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骊歌
字体: 16 + -

第十九章 消失的狼骑



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他们讨论军事上面的事,仰头打量帐篷里的装饰。

帐篷的四周用柱子做支撑,毡子铺在用木头搭好的梁上。从里面看,和普通的房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墙上挂着已经画好的,小幅地图。地图是画在皮子上的,皮子被细线穿过,固定在毡子上。

除了地图,墙上还挂着轻剑,匕首,马鞭,弩。

当我的视线碰触到,挂在墙上的大小不同的三个弩的时候,我的心突的一颤。

我没想过这个时代会有这种兵器,它们的存在,让我在心中一阵窃喜。

我一直想着该用什么兵器解决头狼,有了弩就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弩是由弓发展而来,可以分为箭锋和弹弩,弩比弓发射的箭,射程远,准确性高,穿透性强。而且弩具有延时绪构,不需引弓和同时瞄准。与弓相比,要好用的多。

光凭弩的穿透性,就可以轻易的穿透狼皮!

我走到墙边,想把挂在墙上的弩取下来,可我的个子还没高到,能碰到弩的程度。

唐平摘下弩,递到我面前说:“想要这个?”

我抚摸着木质的弩身,问他:“这个弩是你的?”

唐平点头道:“是!拥有他们的不只是我一个人,这些是每个斥候必备的武器!”

我把弩拿在手里掂了掂,还挺有份量。

因为弩的制作工艺复杂,流程繁琐,成本高,并不是所有的将士都能装备齐全的。正因为弩的造价高,所以配备弩的部队都是精英部队。由此看来,卫良对他的这支斥候军,真的很重视。

我问:“它们是怎么用的,能跟我讲讲吗?”

唐平把最小的弩摘下来,说:“这个是手弩,可以藏在袖子里,攻击距离在30米左右,和其他的弩一样,声音小,而且可以洞穿铠甲!”

我把手弩拿在手上看了看,很小巧,我说:“这个倒适合做暗器,用来刺杀!”

唐平点了点头道:“不错,手弩的确多用于刺杀!”他又把那个稍大的取下来,说:“这个是经常用到的弩,可以用于平时的战斗,也可以用于伏击!”

我问:“如果用平时用的箭的话,能不能穿透胡族所用的狼骑的皮?”

唐平迟疑了一下说:“从未试过,所以并不清楚!”

此时一个男子快步走了进来,此人脚踩黑色平底靴,身着对襟短打。乌黑的头发规规整整的扎在脑后,身材高大但稍显纤细。黑色的衣服并没有遮住他白皙的皮肤,倒衬的脸色有些苍白。

过于严肃的表情,给人冷俊疏远的感觉。棱角分明的脸上,有着一双犀利、深邃的眸子。

他穿的衣服和其他的将士不同,并不是军营里的军装。如果不是他的左肩绣着一个大大的卫字,根本看不出他是军营里的人。

虽然他穿的衣服看上去样式很普通,可从他左肩绣着的卫字和收紧的袖口来看,制作的工艺却很精细。

接下来他说的话,让我们几个如在睡梦中的人,瞬间惊醒了。

就在大家互相诉说着狼骑的可怖,胡族的勇猛、剽悍的同时。胡族的骑兵正向我们的老巢——定城奔来。

几天前,在300里外与胡族的一次大战中,我方惨败而归,最大的原因是,胡族用了狼骑。

在这之前,别说是看,这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试问,谁可以把嗜血、凶残的狼拉入战场?

看到狼的瞬间,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因为在大家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狼以它矫健的身姿,迅猛的速度,向大家扑来,并且在几秒内轻易的把身边的同伴撕成碎片的时候,大家才从惊愕

中清醒。这是狼,是最凶残的狼,是最恐怖的狼!

狼以它疾如雷电的速度战胜轻骑,以强大的冲击力,战胜士兵组成的人肉坦克,它就是整个战场的王者!它就是死神!

当指挥者反应过来,下令撤退的时候,原本整齐的、固若金汤的阵营,变成了一盘散沙。原本雄赳赳气昂昂的将士,变成了夹着尾巴四处逃窜的过街老鼠。原本几万人的队伍,在狼骑的撕咬下,胡族骑兵的斩杀下,眨眼间就被削减了一半。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都忙着惊慌失措,忐忑不安。却不知,大胜而归的胡族,没有给大家喘息的机会,而是在短短的几天后卷土重来!

如果胡族只是简单的直接攻城还好,可据那个黑衣斥候说,除了迎面而来的胡军,在定城东侧的山岭处也发现了胡族的骑兵,并且在已经发现的胡族的军队中并没有找到狼骑兵的影子!

要知道,正因为东南方有山岭的阻挡,地势险峻,易守难攻,所以它们才被看作是定城在东方的屏障。也因为这样,那里驻扎的军队的规模并不大,人数并不多。同样的,定城西面也是同样的情况。

虽然定城的东西两侧都有崇山峻岭作为天然屏障,对于人来说那可能是天险般的存在,可对于狼骑来说,也许只是小菜一碟,因为谁也不知道狼骑究竟有多大的潜力。

此时消失的狼骑,肯定不会是简简单单的失踪,它们不知道会在何时、何地出现,无论出现在哪里,对离军都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当我们一行四人匆匆赶至大将军的营帐,卫良已经召集了手下的将军在做战略部署。

前来攻城的胡兵并不足以畏惧,出现在东侧的骑兵也构不成威胁,此时,最大的威胁是消失的狼骑。

倘若,把主要的兵力放在定城的防守上,如果狼骑从东西侧攻入,就会**定城。到时,我们将腹背受敌,最后被活活困死在城里,或者被狼骑撕成碎片。

倘若,把主要的兵力放在东西侧的防守上,万一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守城的兵力不足,定城的北大门就相当于一座空城,白白的让敌人占了便宜。

总之,此时的首要问题就是解决狼骑。

大将军坐镇帐中,下令所有将士严阵以待,并且将200名斥候全部派了出去,大将军交代,一定要找到狼骑的下落!

所有的斥候,骑上最好、速度最快的马向四面奔去。

此刻,整个军队,整个定城,乃至整个离国的安慰就系在这些斥候军身上。

因为他们肩负着打探、候望敌方动向的责任,也因为它们拥有行迹追踪、野外观察、情报收集、野外伪装的能力。所以,只有他们,也只能是他们才能完成这个寻狼的任务。

我静静的坐在大帐中,看着一个个面色凝重的将军,享受着大战前夕片刻的宁静!

卫良的眼中是一片看不透的苍茫,那是一双独行者的眼睛,不会刻意流露出孤寂,却分明如孤狼般傲世群星。此时,我在他的眼中似乎看到了一只正在翱翔的苍鹰,锐利、勇猛、矫健、高傲!

他的境界是我不能企及的,所以,他此时的所感、所想,也是我不能参透的。

正因为他站在了那个最高的位置,所以,他是辉煌的,也是孤独的!

当卫良再次提到狼骑,獒的影子突然闪过我的脑海。

藏獒产自中国的青藏高原,是一种高大、凶猛、垂耳、短毛的家犬。肌肉发达,体格健壮,具有威猛、昂首、傲慢、不可一世的王者的霸气和对主人极其忠诚的秉性。

中国古代有“一獒犬抵九狼”的说法。

据说,当年的党项族组建了一支猛犬军团,成吉思汗统率军队

席卷世界时,党项部落受其征调,作为北路先锋军直逼欧洲。这支部队中的“猛犬军团”,“拥有五万多名战士,都是青一色的藏獒,它们以敌方的尸体作为吃喝,铺天盖地,一路横扫,建立了让成吉思汗惊叹不已也羡慕不已的‘功劳’。

大汗曾经慨叹:“经百战,雄当万夫,巨獒之助我,乃天之战神助我也。”

如果此时能有獒相助,那么狼骑的威胁也就迎刃而解了。

不过我怀疑,这个时空有没有獒的存在,即便是有獒的存在,在定城这个北方的小镇,也不见得能找到它们的踪迹。

那么,我们现在所能利用的,除了军营里的将士,还有拴在每家每户门口的狗。

用狗对付狼,并不是什么好主意,没准把它们拉上战场,也只能沦为狼的美餐。不过狗多少可以对狼进行牵制,能给我们赢取些时间。

狗长年和人居住在一起,身上带有大量的细菌,如果能和狼骑近距离交战,即便不能取胜,身上携带的细菌、病菌也会传到狼的身上。即使当时起不到作用,狼骑迟早会死在病菌的手里!

一直找不到狼骑的踪迹,几乎所有的人都磨光了耐心,有的将军甚至说,趁着狼骑不在,现在就冲出去杀胡族人一个措手不及!

还有的人说,也许,狼骑已经离我们很近,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成为它们口中的食物!

我看着那几个只是提起狼骑的名字,就能让他们如此惊慌的将军,突然觉得有些无奈。

是太过于惧怕狼骑才让他们如此慌张,还是他们的性格原本就是这样,没有主见,沉不住气。倘若胡族真的打过来,第一个投降的肯定就是他们吧。

如果说卫良是翱翔的雄鹰,那么这几个人,只能是地上跟泥土玩耍的小虫。

傍晚时分斥候来报,在定城的正前方,100里外胡军的主力中发现了狼骑!

我大概算了算,就算今天胡军卯足了劲往定城赶,直到今天天黑也不可能对我们构成威胁。因为他们的骑兵绝不可能在短短的几个时辰内,就能跑出100里。

即便狼骑的速度再快,只要胡族想获得最大的收益,也会用狼骑与轻骑协同作战。倘若他们会攻城,也一定会在同一时间向定城发起攻击。

不过,虽然狼骑在正北出现,仍旧不能排除它会从东西两侧进攻的可能,毕竟狼骑的速度比普通的骑兵快的不是一点半点。

我向陈书呆和高涵说了,想用狗对付狼骑的方法。如果想确定头狼,必须马上向敌营出发,100里的路程并不短。

高涵接纳了我的建议,并说他会尽力找到最多的狗!

几分钟后,唐平带了五个斥候过来,其中就有之前见过的那个黑衣斥候。唐平说,他们会带我去看狼骑,还说,现在人手紧缺,不能给我派更多的人。

我明白,卫良手下的兵至少有2万人,而所获取的所有的消息几乎全靠这200人,能给我五个,已经算不错了!

出发之前,陈书呆把我抱在怀里说:“无论如何,好好的回来!”我看着他如水波的眼睛,轻轻的点头。

这场战争本该与我无关,如果我不闹着强出头,即便有再凶狠的狼骑,你也好好的保护我,会让我安然无恙吧?

你说过‘不会让任何人欺负我’的话,我还记得。在这里,你是我最亲近的人,同样的,我对于你来说,也是最为熟悉的。我不会轻易的抛下你,也请你好好的保重自己,不要轻易的放下我!

高涵塞给我一个手弩,让我小心。我看着这个手弩,怎么看怎么觉得在哪见过。

唐平说:“别看了,那个是我的!好好拿着,用来防身!”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