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狼狈为奸
“如此……果然可行?”
“你以为呢?”
“但那张大富很是吝啬,每次带的赌资皆不太多,无论输赢,到点便走……”
“这便要提前做些工作了,温水煮青蛙嘛……咱们先煮他六七天,少赢多输,他那兴趣自然就有了……”
“妙极!妙极!张大富的身家,多的不说,二三十万贯总是有的,此计若成,俺取四成便可!”
“这怎么行?你我五五开,若是不允,这事就罢了!”
“甚好!甚好!那俺就占了这个便宜……”
一番简短切磋,原本差点要见生死的老少二人,顷刻间统一战线,成了共进退的盟友。
按约定,西门朔负责与人对赌,赌馆则负责出钱、出人。
出钱,是前几日用来做饵,赔给张大富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出人,一来是防着最后一天张大富狗急跳墙拼命,二来是防着他闹,须得上下打点。
事关重大,二人立好字据,按了手印,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小兄弟果然大才,俺是相见恨晚呐,却不知小兄弟姓甚名谁?”
“西门朔……老兄如何称呼?”
“俺叫周秀,表字菊轩。”
西门朔一听,差点就喷了。
菊轩……
轩,不就是门么?
他忽然记起这是谁了……
老兰小说里,不就有个周菊轩,阿庆爹死了之后,娶了春梅为妻,收留过与春梅通奸的陈敬济,后来死于对金作战的么?
说起来,这厮也可怜,是个直肠子,不好女色,忠心耿耿,顶着绿帽子上战场,最终马革裹尸。
居然有人以菊门为表字,不知是他爹太有文化,还是老兰的恶趣造成的。
“原来是菊……那个轩兄,久闻大名,久闻大名啊!如此,小弟便先家去,明日申时再来?”
“那两千贯钱,俺明日就着人送去……”
“菊轩兄客气了,这场戏可得做足,外人面前,你我还当有仇的样子,该如何,便如何……”
先取两千,余下的万四,西门朔全不要了,算是二人“合股”,给张大富留着。
周秀对此事很是放心。
一则,因为西门朔的赌术。
能让乔管事输急眼,便不是赌神,对付张大富也绰绰有余。
二则,即便事情未成,损失也不大,至少不会比一万六更大。
他在赌。
人生不就是一场赌博么?
……
……
“楼上怎的没动静?”
“莫非已打死了?”
“……”
赌徒已走了大半,只有极少胆大的、相熟的留下,和馆里的小厮们挤在楼梯口张望。
似乎根本未曾担心,若张秀打死了人,有什么后果。
“呀!下来了……”
“果然……可怎的打得不凶?”
“……”
两人从楼梯走下来,西门朔在前,周秀在后。
行走时,二人皆愤愤然,推推搡搡,骂声连连,看似剑拔弩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架势。
但就是没打。
“不知死活的小子,敢给俺上眼药,便让你尝尝俺东家的拳头!”
乔管事很窝火,自这家馆子开业以来,他就在此营生,还从未像今日这般灰头土脸的。
眼见周秀与西门朔势同水火,但总差了点火候,乔管事乖觉地上去帮了个忙。
闪出一步,刚好将西门朔拦住,歪着头嘿嘿冷笑。
“啪!”
西门朔一言未发,伸手在他脸上一按。
同时伸脚,在乔管事脚踝一勾。
乔管事立足未稳,大约以肚脐眼为中心,原地旋转了九十度,变成了横向,太阳穴重重磕在地上。
晕了。
周秀在后面看得眼皮直跳,丫的这小子可真入戏啊,都同盟了,对合伙人的手下就不留点情面?
不过他倒不气,乔管事也着实欠打。
但面子活还是要做。
“小子,可别欺人太甚!”
“我便欺了!你又如何?”
“有种便打一场!”
“打就打!怕你啊?”
说是这么说,西门朔却是直接出门去了。
周秀作势追了几步,却没追上,只干瘪骂了几句。
此刻天已黑。
西门朔寻了一圈儿,不见小安子和狗,便走了回去。
“可曾见过我那佣人?十六七岁,白白胖胖的?”
西门朔问馆里的小厮:
“还有条狗,獒犬,有这么高。”
说着比划了下。
小厮摇头:“不曾见。”
这时另一个小厮跑过来:“莫不是后院绑的那个?”
“绑的那个?”
西门朔正疑惑,已经有手脚快的将小安子扶了过来。
之所以用扶,是因为小安子很是挨了一顿揍,走路困难。
“混账东西!”张秀黑着脸,每个小厮连带乔管事赏了一脚。
这就有点尴尬了。
群殴加捆绑加关押,这可不像西门朔揍乔管事那样,很容易变成仇的。
可别因为这茬儿,把刚谈好的大生意搅黄了。
话说,还有一笔赌债未偿呢!
“小官人……”
小安子委委屈屈的,真哭了:
“俺以为你被他们打死了,想救你来着,却也被打了……”
西门朔哭笑不得。
这么大人了,还哭!不知道本少才九岁?
原想教训他两句,也罢了。
这家伙虽然本事不怎么的,还胆小怕事,但确是忠心,调教调教,还有救。
“且别哭了,丢本少的脸……小安子,伤得可重?”
西门朔眨巴着眼睛,关切问道。
“哎呦哟,这下不得了,腰杆儿要断了,肚子里也疼得厉害,腿脚也走不得了!”
小安子果然机灵,连忙就要往地上倒去,一边哼哼:
“小官人,俺莫不是要死了?”
周围人皆是嘴抽抽。
刚才似乎也没这么严重吧?
“还不去支些钱来,赔与这小兄弟就医去?!”张秀喝道。
汤药费拿来,小安子伤情顿时好了许多,扛了五贯大钱,乐滋滋的,朝打他的那几人狠狠瞪了几眼过去。
“小安子,安贝呐?”
西门朔脸色不善。
好容易得了一条稀世好狗,都快养熟了,要是丢了可心疼。
从目前来看,单护主这一条,小安子还没安贝好使呢!
“俺不知啊,俺光顾着冲进来救小官人你了……”小安子期期艾艾答道。
“东家,那小子的狗,俺倒是瞧见了……”
这时,一小厮跑到周秀跟前耳语。
周秀听了大喜。
“原来是那帮泼皮,这下好交代了!”
便喝道:“兀那小子,且别闹了,俺已知晓你那犬的去处!若再不去,怕是就被人杀了吃肉了!”
ps:关于周秀其人,老兰的小说里便有,谓之“菊轩”,可能也有恶搞之意,身份为守备。但小文书细查了一下,宋时并无守备这一官职,而是明清才出现(守备为明清镇边武官,位次于游击将军),想必是老兰图方便张冠李戴了。小文书擅自做主,为菊门兄安排了个好位置,原因为何,容后再表。
“你以为呢?”
“但那张大富很是吝啬,每次带的赌资皆不太多,无论输赢,到点便走……”
“这便要提前做些工作了,温水煮青蛙嘛……咱们先煮他六七天,少赢多输,他那兴趣自然就有了……”
“妙极!妙极!张大富的身家,多的不说,二三十万贯总是有的,此计若成,俺取四成便可!”
“这怎么行?你我五五开,若是不允,这事就罢了!”
“甚好!甚好!那俺就占了这个便宜……”
一番简短切磋,原本差点要见生死的老少二人,顷刻间统一战线,成了共进退的盟友。
按约定,西门朔负责与人对赌,赌馆则负责出钱、出人。
出钱,是前几日用来做饵,赔给张大富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出人,一来是防着最后一天张大富狗急跳墙拼命,二来是防着他闹,须得上下打点。
事关重大,二人立好字据,按了手印,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小兄弟果然大才,俺是相见恨晚呐,却不知小兄弟姓甚名谁?”
“西门朔……老兄如何称呼?”
“俺叫周秀,表字菊轩。”
西门朔一听,差点就喷了。
菊轩……
轩,不就是门么?
他忽然记起这是谁了……
老兰小说里,不就有个周菊轩,阿庆爹死了之后,娶了春梅为妻,收留过与春梅通奸的陈敬济,后来死于对金作战的么?
说起来,这厮也可怜,是个直肠子,不好女色,忠心耿耿,顶着绿帽子上战场,最终马革裹尸。
居然有人以菊门为表字,不知是他爹太有文化,还是老兰的恶趣造成的。
“原来是菊……那个轩兄,久闻大名,久闻大名啊!如此,小弟便先家去,明日申时再来?”
“那两千贯钱,俺明日就着人送去……”
“菊轩兄客气了,这场戏可得做足,外人面前,你我还当有仇的样子,该如何,便如何……”
先取两千,余下的万四,西门朔全不要了,算是二人“合股”,给张大富留着。
周秀对此事很是放心。
一则,因为西门朔的赌术。
能让乔管事输急眼,便不是赌神,对付张大富也绰绰有余。
二则,即便事情未成,损失也不大,至少不会比一万六更大。
他在赌。
人生不就是一场赌博么?
……
……
“楼上怎的没动静?”
“莫非已打死了?”
“……”
赌徒已走了大半,只有极少胆大的、相熟的留下,和馆里的小厮们挤在楼梯口张望。
似乎根本未曾担心,若张秀打死了人,有什么后果。
“呀!下来了……”
“果然……可怎的打得不凶?”
“……”
两人从楼梯走下来,西门朔在前,周秀在后。
行走时,二人皆愤愤然,推推搡搡,骂声连连,看似剑拔弩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架势。
但就是没打。
“不知死活的小子,敢给俺上眼药,便让你尝尝俺东家的拳头!”
乔管事很窝火,自这家馆子开业以来,他就在此营生,还从未像今日这般灰头土脸的。
眼见周秀与西门朔势同水火,但总差了点火候,乔管事乖觉地上去帮了个忙。
闪出一步,刚好将西门朔拦住,歪着头嘿嘿冷笑。
“啪!”
西门朔一言未发,伸手在他脸上一按。
同时伸脚,在乔管事脚踝一勾。
乔管事立足未稳,大约以肚脐眼为中心,原地旋转了九十度,变成了横向,太阳穴重重磕在地上。
晕了。
周秀在后面看得眼皮直跳,丫的这小子可真入戏啊,都同盟了,对合伙人的手下就不留点情面?
不过他倒不气,乔管事也着实欠打。
但面子活还是要做。
“小子,可别欺人太甚!”
“我便欺了!你又如何?”
“有种便打一场!”
“打就打!怕你啊?”
说是这么说,西门朔却是直接出门去了。
周秀作势追了几步,却没追上,只干瘪骂了几句。
此刻天已黑。
西门朔寻了一圈儿,不见小安子和狗,便走了回去。
“可曾见过我那佣人?十六七岁,白白胖胖的?”
西门朔问馆里的小厮:
“还有条狗,獒犬,有这么高。”
说着比划了下。
小厮摇头:“不曾见。”
这时另一个小厮跑过来:“莫不是后院绑的那个?”
“绑的那个?”
西门朔正疑惑,已经有手脚快的将小安子扶了过来。
之所以用扶,是因为小安子很是挨了一顿揍,走路困难。
“混账东西!”张秀黑着脸,每个小厮连带乔管事赏了一脚。
这就有点尴尬了。
群殴加捆绑加关押,这可不像西门朔揍乔管事那样,很容易变成仇的。
可别因为这茬儿,把刚谈好的大生意搅黄了。
话说,还有一笔赌债未偿呢!
“小官人……”
小安子委委屈屈的,真哭了:
“俺以为你被他们打死了,想救你来着,却也被打了……”
西门朔哭笑不得。
这么大人了,还哭!不知道本少才九岁?
原想教训他两句,也罢了。
这家伙虽然本事不怎么的,还胆小怕事,但确是忠心,调教调教,还有救。
“且别哭了,丢本少的脸……小安子,伤得可重?”
西门朔眨巴着眼睛,关切问道。
“哎呦哟,这下不得了,腰杆儿要断了,肚子里也疼得厉害,腿脚也走不得了!”
小安子果然机灵,连忙就要往地上倒去,一边哼哼:
“小官人,俺莫不是要死了?”
周围人皆是嘴抽抽。
刚才似乎也没这么严重吧?
“还不去支些钱来,赔与这小兄弟就医去?!”张秀喝道。
汤药费拿来,小安子伤情顿时好了许多,扛了五贯大钱,乐滋滋的,朝打他的那几人狠狠瞪了几眼过去。
“小安子,安贝呐?”
西门朔脸色不善。
好容易得了一条稀世好狗,都快养熟了,要是丢了可心疼。
从目前来看,单护主这一条,小安子还没安贝好使呢!
“俺不知啊,俺光顾着冲进来救小官人你了……”小安子期期艾艾答道。
“东家,那小子的狗,俺倒是瞧见了……”
这时,一小厮跑到周秀跟前耳语。
周秀听了大喜。
“原来是那帮泼皮,这下好交代了!”
便喝道:“兀那小子,且别闹了,俺已知晓你那犬的去处!若再不去,怕是就被人杀了吃肉了!”
ps:关于周秀其人,老兰的小说里便有,谓之“菊轩”,可能也有恶搞之意,身份为守备。但小文书细查了一下,宋时并无守备这一官职,而是明清才出现(守备为明清镇边武官,位次于游击将军),想必是老兰图方便张冠李戴了。小文书擅自做主,为菊门兄安排了个好位置,原因为何,容后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