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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份余钱

    农家的餐桌上是很少见到荤菜的,顶多炒个鸡蛋,但今天,沈家的晚餐绝对可以说得上丰盛。多了两盘菜,还加了一碗蒸肉,这让沈胥喜出望外。

    母亲很有原则的把肉分了四份,装进小碗递给家中的四个男人,自己则端着一个空碗,把一些碎末拌到饭里,“快些吃,吃完了还得收拾,要不等天黑了费灯油。”

    “娘,你老了,眼神不太好,这五份分的不太均匀。”沈胥见柳氏把肉全挑出来给了他们,心头一暖,以前家里穷,父母也是把好吃的都留给他。

    柳氏听沈胥的前半段话,正想发火,眼下听全了沈胥的意思,怒火“噌”的一下烟消云散,眸子柔成了月牙,笑道:“就凭你这句话,娘算没白疼你,你快些吃,等长大了再买好东西孝敬娘。”

    等长大了再孝敬娘,这也许是母亲对孩子说的最美丽的谎言了。

    要知道,在母亲眼里,孩子是永远长不大的。

    “何必要等着长大,现在就可以孝敬。”沈胥借花献佛,从小碗里夹了两大块瘦肉放到柳氏的碗里。

    沈易和沈安见状,也跟着夹了一筷子,“我们也要孝敬娘。”

    “夫人,这是我‘孝敬’你的。”沈无复也端起装肉的小碗,拨了大半给柳氏,柳氏的饭碗高高堆起,肉盖住了饭。

    “你们成心不让我好好吃饭。”柳氏嗔了一句,眼中有柔光,也不知道是激动怎的,伸手用力地掐了沈无复胳膊一把,沈无复疼得倒吸一口凉气,直呼道:“停手停手,孩子们看着呢。”

    “看着怎么了,还不许得我扭一下?这孩子们夹肉孝敬我是应该的,你这老不死的干嘛也来取笑我。”柳氏剐了沈无复一眼,说是生气,心里却比吃了蜜还甜。

    最可怜的是沈无复,夹菜给媳妇吃还要被打被骂,只见他一脸黑线,嘴角微微抽搐,有苦说不出。

    可怜的老爹啊,沈胥在心中叹了一声,选择默默吃着自己的饭。

    等晚饭过后,柳氏把碗筷都收拾干净,又泡了一壶清茶端到桌上。沈无复叫住了沈胥他们,说是有事商量。

    “爹,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沈易道。

    沈无复比平常严肃了许多,喝了一口茶,说道:“都是自家人,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你们三兄弟都是我沈家的好儿郎,如今老大十六岁,是该成家的年纪;老二十四岁,身子骨弱,得时常买药候着;老三七岁,也到了该蒙学的年纪。简而言之,你们三人现在正是要花钱的时候,但咱们家的情况你们也知道,实在难以面面俱到,我和你娘东拼西凑,也就凑到了这么一些钱。”说着,从怀中取出两大贯铜钱轻放在桌上,推向三兄弟。

    这两大贯铜钱换算成银子足足有二两,在农家也算一笔小财富了。

    一般的农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两出头,刨除日常开销,实际上根本剩不下什么钱。要是遇上大病,那基本上就是听天由命了。

    沈家还好,比起那种上有老下有小的大家庭,他们家人还算少的,靠着六亩水田和大哥沈易偶尔进山打猎,不虞温饱,但沈胥自小体弱多病,家中基本上没什么余钱,如今能拿出两大贯铜钱已经是极限。

    “这些钱我们再凑一点,够给老大找个媳妇,也可以给老二多买几副药,调理调理身子,当然也足够出老三蒙学的束脩,但拆开来,却什么事也做不了,我和你们娘商量过了,这笔钱的用途,由你们三个人自己决定,不管花在谁身上,我们俩都没意见。”沈无复望着自己的三个儿子,言语中有一丝无奈。

    身为父亲,不能满足每一个孩子的需要的确是他的失职,但家中的现状就是如此,他只能把决定权交给孩子,毕竟他自己,是无论如何都取舍不了。

    柳氏坐在沈无复身边,为他添了些茶水,出奇的没有言语,显然夫妻俩是事先商量过的。

    “我先说。”就在沈胥陷入思考时,大哥沈易率先说道,“既然这是家中最后的余钱,那就应该花在最急需的地方,二弟身体不好需要买药调养,这是急需的地方,三弟到了蒙学的年纪,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这是急需的地方,至于我成家,可早可晚,却是不急的,所以我退出,把这笔钱用在两位弟弟身上吧。”

    “你可想好了?”沈无复追问道。

    沈易目光坚定,道:“想好了”

    沈无复点点头,没有多言,把钱往沈胥和沈安中央推了推,虽然没有说话,但意思已经很明显,要沈胥和沈安做出抉择。

    沈胥和沈安都没有立刻回答。

    对于沈胥来说,这笔钱的确很重要,毕竟身子是革命的本钱,谁也不希望自己总是病恹恹的,但蒙学的重要性,他同样知晓。

    在这样一个时代,科举依然是一个家族崛起的最佳途径。尤其对他们沈家这种有一定文化传承的家族而言,是很希望后辈能在科举中有所建树的。

    沈胥不想自私,也不能自私,尽管他有自信凭借着自身的优势,有把握在这个时代混得开,让家族崛起,但他不能在最初的时候捆绑整个家族无条件的信任他,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他身上,这是不负责任的。

    况且科举给予家族的一些东西,有很多是时代的特色,是他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

    “如果你俩一时无法决定,就回去好好想想吧,不过得尽快做出决定,三天后就是邻村的郑夫子招学生的日子了。”

    沈无复也知道这件事很难抉择,如果是其他普通的家庭,断然是不敢这样做的,要是引起兄弟反目那可就糟糕了,幸好他知道自家三个孩子的脾气,大的爱护小的,小的关心大的,所以才敢把这个问题丢给他们自己。

    “爹,不用想了,我也退出,这钱就给三弟蒙学吧。”沈无复话音刚落,沈胥就做出了决定。

    “二哥,可你的身体……”一直抿着嘴的沈安抬起头望向沈胥,他心里很想蒙学,但同样希望自己的哥哥身子能硬朗起来。

    沈胥明白弟弟的心思,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不用担心,我的身体状况我自己清楚,只要好好调理应该不成大碍,你蒙学的事可拖延不得。”

    “你可想好了?”沈无复心情有些复杂,泛黄的双眼直直地望着沈胥,这关乎到身体的健康,要做出选择可不容易。

    “想好了。”沈胥没有再犹豫,虽然他本不属于这个家庭,但经过几日的接触,和那种源自于灵魂的亲近感,让他愿意为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着想。

    毕竟现在,这就是他的家。

    “既然如此,这钱就归老三蒙学,老三,你可不能让两位哥哥失望。”沈无复语重心长地道。

    沈安眼神犹豫,抬头看了看大哥,又看了看二哥,见二者都冲他微微点头,这才坚定道:“爹和两位哥哥放心,还有娘,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嗯,既然如此,那我明天去镇上的时候顺便再置办点瓜果点心,郑夫子声名在外,想必前来求学的孩子不少,我们在礼节上万不可怠慢。”这件事情得到解决,沈无复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

    沈胥一听这话,精神立马就上来了,说道:“爹,我明天能跟你去镇上吗?”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多久,对于城镇的印象也完全基于记忆,既然选择做广告人,那自然得对镇上的商业好好摸索一番才行。

    “你身体不好,还是待在家里吧,想吃什么我带回来。”沈无复以为沈胥嘴馋了,所以干脆给出许诺,当做他做出礼让的弥补。

    “倒没有什么想吃的,只是一直待在村里怪闷的,想到镇上转转。”沈胥说到底还是好玩的年纪,以这个理由搪塞并无不妥。

    “出去走走也好,不过可别惹麻烦。”母亲柳氏也没有反对,又掐了沈无复胳膊一下,“儿子你可看紧了,镇上人怪多的。”

    “知道了知道了,别掐。”沈无复受不了媳妇总拿他出气,一溜烟先回房了,“明天我一大早就和你住村东的大川哥一起进镇,老二你可别赖床。”

    沈胥笑着应了一声。

    晚上快睡觉的时候,沈易突然叫住了沈胥,两兄弟来到院子里。

    夜空如墨,月明星稀,时而有凉风轻拂,枇杷树影斑驳,倒不觉得热了。

    沈易坐在水井边,突然说道:“其实这三选一,爹心里早就有了答案。”

    沈胥不免好奇,问道:“大哥如何知道?”

    “其实我像老三那么大的时候,爹就想过让我蒙学,不过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让我上山打猎可以,提笔写字却是万万不能的,为此可惹得爹失望了好一阵。直到你出生,爹又把读书的希望寄托到了你身上,可你从小身子就不好,别说读书了,就连你能否平安长大爹娘都没有把握,因此读书一事也就一直搁着。”

    “大哥是说爹娘心里一直盼望家里能出个读书人,这钱其实早就打算好给三弟蒙学了?”沈胥了然。

    沈易笑道:“没有那么夸张,爹娘对咱们仨谁也不偏宠,就算我或者你把钱留下,我想爹也会同意的,只不过我认为爹内心深处应该有一个微弱的偏向。虽然爹常说知足常乐,但科举的失意就像一根刺一直扎在他的心头。倒不是一定要我们当大官,考个秀才或者举人什么的就足够了,好把他身上这根童生的刺给拔掉。”

    作为科举最基础的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和院试三部分,县试和府试合格者称为童生,院试合格者,则被称为秀才。只有进了秀才这一级,才算入了科举的门。

    沈无复读了那么多年书,却连科举的门都还未入,这说出来的确有点嘲讽。最终因为一些原因他不得不放弃读书这一条路,纵使心再大,也肯定会心有不甘,希望有个儿子帮他了却这一愿望,倒也在情理之中。

    “之前我还觉得凑巧,家中的余钱在今晚做出了决断,明天爹就要进镇,三日后就是郑夫子收学生的日子……看来爹很清楚我们的选择啊。”沈胥笑着摇摇头。

    “这也没什么好说道的,想必爹也是考虑良久,做不出决定,才拖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咱们三兄弟没必要藏着掖着,今晚来找你,也是希望你明白爹的良苦用心,他既希望老三能蒙学,又希望我们兄弟不要因此心生间隙。”沈易道。

    原来是怕我心有不甘,闹情绪。

    看来这位便宜大哥的心思也蛮细致的。

    沈胥淡然一笑,道:“大哥把我的气量想得也太小了,我是打从心底里认为,让老三蒙学是正确的,并非意气用事。”

    一听这话,沈易也就放心了,笑道:“的确,老三是读书的材料,他有这份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