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业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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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明珠归判

    “郭明珠?她并无罪责。”金知县疑惑道。

    “回知县,并非是要给郭明珠定罪,而是要断其归属。郭德光死后,这郭明珠便成了无主之人,而郭德光生前曾将郭明珠先后许给曹飞云和高长卿,现在两家人都想把她带走,却不知该判给谁。”黄县丞解释道。

    “那曹飞云不是充军了吗?还惦记着娶媳妇呢。”包拯吐槽道。

    “正因为他要充军,他老娘唯恐自己后半辈子没人伺候,故此才跑来衙门撒泼,人家有理有据的讨,咱县衙不能不判呀。”黄县丞苦笑着晃晃脑袋。

    “希仁,你怎么看?”金知县忽问。

    你个老头儿还真把我当元芳咯,包拯暗道,然后思索一会儿,忽地笑道:“依我看,这事好判,不给曹飞云……”

    “判给高长卿?”黄县丞接茬道。

    包拯轻轻摇头,然后继续道:“也不判给高长卿,那郭明珠本已被郭德光许配给曹飞云,却不守妇道,与高长卿私定终身,此等不洁之人,该判她浸猪笼。”

    “这……”包拯此言,竟连金知县与黄县丞都被吓了一跳。

    包拯见状,旋即笑道:“开玩笑的,两位叔伯请听我一言……”

    包拯当然不会让郭明珠死,像这种判女人归属的剧情,都是前世古装剧里烂大街的套路,既然有现成的法子,包拯自然来个借花献佛,不用白不用。

    两刻后,金知县重新开堂,黄县丞与包拯一左一右分居下首,堂下跪着三人,身穿囚服的曹飞云、五十来岁的曹飞云之母——小脚老太太曹刘氏,以及高长卿,高天昌则因身体抱恙,金知县准他坐下旁听。

    一声声堂威喊过,金知县声色俱厉地质问道:“堂下四人,所为何事?”

    “诶呦喂,我的青天大老爷,小老太婆来此,不为别的,乃是为了接回我那未过门的媳妇郭明珠。”曹刘氏念叨着。

    “回知县,草民高长卿与郭明珠情投意合,且已下过聘礼,郭明珠实为我高家媳妇,却与这曹家,没半点关系。”高长卿一本正经道。

    “哦,原来如此,那你们两家可来晚咯,郭明珠已经被本县绞死了。”

    金知县一脸玩味,郭明珠被本县弄死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堂下几人,闻听此言,无不懵逼,曹刘氏登时蔫了,耷拉着脑袋,默不作声;高长卿与曹飞云则如遭晴天霹雳,纷纷流下男儿泪。

    “怎么会……”高长卿失魂落魄道。

    “姓金的,你凭什么杀了明珠,他是无辜的,他是无辜的……”曹飞云叫嚷着,若非两班衙役阻拦,他极有可能当场弄死金知县,替郭明珠报仇。

    “咳咳,活人没有了,可死人不是还在吗,郭明珠的尸首就在后堂,你们两家谁要,就敛回吧。”

    金知县干咳两声,强行控场,再瞧堂下诸人反应。

    曹刘氏早已意兴阑珊,她是个寡妇,且只有曹飞云一个儿子,她来抢郭明珠,也是为了后半辈子有个依靠,此刻郭明珠已死,她要个死人又有何用,当下推脱道:“小老太婆也不是不懂事的人,虽说两家都有过婚约,可他高家毕竟下了聘,要快过我们曹家一步,这郭明珠便请判给高家吧。”

    “娘,您怎可如此。孩儿心爱明珠,生相依,老相守,病相偎,死相陪,便是一具尸首,我也不离不弃。”曹飞云泪目道。

    “诶呦喂,我这傻儿子,你可不知道眼下办一场丧礼有多贵,何苦为了这不相干的人儿,空了自己的荷包呢?”曹刘氏嗔怪道。

    “娘亲,孩儿心意已决。”曹飞云正色道。

    “呵呵,莫非只有你曹飞云愿与明珠生死相依,我高长卿便是那薄幸小人吗?告诉你,郭明珠的尸首,势必要葬入我高家祖坟。”高长卿驳斥道。

    闻听二人争论,金知县向包拯看了一眼,怎么和你说好的不大一样呀?

    包拯也是一脸懵逼,古装剧里不是这么演的,按套路应该是有一人听到郭明珠死了,便马上变脸,推说不要,然后金知县便顺理成章的将郭明珠判给另一人,再来个郭明珠死而复生,典型的八点档合家欢大结局呀。

    再一细琢磨,包拯便恍然,是自己大意了,这俩货一个为娶郭明珠,毒哑郭德光;一个愿意为郭明珠顶死罪,全是痴情种子,这招明显不好用呀。

    等等,刚刚知县没说郭明珠已死之前,曹飞云好像并没有像现在一般,如此执着于得到郭明珠,反而是曹刘氏一直在嚷嚷。是了,曹飞云深爱郭明珠,明知自己沦为阶下囚,郭明珠若跟了他,必会受苦,因此才一言不发,他早已不想娶郭明珠,只是耐不住母亲曹刘氏相逼,才在此案中出面。

    而此刻,曹飞云误以为郭明珠身死,深谙郭明珠不会再受自己牵连,因此才开口求尸。

    唉,就让我包拯当一回坏人吧,包拯心想,起身道:“回禀知县,我想与堂下人讲两句话。”

    “讲吧。”金知县应允道。

    包拯便离开座位,来在堂下,先与曹飞云耳语几句,再与高长卿耳语几句,之后三人相视一眼,似乎冥冥中结成一种共识。

    然后,案件便有了新的走向,曹飞云讲道:“回大人,所谓父母命,不敢违。我忽觉家母所言有理,一具破尸体,有什么好要的,还请大人结案,将郭明珠判给高家。”

    瞅着自己忽然想通的儿子,曹刘氏不禁露出微笑,连声道:“我家不要咯,不要咯。”

    “他曹家不要,我高家要。”高长卿马上接言。

    既然双方已达成共识,案子便好判了,金知县当堂下令,将郭明珠判给高长卿,做高家媳妇,并命郭明珠由后堂出来。

    见郭明珠是自己走出后堂的,在场之人无不吓了一跳,曹刘氏在反应过来之后,更是懊悔的捶胸顿足,待她还想再闹之时,金知县便怒道:“你这泼妇,明明是自己说不要郭明珠当你曹家媳妇的,如今怎敢反悔,莫非是戏耍本官,藐视公堂,若是再闹,当心大刑伺候。”

    曹刘氏闻言,便不敢再闹,因为曹飞云需要收押在县衙内,所以,她只好孤零零一人回家,说实话,尽管曹刘氏泼辣了些,但也是个苦命之人。

    高家自然皆大欢喜,高天昌虽然气高长卿失了科举资格,但对于郭明珠这个媳妇还是很喜爱的。

    金知县断完此案后,一回后堂,便追问包拯,在曹飞云、高长卿耳边说了啥,包拯只神秘一笑,然后道: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傍晚,包拯不顾金知县、高长卿等人挽留,只身离开。

    然后,他一个人来到合肥县城门口,此处有一间小茶馆,是他与包山、桃夭夭约好相会的地方。

    包拯因破案一事,回来有些晚了,包山还在等他,桃夭夭却早趴在桌子上睡着,嘴角还挂着晶莹的口水,那模样可爱乖巧,惹人疼爱。

    “小黑老爷,您……”包山见包拯来,忙上前相迎。

    “嘘,别吵醒夭夭。”包拯摆了个噤声的手势,低声道。

    之后,包拯将桃夭夭抱上名叫小毛驴的老黄牛,然后三人按原路返回小包村。

    因为郊外的小路崎岖颠簸,桃夭夭中途醒过一次,彼时她迷迷糊糊,揉揉惺忪的睡眼,细声问道:“是包哥哥吗?”

    “是我哟,包哥哥现在要带夭夭回家咯。”

    包拯和声细语地哄着怀里的桃夭夭,让她再次沉沉睡去……

    数日后,高长卿与郭明珠的新婚宴上,高长卿前来与包拯敬酒,席间他问包拯:

    “希仁,那日公堂上,你在曹飞云耳边说的话,可与和我说的一样吗?”

    包拯长叹口气,将酒饮尽,沉默着点点头。

    “或许,他比我,更爱明珠。”

    高长卿苦涩地讲,然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那日公堂之上,包拯在他耳边,只说了五个字,“郭明珠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