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子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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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时至三月,春风又绿江南岸。

    巢水缓慢且清澈,碧波荡漾,游鱼戏水,一叶扁舟溯流而上。有一少年正躺在船头甲板上,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在他左右两侧各跪坐着一名少女。一人着青,一人着红,两人年纪都不大,看模样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五官端正,眸如春水,身材娇小玲珑,可谓是楚楚动人,

    轻风拂面,天高云淡,或感于美景,少年闭目沉思片刻,沉吟有声:“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能不忆江南?能不忆江南啊!”

    尾句他连唱了三遍,摇晃的脚这才放下来,悠然自得,他张开嘴,青花釉里温酒壶便凑了上来,琼浆入口,他大声叫了声,好!痛快!

    “公子就是有才,谢家那个肺痨鬼要是听到公子这几句,怕是要羞死,还好意思自称江南第一才子,我看呐,不如叫江南第一厚脸皮才好呢。”

    耳边传来俏皮的声音,少年睁开眼睛,哈哈大笑着将右边那个穿红衣的少女揽入怀中,少女惊呼一声,脸贴在他的胸口上,脖颈间已是绯红一片,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呼吸也不由急促起来。

    “公子我美吗?”

    红裙少女看着眼前的少年,狭长妩媚的脸蛋上,五官生动立体,尤其是那一双凤眼桃眸,仿佛会说话,这样的一张脸若是长在女子身上,不知又会有多少纨绔子散尽家财,只求美人一笑。

    “公子自然很美...”少女羞涩难当,声若蚊蝇。

    “到底有多美?”

    “天下无双,不似人间所有...”

    少年得意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少女仿佛一滩烂泥一样,软软地趴在他身上,一旁的青衣少女笑道:“公子,你就不要再挑逗绿水了,再这样下去,她怕是要羞愧至死了。”

    绿水抬起头很不服气道:“我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就算死也是为公子而死,哪里会羞愧死?”

    “那你今夜就去给公子侍寝啊。”

    “要去也是你先去!”

    少年哈哈一笑,将青衣少女也揽进怀里“别争,要来你们就一起来,咱们大被同眠,同床共枕,好不快活啊,哈哈...”

    青衣少女羞臊地拍了他一下轻声道:“公子,还有外人呢。”少年满不在乎地说道:“他们都是木头人,当兵当傻了,不用理会,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刘谟坐在舱门口嘿嘿笑了两声便一言不发。周围护卫的甲士表情更是古怪异常。

    士卒们很奇怪,堂堂的四品肃威将军,统领十万禁军,平日里杀伐果断,皇子皇孙,王公子弟也没少挨他的揍,谁敢这么对他说话,今日里怎么就哑火了呢?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

    事实上,在大宋,乃至整个天下,就没人不知道甲板上这位爷的。

    李绛,晋国皇帝李文宗的九子。据传是应了天命,在李文宗东征灭伪夏之后,举行祭天大典的时候出生的。降世之时天生异象,云蒸霞蔚,紫气东来,又有百鸟来朝,凤鸣不绝于耳。故而,又有凤子之称。

    晋帝十分喜欢这个儿子,对其抱有很大希望。就连“天降凤子,朕百年后当由他为天子”这样的话都说了,由此可见一斑。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也不知是哪一个环节出了毛病,这位传说中的凤子并没有像古书上所说的那样,生而知之,聪慧过人。相反的,他天生愚钝,三岁不能言,五岁不能走,好不容易长到七岁,进学的时候,因不满老师在课堂上撒尿,全然一个混世魔王。

    李文宗大失所望,于是在他九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大宋当做质子,以表希望和平之心意,确保南北不起兵争。

    凤子李绛在大宋一待就是整整七年。在这七年里,他别的没有学会,声色犬马,斗鸡走狗的本事却学了个十足十。整日里和临安城的纨绔们寻花问柳,放浪形骸,做出了不少丑事。

    仗着天生一副好面皮和不知从哪剽窃过来的几首诗词,最后竟然在青楼花坊间搏了个‘欢公子’的名头。

    临安城的人都知道,欢公子无酒不乐,无女不欢。不管去哪,身边都会有美人相随,兴致来了,就在荒郊野地里办事,从不避嫌。

    如此不知羞耻的纨绔,在甲板上洞房实在算不得什么。只可惜那些被他祸祸的姑娘,被他那张脸皮再加上甜言蜜语所欺骗,丢了贞洁而不自知。

    好在这个混世魔王质子期限已到,再加上晋帝五十岁寿辰,终于要回去了,临安少了这个祸害想必也能清静许多。

    李绛和青梅、绿水,温存了一会,松开两人,起身走到舱门前,和刘谟并排而坐“老刘,还有多远啊?”

    “不远了,再走五十里,就到庐江,你们的人会在那里接你回高平。”刘谟漫不经心地说道。

    “高平啊...”李绛抬头望着天,似乎在回忆这个名字,搜刮了脑海中所有关于高平城的信息,隐约能记起一座城的轮廓。

    “现在应该叫晋都了吧...”他喃喃自语。

    “那里春天整日刮风,跟鬼叫一样,夏天能热死人,秋天还好些,只可惜太短暂,一到冬天,可就遭罪了哟,冰天雪地里连老鼠都不愿意出来,还是临安好啊,四季如春,山清水秀,美人可爱,气候好,风景好,人也好,真想一辈子都住在那里啊。”

    李绛的一番感慨不禁让刘谟有些动容。

    三百年前,北方胡族趁着大夏虚弱大举入侵,铁蹄踏破关山,浩浩大夏国四分五裂,处处烽火,华夏子民彘突狼奔,瑟瑟发抖,惶惶不可终日。

    国破山河碎,无奈之下,大夏举国南迁,定都临安,从此北方便成了异族的角逐场,你方唱罢我登台,只三百多年,北地就出现了十三个国,称帝称王者数不胜数。

    偏安东南一隅的大夏苟延残喘,不仅没有重整华夏雄风,一血国耻,反而争权夺利,骨肉相残,惨烈之程度尤胜北方。

    崛起于西凉的李氏一族建晋国,历经六代君主,终于在李文宗手里发扬光大,先后攻灭燕,梁,伪夏三国,统一整个北方,赫赫武功令世人胆寒。

    大夏内乱,五族争权,一时之间,蜀,陈,周,楚,韩,五国并立,好在天不灭华夏,大宋太祖皇帝刘煜虽出生于草莽,但英武盖世,谋略过人,二十年南征北战,灭五国,建大宋,将分崩离析的华族净土重聚。

    李文宗野心勃勃,想携盖世之功,率领百万大军南下灭宋,不料被太祖皇帝以‘却月’之阵大败于京口,只好签订盟誓,约定晋宋两不相犯,并把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李绛送到临安当做质子,以示诚意。

    从此,两国南北对峙,整整七年,双方和睦共处,共通有无,晋国在李文宗的带领下愈发强大,大宋有明嘉之治,百姓安居乐业,百废俱兴,一时之间是双星争辉。

    刘谟作为一个纯种夏人,有理由恨晋人,即使李文宗也自称是夏族苗裔,任然无法掩饰他身上还流着胡族之血的事实。

    可这样安宁的日子,和其他宋人一样,刘谟也盼望了大半辈子,实在不愿意放弃,听到李绛喜欢临安,喜欢大宋,他灵魂深处的一根弦被轻轻撩动,顿时五味杂陈,矛盾万分。

    李绛虽说是晋帝之子,但他却是在大宋长大的,接受的也是正统的华夏传承,抛开血脉不谈,他与宋人又有什么区别?

    更重要的是,他是晋宋两国和平的使者。

    出于这个身份,和北方胡族有着血海深仇的宋人选择了接受这个孩子,就连太祖皇帝也对他格外宽容。否则,就凭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被人挫骨扬灰,啖肉饮血了。

    如今要离开生活了七年的地方去往陌生的他乡,对他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来说,确实有些伤感。

    想到此,刘谟看李绛的眼神也缓和了许多。

    他叹了口气,拍拍李绛的肩膀“临安虽好,可终究不是你的故土,你是晋国的九皇子,早晚都是要回去的。但愿,你回去能让晋宋两国的和平再长一些,那样,也就不枉大宋子民对你的一番宽容礼遇了。”

    李绛自嘲一笑对刘谟说道:“老刘啊,我只是一个不受宠的庶出皇子,我母亲听说不过是嫔,在后宫里谨小慎微,没少受欺负,更何况,我的名声早就臭大街了,谁会听我讲废话?”

    刘谟的眼神黯淡了下来,没有再说。李绛说的没错,以他的身份,还没有资格左右国事,除非他成为太子,可是,这可能吗?

    楼船未作任何迟缓,一路溯流而上,两岸青山叠影,碧水蓝天,樵夫唱着不知名的歌谣,又有虎啸猿啼,怀中美人香,杯中甘醇醉,这样的景,这样的人,纵情于山水是何等的逍遥快活?

    可惜——

    感受着脚下的速度,以及越来越近的‘故乡’,李绛兴致全无,只喃喃轻吟了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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