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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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神探赵枢(三)

    “老冯啊……”

    冯榆雁虽在侍卫中年龄最小,但也有二十五岁了,在这个男性十五六岁就当爹的年代算是名副其实的老光棍。

    “怎么了郡王?”

    “回京之后你就不用随身保护我了,去学校上上课吧。”

    “诺。”

    赵枢安排的教学任务中有一项特殊课程,就是这个年代和尚道士们常用的戏法,下油锅捞铜钱、引烟成字、口吞木炭、指尖点火、针浮水面,等等等等。

    上这些课程的“老师”就是从京城周边“请”去的江湖大仙们,刀剑威逼银钱利诱之下这种人简直是摩肩接踵地来。

    这一年多来,京城的大师们一听建安郡王要找人讲课,那可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哦不对,鞭炮现在还没被发明出来,刮地皮得来的硝酸钾产量有限,赵枢的作坊现在正在摸索用硝石调配烟花鞭炮所用黑火药的配比。

    这些戏法课程一来是破除学生们的迷信思想,二来也是给他们找条出路,就算实在是学艺不精在社会上混不下去了,好歹也能靠这些戏法装个大师,说不定还能给名流贵族当掮客,给大宋首富表演个脸盆变活蛇,一不留神就走上人生巅峰。

    想到此处,赵枢都有些心动了,如果不是身份所限去搞搞这种没本钱的生意也是一大乐事。

    赵枢准备以后把这类表演性质的课程推广到民间去,或者成立个戏法班子花二百五十一天时间在全国各地巡回表演,也算是为全国人民增了智慧。

    顺便赚些钱。

    赚钱第一,增智慧第二。

    要吃饭的嘛。

    这些都是以后的计划了,暂时还没有足够的人力,不过经过最近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赵枢觉得应该从身边做起,先让自己的侍卫和杂货店、酒楼的员工们接受一下无神论的洗礼吧。

    冯榆雁这个迷信分子就在第一批思想改造之列。

    跟在自己身边这么久,竟然还相信自己会方术,这是自己的失败,却是那些江湖骗子的无上光荣。

    “可是主公,卑职识得字也懂些算学,去学什么啊?”

    “呦呵,看来你自认为肚子里很有墨水喽?”

    “不敢当,不过自打进王府后,邓大哥说大家都该读读书,出去见人要有些样子,别给王府丢人。”

    “你也信,邓宽自己也就是刚开蒙的水平,不过道理没错,多读些书总是好的。”

    提起此事,冯榆雁有意在赵枢面前炫耀一下,好似在学校得了好成绩回家向父母讨夸奖的孩子,

    “是啊,主公,卑职已经背下了数十首诗词,写在纸上您指点一下吧?”

    “你看你看你看,你说的话就不像肚子里有墨水的,什么叫‘写在纸上’?如果你想让人觉得你文笔好,就要把表示位置的字去掉,‘字写在纸’。”

    冯榆雁满脑袋浆糊,

    “‘字写在纸’?”

    “是啊,难道字还能写在纸下不成?当然是在纸上,所以就不需说‘上’字。”

    “哦~”

    冯榆雁恍然大悟,好像发现了新大陆般,

    “那‘人骑在马上’也要说‘人骑在马’,‘刀插在鞘中’要说‘刀插在鞘’。”

    “不错,还懂得举一反三,孺子可教。就拿你刚才提到的少林寺来说,如果你说‘少林寺坐落在少室山下’,大家就会觉得你这个人说话太白,没什么文采。”

    “那应该怎么说?”

    “你应该这么说——少林寺虎踞龙盘于少室山——这样大家就会觉得你有文笔。”

    冯榆雁眼前一亮,觉得这种不好好说话的说话方式听起来的确不一样,

    “有道理啊……不过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老冯啊,恭喜你发现了盲点,你觉得不对,说明你不傻,因为这句话并没有说清楚少林寺和少室山的位置关系,少林寺到底是在少室山上还是少室山下?傻傻分不清楚。”

    “那为什么还要这么说话?这样信息不明的话若在军中可是会死人的。”

    “不这么说话怎么显出人家读过书,只要逼格到位,死几个人算得了什么?你见过哪个文化人说话不是七拐八拐的?”

    “什么是‘逼格’?”

    “老冯啊,你跟我这么久怎么这都不知道,逼格就是装逼的格调。”

    “那‘装逼’又是什么?”

    “‘装逼’就是——少林寺虎踞龙盘于少室山。”

    “哦……懂了,多谢主公赐教。”

    赵枢给冯榆雁上语文课的时间,王捕头把第二个嫌疑人,也就是那绿帽车夫带来了。

    跟油光满面的钱老爷不同,这车夫身材比钱老爷瘦很多,脸色苍白,看不出身高,因为他是趴在一张木板上被两个狱卒抬进来的,显然是挨了不少板子。

    赵枢以小人之心想来,知县八成是打算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边按程序审案,能审出结果自然最好,若是这二位都嘴硬到底,那索性直接把车夫打死,让他们夫妻下去团圆,再把锅扣到他脑袋上。

    妙啊……

    赵枢还没想好开场词,耳边便传来一声大喝,

    “你跪在地!”

    赵枢转过头看向护卫在身边的冯榆雁,满意地点头,

    “活学活用,这个逼装得不错。”

    “嘿嘿,主公过奖。”

    “哎……”

    赵枢无奈摇头——这个货还真以为是在夸他了。

    车夫闻言挣扎着跪在木板上……哦不,跪在木板,头磕在地,颤抖着做着自我介绍,

    “草民陈和顺,拜见大人。”

    “咳咳,不必多礼,趴着吧。”

    “谢大人。”

    车夫重新趴在木板。

    知县肯定是软硬兼施过了,以赵枢的知识储备也想不出更好的审问方法,他也想学种马文的男主王霸之气散发邪魅捐款……不是,邪魅狷狂微微一笑,冷哼一声“我什么都知道了”,下跪之人便把事情经过老实道来。

    但他毕竟不是世界上最有经济实力的人之一,不是一力建立起那般庞大金融帝国的掌权者,眼神中没内味儿。

    所以,

    办不到,谢谢,敬谢不敏。

    更重要的是他看那车夫气息奄奄的样子,生怕他下一秒就咽气了,要是让他死在自己面前未免有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速战速决吧。

    所以还是把那套自己精通奇门遁甲的骗术说了一通,让冯榆雁上前采集了掌印纸甲头发,便挥手示意抬走。

    看到床板上那……怎么又加位置词了?

    看到床板那沾满血露出半个屁股的裤子,赵枢犹豫再三还是开口,

    “王捕头,给那车夫找个大夫治治商伤,别让他不明不白的死了。”

    “是。”

    虽然他并不太在乎这个车夫的性命,但二人掌印都已采集到,离真相只差最后一步,他不想此时落个糊涂账。

    车夫被抬走后,赵枢兴致勃勃带人回到停尸房,仵作已经回来了,还带来了知县。

    知县坐在椅子,见赵枢一行人进门后起身拱手互相见礼,而后不浪费时间寒暄直奔主题,

    “郑公子,听仵作说您有破案之法?”

    “正是。”

    ……二人间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是什么?”

    “仵作没告诉您吗?”

    “他说来此一看便知。”

    显然这个仵作也是读过几本书的,知识没学到多少,装逼的说话方式倒是掌握地炉火纯青。

    赵枢懒得给他上语文课,像知县讲解了那套不同人手掌大小不同的理论。

    知县不向仵作一样傻到用自己的左右手互相比,而是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胖手,又看向赵枢修长白皙的手指,心中感慨,

    “啧,不愧是宗室,我自幼读书觉得自己算得上细皮嫩肉了,跟这位比起来简直如田间老农一般。”

    赵枢发现了知县的痴汉眼神,顺着他的目光看过来,发现痴汉知县在看自己的手。

    咦……

    赵枢把手背到背后……

    不对,怎么又说到位置词了?

    出于文笔考虑,他把手背到背,嗯,不错。

    知县也发现了自己的失礼,连忙转移开话题,

    “所以,郑公子已经拿到钱厚文和陈顺和的手印了?”

    赵枢点头,

    “正是,现在就可以比照。”

    知县大喜,

    “那就开始吧,郑公子,下官今天应县学之邀去讲学,咱们拿到铁证立刻把案子断了,过后下官在明月楼摆宴道谢。”

    “好啊,那在下却之不恭了,出京太久也该回去了,只是这几日还有点事,日子还要再定。”

    “好说好说,郑公子定下日子下官把事情推了便是。”

    赵枢有什么事?按他推断,如果李鹿那边一切顺利,这几天就该来劫狱了,他准备联系上李鹿后再跟知县约定时间,趁送行宴的机会把知县和王捕头都支开方便李鹿行事。

    随着赵枢的眼色,冯榆雁和仵作走到尸体头边,冯榆雁将印有掌印的指覆在尸体脖子上,

    “咦……”

    冯榆雁的一个语气词把赵枢和知县二人都从椅子上惊起来,知县此时简直比当初科考时还紧张,略微颤抖着声音道:

    “如何,合适吗?”

    冯榆雁举起纸在空中对着窗户看了几眼,仵作回道:

    “二位大人,纸把脖子上的淤痕遮住了,看不到。”

    ……

    “看不到你咦个屁?”

    赵枢很想骂出来,但终究还是决定在外人面前给自己的侍卫留点面子。

    “拿剪刀把手印剪下来,小心点千万不要剪坏了。”

    冯榆雁应声,一摊手把这一重任交给了仵作。

    仵作不急不慢地接过四张纸,好似慢动作般慢悠悠剪下上面黑色的手印,然后交还给冯榆雁。

    冯榆雁第二次将手印覆在尸体的脖子上,

    “主公,手印大小并不相同。”

    “这是谁的?”

    “钱厚文的。”

    纸上本来写了名字,但被仵作剪掉了,还好由于钱老爷和车夫身材相差不小,手形也差别甚大,冯榆雁一眼就看出这小肉手是钱老爷的。

    赵枢和知县对视一眼,知县叹气,

    “哎……我还以为这陈顺和面对威逼利诱甚至大刑之下都死不开口,肯定是无辜的,不想竟真是他下狠手杀妻,可真是小看了他啊……也难怪,正妻非妾室,便是风流才子也不可能忍受妻子偷人的,而告官无非脊杖十五,定然是受不了这口气,又惹不起钱家,只得杀妻泄愤。”

    赵枢立刻抓住了知县话中的漏洞,

    “陈顺和识字吗?”

    知县摇头,眼神中充满不屑,

    “大字不识几个,听说名字倒是能歪歪扭扭地写出来,这次画押倒有用武之地了。”

    赵枢心中的凶手人选也更倾向于那钱老爷,第一时间还是将木板奄奄一息的车夫跟活活掐死妻子的凶手联系起来。

    知县道谢,

    “此番破案真令下官醍醐灌顶,自古英雄出少年啊,郑公子如此年纪便有此等手段,前途不可限量也。”

    这就是纯粹没营养的客套话了,要是王捕头这么说大概还带几分真心实意,知县对赵枢的身份是一清二楚的,闲散宗室谈前途,这是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话是假的,但感情却是真的。

    虽然知县不怕赵枢这个闲散郡王,但对他并不反感,说白了那些怼君王的强项令只不过是求名,要求名自然要跟有权力杀自己的人打嘴仗,就算不是官家至少也要是个相公,像京城中那些为了出名骂赵枢这类闲散宗室的都是官场小白,白白浪费感情没啥用的。

    所以知县不仅不反感赵枢,而且如果有可能的话,当然是希望这位小朋友能在官家面前为自己美言几句。

    这次自己束手无策的案子让这位小郡王大大地露了一手,他肯定对自己有好感,而且年轻人大都虚荣,他料定赵枢回京后肯定会把这案子当成吹牛的资本大肆宣扬,那自己的名字定然会被大宋权力中枢的大人们听到,到时再花些钱运作一下,就能更进一步了。

    如果赵枢知道知县此时的想法,肯定会觉得他跟那些看见美女第一眼就想好自己和美女的孩子上哪所幼儿园的宅男一个德行……

    赵枢不知知县之乐,知县只觉前程远大,在拍赵枢马匹上便越走越远了。

    但知县可以说,赵枢却不可以接,只是拱手打了个哈哈,随即带头向门外走去。

    一只脚刚跨过门槛,背后又传来冯榆雁的大嗓门,

    “主公,这……”

    赵枢回头看着冯榆雁一脸便秘的样子,

    “怎么了?有话就说。”

    “主公,车夫的手印也合不上。”

    纳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