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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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清朝(55)

    《民报》“以振扬革命理论,阐明三民主义为宗旨。”孙中山在发刊词中,把同盟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鲜明地揭示出了三民主义的旗帜。当时,保皇派的《新民丛报》等刊物正在风行,对知识分子有相当大的影响。《民报》的出版,就使得革命派同保皇派的大论战全面展开,推向高潮。《民报》创刊号发表的《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民族的国民》,点名批判康有为、梁启超的惑众“妖言”和“盛涌夫君主立宪之美”诸种谬论。康、梁立即在《新民丛报》上作出回答,并把他们文章辑成《中国存亡一大问题》小册子,加印万份,散发到社会。两报的大规模论战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月开始,在《民报》第三期上刊载的《民报之六大主义》,“足为是报详确之宣言”,公开了其基本政治主张;并在长篇政论《希望满洲立宪者曷听诸》中,对《新民丛报》诸论点以逐条批驳。随后又刊行号外,列举《民报》和《新民丛报》根本分歧的十二个问题,表示“自第四期以下,分类辨驳,期与我国民族决此大问题”,论战剧烈展开。《民报》所载的和《新民丛报》论战的文章,集中在第三期到第十七期这十几期上。以革命派的《民报》与保皇派的《新民丛报》为主要阵地,同时有广州、上海、天津、香港以及新加坡、曼谷、仰光、檀香山、旧金山、温哥华等国外各地,双方的二十多种报刊参加论战,直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新民丛报》停刊,保皇派“气为所摄”、“口为所钳”。这场大论战实际内容主要是三个问题:一、要不要以暴力革命推翻“洋奴”清朝政府;二、要不要实行民主政治,建立共和政权;三、要不要进行社会革命,解决土地问题。《民报》驳斥了保皇、“开明专制”、反对平均地权、向清政府请愿等主张;传播了反对清朝封建专制,建立民主共和国,实行平均地权,武装起义等革命主张。但在论战中,把革命限于“排满”,害怕“自发暴动”会招致“内乱”、“瓜分”,不去触动西方列强在华特权。《民报》还积极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俄国革命等。《民报》出版后,风行国内外。创刊号重印七版,发刊达六千册;其余各期也多次重版,销数达四、五万册以上。《民报》扩大了革命影响,为即将到来的辛亥革命做了进一步的舆论准备。

    萍浏醴起义

    光绪三十年(1904年)华兴会长沙起义失败后,哥老会首领马福益于次年被杀。他的牺牲,大大地加深了会党对清政府的仇恨。会党群众“誓复仇,益倾向革命,继续图大举”。其旧部肖克昌、李金奇在安源煤矿联络矿工数千人。哥老会另一首领龚春台在浏阳、醴陵、一带继续发动会员,准备再次起义。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春同盟会本部派刘道一、蔡绍南从日本回国返湘,运动军队、联络会党,为起义作准备。刘道一回长沙不久,便约集蒋翊武、龚春台、刘重、刘崧衡等三十多位志士,在长沙水陆洲附近的一条船上秘密集会,讨论起义的策略方针、发动起义的步骤,并就联络会党、运动军队等事项作了具体分工,议定于阴历十二月夜在清朝官署封印时举行起义。会后,刘道一留长沙全盘负责筹备工作,并和同盟会东京本部联系。蔡绍南回萍乡上栗市,同原先一起在那里从事会党工作的魏宗铨会合,同时加紧进行活动。

    为了把各派力量联合起来,纳入同盟会的领导下,蔡绍南与龚春台、魏宗铨商量,邀约萍浏醴一带的会党首领共几百人,在萍乡蕉园集会,以延请道士替亡故的友人作冥寿为借口,举行开山堂大教典,以原来于湘、鄂、赣、闽各地的洪江会为基础,将哥老会其他支部和武教师会等并入,歃血为盟,统称“六龙山洪江会”,推举龚春台为“大哥”,以“忠孝仁义堂”为最高机关,下分文案、钱库、总管、训练、执法、交通、武库、巡查、为“内八堂”,各司其职。又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路码头官,为“外八堂”。再次则设红旗、跑风等职,号召同志入会。统一后的会党组织,“称奉孙中山先生命,组织机关,以备驱策”。其誓词云:“誓遵中华民国宗旨,服从大哥命令,同心同德,灭满兴汉。如渝此盟,人神共殛。”接着开始大力宣传革命。

    这年七月,蔡绍南、龚春台等召集各路码头官在萍乡慧历寺商议武装起义的具体问题,决定分头筹集资金,购买军械火药,派人联络哥老会另一大头目冯乃古和洪福会首领姜守旦并邀请他们共同举义。蔡绍南、魏宗铨去上海、广州、香港联络各处革命党人响应,同时去日本向孙中山报告工作,要求接济军械,请示举义日期。

    萍浏醴地区会党的反清活动,引起了地主豪绅的警觉与恐慌,他们相继请求官府派兵镇压。十月七日,萍浏醴三县官厅调派兵勇突袭麻石的“洪江会”总机关,李金奇、肖克昌等会党领袖牺牲,总机关也被查封。龚春台急电已到上海的蔡绍南返湘,共同研究对策。

    清政府的屠杀政策,大大地激怒了会党群众。萍乡的矿工、浏阳、醴陵的会党纷纷要求提前起义。鉴于此,龚春台、蔡绍南召集各路会党首领在萍乡高家台举行紧急会议,商讨发难日期及其办法。会上,蔡绍南、龚春台、魏宗铨等人“以军械不足主稍缓以待后援”。而各路码头官则出于义愤,主张“乘清军尚未准备之时,急速发动”。双方久持不下。洪江会头目廖叔保不耐再拖延下去于十二月三日独自在麻石集众二、三千人,高举“大汉”白旗,率先发难。事已至此,蔡、龚、魏等人只好改变旧议。第二天,通知各路码头官立即率众起义。

    起义军很快占领了麻石、高家头、金刚头、高家台等处。进据上栗市后起义军进行了整编,定名为“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由龚春台任都督,蔡绍南为左卫都统兼文案司,魏宗铨为右卫都统兼钱库督粮司,廖叔保为前营统带,沈益古为后营统带。随即发布了《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檄文》列举了清政府的“十大罪状”,宣称要“破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得愈富,成不平等之社会”。《檄文》还强调,起义军“毫无帝王思想存于其间,非中国历来之草昧英雄以国家为一已之私产者所比”,因而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各地会党纷纷响应,数日间起义军增至三万多人,安源矿工成为战斗的主力。起义军分三路进军:一路据浏、醴进攻长沙;一路以安源矿工为主,以安源路矿为根据地;一路由江西宜春、万载东出瑞昌,攻南昌以进取江西。起义军陆续攻占浏阳、文家市、上栗市、桐木、宜春等地,威震长江流域。

    起义军的浩大声势,震动了长江中游各省,严重地威胁着清朝的统治。湘赣两省地方官乱作一团,兵勇倾剿而出,清廷更是忧心如焚,连下“上谕”,急命两江总督张之洞、湖广总督端方、湖南巡抚岑春蓂速派精锐军队,“飞驰会剿”。相继调遣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四省军队,加上地方驻军及“团勇”等五万人,狼奔豕突,集于萍浏醴一带围攻起义军。

    起义军在清军的四面夹击下接战二十余次,苦战数月。十二月八日、十一日龚春台部两次进攻浏阳县城,均未得胜。十日,清军攻到上栗,留守的起义军与敌军鏖战半日,终因力量不敌,致使上栗市失陷。十二月,清军猛攻浏阳境内的起义军。龚春台、蔡绍南战败后,往投普迹市冯乃古处。中途蔡被捕、旋遇害,龚在普迹得知冯乃古已被杀害,只好潜往长沙。十四日后,姜守旦的洪福会起义,起义军与清军交战数次,均失利,之后姜逃往江西义宁县境。至此,清政府又颁布清乡章程,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清乡活动。萍浏醴及其附近各县惨遭杀害的不下万人。十二月下旬,刘道一在长沙被捕,三十一日英勇就义于浏阳门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七日,魏宗铨也遭惨杀。

    当萍、浏、醴起义消息传到日本,同盟会员纷纷请求回国参加。孙中山、黄兴先后派宁调元、胡瑛、朱子龙等回国到各省策应,但他们回国后,起义已经失败,清政府正到处搜捕起义人员。结果,宁调元在岳州被捕,胡瑛、朱子龙、刘静庵、张难先等也先后在汉阳被捕。

    收回利权运动

    十九世纪末,西方各国通过资本输出,争相在中国投资设厂、筑路、开矿,从而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和政治命脉。单以修筑铁路来说,西方各国不仅可以夺得修建铁路的借款权、营造权、代理经营权,而且可以获得开采沿线矿产、森林、架设电线的权利或其他通商的优惠条件,甚至还可以攫取设置路警、驻兵运兵和减免税课,进而干预沿线行政、司法等权益。而筑路开矿的权利一经被他们夺得,就被视为禁地,即使几年不开工或转让他国从中牟利,也不许中国人染指。这种危机的状况,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把路矿利权的得失与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联系在一起。同时,随着二十世纪初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一些地主和商人也纷纷向路矿投资,这就促使中国人民提出废除旧约,收回路矿利权,由中国人自办的要求和主张。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美国华美合兴公司与清政府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夺得了粤汉铁路的修筑权,两年后又订立续约。但是几年过去了,美国公司不仅迟迟未动工,反将股票转卖给比利时。这种公然违反合同,无视中国主权的行径,引起湘、鄂、粤三省各界的强烈反对。光绪三十年(1904年)湖南绅商联名上书,首先提出废约,把铁路收回自办。鄂、粤人士也纷纷揭露美国违约的事实,要求废约。留学日本的鄂、湘、粤学生组成了“鄂湘粤铁路联合会”,声援国内。同时,上海的《东方杂志》等报刊,也陆续发表消息和评论,为收回路权作舆论声援。在这种形势下,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美国不得不同意废约,但提出清政府必须为此付出赎金。这样,中国以675万美元的代价将粤汉铁路赎回自办。

    同年江浙要求收回苏枋甬铁路主权。最初这条铁路的建筑权被英国获得,但英国始终没有进行勘测。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七月,浙江绅商要求自办全省铁路,发出废止路约的呼吁,还成立了浙江铁路公司,江苏绅商也随之响应。英国得到浙江要自办该路浙段的消息后,于次年三月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使事情拖延下来。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月,清政府提出路由中国造、钱向英国借的办法,并同英国订立借款合同,答应借款150万英镑,聘用英国工程师,将苏杭甬铁路改为沪杭甬铁路。清政府的这一作法,使正在施工的江浙建路人民非常震惊,有人为此而呕血或绝食而死以示抗议。于是杭州、苏州、绍兴、宁波等地相继成立了拒款会或拒约会,并多次举行集会,通过认股方式进行抵制。但是清政府还是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以邮传部的名义向英国正式借款,然后再转给江、浙铁路公司。表面上看沪杭甬铁路仍归商办,但实际上却不得不聘用英国人为总工程师。直到宣统三年(1911年)春,清政府迫于压力,才将沪杭甬铁路借款移作开封、徐州铁路借款。这样,江浙民众收回路权的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

    与此同时直隶、山东、江苏三省也相继提出废除与英德签订的津镇铁路合同,要求筹款自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云南留日学生也呼吁废除法国修筑的滇越铁路条约,但是这些斗争都没能取得胜利。

    收回矿权的斗争,是收回利权运动的另一重要内容。其中山西民众收回英国福公司掠夺矿权的斗争最为激烈,也是影响最大的一次。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英国福公司同清廷签订章程,夺得山西盂县、平定州、潞安、泽州与平阳府所属煤、铁以及他处煤、油各矿的开采权,但一直没有动工。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山西绅商创办公司,决定自行开矿,不招外股,恰巧福公司这时也派人前来勘察,并且查封了民矿。消息传出后,知识界上层人天下百多人联名上书给山西巡抚,要求撤废合同。山西大中学堂的一千多名学生也联名上书,主张废约自办,并纷纷罢课抗议,其影响波及到全省。各界人士推举代表赴京请愿,要求外务部收回矿权;留学日本的晋、豫、陕三省学生及留日学生总会也致电外务部提出同一要求。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冬,山西绅商改组公司,一面派代表与福公司谈判,一面筹资开矿。经过多次谈判,终于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一月,以二百七十五万两白银的价格将福公司在山西攫得的矿权全部收回。

    除此之外,全国各地还先后收回了黑龙江都鲁河砂金矿和吉拉林河砂金矿、奉天锦西暖池塘煤矿、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及茅山等处华德公司矿区、安徽铜官山矿区、四川江北厅煤矿、云南徵江等七府矿区、湖北炭山湾煤矿等矿权。

    清末收回利权运动,推动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为后来更大规模的保路运动做了准备。

    黄花岗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