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江湖诗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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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

    泉涸,鱼相与处於陆,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大宗师》

    红尘,一词出自东汉班固《西都赋》,指繁华的都市;后指世间,纷纷攘攘的世俗生活,借喻名利之路。

    江湖,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大宗师》,原指江河湖泊,后指远离朝廷与统治阶级的民间。唐朝,由于均田制的逐渐瓦解,以及武周则天顺圣皇后武则天创武举制大兴尚武、尚侠之风,民间流民剧增,以侠自居者更甚。此后江湖便指侠客与草莽活动的范围。

    诗,又称诗歌,乃抒发情感,反映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一种文学载体,其起源于人类劳动,其本质为抒情美。《诗经》乃中国古代诗歌之开端,《诗经》于先秦时期,原名为《诗》。诗出现于春秋战国,盛行于唐朝。唐朝时期,诗——此种文学载体的应用达到鼎盛时期,其代表人物有李白、杜甫等杰出诗人。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短兵”,乃兵中王者,被称作“百兵之王”,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始创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古传十大名剑:胜邪、纯钧、湛泸、巨阙、鱼肠、泰阿、七星龙渊、工布、干将、莫邪。其中:泰阿、七星龙渊、工布、湛泸、巨阙、鱼肠、纯钧、胜邪由欧治子铸就。欧治子,春秋末期越国人,中国古代铸剑鼻祖,龙泉宝剑创始人。《列子·汤问》中更有“上古三剑”一章,其名曰含光、承影、宵练,更是从哲学上赋予剑一种道的寓意,创“道剑”。

    侠,奉行天道,善德仁勇,守德仗义,礼智忠信。所谓言必行,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千里诵义者,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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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中国古代盛世王朝。

    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成就了“唐代三绝”——“李白之诗歌”、“裴旻之剑舞”、“张旭之草书”——“诗仙李白”、“剑圣裴旻”、“草圣张旭”,更是造就了长安这一座当时繁华一世的城市,可谓红尘。

    唐朝民间尚武之风,尚侠之风盛行,流民加剧。侠客与草莽逐渐有了自己的活动范围,可谓江湖。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素有“诗仙”、“诗侠”之称。其人“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做赋凌相如”。壮年时曾漫游天下,学道学剑,好酒任侠,行止间笑傲王侯,洒脱不羁,更是赋有《侠客行》,流千古绝唱,可谓诗与剑。

    避红尘踏足江湖,寻红颜远赴天涯。

    赋情诗相伴佳人,挥仇剑闯荡天下。

    此诗乃李剑所作于657年,年近而立之年的李剑此时已经厌倦唐朝黑暗腐败的官场而弃官从侠。

    “李剑,字修剑。”乃唐朝中期的侠客中很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人送侠号诗魂酒剑仙。开元一十八年(公元730年),正值大唐盛世,李剑生于陇西成纪,孩提时期随父迁居锦州昌隆;舞勺之年便独自一人离开家乡游历各州府;舞象之年回到锦州入州学进士科,747年年仅17岁的李剑通过解试,作为由乡贡进入长安参加春闱的举人,开始了其传奇的一生。其人有过目不忘之本领,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一生写诗无数,剑术超群,实为大唐栋梁之才。后因桀骜不驯的性格,对朝廷奸臣当道、结党营私的腐败之风深恶痛疾,而踏入江湖,行侠仗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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