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没错,我杀过人
“没错,我杀过人。”
迎着林把总诧异的目光,卓轩缓缓道:“去年入秋后,大同明军与鞑贼在阳和城外大战,明军兵败,事后许多村庄惨遭鞑贼蹂躏。我孤身一人逃难,途中遭遇一名瓦剌重装骑兵追杀,差点死在他刀下。
我不甘心任人屠戮,就将那人引入荒地,令其连人带马陷入沼泽中。如今派人前去勘查,或许还能找到他的盔甲与尸骨。”
杀了一名瓦剌重装骑兵?
林把总有些震惊,须知在如何对付瓦剌重装骑兵一事上,大明精锐骑兵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一战能侥幸斩首一级,就已经是骄人的战绩了。而一名逃难的少年,赤手空拳就把一名瓦剌重装骑兵送进了坟墓,虽说是用了点诡计吧,但这番作为足以让他扬名军营!
军中不招有勇有谋的壮士,难道要招酒囊饭袋?
卓轩早先带给林把总的第一印象极好,加上方才的说辞又不像有假,再说,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么?若是有人纠缠此事,大可去他指认的地点查个究竟!
想到这里,林把总本能的回头望了方善一眼,却没再犹豫,断然道:“可曾习武?”
“习过,杨家枪。”
“给他长枪!”
长枪是制式兵器,军中多有配置。离卓轩最近的那名军士闻言就将手中长枪扔了过来,卓轩麻利的伸手接住。
脑中浮现出被人欺凌的场景,眼前依稀晃动着陆某、曲某等一群烂人的影子,一时间怒火焚心,眼中掠过一道杀气,卓轩很快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
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将杨家枪三十六式使完的,只觉得自己好像杀了一群人,长枪过处,血肉横飞,而在整个过程中,耳边自始至终都伴有刺耳的噪音,周围还模模糊糊映着无数张兴奋得有些变形的面孔。
当他彻底回过神来时,差点被自己的枪法吓到了,但见枪如游龙,沉沉的杀气几乎占据了半个校场。
接下来,他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声音的海洋中,喝彩声如雷而至。
高台上,郭登、沈固、陈公全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卓轩。
收手后,人丛中的赞叹声仍经久不息。
“想不到一个少年竟有如此过人的身手,真是后生可畏呀!”
“这少年枪法凌厉实用,就像是在实战,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这少年的武艺当在方才那个使刀的年轻人之上!”
一名老者给出了结论性的评语,周遭无人出言反驳。
吕良方才看得入神,此刻听了老者的评价,也不在意,冲卓轩点点头,露出一副惺惺相惜的表情。一旁的戎装女子则气得不轻,瞪着卓轩恨得咬牙切齿。
林把总含笑挥挥手,“留用,精兵,月给米九斗!”
“接着!”
卓轩扔还长枪,好奇的问林把总道:“敢问······何为精兵?”
林把总看似心情不错,故而还有兴趣与卓轩啰嗦,“精兵就意味着你即将成为一名伍长。”
伍长?
卓轩对明代兵制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实行世兵制的官军称为“军”,即卫所军,其军职序列从小旗、总旗一直到指挥使。而实行募兵制的则称为“兵”,即营兵,京中就有操营。
营兵的人员构成包括为将者自己招募的家丁或称牙兵、从卫所军中选拔的精壮、从民间招募的民壮、应招入伍的死囚,军职序列包括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千总等。
卫所军自己屯田,负责守城,营兵吃军供,负责出战。
“属下能多领米么?”卓轩既然加入了“伍长”这个死亡率极高的战斗序列,就不想再客气了。
“此月的给米从正月初一算起,多给十日的粮食,你还嫌不足?”
“好吧。哦,我能带上一人么?”言毕冲舒展鸿招手。
待舒展鸿上得前来,卓轩有些嘻皮涎脸的道:“此人个子不高,却也有些蛮力。”
林把总斜视舒展鸿片刻,嘴角微微抖动了一下,黑脸上像是又抹了一层炭灰,“留用,月给米三斗。去,自己去那边登记名册!”
黑脸大汉心情变糟,没好气的看看那几个还在排队应募的歪瓜裂枣,一挥手,“去去去,回家凉快去!”
“看来这个林把总实权在握,留谁去谁,全凭他一人定夺,根本就不必把方善的话当回事。而这样的决断权,想必只有总兵官郭登才能授予他!”卓轩暗忖道。
诶,方善呢?
卓轩举目望去,没看见方善的影子,却瞥见那个戎装女子正气哼哼的朝这边走来。
“你有何能耐······”戎装女子在卓轩身前驻足,又急急的后退一步,举手在鼻前扇了扇,一脸嫌弃的道:“哼,你的衣着倒是挺别致的,哈,到处都通着风,凉快么?”
卓轩久居山洞,早就告别了一袭长衫、负笈而立的书生做派,此刻穿一身农家男孩才穿的棉袄棉裤,袄裤上下满是飘着棉絮头的破窟窿,且脸上蒙着些许的灰尘,这副模样在先敬罗衣者看来,活脱脱就是一副乞儿的样子!
可他并无半分自惭形秽的感觉,心头对戎装女子的反感之意越来越盛。
别惹我,我一肚子邪火正好没处发泄,惹怒了劳资,定会叫你难堪!
“就凭你这个熊样,还敢自居吕公子之上?也不照照镜子,哼,你也配!”
卓轩眼皮一翻,笑道:“老奶奶,您听错了,我方才没提到吕······公子呀,嘿嘿嘿,您耳背,我不怪您。”
戎装女子一怔,旋即怒目圆睁,一把揭下头盔,露出满头的青丝,“睁大你的狗眼仔细瞧瞧!”
“哟,大婶,方才看花了眼,得罪得罪。”
我有那么老么!
戎装女子眉毛一拧,脸上浮现出悲愤万分之状,胸脯子剧烈起伏起来。她嚯的拔出长刀,就想朝卓轩扑来。
柳絮恰好赶到,无所畏惧的站在卓轩身前,“我卓轩哥哥是军中精兵,来日必将成为名扬天下的英雄,你一个女流之辈,怎能无端折辱大明的英雄!瞧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却身披盔甲,与陌生男子混在一起,就不怕有损闺阁清誉么?”
柳絮与卓轩一样,穿着农家孩子的棉袄棉裤,但一点都不显寒碜,相反,她神色中天然带份贵气,说话时声音不高,却显得气场十足。
还别说,戎装女子似乎真被镇住了,闻言后竟然没有发作,只是气得“你你你······”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郭登不知何时来到场中,望望戎装女子,平和的道:“嫣儿,收了刀,速回牙兵那里去。”
戎装女子赶紧归刀入鞘,戴上头盔,朝郭登施礼,“父亲,女儿遵命。”随即抛给卓轩一个极具威胁性的眼神,转身离去。
她是郭登的女儿?叫郭嫣?卓轩的感觉就不太好了,第一天上班,就与老板的女儿杠上了,往后还会缺小鞋穿么!
郭登淡淡瞟了卓轩一眼,转身后却又驻足道:“能在疾驰的战马上把长枪舞出花来,那才叫真本事!”
什么意思?这就是传说中的小鞋?卓轩顿时傻了眼。
迎着林把总诧异的目光,卓轩缓缓道:“去年入秋后,大同明军与鞑贼在阳和城外大战,明军兵败,事后许多村庄惨遭鞑贼蹂躏。我孤身一人逃难,途中遭遇一名瓦剌重装骑兵追杀,差点死在他刀下。
我不甘心任人屠戮,就将那人引入荒地,令其连人带马陷入沼泽中。如今派人前去勘查,或许还能找到他的盔甲与尸骨。”
杀了一名瓦剌重装骑兵?
林把总有些震惊,须知在如何对付瓦剌重装骑兵一事上,大明精锐骑兵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一战能侥幸斩首一级,就已经是骄人的战绩了。而一名逃难的少年,赤手空拳就把一名瓦剌重装骑兵送进了坟墓,虽说是用了点诡计吧,但这番作为足以让他扬名军营!
军中不招有勇有谋的壮士,难道要招酒囊饭袋?
卓轩早先带给林把总的第一印象极好,加上方才的说辞又不像有假,再说,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么?若是有人纠缠此事,大可去他指认的地点查个究竟!
想到这里,林把总本能的回头望了方善一眼,却没再犹豫,断然道:“可曾习武?”
“习过,杨家枪。”
“给他长枪!”
长枪是制式兵器,军中多有配置。离卓轩最近的那名军士闻言就将手中长枪扔了过来,卓轩麻利的伸手接住。
脑中浮现出被人欺凌的场景,眼前依稀晃动着陆某、曲某等一群烂人的影子,一时间怒火焚心,眼中掠过一道杀气,卓轩很快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
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将杨家枪三十六式使完的,只觉得自己好像杀了一群人,长枪过处,血肉横飞,而在整个过程中,耳边自始至终都伴有刺耳的噪音,周围还模模糊糊映着无数张兴奋得有些变形的面孔。
当他彻底回过神来时,差点被自己的枪法吓到了,但见枪如游龙,沉沉的杀气几乎占据了半个校场。
接下来,他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声音的海洋中,喝彩声如雷而至。
高台上,郭登、沈固、陈公全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卓轩。
收手后,人丛中的赞叹声仍经久不息。
“想不到一个少年竟有如此过人的身手,真是后生可畏呀!”
“这少年枪法凌厉实用,就像是在实战,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这少年的武艺当在方才那个使刀的年轻人之上!”
一名老者给出了结论性的评语,周遭无人出言反驳。
吕良方才看得入神,此刻听了老者的评价,也不在意,冲卓轩点点头,露出一副惺惺相惜的表情。一旁的戎装女子则气得不轻,瞪着卓轩恨得咬牙切齿。
林把总含笑挥挥手,“留用,精兵,月给米九斗!”
“接着!”
卓轩扔还长枪,好奇的问林把总道:“敢问······何为精兵?”
林把总看似心情不错,故而还有兴趣与卓轩啰嗦,“精兵就意味着你即将成为一名伍长。”
伍长?
卓轩对明代兵制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实行世兵制的官军称为“军”,即卫所军,其军职序列从小旗、总旗一直到指挥使。而实行募兵制的则称为“兵”,即营兵,京中就有操营。
营兵的人员构成包括为将者自己招募的家丁或称牙兵、从卫所军中选拔的精壮、从民间招募的民壮、应招入伍的死囚,军职序列包括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千总等。
卫所军自己屯田,负责守城,营兵吃军供,负责出战。
“属下能多领米么?”卓轩既然加入了“伍长”这个死亡率极高的战斗序列,就不想再客气了。
“此月的给米从正月初一算起,多给十日的粮食,你还嫌不足?”
“好吧。哦,我能带上一人么?”言毕冲舒展鸿招手。
待舒展鸿上得前来,卓轩有些嘻皮涎脸的道:“此人个子不高,却也有些蛮力。”
林把总斜视舒展鸿片刻,嘴角微微抖动了一下,黑脸上像是又抹了一层炭灰,“留用,月给米三斗。去,自己去那边登记名册!”
黑脸大汉心情变糟,没好气的看看那几个还在排队应募的歪瓜裂枣,一挥手,“去去去,回家凉快去!”
“看来这个林把总实权在握,留谁去谁,全凭他一人定夺,根本就不必把方善的话当回事。而这样的决断权,想必只有总兵官郭登才能授予他!”卓轩暗忖道。
诶,方善呢?
卓轩举目望去,没看见方善的影子,却瞥见那个戎装女子正气哼哼的朝这边走来。
“你有何能耐······”戎装女子在卓轩身前驻足,又急急的后退一步,举手在鼻前扇了扇,一脸嫌弃的道:“哼,你的衣着倒是挺别致的,哈,到处都通着风,凉快么?”
卓轩久居山洞,早就告别了一袭长衫、负笈而立的书生做派,此刻穿一身农家男孩才穿的棉袄棉裤,袄裤上下满是飘着棉絮头的破窟窿,且脸上蒙着些许的灰尘,这副模样在先敬罗衣者看来,活脱脱就是一副乞儿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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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你这个熊样,还敢自居吕公子之上?也不照照镜子,哼,你也配!”
卓轩眼皮一翻,笑道:“老奶奶,您听错了,我方才没提到吕······公子呀,嘿嘿嘿,您耳背,我不怪您。”
戎装女子一怔,旋即怒目圆睁,一把揭下头盔,露出满头的青丝,“睁大你的狗眼仔细瞧瞧!”
“哟,大婶,方才看花了眼,得罪得罪。”
我有那么老么!
戎装女子眉毛一拧,脸上浮现出悲愤万分之状,胸脯子剧烈起伏起来。她嚯的拔出长刀,就想朝卓轩扑来。
柳絮恰好赶到,无所畏惧的站在卓轩身前,“我卓轩哥哥是军中精兵,来日必将成为名扬天下的英雄,你一个女流之辈,怎能无端折辱大明的英雄!瞧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却身披盔甲,与陌生男子混在一起,就不怕有损闺阁清誉么?”
柳絮与卓轩一样,穿着农家孩子的棉袄棉裤,但一点都不显寒碜,相反,她神色中天然带份贵气,说话时声音不高,却显得气场十足。
还别说,戎装女子似乎真被镇住了,闻言后竟然没有发作,只是气得“你你你······”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郭登不知何时来到场中,望望戎装女子,平和的道:“嫣儿,收了刀,速回牙兵那里去。”
戎装女子赶紧归刀入鞘,戴上头盔,朝郭登施礼,“父亲,女儿遵命。”随即抛给卓轩一个极具威胁性的眼神,转身离去。
她是郭登的女儿?叫郭嫣?卓轩的感觉就不太好了,第一天上班,就与老板的女儿杠上了,往后还会缺小鞋穿么!
郭登淡淡瞟了卓轩一眼,转身后却又驻足道:“能在疾驰的战马上把长枪舞出花来,那才叫真本事!”
什么意思?这就是传说中的小鞋?卓轩顿时傻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