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卫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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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名马激大将 虚实兼有之

    “沮先生,我数次对你说公明有古之良将的风采,今番觉得如何?”卫冕举杯笑问,这徐晃可是他最最心腹的将领,徐晃能独当一面,凭借自己的计谋大破黑山贼,他这个主公也是倍有面子。

    沮授拱手笑道:“主公有识人之明,授深感佩服。徐将军武艺超群,万人难敌,更兼随机应变,计谋多端,端得有古之良将的风采!授愿敬徐将军一杯,以结交英豪!”

    说罢举起酒杯,遥邀徐晃。沮授可是相当的聪明,一下子就能体会到卫冕此言的深意,让他这个文臣与徐晃这个武将为各自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为日后的合作共事开创一个良好的开端。

    “先生高才,晃愧不敢受!”徐晃虽然没有与沮授共过事,但见其如此给自己的面子,他怎么能不客客气气的回礼?

    “徐将军太客气了,你我共为主公之臣,合该齐心协力为主谋事。不若你我二人共敬主公一杯如何?”

    徐晃双手持樽笑道:“合该如此!而且某在张白骑处得一名马,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纵身一跃足有三丈,比之某座下黄骠马毫不逊色,准备献给主公!”

    早先在白波谷时,得卫冕赠黄骠马,这份恩情他一直记在心中,时至今日总算得到一匹与之等价的名驹。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将之赠送给卫冕,以报曾经的大恩。

    沮授闻言道:“吾曾听闻黑山贼中有传言,谓骑白马者为张白骑,谓轻捷者为张飞燕,谓声大者为张雷公,其饶须者则自称于羝根,其眼大者自称李大目。看来李将军缴获的白马正是张白骑的坐骑无疑。”

    张白骑之所以留下如此名号,正是因为他座下之白马,此马有一诨名,名为照夜玉狮子。除了最醒目的浑身雪白之外,还能日行千里,产于西域,乃是名马中的名马,极品中的极品。

    当然照夜玉狮子十分名贵,赵云的坐骑就是同类型的名马,但不要认为黄骠马就很普通。黄骠马只是名字听起来很普通,但是它还另有别名“透骨龙”,同样是难得一遇的宝马良驹,秦叔宝的坐骑呼雷豹就是此类品种。

    “黑山贼手中竟然会有此等好马?不过我已有名驹,你不如转赠他人!”卫冕举杯一饮而尽,笑着拒绝。他有汗血宝马足以,倒无需其它宝马。

    不过这年头名马如名将,甚为难得。甚至名马还能换的名将忠心,比如吕布与赤兔马。

    徐晃道:“宝刀赠烈士,名马配英雄!好马合该有个好主人,还请主公为其择一明主!”同样是一匹马,从他手里送出去和卫冕手里送出去,其意义可大不一样。

    卫冕想了想,如此名马留给张辽、高顺都还不错。但是忽抬眼四顾,却见淳于琼一脸的渴望。而沮授也正在向他打眼色,似乎有话要说。

    “先生,你觉得此马给谁较为合适?”

    沮授笑道:“刚刚徐将军说得好,名马配英雄。依授愚见,既然是配英雄,何不以伊阙城为目标。高顺、淳于琼二位将军谁能破城此马即归谁所有,主公以为如何?”

    “好!”卫冕欣然同意,沮授显然是想以此激将,激发他们的斗志。御下之道,激励必不可少,以情感人也好、以德服人也罢,但激将之法经久不衰。

    卫冕话音未落,淳于琼已经离开坐席,单膝跪地请缨道:“主公,末将愿领兵破伊阙城!”

    沮授却一副信不过的样子,为难的道:“淳于将军,这伊阙城建在两山之间,伊水中流,如天造门阙,故名伊阙。地形易守难攻,而且由李傕的侄子李暹把守,你有把握拿下来吗?”

    淳于琼哪里受得了他怀疑的眼神,怒气哼哼的道:“沮先生,吾为西园校尉之时,这李暹恐怕还在他娘的肚子里呢!若吾拿不下伊阙,愿提头来见!”

    见淳于琼已经被沮授激发战意,卫冕立即取出令箭,大喝道:“好!仲简能有必胜之雄心最好不过,但为将者最忌骄傲自满,切不可因李暹的年纪小就轻视他!”

    淳于琼大喜过望,此战若胜,这匹宝马良驹可就归自己了。赶紧来到卫冕座前接下令箭,然后后退几步,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领命,必不令主公失望!”

    见淳于琼激动不已,也不准备饮酒吃饭,就欲出太初宫整军待战,高顺赶紧喊道:“淳于将军请稍待!”

    淳于琼闻言怒视之,举着令箭道:“此令为主公亲口所下,莫非高将军还欲与吾争功?”

    在场的人中,卫冕、徐晃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坐骑,沮授是一介文官,根本无需良驹宝马。唯有这个高顺与他相争,一听到高顺说话,他本能的敌对起来。

    高顺最大的理想就是组建陷阵营,他现在只想着将陷阵营发扬光大,为卫冕立下不世军功,又怎会为一匹马与淳于琼起争执?当即笑着说道:“非也,还请淳于将军不要误会。顺知道将军你此行必定能夺下伊阙,这匹良马迟早归将军所有,不若请主公提前将此马授予将军,助你早日破敌!”

    “高将军,吾······”淳于琼这才知道自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误会了高顺的意思,顿时面露惭愧之色。他脾气躁性子直,但刚过易折,主观的情绪往往影响客观的判断,或许这就是他无法成为一流名将的根本原因。

    “淳于将军无需如此,遇到真正喜欢的东西就该努力争取,我只是不太喜欢白马罢了,若是徐将军肯将他的黄骠马拿出来,我少不了要与他一较高下!”高顺不仅没有怪罪淳于琼不识好人心,反倒拿徐晃开起了玩笑。

    徐晃不解的问道:“高将军何意?莫非你中意黄色?”

    不仅是淳于琼,就连卫冕、沮授也都露出好奇之色。

    高顺解释道:“陷阵营的人数虽然不多,所有武器装备整齐划一,包括坐骑也都尽量挑选常色。完全相同的士兵出现在战场上,令敌军见之茫然,无法侧重攻击。而白马太过显眼,一旦出现在军阵之中,必然引起敌军注意,成为众矢之的。无端将主帅的位置暴露给敌军,这是一种极不明智的选择。”

    徐晃沉思,淳于琼疑惑,他们俩还没有接触过陷阵营的作战方法,所以不是很能理解高顺所说的理由。

    沮授却点了点头,他已经知道陷阵营在南匈奴的骄人战绩,以一千人的人马直接闯入匈奴王庭,活捉呼厨泉。而且他也从卫冕处得到了一些关于特种兵作战的知识,将领不再是一个部队冲锋陷阵的领军人物,而是充当一个大脑的作用,协调者军阵之中的每一个人,指挥全局。

    高顺的作用不是他自己有多厉害,能够以一当百,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而是时刻让陷阵营全体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出正确的选择,陷阵营是一个整体,并不是一盘散沙。

    卫冕当然更清楚高顺的意思,特种兵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但是在它的内部的每一个单兵个体,最好都是完全相同的存在,根本找不出任何的差别。

    “既然文达(高顺字)不欲争夺白马,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公明你派人将白马牵来,送予仲简!”

    淳于琼喜笑颜开,抱拳道:“谢过主公!谢过徐将军,谢过高将军,也谢过沮先生的提议!”

    在淳于琼走出太初宫跟人去取马的时候,沮授却露出了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问道:“主公,你的目标到底是伊阙城还是宜阳城?”

    卫冕道:“淳于琼三千人马虽然不多,但李暹绝不是他的对手,拿下伊阙城是迟早的事。至于具体拿哪一座城池,先生你说呢?”

    “董卓之侄董璜领五万大军屯兵宜阳,以我两万兵马想破宜阳,无疑是痴人说梦。不过淳于琼之兵围困伊阙之时,董璜即面临着一个选择,发兵救伊阙,则我军速攻宜阳。若其按兵不动,则伊阙必破!主公以为授之所言可还在理?”

    卫冕把玩着酒樽,淡淡的笑道:“不错,这就是我所想要的,攻其所必救,打得他首尾不能相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