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业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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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贵圈真乱

    “原来这玩意儿叫哑喉粉。”

    包拯将右掌托起,用两根指头将哑喉粉用力搓了搓。

    “曹飞云,你就没想过我为何会怀疑你吗,难道只因为你是郭德光的弟子,然后又在六槐替郭德光沏茶的时候,刚巧去了一趟茅房吗?当然不是,我之所以会怀疑你,是因为你在茅房门口跟我撞了一下之后,不小心在我的衣襟上留下这种粉末。伊始,我还并不确定这玩意儿是毒药,因此便请金知县出手试探你是否去过茶房,果然,你小子不是个好货,一试便露出马脚,如果我没猜错,你之所以神色慌张的跑去茅房,想必是为了尽快处理掉未用完的哑喉粉吧。”包拯推理道。

    “你这是污蔑,哑喉粉是你拿出来的,又不是在我身上搜出来的,你怎么捏造都可以。”曹飞云觉着自己还可以再抢救一下,激动地辩解道。

    “倘若你没和我撞那么一下,我还不会如此确定。可经过那么一撞,连我衣襟上都沾了哑喉粉,你身上不可能没有。金知县,我请求搜曹飞云身,凡有接触,必留痕迹,这叫罗卡……啊呸,痕迹定律。”包拯故作高深道,前世看《法证先锋》的时候,他就觉着欧阳胖胖讲这话时特别酷,故而在此,照搬过来,窃为己有。

    金知县听包拯不急不缓,将案情徐徐推理而出,临了还讲出一句高深莫测的话,心底十分欣赏,此时他见包拯有所要求,当即要应允落实,请衙役搜身,却被曹飞云拦下。

    “不用了,小人认罪,这位公子所言,句句属实,郭德光正是我毒死的。”曹飞云深吸一口气,坦白道,他之前所倚仗的,无非是包拯没凭没据,可此刻若是搜身,定会如包拯所讲,搜出哑喉粉末,露出马脚,倒不如直接认罪。

    “混账,还不如实招来。”金知县大骂道。

    “小人自幼丧父,由老母亲养大,因此拜郭德光为师后,便将他当作亲生父亲对待,师傅原本也是极为疼爱我的,还曾许诺,待我成角之日,便把明珠许配给我。可就在上个月,我师傅他为了续弦,迎娶眼前这个女人,竟将明珠以两百贯钱卖给一个富家公子哥当外宅。”

    曹飞云说着,伸手指了指黑纱遮面的郭王氏。

    “你个欺师灭祖的混账。”郭王氏也非善茬,当即尖声回道。

    “闲杂人等住嘴,不可咆哮公堂。曹飞云,你且讲下去。”黄县丞在一旁向郭王氏喝道。

    “我是打心眼里喜欢明珠,因此一发现她被卖身,便跑到鬼市去买了这哑喉粉,原本,我并没有打算杀师傅,据卖药的说,这哑喉粉只能将人毒成哑巴,师傅是吃开口饭的,且他膝下无子,只有我一个徒弟,若是被毒哑了,便再没有挣钱的能力,彼时,我扮作孝顺徒弟出面替他养老,便可以顺水推舟迎娶明珠,好叫明珠不再委屈自己,给人家做外宅。怎曾想,这哑喉粉竟是如此剧毒,只一丁点,便要了郭德光的性命。”曹飞云眼含泪光,一面讲,一面不时望向明珠,那眼神分外温柔。

    “飞云哥……”

    明珠听曹云飞陈情,似乎有话要说,却被金知县打断。

    “曹飞云呀曹飞云,你竟然想娶一名给人做过外宅的失洁女子,你难道不嫌脏吗?”金知县骂道,他是两榜进士出身,自幼饱读经书,眼中揉不得沙子。

    “呵呵,大人此言差矣,我对明珠之情,天地可鉴,日月可昭,又岂会在乎她的出身。”曹飞云理直气壮道。

    “住嘴,你这混账欺师灭祖,却毫无悔意,真是恬不知耻,来人呀,先将他重大二十大板。”金知县命道,然后抬手向堂下掷签。

    “徒弟给师傅下毒,贵圈还真是乱呀。”

    包拯小声吐槽,心中却惴惴不安,眼下曹飞云已经认罪,可雨落梅花案还未显示完成,我真是日了锦屏山咯,曹飞云说他只想毒哑郭德光,倘若他所言非虚,或许凶手真的另有其人也说不定。

    想至此,包拯回身向金知县一拜,拦道:“金知县且慢,学生这里仍有疑点。”

    “希仁此话怎讲,曹飞云已然认罪,还有什么疑点。”金知县不耐烦道,他对眼前的包拯,可谓又爱又恨,爱的是他才思敏捷,可以助自己破案;恨的是他一次次推翻之前的证供,给自己凭添不少麻烦。

    “请金知县允许学生卖个关子,还需传唤个郎中验过这哑喉粉,再做定论。”包拯请求道,此案当务之急,便是验证曹飞云所言是否属实。

    眼下,金知县对包拯的破案能力已经十分信任,即刻便派衙役传唤郎中验药。

    不多时,一位鹤发童颜、身着青衫的老郎中来在大堂回话:

    “小老儿贺珍,乃是县里回春堂的郎中,还请官爷问话,小老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贺郎中,我问你,你可认得此药吗?”

    包拯把哑喉粉递给贺珍瞧,贺珍则凑过去抿了抿,再闻了闻。

    “回官爷,这是哑喉粉,害人的玩意儿。”

    “那此物能毒死人吗?”包拯问道。

    “这哑喉粉乃是由小龙草曝晒七日作粉而成,只能将人致哑,却很难将人毒死,除非那人一口气吃下一斤,否则绝不会出人命。”贺珍回道。

    “可这东西明明毒死了一只公鸡呀。”包拯追问。

    “呵呵,官爷有所不知,这畜生与人身构造不同,所以不可一概而论。”贺珍解释道。

    “金知县,您看?”包拯回身,向金知县道,郎中贺珍的证词足矣证明曹飞云并非真凶,下一步还需金知县定夺。

    “全凭希仁做主。”

    金知县也全无办法,只好全权托付包拯,想他为官十数年,断案无数,却也不曾见过如此复杂的案中案,竟然出现两个人同时给死者下毒的可能。

    “依学生之见,曹飞云此人欺师灭祖、毒害他人,实乃罪无可恕,但唯恐这真正毒死郭德光的,还另有他人。眼下此条线索已断,咱们不如从别的方面着手,譬如死者生前除了茶,还吃过喝过接触过一些什么东西?”

    说实话,此刻的包拯也是懵逼的,最初他觉着卢春杜满可能是凶手,但转念一想,除非系统脑子瓦特了,否则才不会给出这么明显的提示,假若凶手真是卢春杜满当中一人,那系统如此提示,则相当于直接把凶手告诉了包拯,还破个什么案;接着,包拯开始怀疑曹飞云,在琢磨谁有机会接触毒茶的过程当中,包拯忽然想到自己去茅房的时间点刚好与六槐沏茶的时间点相同,而在这个时间点里,涉案人曹飞云竟也出现在后院,这就很值得怀疑,随后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灰黄色的粉末,便大概假设出一种可能,因此,包拯写下纸条请金知县追问曹云飞,果然,那曹云飞心中有鬼,一经审问便俯首认罪,而就在包拯得意洋洋,准备功成身退之时,系统的提示却迟迟不来,疑惑中他再求金知县请来郎中对峙,一问之下竟发现哑喉粉并非作案的毒药,不禁左右为难。

    此刻,也只有将堂下的嫌疑人,一一审过,再做定夺,包拯想罢,忽地走到明珠跟前,问道:

    “敢问明珠姑娘离开后台时,何以两眼通红,似曾哭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