “喂,还活着吧?”这声音相当清脆可爱。

    接着他就看到一张脸凑了过来。

    女孩弯下腰,垂落几缕银亮长发,她深玫瑰红色的眼睛与林恩对视,轻轻眨动,仿佛在打量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到底是死是活。

    而林恩以实际行动做出回答,他面无表情地抬手,把银白的狩猎手枪抵在对方光洁的额头上。

    “这玩意对我没用。”薇洛淡定地直起腰,她偏头向弗格斯的焦尸张望,再回过头,眼眸中带上了浓烈的惊讶,“你干的?”

    “不然他是自己把自己的心脏挖出来摔个粉碎吗?”林恩皱着眉头用揶揄的口吻反问,刻意咬重了‘心脏’的发音。

    他现在心情十分糟糕,这个吸血鬼之前可没说过弗格斯身上竟会发生如此恐怖夸张的异变。

    “哦豁,你发牢骚的口气简直就像个受欺负的小男孩。”女孩抱着胳膊,嘴角向上扬起,冷哼了一声。

    林恩喘了几口气,努力抑制立马朝她开枪的冲动,尽管头昏脑涨,他可还记得这个吸血鬼的能力有多可怕。

    “不过,你竟然没被混沌侵染,还将原初火种的寄体击杀,实在是——”薇洛顿了顿,像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她点点头,“令人惊叹。”

    “混沌到底是什么?”林恩沉声打断了薇洛的感叹。

    他的视线扫过游戏面板,日志处称那副骨架为‘混沌的意志’,击杀后获得的灵魂竟然有八万多点,足足是旭日级剑手灵魂的十倍,显然绝不寻常。

    “混沌就是混沌,一切秩序造物的敌人。”少女垂下头看着他,“散漫、无序、完全未知,混沌就像瘟疫一样,会侵染任何秩序造物,把秩序也拖入混沌,如同染黑白纸的墨水。”

    “被混沌侵染的结果完全不可预测,但绝对是受害者不愿意预见的下场。身体发生异变,精神失常,嗜血好杀,什么都有。”

    早就预料到对方有拿自己当小白鼠的意图,所以林恩对这些危险性并不感到意外,看来薇洛让他办这件事的意图,就是为了规避被混沌侵染的风险。

    他消化着这些新的情报,说道:“这跟原初火种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你交给我的事已经完成,我们两清了。”

    “最古之火、初火、原初火种,这些指的都是一样东西,那千年前从幽蓝的灵魂之渊中诞生的奇迹。你要是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找永恒之火的祭司,随便哪位都能把自家的宗教史话跟你讲上几天几夜。”

    女孩略微提起裙摆,鹿皮短靴踩着河滩附近黏稠的泥土,缓步朝那具焦尸走去,声音远远传来:“是的,我们现在两清了。但你不必着急走人,我说过,这事不会让你白干的,有好处给你。”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憩,林恩逐渐有了几分力气,他双手扶着枪架站起来,浑身肌肉酸痛得让他直咧牙。

    年轻人想了想,探手从恒盲内拿出一把带鞘的长剑当做拐棍,他看到薇洛在弗格斯残破的焦尸旁来回踱着步子,像是在找寻什么东西,便警惕地问道:“你在找什么?”

    银发少女用树枝拨开骨片和熔岩似的碎屑,答道:“弗格斯原是兄弟会的游荡者大师,也是帝国数一数二的窃贼。永恒之火教会以最严密手段保管的宝物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因此设法潜入教会,想要偷取那件至宝。”

    “事实证明他的偷窃技艺的确出神入化,花费数年时间成功盗走了那至宝的一部分——”

    林恩拄着剑鞘走了过去,同时也在观察这具焦尸,忍不住接着她的话说道:“原初火种。”

    “没错。”薇洛毫无对死者的敬畏之心,把残破的尸骨翻得七零八落,“可惜他在拿到原初之火的同时,也被火种上带有的混沌原力完全侵染,变成一个疯子,成为了混沌生长的温床。”

    看来弗格斯出现在摩厄城的监牢里完全是巧合,毕竟一个精神失常的人被关进监狱也并不稀奇。

    闻言,林恩的一些疑惑得到解答,却又冒出更多疑惑。

    比如,按照薇洛的描述,混沌肯定是个比瘟疫更遭人嫌厌的危险事物,那么携带混沌的火种为何又被称为至宝?

    虽然他连永恒之火教会是个什么玩意都不清楚,也隐隐觉得薇洛此番话绝对是个猛料。

    林恩的目光四顾游离,忽然一愣。

    他看到大概十几码外的河滩边,嶙峋的碎石缝隙之间,有个极不显眼的微亮星火在明灭闪烁。

    “喂。”年轻人用手肘碰了碰女孩的胳膊,指向那点星火的微光,“是不是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