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血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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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也想“出人头地”

    而我那位女朋友,分别时刻,哭得像个泪人。

    当时我虽然也很伤感,但更多的,却是充满了男子汉战场出征的那种豪情。多少人出国都发了财,我又不比他们少条胳膊少条腿什么的,我怎么就不能干出一番事业来?我得出人头地,我得比我那些上了大学、升了官、发了财的什么中学同学、小学同学都要神气,更加有钱。我得让我的女朋友,未来的老婆成为她们女友圈子中最得意的人。

    她可以算是她们那群女孩中最漂亮的的一位了,却不是最有钱花的一位。就这,让许多男人都不服气。我得让他们心服口服。

    其实回想起来,那时候就已经埋下了我和她分手的隐患。

    这一,我出国的方向目的并不明确——想要成功,而具体要做什么,如何做,并没有计划。

    再有,假如不成功怎么办?

    这二,我和我的女友分开这么远,这本身就是巨大的危险因素。

    像她那样漂亮、出色的女孩儿,论文化比我高,论长相,比我强。我在她身边的时候,都还有的是比我出色的男人追她,这下我不在北京了,多少有条件的男孩还不趁虚而入?

    现在回想起来——我走的时候,我和她就已经没戏了。

    话扯远了。那毕竟只是一段过去的历史。我还接着说我自己吧。

    我来英国的那时候,英国因为参加对伊拉克的海湾战争,整个经济受到巨大影响,外国人很难找到工作。听人说,唐人街的店铺门口,以前常见的招工广告,那阵子,都没了。

    经过一番波折,我在新认识的中国同学帮助下,找到了在中国餐馆的打杂工作。

    我一边学习英语,一边工作。

    不久,全是因为运气,就像赌——对不起,我又拿赌博打比方了,没关系?谢谢大哥——因为运气,我被介绍进了一家华人超级市场,干了一段,当上了货物仓库的小管事,还赶上办了个工作签证。就是说,四年之后,我就可以顺理成章拿到英国的永久居留权,再以后,如果愿意,还可以加入英国国籍。

    我又另找了一份零工,晚上去一家中餐馆洗碗。这样,一天将近十四五个小时干下来,挣得多些。

    我开始寄钱回家还债。

    我吃住用都很节省,欠的债还得很快,这也是因为英镑的确值钱,那时候,和人民币的换算是一比十四。

    我们一大帮子从北京上海来的老少弟兄,在离唐人街不远处租了个大房间,有二十多平方米,十八个人挤在里面。

    当时有乐观性格的朋友说,“能洗澡,有暖气,挤就挤点儿。不要说和红军当年比,就是和现在很多中国老百姓相比,我们比他们住的强多了。”

    同屋有下过乡的当年知青,说,“这洋插队,和当年的土插队比较,好到天上了!”

    我没插过队。大哥您插过队

    ?哎呀,您是我的前辈。来,大哥,喝。我这包里还有酒——来,您接着。

    刚才说到哪儿了?哦,说到伦敦后的工作生活。这大约是十多年前的事儿了,好像就在昨天发生似的。

    尽管基本习惯了这里的工作生活,我一闲下来,还是思念亲人,想家乡北京。当然,很大程度上,想念我那还在北京的女朋友。

    现在想起来,如果当时我没拿到英国留学签证,人生将是完全另一个样子------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命这玩艺儿,就跟赌场里一副洗好的牌一样,早已定了,只是你不知道是怎么排列的而已。咳,我又说到赌场里去了------

    一年多过去,我把欠的债还了一多半。

    我知道,每天干十多小时体力活不是长久之计,身体会垮,就辞了那份餐馆工。

    我又找了新住处,一个单间,从那集体宿舍搬了出去。

    新住处在一幢老式楼房里,和别的房客共用厨房厕所。

    我开始琢磨,这以后,要是就在英国呆下来,要置地买房子,还把女朋友接来成个家,就得有钱。再要是有了孩子,那就开销更大了。

    按英国人的算法,一个小孩,从出生到十八岁成人,得花十五万镑。大哥您说什么?二十多万?哦,我说十五万,那是十年前的说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